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HDN 的稽查受 2025 年 3 月 15 日生效的 Rangka Kerja Audit Cukai Pendapatan dan Majikan 管辖,该框架把五份较早的框架并成一份。它采用两种复核方法——在 LHDN 办事处进行的 semakan umum,以及可包括实地探访的 semakan menyeluruh。稽查发现会引来 s.113(2) 罚款:首次犯 15%,第二次 30%,其后 45%;技术性调整 0%,欺诈 100%。在稽查开始前作出的自愿披露按 15% 罚,在一种狭窄的情况下为 10%。
- 现行框架是 Rangka Kerja Audit Cukai Pendapatan dan Majikan,2025 年 3 月 15 日生效——它撤销了 2022 年的税务、金融与保险、石油三份框架,2021 年的雇主框架与 2015 年的预扣税框架
- 该框架不再讲桌面稽查与实地稽查——方法是 semakan umum(办事处进行)与 semakan menyeluruh(全面,可带或不带探访)
- 你有 14 个日历日回复 Surat Memohon Dokumen dan Maklumat,而合规探访前至少有 14 个日历日的通知
- 稽查发现的罚款率按犯次为 15% / 30% / 45%,技术性调整 0%,故意失责或欺诈 100%
- 在稽查行动开始前的自愿披露按 15% 罚;若先前已呈交修订报表、且进一步披露在呈报期限后 6 个月内作出,则为 10%
- 稽查行动自 Surat Memohon Dokumen dan Maklumat 的日期起算——在那之后,自愿披露即告关闭
- 标准涵盖范围至多 3 个课税年,但在欺诈、故意失责或疏忽的情形下,s.91(3) 完全解除时效限制
适用对象: 正在应对一封 LHDN 稽查信函或在权衡自愿披露的公司董事、财务经理、雇主与税务代理。
本页内容
关于马来西亚税务稽查的多数指引,描述的是桌面稽查与实地稽查。这两个词都没有 出现在 LHDN 实际运作的框架里。现行文件——Rangka Kerja Audit Cukai Pendapatan dan Majikan,2025 年 3 月 15 日生效——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而两者的区别决定了你能 得到多少通知,以及整件事跑多久。
那份框架还做了一件结构性的事。它撤销了五份各自独立的框架,以一份取而代之: 2022 年 5 月 1 日的 Tax Audit Framework、2022 年 5 月 1 日的 Finance and Insurance Tax Audit Framework、2022 年 5 月 1 日的 Petroleum Tax Audit Framework、2021 年 10 月 1 日的 Employer Audit Framework,以及 2015 年 8 月 1 日的 Withholding Tax Audit Framework。如果你正在读的来源引用了其中任何一份,它描述的是已被撤销的程序。
Semakan umum 与 semakan menyeluruh——不是桌面与实地
Semakan umum(一般复核)是仅在 LHDN 办事处进行的文件复核。它涵盖收入调整、 雇主合规检查、纳闽商业活动复核,以及任何可以靠往来函件解决的事项。它可以升级为 全面复核,若升级会以书面通知你。
Semakan menyeluruh(全面复核)包括一次关于业务运作模式的面谈,可以在你的 营业场所、在 LHDN 办事处(亲身或线上),或在双方同意的任何其他地点——包括你税务 代理的办公室进行。它涵盖所有业务文件:收入记录、开支与减免申索、按实质重于形式 检验的协议、已批准奖掖之条件的遵守情况、预扣的扣除与缴交,以及薪资记录。
只有全面复核才涉及稽查探访。一般复核从不涉及。
两者的起点相同:以官方电邮或邮寄发出一封 Surat Memohon Dokumen dan Maklumat, 有 14 个日历日回复。凡计划探访的,须另外发出一封 Surat Pemberitahuan Lawatan Pematuhan,至少在探访日期前 14 个日历日发出,列明探访日期、须备妥的记录、 所涵盖的课税年、官员姓名与预计时长。你可以基于合理且不可避免的因由申请延期。
有一种情形是根本不会有信函的:凡 LHDN 已握有构成作出评税之依据的明确文件与资料, 索取信函便不会发出,而评税通知书会连同调整详情与税务计算一并到来。
LHDN 就案件如何挑选说了什么
框架写得简短但具体。挑选是通过电脑系统按既定税务风险准则进行分析,并从「可能 不时变动」的资料来源作出。三项基础被点名:
- 从第三方收到的资料;
- 行业课题;以及
- 一家公司相对于重大交易金额所进行的受控交易数额。
第三项是转让定价的挂钩点,而它旁边还坐着另一份框架——Rangka Kerja Audit Cukai Harga Pindahan,2025 年 7 月 31 日生效——针对欠缺同期资料文件自带一套分级的 s.113B(4) 罚款。
该框架也明白表示,被挑选并不代表纳税人已触犯罪行。这句话值得回敬给一个紧张的 董事会。
涵盖年度,以及那道并不存在的界线
| 稽查活动 | 典型涵盖范围 | 法定时效 |
|---|---|---|
| 所得税(预扣、雇主、纳闽以外) | 至多 3 个课税年 | 5 年,s.91(1) |
| 预扣税 | 至多 3 个课税年 | 5 年,s.91(1) |
| 雇主稽查 | 至多 2 个薪酬年 | s.83 罪行可在罪行后至多 12 年提控,s.121(1) |
| 纳闽商业活动 | 至多 3 个课税年 | 5 年,s.6(2) LBATA |
关键的一行就坐在框架自己那张表的最后一栏:凡稽查涉及欺诈、故意失责或疏忽, 涵盖范围的上限不适用。那是 Income Tax Act 1967 的 s.91(3)——而疏忽,不只是欺诈, 就足以解除它。
罚款阶梯
对于涉及少报或漏报收入的稽查发现,s.113(2) 容许相当于少收税额的罚款——即 100%。 框架改为适用一套优惠的级距:
| 情形 | s.113(2) 下的税率 |
|---|---|
| 首次犯 | 15% |
| 第二次犯 | 30% |
| 第三次及其后 | 45% |
| 技术性调整 | 0% |
| 税务欺诈、故意失责 | 100% |
| 报表呈交期限之后的自愿披露 | 15% |
| 先前已呈交修订报表,并在呈交期限后 6 个月内的自愿披露 | 10% |
有两项细化决定你落在哪一行。
犯次的计算有一个固定的参照窗口。 你算首犯还是第二次犯,取决于你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之间的 s.113(2) 罚款记录。该窗口内没有罚款, 则 2022 年 5 月 1 日以后的任何稽查发现都当作首次犯,15%。该窗口内有罚款,则当作 第二次犯,30%。
技术性调整比听起来窄。 它指的是对税法解读的分歧,按每一个案的事实与争点判定。 凡 LHDN 已通过 Public Ruling、指南、实务说明、Income Tax Rules 或豁免令表明其立场的, 它明文不可用。局方一旦公布了见解,不同意它就不是技术性调整。
总监可依 s.124(3) 调低或豁免罚款。
自愿披露的算术
这项提议在时间上的限制非常精确。自愿披露指向相关的州行动总监或部门总监作出的书面 披露,在报表呈交期限之后、且在稽查行动开始之前的任何时候作出——而稽查行动自 Surat Memohon Dokumen dan Maklumat 的日期开始。
所以算术是这样的:
- 信函之前:15%(或在狭窄的修订报表情形下为 10%)。
- 信函之后:若这确实是你的首次犯则 15%,若不是则 30% 或 45%,若事实支持故意失责 则 100%。
对于一个漏报情节直接的初犯纳税人,披露与稽查发现落在同一个 15%。披露的价值在尾部: 它把 30%、45% 与 100% 的结果从桌面上拿掉,并且让你先把事实框好。
有两个条件容易绊倒人。披露须附上一套既定的文件:报表、经审计账目或损益表、奖掖资料 与条件遵守情况、完整的原始与修订税务计算,以及各项争点的完整详情连同佐证分类账。 无合理因由而呈交不完整的一套,意味着该披露不获接受。而这项优惠只提供给 在报表呈交义务上合规的纳税人——一家仍有报表未呈的公司买不到那个 15%。
你可以拿来要求 LHDN 的时间表
稽查探访进行一至三天,可视交易的规模与复杂程度、所保存记录的形式,以及配合的 程度而延长。
案件了结期自稽查开始起算——一般复核为索取信函之日;以营业场所进行的全面复核为探访 首日;若全面复核在 LHDN 办事处进行,则为 Surat Penentuan Permulaan Tempoh Penyelesaian Kes 之日:
| 稽查类型 | 了结期 |
|---|---|
| 税务稽查/雇主稽查 | 90 个日历日 |
| 预扣税——付款人 | 90 个日历日 |
| 预扣税——收款人 | 180 个日历日 |
| 金融与保险——经纪、银行、租赁、中介 | 90 个日历日 |
| 保险与回教保险业务,包括再保险与再回教保险 | 240 个日历日 |
| 石油——勘探与生产 | 450 个日历日 |
凡需要向其他方作进一步确认的,这些期限不适用——那是一个很宽的例外,但当一宗案件 安静下来时,这些期限仍是一个正当的参照点。
已了结的稽查不会就同一课税年、同一争点再次稽查。该年度的新争点或新资料仍可以 重启它。
发现之后
调整、税款与罚款会以一封 Surat Penyelesaian Kes 送来,随后是评税通知书或不课税 通知书。凡未有任何发现的,你会收到一封 Surat Penyelesaian Kes Tanpa Pelarasan Pendapatan。
款项须在评税通知书作出之日起 30 天内缴付,通过 ByrHasil 使用 Bill Number 或 TIN。可以向州行动总监或部门总监提出理由申请分期付款。错过期限或拖欠已议定的分期, 未缴余额即被加征。
稽查发现与上诉是两条分开的轨道。不同意该发现并不中止缴付——请看 就一项评税提出上诉,那里有通知书送达时启动的 30 天 Form Q 时钟。
常见错误
照着 2022 年的框架办事。 它已连同另外四份在 2025 年 3 月 15 日被撤销。罚款表大体 完好地留了下来;程序没有。
把那 14 天当成软性的。 不回复并不会让稽查停下来——它让 LHDN 依据它已握有的文件 往下走,而框架明文警告,申索的开支可能不获扣除,并会作出附加评税。
以为存放在海外的记录是 LHDN 的问题。 框架把责任压在纳税人身上:取得由关联公司 存放在境外的文件并完整提交——全面复核时在你的营业场所提交,或在探访之前提交。
把每一项调整都叫作技术性调整。 若 LHDN 已在 Public Ruling、指南、实务说明、 规则或豁免令中公布了立场,0% 的税率就没得谈。
在信函到达之后才披露。 窗口在 Surat Memohon Dokumen dan Maklumat 之日关上, 不是在探访之日。
忘了雇主那一分项。 同一份框架涵盖 s.83 与 s.107 下的雇主稽查,那里的风险敞口是 s.124 下的和解金而不是百分比罚款——而重犯会拉高和解金的金额。
下一步
若索取信函已经到手,把 14 天记进日程,确认正在跑的是哪一种复核方法,并检查所引用的 年度是否落在三年的涵盖范围内,或 LHDN 是否正以往回伸得更远来暗示疏忽。
若什么都还没到,而你知道某份已呈报表里有错,上面那套披露算术就是整个决定——而它只在 你还赶在信函之前时才管用。
若课题是转让定价,请把 2025 年那份独立的转让定价稽查框架与本篇一起读;它的文件罚款 跑的是另一套、而且陡峭得多的级距。
什么会触发 LHDN 税务稽查?
该框架表明,案件的挑选是通过电脑系统分析与既定的税务风险准则、并从各种资料来源作出的。它明确点名三项基础:从第三方收到的资料、行业课题,以及一家公司相对于重大交易金额所进行的受控交易数额。它同时表明,被选中并不代表纳税人做错了什么。
LHDN 可以往回稽查多久?
所得税稽查的涵盖范围一般至多三个课税年,而 s.91(1) 下的法定时效为五年。雇主稽查一般涵盖至多两个薪酬年,而 s.83 罪行依 s.121(1) 可在罪行发生后十二年内提控。凡案件涉及欺诈、故意失责或疏忽,涵盖范围的上限根本不适用——s.91(3) 解除了时效限制。
马来西亚税务稽查之后的罚款是多少?
该框架就 s.113(2) 适用:首次犯 15%,第二次 30%,第三次及其后 45%。技术性调整——即在个案事实上对税法解读的分歧——为 0%。故意失责或欺诈为 100%。总监保留依 s.124(3) 调低或豁免罚款的酌情权。
自愿披露还值得做吗?
通常值得,只要你赶在稽查信函之前。自愿披露的罚款为 15%,相对于首次稽查发现的 15%、重犯的 30% 或 45%,以及任何被定性为欺诈的 100%。10% 的税率只适用于纳税人先以修订报表作出首次自愿披露,然后在报表呈交期限后六个月内再作进一步披露的情况。披露只提供给在报表呈交上合规的纳税人。
稽查行动正式从什么时候开始?
自 Surat Memohon Dokumen dan Maklumat 的日期起——即以官方电邮或邮寄发出的索取文件与资料的信函。那个日期关上了自愿披露的窗口。凡 LHDN 已握有支持作出评税的明确文件与资料,它根本无须发出该信函,可以直接作出评税通知书,并附上调整详情。
一次 LHDN 稽查要多久?
该框架订下自稽查开始起算的案件了结期:税务或雇主稽查 90 个日历日;预扣税稽查对付款人 90 天、对收款人 180 天;金融与保险各类别 90 至 240 天;石油 450 天。凡需要向其他方作进一步确认的,这些期限不适用。
以下内容在专家确认前,刻意未予明示或仅作定性描述:
- Confirm whether LHDN has published a separate Dispute Resolution Department or Dispute Resolution Proceedings guideline — the previously circulated URL is dead after the portal migration and the 2025 audit framework does not mention the department
来源
- Rangka Kerja Audit Cukai Pendapatan dan Majikan — LHDN
- Rangka Kerja (framework index) — LHDN
- Income Tax Act 1967 (Act 53), reprint as at 21 May 2024 — LHDN
- Rangka Kerja Audit Cukai Harga Pindahan 2025 — LHDN
- Kesalahan, Denda dan Penalti — LHDN
修订历史
| 版本 | 日期 | 变更 | 修订者 |
|---|---|---|---|
| 01.00 | 2026年7月20日 | Approved and publish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