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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 ✓ 已发布: 2026年7月25日 11 分钟阅读

你是否需要在马来西亚缴付所得税?从居民身份测试着手,而非薪金数字

你是否须缴付马来西亚所得税,首先取决于一项法定的天数居民身份测试,而不是取决于国籍或签证类型。本文走一遍这项测试、几时登记税务档案变成强制性,以及在 LHDN 的 MyTax 门户上,从 e-Daftar 到 e-Filing 的实际顺序。

30秒速答 审阅于 2026年7月25日

如果你符合 Income Tax Act 1967 第 7 条所列四项天数测试中的任何一项——最常见的是在历年内于马来西亚实际逗留 182 天或以上——你就会被当作居民个人课税:累进税率,享有完整减免。如果四项测试一项都不符合,你就是非居民,只须就马来西亚来源收入按单一较高税率课税,没有任何减免。一旦你的收入超过登记门槛,你就必须持有税务识别号码(Tax Identification Number,TIN),并透过 LHDN 的 MyTax 门户呈报——公民与永久居民往往会自动获得登记,而外国人及其他人士则须透过 e-Daftar 登记,然后用 PIN 启动 e-Filing,才能在每年的截止日期前呈交正确的表格。

  • Income Tax Act 1967 第 7 条下的居民身份,是一项实际逗留天数的计算,不是国籍、MyKad 状态或签证/准证类型的函数
  • 最常被引用的测试是历年内 182 天或以上(第 7(1)(a) 条)——但另外三项测试可以让你在天数少得多的情况下就成为居民,其中一项测试甚至可以在相关年度零逗留天数的情况下适用
  • 呈报与缴付渠道均为电子化:LHDN 用于登记(e-Daftar)与呈报(e-Filing)的官方门户都是 mytax.hasil.gov.my 上的 MyTax
  • 首次呈报者依序需要两项各自独立的凭证——先从 e-Daftar 取得税务识别号码(TIN),再取得 PIN 以启动 e-Filing 账户本身——之后才能呈交报税表
  • 就 2025 课税年而言,LHDN 自己发出的媒体声明把没有营业收入的个人所须呈交的申报表(BN)法定呈报日期定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透过 e-Filing 呈报者可获 15 天宽限,至 2026 年 5 月 15 日
  • 错过截止日期不只是形式上的疏忽——LHDN 的声明明确把逾期或未呈报与 Income Tax Act 1967 下的执法行动挂钩

适用对象: 任何不确定自己是否须在马来西亚登记税务档案、或是否须在今年呈报的人——新居民、归国的马来西亚人、首次领薪的打工族,以及持长期准证的外国人。

本页内容
完整说明 ≈11 分钟

一名新雇员持两年期 Employment Pass(就业准证)搬到吉隆坡,以为准证本身就 决定了她的税务身份。一名在新加坡工作了八个月的马来西亚人,以为无论如何 国籍都能让他置身 LHDN 的系统之外。两者错在同一个原因:马来西亚所得税不 问你是谁,也不问你的准证上写着什么。它数的是天数。

那个天数——不是你的 MyKad,不是你的签证,也不是你的职衔——是在马来西亚 办理登记、呈报或缴付所得税之前,第一件必须厘清的事,否则接下来的一切都 说不通。

真正决定你身份的测试

Income Tax Act 1967 第 7 条订明 LHDN 如何判定一名个人在某个基年是否为 马来西亚的居民。居民身份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几乎改变了后续的一切: 居民个人按累进税率课税,并可享有个人减免;非居民则只须就马来西亚来源 收入按单一、较高的统一税率课税,且完全无法享有这些减免。

测试不只一项——总共有四项,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项就足够:

测试要求
s.7(1)(a)在基年内实际逗留马来西亚 182 天或以上,不论是否连续
s.7(1)(b)逗留少于 182 天,但该期间与紧接前一个或后一个基年中连续182 天或以上的一段相连接
s.7(1)(c)该年内逗留 90 天或以上,并且在之前四个基年中的任何三个曾经是居民——或曾逗留 90 天以上
s.7(1)(d)在下一个基年是居民,并且在之前三个基年中的每一个也都是居民(即使在所涉及的那一年逗留天数为零,这一项也可能适用)

该法令还把在马来西亚逗留的一天中的一部分视为完整的一天,并且把短暂的 不在场——因公务出差、纳税人本人或直系家庭成员患病,以及合计不超过十四 天的社交探访——视为不会中断第 7(1)(b) 条下的连接期间,前提是该人在不在 场之前与之后都紧接着身处马来西亚。

这一切都不看国籍、MyKad 状态,或 Employment Pass 的类型。一名大部分时间 都在国外度过的马来西亚公民,可以是非居民。一名持工作准证、从未离开过 马来西亚的外国人,可以从第一天起就是居民。这是一种机械式的计算,逐年 适用。

这四项测试、其确切的法定措辞,以及每一项适用的具体情境,都在 个人税务居民身份:s.7(1) 的四项测试 中有完整深入的说明——如果你的情况正好落在边界附近,例如入境或离境的那 一年,值得仔细阅读。

居民身份决定的是税款问题——但不是呈报问题

很容易让人误以为,只要雇主已经从你的薪金中按月扣除税款(Potongan Cukai Bulanan/PCB,马来西亚的薪资预扣税制度),就没有别的事要做了。这套制度 不是这样运作的。

按月预扣是一项预先扣除的估算数字。年度报税表才是对账的环节——减免在这 里申索,其他收入在这里申报,而该年度实际的税务状况也在这里结清,不论 结果是退税还是补税。一旦你该年度的收入超过触发登记的法定门槛,你就必须 持有税务档案并呈交报税表,无论雇主是否已按月预扣税款。该门槛数字以及 现行的登记文件清单,应直接在 MyTax 门户上确认,因为在撰写本文时,它无法 在官方页面上得到独立核实。

进入系统:依序取得两项凭证

LHDN 用单一一个门户——MyTax,网址为 mytax.hasil.gov.my——同时处理税 务档案的登记与报税表的呈报。首次呈报者通常需要依序取得两项各自独立的 凭证,而不是一项:

  1. 税务识别号码(Tax Identification Number,TIN)。 许多马来西亚公民 与永久居民已经拥有一个,是根据国民登记数据自动生成的,本人无须采取 任何行动。没有的人——包括大部分外国人以及任何首次登记的人——须透过 MyTax 内的登记服务e-Daftar申请。
  2. 用于启动 e-Filing 本身的 PIN。 持有 TIN 并不等同于能够登入并呈交 报税表。在首次使用之前,LHDN 要求一个各自独立的启动步骤——过去须到 分行取得 PIN,近来则可透过门户申请——用来解锁与该 TIN 绑定的 e-Filing 账户。

只有在这两个步骤都完成之后,MyTax 才会让你打开、填写并呈交适合你情况 的正确报税表。究竟是哪一份表格——没有营业收入的居民适用 Form BE,有营 业收入的适用 Form B,非居民适用 Form M,如此类推——连同其具体截止日期, 都在你该呈交哪一份 LHDN 表格?BE、B、BT、M、P 与 E中有清楚的对照。

实际的截止日期

截止日期不是一份粗略的指引——LHDN 每年都以一份注明日期、编号的呈报计划 发出这些日期,并把错过它们视为 Income Tax Act 1967 下的执法事项,而不 只是文书上的麻烦。

就 2025 课税年而言,LHDN 自己发出的媒体声明(HASiL/2026/04/29-26,日期 为 2026 年 4 月 29 日)把申报表(BN)——涵盖个人与其他非营业呈报者——的 法定截止日期定为2026 年 4 月 30 日,透过 e-Filing 呈报的纳税人则获得 额外 15 天,至2026 年 5 月 15 日。该声明明确指出,这项宽限之所以存 在,正是因为 BN 的呈交现在必须透过 e-Filing 进行,而提供宽限是为了不让 系统在最后一刻的负荷下瘫痪——而不是鼓励迟交。

这个模式——一个基本的法定日期,加上个人呈报者 15 天的 e-Filing 宽限期 ——每个课税年都会重复出现,尽管确切的日历日期会变动。请务必在 LHDN 门户 或当年的呈报计划中确认当期的日期,而不要假设去年的日期会原样重复。

常见错误

  • 从签证或国籍出发推论,而不是从天数出发。 Employment Pass 本身完全 说明不了居民身份。把在马来西亚的实际天数拿去对照上述四项测试。
  • 以为薪资预扣就取代了呈报。 PCB/MTD 是按月扣除的估算数字;一旦你 有义务登记税务档案或呈交年度报税表,它并不能替代这些义务。
  • 在两项凭证都还没备齐之前就想呈报。 单靠 TIN 并不能打开 e-Filing ——PIN/启动步骤是另一道独立的关卡,跳过它直接「登入 MyTax」,只会在 登入画面撞上死路。
  • 把登记或首次 PIN 启动拖到截止日期前一周才办。 这两个步骤都可能需 要处理时间,而 LHDN 自己的指引也敦促提早呈报,具体就是为了避免最后 几天系统拥堵。
  • 以为今年的确切日期会自动沿用下去。 LHDN 每年都会发布新的呈报计划; 基本日期与宽限长度在近几个周期中一直保持稳定,但日历日期本身每年都 会改变。

下一步

如果你的居民身份确实处于边界地带——入境、离境或跨国的那一年——请仔细 阅读个人税务居民身份:s.7(1) 的四项测试 中完整的四项测试拆解。一旦你知道适用于自己的是哪一份表格, 你该呈交哪一份 LHDN 表格?会把每一种非公司 纳税人对应到其确切的表格与截止日期。至于把你呈交的报税表变成实际税单的 税率级距与减免,请参阅关于个人税率与减免的专门文章。至于 LHDN 本身——它 的法律依据,以及它在 MyTax 之外所运营的整套平台——请参阅 LHDN——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

来源与历史 4 来源
⚑ 待专家核实

以下内容在专家确认前,刻意未予明示或仅作定性描述:

  • 使登记成为强制性的确切应课税收入门槛,以及 e-Daftar 的具体文件清单,在撰写本文时无法在 LHDN 官方页面上得到确认(hasil.gov.my 的子页面在自动抓取时给出不一致的访问结果);本文在此仅作定性描述——在依赖具体数字之前,请直接在 mytax.hasil.gov.my 或向 LHDN 确认现行数字。
  • 累进税率级距与非居民的确切统一税率,本文刻意不在此重述——请参阅专门的税率文章,那里载有其自身经过核实的数字,而不要把本文当成税率数字的来源。
  • 年度呈报截止日期(人工 4 月 30 日/e-Filing 5 月 15 日)已透过 LHDN 自己发出的、注明日期的媒体声明就 2025 课税年得到确认;LHDN 每年都会发出新的呈报计划,因此在依赖不同课税年的日期之前,请重新核实当年的日期。

来源

  1. Income Tax Act 1967 (Act 53) — Section 7, Residence: Individuals — 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 Malaysia (LHDN)
  2. 15 Mei 2026: Tarikh Akhir Pengemukaan e-Filing Individu (Tidak Menjalankan Perniagaan) Bagi Tahun Taksiran 2025 (Media Statement HASiL/2026/04/29-26) — 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 Malaysia (LHDN)
  3. Income Tax Return Form Application (e-Filing) LHDN — MyGovernment Portal, Government of Malaysia
  4. 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 Malaysia — official portal — 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 Malaysia (LH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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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 2026年7月24日 Approved and publis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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