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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政策:两大宣示目标,一个二十年框架

关于新经济政策(NEP,1971-1990年)的事实性记述——第二大马计划中所宣示的两项目标(不分种族消除贫穷,以及重组社会以终止种族与经济功能的关联),凌驾一切的国家团结宗旨,以及二十年的时间框架。本文严格按照官方计划文本所记载的内容进行报道。

🔒 敏感内容 — 种族

本主题属于敏感类别,内容仅作中立、描述性呈现。

30秒速答 审阅于 2026年7月25日

新经济政策(NEP)是马来西亚一个为期二十年的社会经济框架,于第二大马计划(1971-1975年)中采纳,运行期为1971年至1990年。该计划陈述,其凌驾一切的目标是促进国家团结,透过一项双管齐下的策略加以推行:其一,不分种族地为全体马来西亚人提高收入水平、增加就业机会,以消除贫穷;其二,加速马来西亚社会的重组,以纠正经济失衡,从而减少并最终消除种族与经济功能之间的关联。该政策于1991年由国家发展政策接续。

  • 新经济政策为期二十年,从1971年运行至1990年,并于第二大马计划(1971-1975年)中宣布
  • 其宣示的两项目标为:(1) 不分种族消除贫穷;(2) 重组社会以终止种族与经济功能之间的关联
  • 第二大马计划将国家团结列为两管策略共同服务的凌驾一切的目标
  • 一份详细的二十年蓝图——首个大纲展望计划(First Outline Perspective Plan,1971-1990年)——于1976年在第三大马计划中发布
  • 宣示的贫穷目标,是将马来西亚半岛的发生率从1970年的49.3%降至1990年的16.7%;官方数字记录1990年为16.5%
  • 重组的一项核心目标,是将土著(Bumiputera)对企业股本的持有比例提高至至少30%
  • 新经济政策是在1969年5月13日事件之后制定的,并于1991年由国家发展政策接续

适用对象: 希望了解新经济政策有据可查的目标、指标与时间框架——依据官方马来西亚计划文本所陈述的内容,而非带党派立场的记述——的读者。

本页内容
完整说明 ≈10 分钟

新经济政策通常仅以一个词——「重组」——被人们记住,并因此争论至今。然而,这项政策以书面形式,在提呈国会的政府计划中自行陈述了其目标,而这些目标是两个,不是一个,此外还有一个凌驾两者之上的第三重理念。本文按照文件本身陈述的顺序,说明这些文件实际写了什么。

明确陈述的答案

第二大马计划(1971-1975年)宣示国家团结为国家凌驾一切的目标,并订立了一项双管齐下的策略以实现这一目标:

  • 第一管——消除贫穷。 为全体马来西亚人提高收入水平并增加就业机会,不分种族。
  • 第二管——重组社会。 加速马来西亚社会的重组进程,以纠正经济失衡,从而减少并最终消除种族与经济功能之间的关联。

两项目标,一个凌驾一切的宗旨。该计划明确指出,这两管策略是为了协同运作,而非相互替代。

时间框架

新经济政策是一个为期二十年的框架,从1971年至1990年。 它于第二大马计划中宣布,其后透过该时期历次相继推出的五年期大马计划延续下去。

随后发布了一份详细的长期蓝图。涵盖1971-1990年的首个大纲展望计划(First Outline Perspective Plan),于1976年作为第三大马计划的一部分发布;它为新经济政策目标的推行订立了社会经济框架,并为两管策略赋予了具体数字。

标志内容
1971年新经济政策于第二大马计划(1971-1975年)中宣布
1976年首个大纲展望计划(1971-1990年)作为第三大马计划的一部分发布
1990年新经济政策二十年框架结束
1991年由国家发展政策(NDP)接续

「消除贫穷」的衡量标准是什么

第一管策略有一个核心数字。根据经济策划单位(Economic Planning Unit)其后发布的大纲展望计划所记载,新经济政策宣示的目标,是将马来西亚半岛的贫穷发生率从1970年的49.3%降至1990年的16.7%。

同一份官方资料记录了该时期结束时的结果:1990年的贫穷发生率为16.5%——该计划其后将此数字作为其后十年的基准线。

有两点值得厘清。49.3%的基准数字与16.7%的目标数字,都是马来西亚半岛的数字。而第一管策略,按该计划本身的措辞,被界定为适用于全体马来西亚人、不分种族——消除贫穷并未被宣示为一项种族性计划。

「重组社会」的衡量标准是什么

第二管策略关注的是经济格局本身——谁拥有什么、谁在哪里工作——而不是绝对收入水平。

该计划中最常被引用的目标涉及企业所有权。计划设定的目标,是将企业界的股权由土著(Bumiputera)持有的比例,从该时期开始时的低个位数比例,提高至至少30%,余额由其他马来西亚人持有,而外国利益所占比例则逐步减少。除了所有权之外,重组这一管也以就业为目标:期望各层级、各行业的职业构成,将随时间推移逐渐反映国家的种族构成,从而使任何种族都不再与特定的经济功能挂钩。

该计划所陈述的方法,与其目标同样重要。重组应透过经济扩张来实现——即随着经济增长,将不断扩大的整体份额重新分配——而不是将现有资产从一个群体转移到另一个群体。文件记载的意图,是这一过程不涉及剥夺任何社群的财产。

撰写背景

官方历史记载将新经济政策的起源,定位于一个特定的时刻。马来西亚国家档案局(Arkib Negara Malaysia)记录,国家在1969年5月13日事件之后推行新经济政策(Dasar Ekonomi Baru),作为一项更广泛努力的一部分——与《国家原则》以及国会制度的恢复一并进行——以重建国家的信心与团结。这项政策由时任首相敦阿都拉萨(Tun Abdul Razak)推动。

这使新经济政策与本文已提及的另外两项相邻事件处于同一时期。国会的中止运作,以及在过渡期间治理国家的国家行动理事会,正是《国家原则》得以草拟的同一行政背景。而第二管策略试图改变的人口结构,正是马来西亚人口构成一文的主题。

新经济政策在法律上是什么,又不是什么

新经济政策是一个透过国家发展计划来表述的政策框架,而非单一法规。并不存在所谓的「新经济政策法令」。它的目标与指标,载于大马计划与大纲展望计划的文本之中,而这些都是提呈国会的政府规划文件。

这是一个常见的混淆点,因此值得直接说明:新经济政策设定了方向与目标;而用以推行它的具体法律与行政工具——例如公司股权条件、执照发放、教育学额与公共部门招聘等领域——都是各自独立的措施,其中部分早于新经济政策已经存在,部分则是在新经济政策之下才引入的。

常见误解

「新经济政策只有一个目标。」 第二大马计划陈述了两项目标——消除贫穷与重组社会——统摄于国家团结这一凌驾一切的宗旨之下。

「新经济政策下的消除贫穷,仅适用于一个族群。」 该计划的措辞是全体马来西亚人,不分种族。种族针对性的是重组这一管策略;消除贫穷这一管并未如此宣示。

「新经济政策在1990年之前已消除了种族间的经济差距。」 该政策设定了1990年的目标并延续至1990年;官方记录显示,贫穷目标基本达成,而企业股权目标未达成。本文如实报告这些有据可查的立场,不对其作出评判。

「新经济政策至今仍是现行政策。」 新经济政策这一为期二十年的框架运行于1971-1990年,并于1991年由国家发展政策接续;此后又有更晚的框架相继推出。

下一步

关于同一1969年后时期所草拟的国家团结意识形态,见《国家原则》。关于塑造这一时代行政机制的更早期紧急状态,见马来亚紧急状态。关于新经济政策制定者据以立论的建国事件,见1957年独立1963年马来西亚成立。关于重组目标背后的人口背景,见马来西亚人口构成

希望从原始文本入手的读者,可以在第二大马计划(1971-1975年)中阅读目标本身,并在经济策划单位(Economic Planning Unit)发布的大纲展望计划中查阅回顾性数据,两者均已列于上方的资料来源之中。


本文根据NegaraKu.md编辑政策被列为敏感内容(种族,3R+1)。本文严格以描述性方式 撰写:记录官方马来西亚计划文件所陈述的新经济政策目标、指标与时间框架,不对该 政策或任何群体作出支持、批评或定性评价。所有数字均取自frontmatter中所列的官方 来源,存在争议的数字以定性方式描述,而非直接引用。本文保留为草稿状态,待人工 审核确认后方予发布。

来源与历史 3 来源

来源

  1. Second Malaysia Plan, 1971-1975 — Government of Malaysia (Economic Planning Unit)
  2. Third Outline Perspective Plan, 2001-2010 (OPP3) — Economic Planning Unit, Prime Minister's Department, Malaysia
  3. Tun Razak Penggerak Pembangunan Rakyat / Negara (Jendela Sejarah) — Arkib Negara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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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 2026年7月24日 Approved and publis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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