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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是马来西亚第二大州,位于婆罗洲北端,首府为亚庇。其州元首(Yang di-Pertua Negeri)由最高元首(Yang di-Pertuan Agong)委任,州政府则由一位首席部长领导。沙巴以北婆罗洲的身份,依据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加入联邦;伴随这一加入而来的保障主要载于联邦宪法之中,包括该州对移民事务的自主管制,以及第161E条要求就某些宪法修正案取得州元首同意的规定。京那巴鲁山(海拔4,095米),坐落于京那巴鲁公园内——马来西亚首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是喜马拉雅山与新几内亚之间最高的山峰。
- 首府为亚庇;该州人口在2020年人口普查中为3,418,785人(DOSM)
- 州元首为州元首(Yang di-Pertua Negeri),由最高元首(Yang di-Pertuan Agong)委任;州政府由一位首席部长领导
- 京那巴鲁山海拔4,095米,坐落于京那巴鲁公园(75,370公顷)内,于2000年被列为马来西亚首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
- 沙巴在2023年贡献了马来西亚5.5%的GDP,为各州属中第六大份额,并在当年录得RM7 billion的州收入纪录
- 沙巴以北婆罗洲的身份,依据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加入马来西亚;其保障措施——包括移民管制以及第161E条所要求的同意程序——载于联邦宪法之中,其落实至今仍处于联邦与州属之间持续磋商的过程中
适用对象: 希望了解沙巴事实概况——包括其地理、经济与政府体制——以及对其在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下宪制地位的中立说明的读者。
本页内容
沙巴加入马来西亚,并非以一个州属加入一个既有国家的方式。它是以其中一个缔造 这个国家的签署领地身份加入的——北婆罗洲于1963年7月在伦敦与马来亚联合邦、 砂拉越、新加坡及英国一同签署了马来西亚协议。这一起点至今仍影响着沙巴的 治理方式、财政安排与人们谈论它的方式,也正因如此,一篇关于沙巴的概况文 章,既要谈一座山,也要谈一份条约。
主要事实
| 首府 | 亚庇 |
| 人口 | 3,418,785(2020年人口普查,DOSM) |
| 州元首 | 州元首(Yang di-Pertua Negeri,州长);州政府由一位首席部长领导 |
| 最高点 | 京那巴鲁山,海拔4,095米——喜马拉雅山与新几内亚之间最高的山峰 |
| 主要产业 | 农业(棕油)、石油与天然气、服务业、旅游业 |
| 加入联邦 | 以北婆罗洲的身份,依据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 |
地理
沙巴占据婆罗洲的北端,婆罗洲是全球第三大岛屿。它是马来西亚第二大州,仅次 于西南方与其接壤的砂拉越,并在南面与印尼加里曼丹接 壤陆地边界。两片海域环抱着它:西海岸的南中国海,以及东面的苏禄海与西里伯 斯海。
该州的传统别称「风下之地」,指的是其位于台风带以南的位置。其主要地标是京 那巴鲁山,一座海拔4,095米的花岗岩山体,是喜马拉雅山与新几内亚之间最高的 山峰。
这座山坐落于京那巴鲁公园(Kinabalu Park)内,这是一个由Sabah Parks管理、 占地75,370公顷的保护区。2000年,它成为马来西亚首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 遗产,因其植物生态的非凡密集程度而获得列入——公园的生境从海拔约150米的 低地雨林,一直延伸到山顶地带的亚高山灌丛,并被公认为全球重要的植物特有 性中心。
在近海处,位于沙巴西海岸外的纳闽岛,如今是一个独立的联邦直辖区——有关其 由来,参见纳闽。
经济
沙巴的经济依赖大宗商品,并日益依赖服务业与旅游业。
- 农业——沙巴是马来西亚主要的棕油生产州属之一,该作物在其农业产值 中占主导地位。
- 石油与天然气——石油产自沙巴近海海域,而石油收入安排是MA63框架下 联邦与州属之间持续讨论的固定议题之一(详见下文)。
- 服务业与旅游业——亚庇是以京那巴鲁山、岛屿与潜水地点以及野生动物 为基础的旅游经济的门户。
根据州政府自身的说法,沙巴在2023年贡献了马来西亚5.5%的GDP——在各州属中 排名第六大份额,与雪兰莪、吉隆坡、柔佛、砂拉越及槟城同属一组,这些州属 合计创造了全国经济的73%。该州在2023年录得RM7 billion的州收入,创下沙巴 的纪录,并在当年吸引了RM11.34 billion的核准投资,为全国第七高。
与这一规模形成对比的,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发展差距:沙巴的收入水平与基础设 施覆盖率仍落后于工业化程度更高的半岛各州,而缩小这一差距,是联邦与州属 发展计划中都明确列出的优先事项。
政府
沙巴的州元首是州元首(Yang di-Pertua Negeri),由最高元首 (Yang di-Pertuan Agong)委任。州政府由一位首席部长领导,须获得沙巴州立 法议会的信任——与将州政府首长头衔改为总理(Premier)的砂拉越不同,沙巴 保留了首席部长这一头衔。
由于沙巴是依据经过磋商的条款加入联邦的,其州级机构拥有半岛各州所没有的 权力,其中最明显的是移民事务:从马来西亚半岛或砂拉越抵达的旅客,须通过 一道独立的沙巴入境查验,这项管制作为该州加入时保障措施的一部分被保留下 来。
沙巴与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下的地位
本节描述这一法律地位以及围绕它所持有的各种立场,不为任何一方背书。
协议文本本身。 马来西亚协议于1963年7月9日在伦敦由英国、马来亚联合邦、 北婆罗洲、砂拉越与新加坡签署,马来西亚则于1963年9月16日正式成立——这一 过程的经过记载于马来西亚的成立 一文。协议本身篇幅简短;沙巴的实质性保障是透过 Malaysia Act 1963 纳入联 邦宪法的。
保障条款的所在。 最常被援引、与沙巴相关的宪法条文包括第95B条至第95E 条(立法与行政安排)、第112C条与第112D条(特别拨款与指定收入,并附有定 期检讨的规定)、第161条与第161A条(语言及原住民特殊地位),以及第161E 条——该条要求在对该州构成影响的某些宪法修正案获得通过之前,须先取得沙 巴州元首的同意。
二十点备忘录。 北婆罗洲向负责筹备宪制安排的政府间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Committee)提交了一份二十点备忘录。这份备忘录在公众讨论中常被援引为 「沙巴的权利」;就文献记录而言,它只是提交给该委员会的一份文件,而非协议 本身的附件,其中哪些要点被纳入具有约束力的形式——以及以何种方式纳入—— 是联邦与州属双方以及评论者对这段记录持不同解读的问题之一。
当前的进程。 国会于2022年修订了联邦宪法第1(2)条(Constitution (Amendment) Act 2022 [Act A1642]),重新审视了描述沙巴与砂拉越在联邦中 地位的措辞。MA63相关事项的落实——包括财务检讨与行政权力下放——透过首 相署(Prime Minister’s Department)下设的一个专责沙巴与砂拉越事务机构进 行磋商,服务于一个由首相担任主席的理事会。各方在落实的步伐与范围上立场 不一;本文仅记录该进程仍在进行中,并不对任何一方的立场作出定性。
至于协议本身——它写了什么、指向什么,以及围绕它存在哪些争议——请参见专 文MA63。
常见误解
- 「沙巴加入马来西亚」与「协助缔造马来西亚」的区别。 马来西亚官方的 说法,将北婆罗洲、砂拉越与新加坡描述为1963年缔造马来西亚这一协议的缔 约方,而非加入一个既有联邦。这一区别在宪制讨论中十分重要,值得准确表 述。
- 二十点备忘录并非MA63的条文本身。 它是提交给政府间委员会的一份备 忘录;协议的各项承诺,体现在该委员会的报告以及上文所列的宪法条文之中。
- 是首席部长,不是总理。 砂拉越的政府首长如今称为总理(Premier); 沙巴则仍保留首席部长这一头衔。
- 京那巴鲁公园才是世界遗产,而不仅仅是那座山。 该项列入名录涵盖的 是这座75,370公顷的公园,山顶只是其中一部分。
下一步
深入了解MA63,以逐份文件的方式说明该协议及其保障条 款;了解马来西亚的成立,认识 1963年9月16日的历史;以及了解砂拉越,看看马来西亚 另一个婆罗洲州属如何拥有一套相似——但并不完全相同——的安排。若要了解这 段关系中联邦一方的角色,可从最高元首 (Yang di-Pertuan Agong)说起,他负责委任沙巴的州元首(Yang di-Pertua Negeri)。
本文根据NegaraKu.md的编辑政策被列为敏感内容(3R+1:宪制事务),因为沙巴 在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下的地位以及联邦与州属之间的落实进程,属于尚在进行 中的宪制议题。本文以严格描述性的方式撰写,并在正式出版前作为草稿保留, 等待人工审核批准。
来源
- Kawasanku — Sabah — Department of Statistics Malaysia
- Sabah among top six contributors to Malaysia's 2023 GDP — Jabatan Ketua Menteri Sabah
- Kinabalu Park as World Heritage Site — Sabah Parks
- Kinabalu Park — World Heritage List — UNESCO World Heritage Centre
- Federal Constitution (Reprint as at 15 October 2020) —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of Malaysia
- Perjanjian MA63 — Bahagian Hal Ehwal Sabah dan Sarawak, Jabatan Perdana Menteri
- Agreement relating to Malaysia, United Nations Treaty Series Volume 750, No. 10760 — United Nations
- Constitution (Amendment) Act 2022 [Act A1642] —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of Malaysia
修订历史
| 版本 | 日期 | 变更 | 修订者 |
|---|---|---|---|
| 01.00 | 2026年7月24日 | Approved and publish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