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SEZ 与森林城市 Special Financial Zone 是两套不同的制度,监管机构也不同。JS-SEZ 涵盖 Flagships A 至 G,由 MIDA 就制造业与服务业管理,给予最长 15 年的 5% 税率,或 60% 至 100% 的 ITA,申请期由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34 年 12 月 31 日。森林城市是 Flagship I,归证券监督委员会管,属金融服务——其唯一经刊宪的公司税率,是 Single Family Office 计划的 0%。全国性的 Global Services Hub 是另一回事,税率 5% 或 10%,开放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 森林城市 SFZ 是证券监督委员会的地盘、属金融服务;JS-SEZ 是 MIDA 的地盘、属制造业与服务业——两者不断被混为一谈
- 森林城市是 JS-SEZ 九个旗舰区之一,但它的奖掖配套是在 2024 年 9 月 20 日另行公布的,落在 MIDA 给 Flagships A 至 G 的配套之外
- JS-SEZ 的招牌数字:资本投资超过 RM1 billion 者 5% 15 年,介于 RM500 million 与 RM1 billion 之间者 5% 10 年
- 森林城市唯一经刊宪的公司税率,是 Single Family Office 计划的十个课税年 0%,其后再十年 0%
- JS-SEZ 与 Global Services Hub 的每一个税率,所依据的指南都说该法律文书尚待制定——截至 2026 年 7 月 8 日,AGC 宪报上一份都没有
- 追回是按年计的,不是一次到底:某一年达不到最低条件,那一年就按现行税率课税
- 知识型员工的税率并不相同——JS-SEZ 是 15% 10 年,全国性的 Global Services Hub 则是三名月薪 RM35,000 的非公民高层管理人员 15%
适用对象: 正在选择把区域总部、厂房或基金载体设在马来西亚何处的公司,以及为税务结果建模的顾问。
本页内容
两个特区在柔佛南部相距约二十公里,而市场把它们当成同一件事。它们不是。森林城市 Special Financial Zone(特别金融区)是证券监督委员会管辖、属金融服务的制度。 JS-SEZ 配套则是 MIDA 管辖、属制造业与服务业的制度。 不同的申请、不同的监管机构、 不同的合资格人士、不同的法律文书——而且碰巧,法律上的完备程度也相差极远。
MIDA 自己的指南既是混淆的源头,也是解药。它为 JS-SEZ 列出九个旗舰区,并把 森林城市列为 Flagship I。然后它订明,该指南只涵盖 Flagships A 至 G, Pengerang(Flagship H)已在 2024 年财政预算案中处理,而森林城市(Flagship I) 则已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布一套全面的奖掖配套。地理上在里面;行政上分开。
每个区实际上给你什么?
| 制度 | 监管机构 | 谁合资格 | 招牌税率 | 年期 |
|---|---|---|---|---|
| JS-SEZ——制造业 | MIDA | 人工智能与量子供应链、医疗器械、制药、航空与 MRO | 不含土地的资本开支超过 RM1 billion 者 5%;RM500m–RM1bn 者 5% | 分别为 15 年与 10 年 |
| JS-SEZ——特种化学品 | MIDA | 基础化学品、有机中间体、特种化学品、化肥、聚合物、油脂化学品 | Tier 1 5%、Tier 2 10%;或 100%/60% 的 ITA | 最长 10 年,以 5 加 5 的形式 |
| JS-SEZ——Global Services Hub | MIDA | 区域损益责任,加上策略规划、企业发展、财资及另外两项服务 | 就服务或贸易与服务收入课 5% | 15 年 |
| JS-SEZ——智慧物流 | MIDA | 区域配送枢纽、综合物流、危险品、冷链 | ITA 100%,可抵 100% 的法定收入 | 资本开支须在 5 年内 |
| JS-SEZ——综合旅游 | MIDA | 80 间客房以上的酒店,加一项景点 | ITA 100%,可抵 70% 的法定收入 | 资本开支须在 5 年内 |
| 森林城市 SFZ——家族办公室 | 证券监督委员会 | Pulau 1 上的单一家族基金公司 | 0%,然后 0% | 十个课税年,其后再十年 |
| 全国性 Global Services Hub | MIDA | 同样的职能,门槛较低 | Tier 1 5%、Tier 2 10% | 新公司 5 或 10 年;既有公司就增值收入 5 年 |
JS-SEZ 的窗口,适用于 MIDA 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3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收到 的申请。全国性的 Global Services Hub 则由 2023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它取代了 Principal Hub,而 MIDA 的指南记录 Principal Hub 已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结束。
实质条件真正咬人的地方
税率是人人都会引用的部分。条件才是决定你保不保得住的部分,而两条 Global Services Hub 的路线把这一点说得比什么都清楚,因为它们除了名字相同之外别无共通之处。
| 条件 | 全国性 GS Hub | JS-SEZ GS Hub(Flagships A 与 B) |
|---|---|---|
| 实缴资本 | RM2.5 million | RM2.5 million |
| 年度营运开支 | 按所建议者,由 MIDA 评估 | 至少 RM50 million |
| 所服务的网络公司数目 | 7 家,其中 3 家为关联公司 | 10 家 |
| 年度销售营业额(贸易收入) | 按所建议者 | 至少 RM500 million |
| 月薪 RM10,000 的高价值职位 | 至少 50% 由马来西亚人担任 | 至少 50% 由马来西亚人担任 |
| 月薪 RM35,000 的关键人员 | 并无订明的最低人数 | 至少 5 名 |
| 结构化培训 | 未订明 | 奖掖期内员工的 20% |
| MySIP 实习生 | 未订明 | 每年至少 3 名马来西亚学生 |
| 强制性职能 | 区域损益、策略规划、企业发展,加两项 | 同上,另加区域或全球财资,以及透过在岸中介进行的基金管理 |
一家轻松通过全国性计划的公司,可能单单在营运开支这一项上就过不了 JS-SEZ 版本。 较长的税率年期——十五年对比五或十年——就是那些门槛所换来的东西。
森林城市的实质测试性质不同,因为它是一项基金测试,而不是人头测试。依 P.U.(A) 350/2025 的 rule 6,获批准的单一家族基金公司,必须每年取得证券监督委员会的 认证,证明在首十个课税年的每一年,它至少有两名全职雇员,其中一名是月薪至少 RM10,000 的专业投资人员、年度本地营运开支至少 RM500,000、管理资产至少 RM30 million,以及本地投资至少 RM10 million 或管理资产的 10%,以较低者为 准。它不得以银行存款充作本地投资,也不得在马来西亚经营任何其他业务。到了第二个 十年,门槛升高:管理资产 RM50 million、本地投资为 RM10 million 或管理资产的 10% 以较高者为准、四名全职雇员,以及 RM650,000 的本地营运开支。
追回是按年计的,而这是设计如此
这里没有任何东西是给一次就永远保住的。JS-SEZ 指南说得很直白:若获批准的公司在 特别税率奖掖期内的任何一个课税年未能遵守所订明的条件,它就无权就该特定年度 申索特别税率,而须按现行税率课税。年度合规报告(Annual Compliance Report)须在 每个课税年结束后七个月内呈交 MIDA,整个奖掖期都要交。
在那之前还横着两个与日期有关的陷阱。
要在第一张销售发票之前申请。 营运开始的定义,是就该拟议项目开出第一张销售 发票的日期。先开了发票,申请就过期了。
然后要赶上认定的时钟。 就特别税率而言,认定起始课税年的申请,须在批准函发出 后不迟于 24 个月提出。就 ITA 而言是 36 个月,而 JS-SEZ 的化学品附录订明, 未能照办即表示原则上批准函自动取消。
分级遵循与 New Incentive Framework 相同的按年逻辑:达到最低条件,该年得 Tier 2; 达到最低条件加额外条件,得 Tier 1;达不到最低条件,该年什么都拿不到。
森林城市有而 JS-SEZ 没有的东西
在法律上,森林城市是两者中完成度高得多的一个,而且差距很大。2025 年 10 月 3 日, 十一份法律文书一同刊宪,全部锚定于 Gazette Plan PW50276 所示的 Pulau 1:
- P.U.(A) 350/2025 与 351/2025——Single Family Office 的税率,以及一项配套 豁免,涵盖把未上市马来西亚股份处置予单一家族基金公司的交易,适用于在证券监督 委员会认证信发出后十二个月内、于 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34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所作的处置。
- P.U.(A) 357/2025——就非居民在 2034 年 8 月 31 日或之前从 Pulau 1 合资格 人士收取的 s.4A 与 para 4(f) 收入给予豁免,并明文不适用 ss.109B 与 109F。 那是一项预扣税的豁除,多数特区比较文章完全漏掉。
- P.U.(A) 358/2025——给非公民、非永久居民个人的 RPGT 减免,把 Schedule 5 Part III 的税负降至实际的第四年 20%、第五年 15%,以及第六年起为零, 适用于在 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34 年 7 月 31 日签立、并在 2034 年 9 月 1 日之前 加盖印花的买卖合约。
- P.U.(A) 359/2025 与 360/2025——就在 203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产生的资本 开支给予工业建筑减免,以及一项迁移业务成本的扣除。
- P.U.(A) 352/2025 至 356/2025——印花税的豁免与宽免。
那些命令里的合资格人士名单,正是让森林城市成为一个金融区而非工业区的原因:依 Financial Services Act 2013 s.10 或其伊斯兰对应法令持牌的人、资本市场与服务 牌照持有人、依 s.34 获认可的市场营运者、依 ss.76 与 76A 注册的人、经证券 监督委员会核实的单一家族基金公司、拥有经 MDEC 核实之 MSC Malaysia 或 Malaysia Digital 地位的金融科技与保险科技公司,以及依 s.11 获批准的外国支付系统营运 者。整份名单上找不到任何一家制造商。
森林城市至今仍然欠缺的,是给那些持牌机构的、经刊宪的特别税率。2024 年 9 月 20 日的公布在 MIDA 自己的指南中被提及;相应的税率命令则不在宪报上。唯一有法律 文书撑着的森林城市公司税率,是家族办公室的 0%。
那各条走廊呢?
在税务上,各条走廊比它们的宣传单薄。只有两份走廊法律文书能对照宪报文本确认,而 两份都已关上。
State of Kelantan Special Incentive Scheme, P.U.(A) 269/2025,给予十五个 课税年 0%、其后五年 17%,可再延长五年,另有一项依 P.U.(A) 270/2025 为期五年的 配套 15% 高层管理人员(C-Suite)税率——但 rule 5(1) 已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结束经 ECERDC 提出的申请,而这些规则却迟至 2025 年 8 月 26 日才刊宪。依 Schedule 1 Part XIV、P.U.(A) 330/2023 的 ECER 知识型员工 15% 税率,同日截止, 而且只触及马中关丹产业园区之内的受雇。
至于伊斯干达马来西亚、北部走廊、沙巴发展走廊与砂拉越走廊,找不到现行经刊宪的 所得税税率法律文书。那是对照一份更新至 2026 年 7 月 8 日的索引所得出的否定发现, 并不是断言什么都不存在——但它确实意味着,任何人报给你的走廊税率,在你据此建模 之前都应该附上一个法律文书编号。作为选址决定,各条走廊仍然是真实的;那一面请看 JS-SEZ 指南、 伊斯干达马来西亚、 ECER 与 NCER。
常见错误
为森林城市的金融服务奖掖去找 MIDA 申请。 森林城市的合资格人士由证券监督 委员会核实,而依 P.U.(A) 350/2025 rule 5 的家族办公室申请,是经由证券监督 委员会呈交部长。MIDA 的配套到 Flagship G 为止。
引用 JS-SEZ 的 5% 却不提资本门槛。 十五年的年期要求不含土地的资本投资 超过 RM1 billion。介于 RM500 million 与 RM1 billion 之间,同样的 5% 只跑 10 年。低于 RM500 million,制造业计划根本不适用。
把批准函当成可以申索的减免。 不论是 JS-SEZ、Global Services Hub 还是 New Incentive Framework,指南都说该税率仍待透过附属法规提供,而至今一份都没有刊宪。
以为区内税率赢得过第二支柱的下限。 两份指南自己都标示了国内补足税。对超过 7.5 亿欧元的集团而言,5% 的区内税率并不等于 5% 的结果。
把吉兰丹的刊宪日期当成开放日。 那些规则在申请截止八个月之后才到。AGC 的索引 不会告诉你——状态栏仍然写着 PRINCIPAL,那是一种法律文书类型,不是生效标记。
以为 2026 年财政预算案动了什么。 它没有。Langkah Cukai 附录里没有任何有关 特别经济区、森林城市或服务枢纽的措施,而那正是会明确区分「立场」与「建议」的 那份文件。
下一步
先定监管机构,再谈税率。如果活动属于持牌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或家族办公室,路线就是
证券监督委员会与 Pulau 1。如果是制造业、物流、旅游或服务枢纽,路线就是 MIDA 与
Flagships A 至 G,经 investmalaysia.mida.gov.my 与 Invest Malaysia Facilitation
Centre Johor 办理。
然后拿三个日期对照你自己的项目计划:申请必须在你的第一张销售发票之前送达; 认定的申请,税率须在 24 个月内、ITA 须在 36 个月内提出;而年度合规报告 须在每个课税年之后七个月内呈交。错过前两项,奖掖直接完蛋。错过第三项,赔上 一年。
最后,以书面向 MIDA 或证券监督委员会查询你的减免将依哪一份法律文书发出,并把回复 存档。至于特区之外的奖掖版图,请看 税务奖掖指南与 New Incentive Framework。
森林城市是柔佛—新加坡特别经济区的一部分吗?
地理上是,行政上不是。MIDA 的 JS-SEZ 指南列出九个旗舰区,并把森林城市 Special Financial Zone 列为 Flagship I。但该指南只涵盖 Flagships A 至 G。森林城市自己的配套在 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布,针对的是持牌金融机构、资本市场牌照持有人与家族办公室,由证券监督委员会而非 MIDA 核实。向错的机构申请会白白浪费几个月。
JS-SEZ 实际上给你什么税率?
取决于旗舰区与活动。人工智能与量子供应链、医疗器械、制药或航空业的制造活动,在不含土地的资本投资超过 RM1 billion 时,可获 15 年的 5% 特别税率;介于 RM500 million 与 RM1 billion 之间则为 10 年的 5%。下游特种化学品可获分级的 5% 或 10%,最长 10 年,或 100% 或 60% 的 ITA。智慧物流与综合旅游得到的是 100% 的 ITA,而不是一个税率。
我今天可以在报税表上申索 JS-SEZ 的税率吗?
拿不出经刊宪的法律文书就不行。MIDA 的 JS-SEZ 指南在 Appendix A para 5 订明,该项奖掖将透过 Income Tax Act 1967 s.65B 下的附属法规提供。在索引更新至 2026 年 7 月 8 日的 AGC 附属法规资料库中全面搜寻,找不到任何 JS-SEZ 的法律文书。原则上批准函是一项行政决定;该项减免背后仍然需要一份命令。
如果我的公司某一年达不到某项实质条件,会怎样?
你只会失去那一年的奖掖。JS-SEZ 指南订明,若获批准的公司在特别税率期间的任何一个课税年未能遵守所订明的条件,它就不能就该年申索特别税率,而须按现行税率课税。该项测试透过年度合规报告按年进行,报告须在每个课税年结束后七个月内呈交。
各经济走廊现在还给税务奖掖吗?
只有两份走廊法律文书能对照宪报文本确认,而两份都已关闭。State of Kelantan Special Incentive Scheme, P.U.(A) 269/2025 给予十五个课税年 0%、其后五年 17%,但 rule 5(1) 已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截止申请。ECER 知识型员工 15% 的税率,P.U.(A) 330/2023,同日截止,而且只适用于马中关丹产业园区之内。伊斯干达、NCER、沙巴或砂拉越,均未找到现行经刊宪的走廊税率。
5% 的区内税率挺得过第二支柱吗?
对全球年收入达到至少 7.5 亿欧元的集团而言,挺不过。马来西亚依 Income Tax Act 1967 Part XI 的国内补足税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而 JS-SEZ 与 Global Services Hub 两份指南本身都这么说。在范围内的集团中,马来西亚 5% 的税率会产生低于 15% 的实际税率,而其中的差额会在某处以补足税的形式征收。对那些集团而言,非税务的条件比招牌税率更要紧。
以下内容在专家确认前,刻意未予明示或仅作定性描述:
- 确认自 2026 年 7 月 8 日以来,JS-SEZ 特别税率、JS-SEZ 知识型员工税率或 Global Services Hub 税率的附属法规是否已经刊宪——在该日期,一份都不存在
- 确认给持牌金融机构与资本市场牌照持有人的森林城市特别税率——MIDA 的 JS-SEZ 指南提到 2024 年 9 月 20 日的公布,但找不到该类别经刊宪的税率命令,只找到 Single Family Office 的规则
- 确认伊斯干达马来西亚、NCER、沙巴发展走廊与砂拉越走廊的现行走廊奖掖——这几个都找不到经刊宪的所得税税率法律文书
- 确认 MIDA 就 JS-SEZ Smart Logistics Complex ITA 所依据的法定基础——该指南引用 P.U.(A) 113/2006,那是一份 2011 年之前、不在 AGC 可靠收录范围内的法律文书,其实际条文并未取得
来源
- Guidelines for Johor-Singapore Special Economic Zone (JS-SEZ) Tax Incentive Package, V2 — MIDA
- JS-SEZ Tax Incentives Package — snapshot — MIDA and IRDA
- Guidelines for Global Services Hub (GS-Hub) Tax Incentive — MIDA
- Income Tax (Single Family Office Incentive Scheme) (Pulau 1 of Forest City Special Financial Zone) Rules 2025, P.U.(A) 350/2025 —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 Real Property Gains Tax (Pulau 1 of Forest City Special Financial Zone) (Exemption) Order 2025, P.U.(A) 358/2025 —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 Income Tax (State of Kelantan Special Incentive Scheme) Rules 2025, P.U.(A) 269/2025 —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 Income Tax (Determination of Knowledge Worker and Qualifying Activity in the East Coast Economic Region) Rules 2023, P.U.(A) 330/2023 —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 Langkah Cukai Belanjawan 2026 — Ministry of Finance
修订历史
| 版本 | 日期 | 变更 | 修订者 |
|---|---|---|---|
| 01.00 | 2026年7月20日 | Approved and publish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