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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来西亚境外出生、父母一方为公民的子女,可依据《联邦宪法》第14(1)(b)条并结合第二附表,凭法律的运作(by operation of law)成为公民。此身份通过使用D表格办理登记予以确认,可在马来西亚驻外交使团报生,或直接向国民登记局(JPN)申请。在2024年宪法修正案之前,这一自动途径仅在父亲为公民时适用;2024年10月通过的修正法令将『父亲』一词替换为『至少父母一方』,但不具追溯效力。
- 第14(1)(b)条及第二附表凭法律的运作,赋予在联邦境外出生、且父母一方在出生时为公民的子女公民身份。
- D表格用于确认并登记此身份;申请人与子女通常须亲自到公民登记官或领事官员面前办理。
- 申请可在马来西亚驻外使团办理(随后送交布城JPN总部),或在马来西亚境内的JPN办事处直接办理。
- 国会下议院于2024年10月17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宪法修正法令;修正案使母亲与父亲的权利平等,但仅适用于该修正案生效后出生的子女。
- 政府将生效日期定为2026年6月1日;在此之前出生、母亲为公民的18岁以下子女,可依据第15(2)条的酌情途径提出申请。
适用对象: 有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马来西亚公民父母、监护人,或希望确认该子女公民身份的近亲。
本页内容
一名婴儿在伦敦一家医院出生,父母是在当地工作的马来西亚人。当地的出生证明写着婴儿在英国出生,然而在马来西亚法律下,他可能已经是一名公民——前提是这一身份被正确记录。这一身份如何得到确认、谁符合资格,都是触及《联邦宪法》根本条文的问题。
什么是血统公民权?
《联邦宪法》以多种方式赋予公民权。其中之一是凭法律的运作(by operation of law)——在满足条件时自动取得的身份,而非通过部长酌情裁量授予。
第14(1)(b)条,结合第二附表第二部分,涵盖在马来西亚日(1963年9月16日)当天或之后出生的人。该条文规定,“每一个在联邦境外出生、且其父亲在出生时为公民的人”即为公民。这正是在马来西亚境外出生子女血统公民权的依据。(根据Family Frontiers指南,第14(1)(b)条途径适用于在马来西亚日当天或之后于国外出生的人。)
关键之处在于:登记是确认这一身份,而非创设这一身份。若条件满足,子女自出生起便已是公民。然而若无官方记录,家庭日后在申请护照、报读学校或办理其他事务时,可能难以证明该身份。
使用哪种表格,谁可以申请?
依据第14条为在国外出生的子女确认公民身份的申请,使用D表格办理。
根据Family Frontiers指南对JPN流程的说明(这些细节应直接向JPN核实,因为在编写本稿时JPN的服务页面无法自动访问):
- 申请人可以是身为公民的父母、子女本人,或在特定情况下的监护人或近亲。
- 申请人与拟登记者通常须在提交申请时亲自到公民登记官或领事官员面前办理。
- 表格通常可在布城JPN总部、州或分行JPN办事处领取;对于在国外出生的情形,则可在马来西亚驻外使团(使馆或领事馆)领取。
在马来西亚使团报生,还是直接向JPN登记?
提交申请有两个地点,两者最终都归入同一份JPN记录。
| 地点 | 如何运作 |
|---|---|
| 马来西亚驻外使团(使馆/领事馆) | 适合仍身处国外的家庭。申请由领事官员受理,随后送交布城JPN总部处理。 |
| 马来西亚境内的JPN办事处 | 适合已回国的家庭。申请直接在布城JPN总部或州/分行办事处办理。 |
地点的选择通常取决于家庭所在位置。根据倡导组织Family Frontiers所整理的指南,所涉费用包括:JPN受理申请的RM20,以及JPN签发证书的RM30(若由使馆签发则为RM10)。官方费率与最新清单应在前往前直接向JPN或相关使团查证。
通常需要哪些文件?
实际清单因个案而异,但根据现有指南,常被要求的文件包括:
子女方面:
- 国外原始出生证明(如有需要,附经认证的马来文或英文译本)
- 护照或旅行证件
- 三(3)张蓝色背景的护照尺寸照片
- 就学证明,或未就学的声明书
身为公民的父母方面:
- 身份证
- 出生证明
- 公民证书(如有)
- 结婚证书,或未婚声明书
由于申请涉及确认宪法身份,通常须携带原件连同经认证的副本。
为何父母的性别会成为问题?
这正是本课题敏感之处。第二附表的文本在历史上仅提及”父亲”。这意味着在国外出生的子女只有在父亲为公民时才能自动取得公民权;与外籍人士结婚的公民母亲,无法通过同一途径传递该身份。
这一问题成为法庭争议。在高等法院一项早期判决之后,上诉法院于2023年8月5日(在Suriani Kempe & Ors 诉马来西亚政府及其他人一案中)裁定,第14(1)(b)条凭法律的运作的途径不适用于在国外出生子女的公民母亲;随着该裁决作出,公民母亲提交的所有D表格申请均被冻结,如Family Frontiers指南所记录。政府一方与提出挑战的一方给出了不同的论点:批评者认为现有条文与关于平等的第8(2)条以及马来西亚在《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下的义务相抵触,而法院的解释则聚焦于宪法文本字面所写的含义。
作为公民母亲的临时途径,可用的选择是第15(2)条(B表格)——一种酌情登记,其决定权在内政部,可在子女年满18岁前提出申请。
2024年修正案改变了什么?
在2024年10月17日,国会下议院以206名议员的支持通过了关于公民权的宪法修正法案,超过第159条所要求的三分之二多数。其中的改变包括:
- 将第二附表中的”父亲”一词替换为”至少父母一方”,使身为公民的母亲与父亲都能将公民权传递给在国外出生的子女。
- 将某些申请的年龄上限从21岁降至18岁。
有两点需要理解。第一,该修正案不具追溯效力——它仅适用于修正案生效后出生的子女。第二,同一法案还带来若干其他变动(其中涉及弃婴及永久居民子女),令部分公民社会组织担心这可能增加无国籍风险。对这一修正案是否平衡,政府一方与其批评者持不同看法,本稿对此不采取任何立场。
根据内政部长于2026年2月的声明,政府将生效日期定为2026年6月1日,与该法令第1(2)条一致,并计划推出网上预先登记系统。
对于在该法令生效之前出生的子女,2025年3月10日在联邦法院记录的一项同意和解,允许在国外出生、母亲为公民、父亲为外籍人士的18岁以下子女依据第15(2)条申请公民权。
下一步该怎么做?
- 查明子女的当前身份。 若父亲在出生时为公民,第14(1)(b)条下的身份可能已经存在,只需通过D表格予以确认。
- 确定申请地点——若仍在国外,选马来西亚使团;若已回国,选JPN办事处。
- 直接向JPN或相关使团查证最新的文件清单与费用,因要求可能有所变动。
- 对于公民母亲的子女, 确认该个案属于第15(2)条途径(在2024年法令生效前出生)还是修正后的第14条途径(在其后出生),并留意生效日期以及JPN发布的官方程序。
本稿仅供一般参考,并非法律意见。宪法条文、程序及生效日期可能有所变动——针对具体个案,请向JPN、马来西亚使团或持牌法律顾问查证。
我的孩子在国外出生,父亲是马来西亚公民。他是否已经是公民?
根据第14(1)(b)条并结合第二附表,在联邦境外出生、且父亲在出生时为公民的子女,凭法律的运作即为公民。使用D表格办理登记的目的是确认并记录该身份,而非赋予该身份。未办理登记并不会消灭这项权利,但日后可能使证明身份变得困难。
在马来西亚使馆报生与向JPN登记有何区别?
两者最终都指向同一份JPN记录。在国外,申请须在马来西亚驻外使团(使馆或领事馆)提交,随后送交布城JPN总部处理。在马来西亚,申请直接在布城JPN总部或州/分行办事处办理。两处都可领取表格。
母亲身为公民,能否把公民身份传给她在国外出生的孩子?
在2024年修正案之前,第14(1)(b)条凭法律的运作的途径在父亲为公民时适用;随着上诉法院于2023年8月5日(Suriani Kempe & Ors 诉马来西亚政府一案)作出裁决,公民母亲提交的D表格申请被冻结,如Family Frontiers指南所记录。2024年10月通过的修正法令使母亲与父亲的权利平等,但仅适用于该修正案生效后出生的子女。对于在此之前出生的18岁以下子女,则采用第15(2)条途径(B表格)。
以下内容在专家确认前,刻意未予明示或仅作定性描述:
- Halaman perkhidmatan JPN (jpn.gov.my, Perkara 14 kelahiran luar negara) tidak dapat diambil secara automatik di sini (ECONNREFUSED); sahkan terus dengan JPN: siapa boleh memohon, syarat hadir sendiri, senarai semak dokumen, bilangan gambar (tiga keping berlatar biru), dan kadar bayaran semasa.
- Sahkan kadar bayaran rasmi dan senarai semak dokumen terkini terus di jpn.gov.my atau misi Malaysia berkenaan (nilai RM20/RM30/RM10 di sini dipetik daripada panduan Family Frontiers).
- Sahkan tarikh kuat kuasa sebenar Akta Perlembagaan (Pindaan) 2024 apabila diwartakan (draf ini menyatakan sasaran 1 Jun 2026 mengikut kenyataan menteri Februari 2026).
- Sahkan petikan penuh dan keputusan kes Mahkamah Rayuan 5 Ogos 2023 (Suriani Kempe & Ors lwn Kerajaan Malaysia) terhadap rekod mahkamah rasmi.
- Sahkan slug perhubungan/berkaitan (jabatan-pendaftaran-negara, federal-constitution-citizenship, applying-for-malaysian-citizenship-article-15, malaysian-birth-registration) terhadap taksonomi langsung.
来源
- Permohonan Taraf Kewarganegaraan Di Bawah Perkara 14 Perlembagaan Persekutuan (Kelahiran Luar Negara) — 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JPN)
- Kewarganegaraan secara Kuat Kuasa Undang-undang [Perkara 14(1)(b)]: Borang D — Family Frontiers
- FAQ: Children — Malaysian Mothers, Overseas-Born Children and the 5 August 2023 Court of Appeal Ruling — Family Frontiers
- Dewan Rakyat Passes Constitution Amendment Bill On Citizenship — Bernama
- Malaysia's Proposed Citizenship Amendments: Gender Equality Moving Ahead but Other Challenges Surface — ConstitutionNet (International IDEA)
- Citizenship law amendment set to take effect June 1 — Malay Mail
- Children born overseas to M'sian mothers can apply for citizenship — The 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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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本 | 日期 | 变更 | 修订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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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00 | 2026年8月7日 | Approved and publish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