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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 ✓ 已发布: 2026年7月25日 13 分钟阅读 下次审阅 2027年7月22日

马来西亚印花税自评估制度(STSDS)

分阶段推行的印花税自评估制度如何运作、每个阶段涵盖哪些文书,以及评估风险如何从 LHDN 转移到盖印花的那个人身上。

30秒速答 审阅于 2026年7月25日

印花税自评估制度以纳税人自行评估取代 LHDN 的裁定,按文书类别分阶段推行。第一阶段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涵盖租赁与租约、securities 类文书以及一般盖印花。第二阶段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涵盖无须估值的不动产转让;第三阶段自 2028 年 1 月 1 日起,涵盖其余全部。在 STSDS 下,评估于呈交报表当日视为已作出,税款须在 30 天内缴付。

  • 第一阶段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涵盖租赁与租约、securities 类文书与一般盖印花
  • 第二阶段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涵盖无须 JPPH 估值的不动产转让
  • 第三阶段自 2028 年 1 月 1 日起,涵盖其余所有文书类别
  • 仍处于第二、第三阶段的文书,在其阶段开始前继续沿用正式评估
  • 在 STSDS 下,评估于呈交报表当日视为已作出,并依 s.36(2) 有 30 天缴付期
  • 在正式评估下,期限是自评税通知书起 14 天(s.40)——两把时钟并不相同
  • s.47 的 30 天盖印花期限并未改变,而记录须保存 7 年

适用对象: 呈交文件办理盖印花的公司秘书、产业转让与诉讼事务所、人力资源团队与财务人员。

本页内容
完整说明 ≈13 分钟

市面上仍在流传的多数印花税指引,描述的是这样一套制度:你把文件寄给 LHDN,征收官 算出税额,你照通知书上的数字缴付。对于相当大且不断扩大的一批文书而言,那套模式在 2026 年 1 月 1 日结束了——随之结束的,还有「通知书上的金额是别人的问题」这个舒服 的位置。

实际改变了什么

在旧模式下,盖印花走的是正式评估:缴税人呈交文书,LHDN 处理,然后一份带着数字 的评税通知书回来。税额由征收官厘定。

STSDS 下,缴税人填写印花税报表——BNDSBorang Nyata Duti Setem——自行 评估税额,然后缴付。LHDN 的操作指南说得很直白:评估在 BNDS 呈交当日即视为已作出, 缴付随之进行,不必等通知书。

核实并没有消失。它移到了后端,变成稽查。

三个阶段

阶段生效涵盖文书
第一阶段2026 年 1 月 1 日租赁与租约、securities 类文书、一般盖印花
第二阶段2027 年 1 月 1 日不涉及 JPPH 估值的不动产转让
第三阶段2028 年 1 月 1 日第一、第二阶段以外的全部文书类别

指南明文写出的那个关键操作要点:落在第二与第三阶段的文书,在 STSDS 对它们全面实施 之前保留正式评估。从现在到 2028 年,两套制度并行运作,适用哪一套取决于你手上是 哪一份文书。

也要注意第二阶段排除了什么。确实需要由 JPPH(估值及产业服务局)估值的不动产转让 并不在第二阶段——它们落到第三阶段。分界线是是否需要独立估值,而不是该文书是不是 产业转让。

第一阶段里有什么

第一阶段听起来很窄,其实不然。LHDN 的指南列出三类 BNDS,全部以 PDS 15 表格呈交, 并附有实例:

securities 类文书——付款的承诺或协议,以及权利的转让或让与。所给的例子包括服务 合同、许可合同、设备租赁合同、年金付款合同、摊位与自动贩卖机场地合同、会籍转让合同、 知识产权与商标转让合同,以及保险单的绝对转让。

租赁与租约——与房屋、办公室、厂房、店铺单位、空地等不动产的租用或租赁有关的 文件、协议或更替。例子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土地合同、租约合同、租约合同的更替,以及 Form KTN 15A。

一般盖印花——转让、securities 或租赁以外的所有一般文书,通常是没有代价的协议或 声明。例子包括法定声明书、房屋买卖合同、雇佣录取信、公司章程、保险单与移民担保。 这里的买卖合同指的是合约本身——属第一阶段的一般盖印花文书。它不是转让文书(即真正 把产业转移、并承担从价印花税的转让备忘录或契据);那份转让文书才是要等到第二阶段、或在 须由 JPPH 估值时等到第三阶段的「不动产转让」。

第三类正是多数企业如今在不知不觉中暴露风险的地方。雇佣合同与公司章程是再普通不过的 公司文书,而两者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都稳稳落在第一阶段之内。

两把缴付时钟

这是会花钱的细节,因为两个数字接近到看起来可以互换,实际上不能。

STSDS正式评估
缴付到期自视为评估之日(即 BNDS 呈交之日)起 30 天自评税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4 天,或征收官定下的期限
法定依据s.36(2) Stamp Act 1949s.40 Stamp Act 1949

一家多年来内部以 14 天记事的事务所,如今在第一阶段文书上会提早——而且更糟的是, 可能把 30 天的习惯套用到仍跑 14 天的第二阶段转让上。

什么没有改变

三样东西原封不动地留在原处,而假设它们变了是常见的错误。

盖印花期限。 Section 47 仍然要求在马来西亚签立后 30 天内提交,若在境外签立 则为文书首次收进马来西亚后 30 天内。自评估买不到时间。

逾期盖印花罚款。 Section 47A 规定:在期限后三个月内盖印花的,罚款为RM50 或 不足税额的 10%,以较高者为准;其后为 RM100 或 20%。这个两级结构自 2025 年 1 月 1 日生效,取代了以 RM25 或 5% 起跳的旧三级制——多数已发布的指引仍在印那个被 取代的版本。

税额本身。 STSDS 改变的是由谁计算税额,而不是税额多少。First Schedule (第一附表)的税率原封未动。

还有一项值得记进日程的新义务:缴税人须自缴付税款之日起,将文书及所有相关记录保存 七年

「securities」不等于股份

这是第一阶段代价最高的单一误读。STSDS 范围内的 Sekuriti 指的是担保与承诺类 文书——付款或还款的协议,以及财产的转让或让与。LHDN 的操作指南把 securities 报表 界定为涵盖不动产、股份与商业以外财产的转让、让与与更替。

股份转让被明文列在继续采用正式评估的文书之中,与不动产转让和商业转让并列。它们 落在 2028 年的第三阶段

今天的股份转让因此有三项实际后果:你仍然要等评税通知书;缴付跑的是 s.40 的 14 天时钟而不是 30 天;而 2026 年的罚款豁免计划——只适用于自评估的第一阶段 文书——够不着它们。

背后的法定机制

STSDS 不是行政上的重新排列。2024 年的三部法令重建了 Stamp Act 的评估条文,关键条文 在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

  • s.35A(Act 863)要求当事人以电子媒介连同文书一并呈交订明格式的报表
  • s.36(经修订)规定:凡依 s.35A 呈交报表者,征收官即视为已作出评估,而该报表 视为一项评估。这才是取代裁定的实际机制。
  • s.35B 要求自缴付税款之日起保存七年的文书与所有相关文件。
  • s.36CA(Act 862)定下时效限制:征收官可在税款已缴或本应缴付之日后五年内 作出评估或附加评估——而在看来存在欺诈或故意失责,或某人有疏忽的情况下,则 随时可以。

罚则条文与之一同到来。依 s.72C,未呈交报表属罪行,罚款最高 RM10,000;在未提控 的情况下,征收官可处 RM200 至 RM2,000 的罚款。依 s.72D不正确的报表罚款 RM1,000 至 RM10,000,另加相当于少收税额的特别罚款——或在未提控时,由征收官处以 相当于少收税额的罚款。

s.36CA 那条疏忽的分项值得留意。它与 Income Tax Act 的 s.91(3) 相呼应,意思是一份 自评估时草率盖印花的文书完全没有时效期

风险究竟移到了哪里

这个转移说起来容易,也容易被低估。在裁定模式下,纳税人只要披露了文书并缴付被评定的 数字,风险大体上就解除了。在自评估下,文书的定性、First Schedule 项目的选择,以及 计算过程,全部归纳税人所有——而这三样如今都是可稽查的。

LHDN 早在第一阶段开始之前就在搭建这个后端。它 2025 年 6 月 6 日的媒体文告记录:一份 Stamp Duty Audit Framework 已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发出,而印花税稽查活动已在 全国展开。随后那波雇佣合同执法,正是该框架的直接产物:稽查发现了大量未盖印花的雇佣 合同,而这恰恰是自评估制度设计来让其浮现的那类发现。

随着第二与第三阶段落地,其他文书类别可以预期同样的模式。

常见错误

  • 把盖印花描述成裁定。 对第一阶段文书而言并无独立的裁定步骤;报表本身即作出评估。
  • 把 30 天的缴付规则套用到第二或第三阶段的文书上。 那些仍跑 s.40 下自通知书起 14 天。
  • 以为第一阶段只关乎租约。 一般盖印花把雇佣合同、公司章程与保险单都扫了进来。
  • 把「securities」读成股份。 股份转让留在正式评估,直到 2028 年的第三阶段。
  • 以为所有产业转让都在第二阶段转过来。 只有无须 JPPH 估值的那些;其余要等第三 阶段。
  • 引用旧的 RM25 或 5% 首级罚款。 它已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被取代。
  • 因为没有通知书就把自评估当成风险较低。 通知书的缺席是风险的转移,不是风险的 消失。

下一步

把你的企业例行签立的文书清点一遍,按阶段分类。属于租赁、securities 或一般盖印花的, 现在已经生效,理应已经通过 BNDS 走、并以 30 天的缴付日程记事。凡属产业转让的,需要 就是否需要 JPPH 估值作出判断,因为那决定它是在 2027 年还是 2028 年转过来。

然后检查积压。如果印花税稽查已经在依据 2025 年 1 月发出的框架进行,那么未盖印花的 历史文件就是一项已知的稽查发现,而不是什么冷僻的东西——而逾期盖印花的罚款级距从 RM50 或 10% 起跳,三个月后翻倍。

常见问题 6
STSDS 第一阶段实际涵盖什么?

三类文书:租赁与租约、securities 类文书,以及一般盖印花。LHDN 的操作指南为每一类给出实例——租赁项下的租约合同与租约更替;securities 项下的服务合同、许可合同、设备租赁与知识产权转让;一般盖印花项下的法定声明书、买卖合同、公司章程、保险单与雇佣录取信。

既然 securities 被纳入,股份转让是不是 STSDS 第一阶段的一部分?

不是,而这是一个常见且昂贵的误读。第一阶段范围内的 securities 指的是担保与承诺类文书,而 LHDN 的操作指南把 securities 报表界定为涵盖不动产、股份与商业以外的财产。股份转让被列在继续采用正式评估的文书之中,要到 2028 年第三阶段才转过来。在那之前,它们跑的是 14 天的缴付时钟,而且不在 2026 年的罚款豁免范围内。

在自评估下我有多久时间缴付?

自视为评估之日起 30 天,该日即呈交印花税报表之日,依 Stamp Act 1949 subsection 36(2)。这与正式评估是不同的时钟——正式评估下,缴付期是自 section 40 的评税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4 天。不要把旧的 14 天习惯带进第一阶段的文书,也不要假设新的 30 天适用于仍在第二或第三阶段的文书。

30 天的盖印花期限改了吗?

没有。Section 47 仍然要求:文书若在马来西亚签立,须在签立后 30 天内提交盖印花;若在境外签立,则须在首次收进马来西亚后 30 天内提交。自评估改变的是由谁厘定税额、何时到期缴付;它并未延长文件必须被提交的那个窗口。

如果我自评的税额太低会怎样?

风险由你承担。在旧的裁定模式下,由征收官厘定税额,纳税人缴付被评定的金额一般就安全了。在 STSDS 下,金额由纳税人厘定,LHDN 事后通过稽查核实。LHDN 已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发出一份 Stamp Duty Audit Framework,并以此为基础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印花税稽查活动。

我还需要 section 36 下的裁定吗?

对于处在已启动的 STSDS 阶段之内的文书,报表本身即作出评估,没有另外的裁定步骤。对于仍在第二或第三阶段的文书,在该阶段开始前继续适用正式评估,因此仍是呈交文件、由 LHDN 按惯常方式发出评税通知书。

来源与历史 6 来源
⚑ 待专家核实

以下内容在专家确认前,刻意未予明示或仅作定性描述:

  • The Stamp Duty Audit Framework (Rangka Kerja Audit Duti Setem) dated 1 January 2025 is referenced in LHDN's media release but the framework document itself was not retrieved, so its penalty and voluntary disclosure terms are not stated here
  • The scope and conditions of the 2026 penalty remission programme under s.72D(3) are described in LHDN's operational guidelines but the enabling instrument was not read directly

来源

  1. Garis Panduan Operasi — Permohonan Penyeteman Melalui Sistem Taksir Sendiri Duti Setem — LHDN
  2. Sistem Taksir Sendiri Duti Setem (STSDS) — LHDN
  3. Stamp Act 1949 (Act 378), text as at 1 January 2024 —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4. Media Release HASiL/2025/06/06 — 50, Stamp Duty Exemption for Employment Contracts — LHDN
  5. Finance Act 2024 (Act 862) — new ss.36CA and 36CB, amendment of s.47A —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6. Measures for the Collection, Administration and Enforcement of Tax Act 2024 (Act 863) — new ss.35A, 35B, 72B–72D —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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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 2026年7月20日 Approved and publis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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