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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 ✓ 已发布: 2026年7月25日 10 分钟阅读 下次审阅 2027年7月22日

外籍人士与非居民税务:统一 30% 与几条出路

非居民统一税率、60 天受雇豁免、15% 的知识型员工与归国专才税率,以及就业准证的时间点如何决定你落到哪一档。

30秒速答 审阅于 2026年7月25日

依 Schedule 1 Part I paragraph 1A,非居民个人的应课税收入按统一 30% 课税,没有任何减免,也没有回扣。依 Schedule 6 paragraph 21,个人若为非居民且在马来西亚行使受雇不超过 60 天,其受雇收入全数获豁免。获批的知识型员工与归国专才计划参与者按 15% 课税。

  • 30% 统一税率跟的是 s.7(1) 下的非居民身份,不是国籍或签证类别
  • Schedule 6 para 21 豁免非居民在马 60 天或以下期间的受雇收入
  • 一旦超过 60 天,paragraph 22 就把该豁免整个拿掉——那是一道悬崖,不是一道门槛
  • 公众表演者被排除在 60 天豁免之外,按毛额 15% 课税
  • 位于指定区域的知识型员工与获批的归国专才计划参与者按 15% 课税
  • 7 月 2 日之后才抵达就凑不满 182 天,因此居民身份取决于 s.7(1)(b) 与下一年的衔接
  • 非居民呈交 Form M 或 Form MT,不是 Form BE

适用对象: 外籍雇员、他们的雇主与外派团队,以及从海外岗位归国的马来西亚人。

本页内容
完整说明 ≈10 分钟

一趟外派任务里最贵的一个月,通常是抵达的那个月,而当下它一分钱都不花。7 月 15 日 落地,你就离居民身份所需的 182 天差了 12 天。6 月 15 日落地,你就过关了。同一份 配套、同一个雇主,差距却是全年税单的大约三分之一——因为非居民个人从第一令吉起 统一缴 30%,而且完全没有任何减免。

统一税率

Schedule 1 Part I paragraph 1A 就公司以外、于该基年并非居民之人士的应课税收入, 按每一令吉 30% 课征所得税。没有零税阶、没有累进,也没有任何途径进入 s.46 的减免 清单或 s.6A 的回扣——那两者的立法对象都是于该基年为居民的个人。

其他针对非居民的课税并列如下:

非居民个人的收入税率依据
一般应课税收入,包括受雇30%Sch 1 Part I para 1A
源自马来西亚的利息毛额 15%Sch 1 Part II item 1
源自马来西亚的特许权使用费毛额 10%Sch 1 Part II item 2
公众表演者在马来西亚提供服务的酬劳毛额 15%Sch 1 Part II item 3
源自马来西亚的 Section 4(f) 收益或盈利毛额 10%Sch 1 Part XIII

60 天豁免

Schedule 6 paragraph 21 豁免个人在马来西亚行使受雇所得的收入,条件是:

  • 在该基年内一段或数段期间合计不超过六十天;或
  • 跨越连续两个课税年之基年的不超过六十天的连续期间;或
  • 上述连续跨年期间加上其他期间,合计不超过六十天,

前提是他在该基年、或该等基年的每一年内并非居民

有两个特点经常被读错。

它是一道悬崖,不是一道门槛。 Paragraph 22(a) 规定,当个人在相关期间内源自 马来西亚的受雇收入所涉期间合计超过六十天时,该豁免完全不适用。第 61 天课的 不是一天的税——它把全部 61 天都按 30% 课下去。

公众表演者被挖了出去。 Paragraph 22(b) 把公众表演者的受雇收入排除在外,除非 该收入是由外国政府的公共资金支付。到访的表演者依 Schedule 1 Part II,自第一天起 按毛额 15% 课税。

该豁免同时要求非居民身份。一名成为居民的个人——包括透过 s.7(1)(b) 的衔接而追溯 成为居民者——就会失去它。

就业准证的时间点如何决定居民身份

居民身份是依 s.7(1) 按天数计算、并在每一个基年重新评定的。就业准证给的是工作的 权利;在 Income Tax Act 之下,它什么都不给。

抵达日期,持续停留至 12 月 31 日在场天数立场
7 月 2 日或之前182 天或以上依 s.7(1)(a) 为居民
7 月 2 日之后少于 182 天取决于 s.7(1)(b)

对年中抵达者而言,一切都系于第二项测试。s.7(1)(b) 规定,若抵达那一段短暂期间与 另一段该个人于紧接下一课税年之基年内全程身在马来西亚的 182 天或以上的连续期间相衔接(不论方向),则该短暂的抵达年份即为居民。

所以一名 11 月抵达、任期两年的外派人员,抵达那一年通常是居民——但要等到下一年真的 交出 182 个连续日才算数。这项要求是连续的,跟测试一的合计计算不同,而一趟返乡 假就可能把它打断。s.7(1)(b) 的但书救得了这几类离境:与在马来西亚的服务有关者、 该个人或其直系亲属健康问题者,以及合计不超过十四天的探访亲友,前提是该个人在 离境前后紧接着都在马来西亚。

反过来的情形则抓离境的一端。一项在 3 月结束的任务留下一个短暂的末年,它可以往回 向前一年的 182 个连续日借来居民身份——Public Ruling 11/2017 的 Example 5 做的正是 这件事。Example 6 则在该个人 12 月离境后再没回来的情况下拒绝了它,因为那次离境 并非临时性质。

对长期外派而言,另外两条路径也要紧。s.7(1)(c) 让该年在马 90 天或以上、且在 此前四年中有三年为居民或在场满 90 天的个人成为居民——那正是一名以他处为基地、 但每一季都来马来西亚的区域主管的模式。s.7(1)(d) 则在个人于下一年为居民、且此前 三年每一年皆为居民时,让某一年在完全没有在场的情况下成为居民年。

那几个 15%

制度税率依据
居住于指定区域、受雇于在该区域经营合格活动之人士的知识型员工15%Sch 1 Part XIV
归国专才计划下的获批人士,受雇于马来西亚境内某人士15%Sch 1 Part XV
在获批奖掖计划下经营合格活动之公司中行使受雇的非公民居民不超过 20%Sch 1 Part XVIII

Part XIV 与 XV 都把定义——谁是知识型员工、什么是合格活动、哪个区域被指定、涵盖 哪些课税年——留给部长订立的规则。税率是法定的;资格不是,而且必须对照该年生效的 规则查核,而不是对照一份摘要。

Part XVIII 是一个上限,不是一个税率。它把获批计划岗位上的非公民居民之课税上限 定在 20%,实际税率则逐个计划订明。

在 Part XIV 或 XV 适用的情况下,请留意 s.6A(2) 的但书:RM400 回扣的 RM35,000 应课税收入上限,是对照该个人来自所有来源的应课税收入检验的,而不只是那份享有 优惠的受雇收入。

用哪一份表格

情况表格截止日
非居民个人M4 月 30 日,有业务收入者 6 月 30 日
非居民知识型员工MT4 月 30 日,有业务收入者 6 月 30 日
居民知识型员工、专才,或担任关键职位的非公民BT4 月 30 日,有业务收入者 6 月 30 日
居民外籍人士,一般情形,无业务收入BE4 月 30 日

上述各项都有 15 天的 e-Filing 延期。在离境之前,雇主必须在雇员离开马来西亚 至少 30 天前提交 CP21,而税务清关决定了最后款项能否发放。

常见错误

  • 把 30% 读成外国人税率。 它是非居民税率。居民外籍人士的课税方式与马来西亚人 完全一样,包括减免在内。
  • 把 60 天当成一份免费额度。 一旦天数超过 60,paragraph 22 会追溯并完全拿掉 该豁免。
  • 把衔接年份的天数当成合计计算。 s.7(1)(b) 要求相邻年份有 182 个连续日。 测试一那种合计计算带不过去。
  • 十五天的返乡假。 探访亲友的额度是全年合计十四天。第十五天会打断连续 区块,连带打掉衔接申索。
  • 整个抵达年度把 PCB 锁在 30%。 在 s.7(1)(b) 的衔接将会成立的情况下,该雇员 那一年就是居民,多扣的部分可以拿回来——但只能靠呈报报税表拿回来。
  • 以为 15% 知识型员工税率跟着职衔走。 它跟的是部长关于区域、活动与批准的 规则。一个资深技术岗位本身,没有任何一点能让你符合资格。

下一步

先把居民身份的问题定下来,然后确认你要呈报的那一年用哪份表格、截止日是哪天; 如果结果你终究是居民,再去查那份减免清单。

常见问题 5
外籍人士在马来西亚的税率是多少?

完全取决于居民身份。居民外籍人士缴的是跟马来西亚人一样的 0% 至 30% 累进税阶,并享有全部减免。非居民则依 Schedule 1 Part I paragraph 1A,就每一令吉应课税收入统一缴 30%,没有任何减免,也没有回扣。

马来西亚有 60 天免税吗?

有。Schedule 6 paragraph 21 豁免个人在某基年内于马来西亚行使受雇合计 60 天或以下、或跨越两个基年的连续 60 天或以下期间所得的收入,前提是该个人在相关基年或各基年内并非居民。

如果我待了 65 天,60 天豁免还适用吗?

不适用,而且头 60 天一天也保不住。Paragraph 22 规定,当个人在相关期间内有超过 60 天源自马来西亚的受雇收入时,paragraph 21 即不适用。全额都会按非居民税率变成应课税。

就业准证什么时候会让我成为税务居民?

它不会。居民身份是依 s.7(1) 按天数计算、并在每一个基年重新评定的。一张两年有效的就业准证,若你 11 月才落地,对抵达那一年毫无作用——你届时得靠 s.7(1)(b) 把那一小截与下一年一段连续 182 天的期间衔接起来。

马来西亚的知识型员工税率是多少?

依 Schedule 1 Part XIV,就居住于指定区域、并受雇于在该区域经营合格活动之人士的知识型员工,其应课税收入按 15% 课税。知识型员工、合格活动与指定区域的定义由部长订立的规则设定。获批的归国专才计划人士依 Part XV 享有同样的 15%。

来源与历史 4 来源
⚑ 待专家核实

以下内容在专家确认前,刻意未予明示或仅作定性描述:

  • Schedule 1 Part XIV 之下界定知识型员工、合格活动与指定区域的部长规则未能取得——广被引用的 Iskandar Malaysia 指定区域以及那份 P.U.(A) 文书编号,应在发布前对照宪报确认
  • 归国专才计划 15% 税率适用于多少个课税年,是由部长规则设定的,未经查证;Schedule 1 Part XV 只提到某一指定课税年
  • Schedule 1 Part XVIII 把获批奖掖计划下担任关键职位的非公民居民之税率上限定在不超过 20%——实际适用税率是逐个计划订明的,未经查证

来源

  1. Income Tax Act 1967 (Act 53), reprint of 21 May 2024 — Schedule 1 Parts I, II, XIII, XIV, XV, XVIII and Schedule 6 paras 21 and 22 —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2. Ketetapan Umum No. 11/2017 — Taraf Mastautin Individu — 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 Malaysia
  3. Program Memfail Borang Nyata (BN) Bagi Tahun 2026 — 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 Malaysia
  4. Taraf Mastautin — Individu — 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 Malaysia

修订历史

版本 日期 变更 修订者
01.00 2026年7月20日 Approved and publis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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