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盟党：谈判马来亚独立的政治联盟

> 联盟党（Alliance）是巫统（UMNO）、马华公会（MCA）与国大党（MIC）组成的选举联盟，赢得1955年联邦选举，率领1956年赴伦敦的独立代表团，并提交了影响《联邦宪法》起草工作的联合备忘录。本文描述其组成及其在独立谈判中有据可查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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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 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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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英国坐下来决定马来亚是否已准备好自治时，它表示希望看到的其中一项证据，是这片领土上不同的族群能够共同运作一个政府。联盟党正是那个走上谈判桌、声称能证明这一点的载体——三个政党，各自围绕一个族群组织起来，作为单一阵营参加选举，并共同要求独立。

本文描述联盟党是什么，以及它在独立谈判中做了什么。本文不对这些事件的任何诠释表示认同，也不对这些政党所代表的族群作出定性描述。

## 三个政党，一张选票

联盟党在1957年并非单一政党。它是由三个政党组成的联盟：

| 政党 | 成立年份 | 参选方式 |
|---|---|---|
| 巫统（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sation，UMNO） | 1946年 | 联盟党成员政党 |
| 马华公会（Malaysian Chinese Association，MCA） | 1949年 | 联盟党成员政党 |
| 国大党（Malaysian Indian Congress，MIC） | 1946年 | 联盟党成员政党 |

每个政党都保留各自的党员、领导层与组织架构。使它们成为一个"联盟"的，是彼此之间划分议席、共同竞选而非相互竞争的协议，使得在任何一个选区，选民面对的都是单一一名联盟党候选人，而不是三名互相竞争的族群候选人。

## 这个联盟是如何形成的

这项安排始于地方层级。在1952年吉隆坡市议会选举中，该市的巫统与马华公会党部达成一项临时选举协定，联合参选。该协定在其参选的十二个议席中赢得九席——这一成绩足够强劲，使这一模式被延续到后续的市议会选举中，而非遭到放弃。

国大党于1954年加入这一安排，将两党协定转变为三党联盟，并将"联盟"这一名称一直沿用到独立。该联盟直到1957年10月30日——独立之后——才正式注册为单一政治组织。因此在整个独立运动期间，联盟党实际上是以一个运作中的联盟形式存在，而非一个依法成立的单一政党。

## 1955年的授权

联邦立法议会（Federal Legislative Council）的首届联邦选举于1955年7月举行。联盟党赢得52个民选议席中的51席。

这一结果对随后的谈判意义重大。一个能够证明自己几乎赢得所有跨族群竞选议席的联盟，能够以选民选出的代表身份，而非若干派系中的一支，前往伦敦及制宪委员会。巫统领袖东姑阿都拉曼凭借这一成绩出任联邦首席部长。

## 1956年伦敦代表团

1956年1月，一个代表团前往伦敦，出席一场旨在确定独立条件与时间的制宪会议。代表团由东姑阿都拉曼率领，其民选成员均来自联盟党，同时还有马来统治者及英国政府的代表随行。

> 代表团向英国提出了一个具体问题：马来亚将于何时、以何种条件实现自治？他们带回的答案是以1957年8月为目标，前提是先要拟定出一部可行的宪法。

会议本身于1956年1月至2月期间举行。联盟党代表团所争取到的，并非宪法本身——那仍有待起草——而是就日期与程序在原则上达成的一致。

## 向李特宪制委员会提交的联合备忘录

宪法由一个独立机构——李特宪制委员会（Reid Commission）——负责起草，该委员会于1956年组建，由李特勋爵（Lord Reid）领导，成员为来自英国、澳大利亚、印度与巴基斯坦的法学家。委员会邀请各方提交意见书，并收到了来自马来亚社会各界的数十份备忘录。

其中包括联盟党提交的一份联合备忘录。由于三个政党必须在提交前就单一文本达成一致，该文件所代表的，是这个联盟中马来、华人与印度成分之间已相互商定的立场。它论及五项主要事项：

- 马来统治者的地位；
- 伊斯兰教作为联邦的宗教；
- 马来语言的地位；
- 马来人的特殊地位；
- 新联邦下的公民权。

李特宪制委员会1957年的报告，在其收到的众多备忘录（包括联盟党的提交文件）基础上，制定出草案——经进一步谈判后——最终成为独立时生效的《联邦宪法》。这些宪法条文的具体内容属于另一课题；本文仅记录联盟党就此提交了一份已达成一致的联合立场。

## 作为谈判形式的联盟

从1952年到1957年一以贯之的线索是：联盟党作为一种形式，让三个按族群组织的政党形成单一立场，然后在选票箱前、在伦敦、以及向李特宪制委员会，将这一立场作为一个声音提出。这种形式最好被理解为一种妥协、一种交易，还是别的什么，属于诠释问题，本文对此不持立场。有据可查的是这一系列进程：始于1952年的临时协定，1954年扩大，1955年选举中获得确认，延续至1956年的谈判，并在独立前以联合备忘录的形式提交。

联盟党在1957年后继续作为执政联盟存在。它其后于1970年代经重组扩大为国阵（Barisan Nasional）——这是超出本文范围的另一段历史。

## 下一步

- [默迪卡：1957年8月31日究竟是如何发生的](/zh/malaysia/independence-1957)——按顺序介绍谈判、李特宪制委员会及独立典礼。
- [马来亚联邦（Malayan Union）](/zh/malaysia/malayan-union)——更早的宪制框架，其在统治者与公民权问题上的争议一直延续到独立方案中。
- [马来亚紧急状态](/zh/malaysia/the-emergency)——独立谈判所处的安全局势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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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NegaraKu.md的编辑政策，本文被归类为敏感内容（种族），因为它涉及按族群路线组织的政治政党以及独立前的族群间谈判。本文以严格描述性的方式撰写，并在人工审核签署放行前维持草稿状态，暂不发布。*

## Sources

- Arkib Negara Malaysia (National Archives of Malaysia) — https://www.arkib.gov.my/ (Arkib Negara Malaysia)
- Tunku Abdul Rahman — Prime Ministers of Malaysia — https://www.perdana.org.my/pms-of-malaysia/tunku-abdul-rahman/ (Perdana Leadership Foundation)
- Constitutional Landmarks in Malaysia: Alliance, the force behind Merdeka — https://www.malaysianbar.org.my/news_features/constitutional_landmarks_in_malaysia_the_first_50_years_1957_2007_alliance_the_force_behind_merdeka.html (The Malaysian Bar)
- The Reid Commission Report, 1957 (Report of the Federation of Malaya Constitutional Commission)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 Federation of Malaya)
- Federal Constitution — Laws of Malaysia — https://lom.agc.gov.my/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of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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