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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党是由三个按族群划分的政党组成的联盟——巫统(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sation,UMNO)、马华公会(Malaysian Chinese Association,MCA)与国大党(Malaysian Indian Congress,MIC)——在马来亚联合邦以单一阵营的形式参加选举。它始于1952年吉隆坡市议会选举中巫统与马华公会临时组成的选举协定,1954年国大党加入,在1955年联邦选举中赢得52席中的51席,率领1956年赴伦敦的独立代表团,并向李特宪制委员会(Reid Commission)提交联合备忘录,该备忘录为1957年《联邦宪法》的起草提供了参考。
- 联盟党是按族群路线组织的三党联盟——巫统、马华公会与国大党
- 它始于1952年吉隆坡市议会选举中巫统与马华公会临时组成的选举安排;国大党于1954年加入
- 联盟党在1955年7月首届联邦选举中赢得52个民选议席中的51席
- 东姑阿都拉曼于1956年1月至2月率领以联盟党为主的代表团前往伦敦制宪会议
- 联盟党于1956年向李特宪制委员会提交联合备忘录,内容涉及马来统治者、伊斯兰教、马来语言、马来人的特殊地位以及公民权
- 联盟党于独立后的1957年10月30日正式注册为单一政治组织
适用对象: 希望了解联盟党由哪些政党组成,以及该联盟在1955至1957年独立谈判中所扮演角色的学生、研究者与一般读者。
本页内容
当英国坐下来决定马来亚是否已准备好自治时,它表示希望看到的其中一项证据,是这片领土上不同的族群能够共同运作一个政府。联盟党正是那个走上谈判桌、声称能证明这一点的载体——三个政党,各自围绕一个族群组织起来,作为单一阵营参加选举,并共同要求独立。
本文描述联盟党是什么,以及它在独立谈判中做了什么。本文不对这些事件的任何诠释表示认同,也不对这些政党所代表的族群作出定性描述。
三个政党,一张选票
联盟党在1957年并非单一政党。它是由三个政党组成的联盟:
| 政党 | 成立年份 | 参选方式 |
|---|---|---|
| 巫统(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sation,UMNO) | 1946年 | 联盟党成员政党 |
| 马华公会(Malaysian Chinese Association,MCA) | 1949年 | 联盟党成员政党 |
| 国大党(Malaysian Indian Congress,MIC) | 1946年 | 联盟党成员政党 |
每个政党都保留各自的党员、领导层与组织架构。使它们成为一个”联盟”的,是彼此之间划分议席、共同竞选而非相互竞争的协议,使得在任何一个选区,选民面对的都是单一一名联盟党候选人,而不是三名互相竞争的族群候选人。
这个联盟是如何形成的
这项安排始于地方层级。在1952年吉隆坡市议会选举中,该市的巫统与马华公会党部达成一项临时选举协定,联合参选。该协定在其参选的十二个议席中赢得九席——这一成绩足够强劲,使这一模式被延续到后续的市议会选举中,而非遭到放弃。
国大党于1954年加入这一安排,将两党协定转变为三党联盟,并将”联盟”这一名称一直沿用到独立。该联盟直到1957年10月30日——独立之后——才正式注册为单一政治组织。因此在整个独立运动期间,联盟党实际上是以一个运作中的联盟形式存在,而非一个依法成立的单一政党。
1955年的授权
联邦立法议会(Federal Legislative Council)的首届联邦选举于1955年7月举行。联盟党赢得52个民选议席中的51席。
这一结果对随后的谈判意义重大。一个能够证明自己几乎赢得所有跨族群竞选议席的联盟,能够以选民选出的代表身份,而非若干派系中的一支,前往伦敦及制宪委员会。巫统领袖东姑阿都拉曼凭借这一成绩出任联邦首席部长。
1956年伦敦代表团
1956年1月,一个代表团前往伦敦,出席一场旨在确定独立条件与时间的制宪会议。代表团由东姑阿都拉曼率领,其民选成员均来自联盟党,同时还有马来统治者及英国政府的代表随行。
代表团向英国提出了一个具体问题:马来亚将于何时、以何种条件实现自治?他们带回的答案是以1957年8月为目标,前提是先要拟定出一部可行的宪法。
会议本身于1956年1月至2月期间举行。联盟党代表团所争取到的,并非宪法本身——那仍有待起草——而是就日期与程序在原则上达成的一致。
向李特宪制委员会提交的联合备忘录
宪法由一个独立机构——李特宪制委员会(Reid Commission)——负责起草,该委员会于1956年组建,由李特勋爵(Lord Reid)领导,成员为来自英国、澳大利亚、印度与巴基斯坦的法学家。委员会邀请各方提交意见书,并收到了来自马来亚社会各界的数十份备忘录。
其中包括联盟党提交的一份联合备忘录。由于三个政党必须在提交前就单一文本达成一致,该文件所代表的,是这个联盟中马来、华人与印度成分之间已相互商定的立场。它论及五项主要事项:
- 马来统治者的地位;
- 伊斯兰教作为联邦的宗教;
- 马来语言的地位;
- 马来人的特殊地位;
- 新联邦下的公民权。
李特宪制委员会1957年的报告,在其收到的众多备忘录(包括联盟党的提交文件)基础上,制定出草案——经进一步谈判后——最终成为独立时生效的《联邦宪法》。这些宪法条文的具体内容属于另一课题;本文仅记录联盟党就此提交了一份已达成一致的联合立场。
作为谈判形式的联盟
从1952年到1957年一以贯之的线索是:联盟党作为一种形式,让三个按族群组织的政党形成单一立场,然后在选票箱前、在伦敦、以及向李特宪制委员会,将这一立场作为一个声音提出。这种形式最好被理解为一种妥协、一种交易,还是别的什么,属于诠释问题,本文对此不持立场。有据可查的是这一系列进程:始于1952年的临时协定,1954年扩大,1955年选举中获得确认,延续至1956年的谈判,并在独立前以联合备忘录的形式提交。
联盟党在1957年后继续作为执政联盟存在。它其后于1970年代经重组扩大为国阵(Barisan Nasional)——这是超出本文范围的另一段历史。
下一步
- 默迪卡:1957年8月31日究竟是如何发生的——按顺序介绍谈判、李特宪制委员会及独立典礼。
- 马来亚联邦(Malayan Union)——更早的宪制框架,其在统治者与公民权问题上的争议一直延续到独立方案中。
- 马来亚紧急状态——独立谈判所处的安全局势背景。
根据NegaraKu.md的编辑政策,本文被归类为敏感内容(种族),因为它涉及按族群路线组织的政治政党以及独立前的族群间谈判。本文以严格描述性的方式撰写,并在人工审核签署放行前维持草稿状态,暂不发布。
联盟党由哪些政党组成?
巫统(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sation,UMNO,成立于1946年)、马华公会(Malaysian Chinese Association,MCA,成立于1949年)与国大党(Malaysian Indian Congress,MIC,成立于1946年)。三党联合参选,但各自保留独立的党员与领导层。
联盟党是何时成立的?
它始于1952年吉隆坡市议会选举中巫统与马华公会临时组成的选举协定。国大党于1954年加入。这个三党联盟于1957年10月30日正式注册为单一政治组织。
联盟党在1955年选举中赢得了什么?
在1955年7月举行的联邦立法议会(Federal Legislative Council)首届联邦选举中,联盟党赢得52个民选议席中的51席。
联盟党向李特宪制委员会提交的备忘录是什么?
这是联盟党于1956年向李特宪制委员会提交的一份联合备忘录,阐述了该联盟在马来统治者、伊斯兰教作为联邦宗教、马来语言、马来人的特殊地位以及公民权等方面已达成一致的立场。委员会1957年的报告在其收到的众多备忘录中,参考了联盟党的这份提交文件。
来源
- Arkib Negara Malaysia (National Archives of Malaysia) — Arkib Negara Malaysia
- Tunku Abdul Rahman — Prime Ministers of Malaysia — Perdana Leadership Foundation
- Constitutional Landmarks in Malaysia: Alliance, the force behind Merdeka — The Malaysian Bar
- The Reid Commission Report, 1957 (Report of the Federation of Malaya Constitutional Commission) —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 Federation of Malaya
- Federal Constitution — Laws of Malaysia —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of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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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00 | 2026年7月24日 | Approved and publish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