向董事或股东借入或借出的款项 — 通常记录为「董事往来账户」— 是必须在 MFRS 124 下披露的关联方余额。附注必须说明关系的性质、余额金额、条款与条件、担保或抵押品,以及任何呆账拨备。对于私人有限公司,这些余额还必须在 SSM 的 MBRS 系统中正确标签,而向董事提供的贷款受《2016 年公司法令》第 224 条禁令约束。
- MFRS 124 是 IAS 24 的马来西亚对应标准(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即使没有交易发生,它也要求披露母子公司关系。
- 关联方未偿余额必须连同条款、抵押品、担保及呆账拨备一并披露。
- 主要管理层人员的薪酬按五个类别披露,包括短期雇员福利和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
- 《2016 年公司法令》第 224 条禁止向董事提供贷款,但豁免私人公司和履行职务开支等情形除外。
- 对于私人有限公司,关联方余额必须通过 MBRS 以 XBRL 格式标签;完整 XBRL 财务报表自 2025 年 6 月 1 日起强制实施。
适用对象: 家族式私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与董事、公司秘书、账目编制者及审计师。
本页内容
在马来西亚大多数家族式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里,资金进进出出而少有书面记录:父亲在现金流吃紧时注入资金,一个孩子为私事支取预付款,一家关联公司替另一家结清账单。这一切都汇集在资产负债表上那一行安静的科目 —「董事往来账户」— 而正是这一行,在审计师到来时、在财务报表为 SSM 标签时,最常出问题。
这些余额不是普通交易。它们是关联方交易,而规范它们的标准 — MFRS 124《关联方披露》— 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一家公司的财务状况可能不仅受到发生了什么的影响,还受到与谁发生的影响。
什么是 MFRS 124,为什么它重要?
MFRS 124 是 IAS 24 的马来西亚对应标准,由马来西亚会计准则委员会(MASB)作为全面趋同 IFRS 的一部分采纳,适用于自 2012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按照 MASB 的说法,其目标是确保财务报表包含必要的披露,以提请注意这样一种可能性:一个实体的财务状况及盈亏「可能已受到关联方存在的影响」。
其基本理念很简单。如果你的公司以市场利率向银行借入 RM500,000,那是一回事。如果它向董事借入 RM500,000,无息且无还款日期,资产负债表上的数字看起来可能相同 — 但其经济实质却大不相同。MFRS 124 迫使这种差异浮出水面。
对于一家典型的私人有限公司,通常构成关联方的一方包括:
- 董事及主要管理层人员 — 那些有权规划、指挥和控制公司活动的人。
- 该董事的近亲家庭成员 — 可能受其影响的配偶、子女及受抚养人。
- 同一集团内的母公司、子公司及联营公司。
- 由董事或其家庭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实体 — 由同一家族拥有的一家「表亲」公司。
附注中必须披露什么?
MFRS 124 区分两样必须披露的东西:关系本身,以及由此产生的交易与余额。
母子公司关系必须披露,无论它们之间是否发生任何交易。这意味着即使母公司全年从未与其子公司进行交易,该关系 — 以及最终控制方的身份 — 仍须予以说明。
当交易确实发生时,附注至少必须显示:
- 交易金额;
- 未偿余额的金额,包括其条款(例如,无息、按需偿还);
- 提供或收取的抵押品,以及任何担保;
- 与该余额相关的呆账拨备;以及
- 就关联方的坏账或呆账所确认的费用。
这些披露还必须按关联方类别分列 — 母公司、对其有共同控制的实体、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企业、主要管理层人员及其他关联方 — 以免读者将董事贷款与集团公司间余额混为一谈。
主要管理层薪酬如何披露?
MFRS 124 中在家族账目里常被遗漏的一部分是主要管理层人员的薪酬。薪酬总额必须按五个类别披露:
| 薪酬类别 | 私人有限公司中的常见例子 |
|---|---|
| 短期雇员福利 | 董事薪金、花红、EPF、津贴 |
| 离职后福利 | 超出强制 EPF 的退休金供款 |
| 其他长期福利 | 长期服务奖励 |
| 辞退福利 | 遣散补偿 |
| 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 | 给予董事的期权或发行的股份 |
对于规模较小的家族公司,这些栏目大多为空,只有「短期雇员福利」一栏有数字。但该类别仍需加以考虑,因为董事薪金和酬金是关联方薪酬 — 而不仅仅是普通的工资成本。
法律允许向董事提供贷款吗?
正是在这里,会计与《2016 年公司法令》相遇。由董事欠付给公司(即董事负债)的董事往来账户,实际上是一笔给董事的贷款 — 而第 224 条一般禁止公司向其董事提供贷款,或为此类贷款提供担保或抵押品。
有几项重要的例外:
- 豁免私人公司(exempt private company)根据第 224(2)(a) 条完全不受此禁令约束 — 这与许多家族私人有限公司相关,但仅当该公司确实符合定义时:成员不超过 20 名,且没有任何法人团体(直接或间接)在其股份中持有实益权益。拥有法人股东或成员超过 20 名的家族私人有限公司不符合资格,仍受第 224 条禁令约束。
- 使董事得以支付其作为公司高级职员履行职务开支的贷款。
- 由成员在股东大会上批准的雇员贷款计划,前提是该董事同时也是全职雇员。
在允许提供贷款的情况下,公司须向成员披露贷款的用途和金额,成员随后必须予以批准。如果未获批准,第 224(5) 条要求偿还贷款 — 对于公众公司,须在 AGM 后六个月内偿还;对于私人公司,须在贷款作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偿还。批准不合规贷款的董事可能面临监禁或罚款。
另外,第 221 条要求董事披露其在与公司订立的合约中的每一项直接或间接利益 — 包括贷款 — 而根据第 221(9) 条,如果该利益涉及董事的配偶或子女,则视为该利益存在。未予披露属于刑事罪行,根据第 221(12) 条,可处以最高 RM3 百万罚款或最高五年监禁,或两者兼施。换言之:会计上必须披露的同一笔关联方余额,在法律上同样带有披露义务。
它在 MBRS 中如何呈现?
对于私人有限公司,财务报表不再仅以 PDF 形式提交。**MBRS(马来西亚商业报告系统)**是 SSM 于 2018 年 11 月推出的数字提交平台,报表在其中以使用 XBRL 的结构化数据形式提交 — 每个数字都被赋予标准标签,以便机器可读。
其工作流程为:在 mTool 中准备数字,对照分类标准(taxonomy)标签,验证,然后通过 mPortal 提交,直至 SSM 接受。关联方余额 — 董事往来账户、应付给关联公司或应收自关联公司的金额 — 必须标签到正确的分类标准要素上,而不是混入笼统的「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中。此处的错误标签是申报文件被退回的常见原因。
MBRS 2.0 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上线(go live),分阶段强制实施:第 1 阶段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生效,第 2 阶段自 2025 年 3 月 1 日,第 3 阶段自 2025 年 6 月 1 日 — 届时以 XBRL 提交完整财务报表对所有公司成为强制要求。这意味着,过去在 PDF 上「够好」就行的关联方披露纪律,如今必须足够准确才能通过自动验证。
下一步该怎么做?
- 分开每位董事和关联方的往来账户,在分类账中不要混成一个净余额。你需要按各方划分的数字来进行披露和 MBRS 提交。
- 核查余额方向:如果董事欠付公司,请确保它符合第 224 条的例外情形,并在必要时经成员批准。
- 记录每笔余额的条款 — 无息、按需偿还、无抵押 — 以便关联方附注能准确地予以说明。
- 将董事会会议记录中的第 221 条披露与账目中的关联方附注相对应;两者应讲述同一个故事。
- 在提交前核实关联方余额的 MBRS 标签,如果任何余额看起来像是向董事提供的违禁贷款,请咨询你的公司秘书或审计师。
本文是在 AI 协助下编写的草稿,仅作为一般指引之用,并非会计、税务或法律意见。请就你的具体情况咨询审计师、公司秘书或有资质的顾问。
董事贷款算作关联方交易吗?
是的。董事在 MFRS 124 下属于主要管理层人员,因此欠付给董事或应收自董事的余额 — 即董事往来账户 — 是必须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关联方余额。
如果没有交易发生,我还需要披露母子公司关系吗?
是的。MFRS 124 要求披露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无论它们之间是否发生过交易。实体还必须识别其最终控制方。
我的公司可以向自己的董事提供贷款吗?
一般不可以。《2016 年公司法令》第 224 条禁止公司向董事提供贷款,除非属于特定情形,例如豁免私人公司、履行职务的开支,或经成员批准的雇员贷款计划。
关联方附注必须显示哪些内容?
关系的性质、交易金额、未偿余额及其条款、所收取或提供的任何抵押品或担保,以及与该余额相关的呆账拨备。
来源
- MFRS 124 Related Party Disclosures (berkuat kuasa 1 Januari 2012) — Malaysian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MASB)
- Malaysian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MFRSs) — senarai standard dan tarikh kuat kuasa — Malaysian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MASB)
- Laws of Malaysia — Act 777 Companies Act 2016 (teks kemas kini) — Kementerian Kewangan Malaysia / Pesuruhjaya Penyemak Undang-undang
- Companies Act 2016 (Act 777), consolidated reprint as at 1.8.2022 — ss.221(12), 224(2)(a), 224(5) dan takrif 'exempt private company' (s.2(1)) — 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 (SSM)
- Laws of Malaysia — Act 777 Companies Act 2016 (AGC online version) —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AGC / lom.agc.gov.my)
- Section 221 Disclosure of Interests by Directors — Yeo Ashley & Partners
- Loan to Directors — eCFO Company
- Decoding the Malaysian Business Reporting System by SSM (pengenalan MBRS, November 2018) — DataTracks
- What is MBRS? The Malaysian Business Reporting System Explained — MBRS.com.my
- Notis — Sistem MBRS 2.0 Go Live Bermula 25 September 2024 — 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 (SSM)
- Pengumuman — Pelaksanaan Mandatori Berperingkat MBRS 2.0 (26 Nov 2024): Fasa 1 berkuat kuasa 1 Disember 2024 — 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 (SSM)
- SSM MBRS services page — FAQ Fasa 2 (1 Mac 2025) dan Fasa 3 (1 Jun 2025) — 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 (SSM)
修订历史
| 版本 | 日期 | 变更 | 修订者 |
|---|---|---|---|
| 01.00 | 2026年8月14日 | Approved and publish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