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HAKAM是根据第597号法令(1999年)设立的马来西亚国家人权委员会。它可主动或依据投诉调查侵犯人权的申诉、传唤证人,并举行公开聆讯。然而其调查结果不具约束力:SUHAKAM只能将事项连同建议转交相关当局,且不得调查正在法庭审理中或已由法庭裁决的事项。
- 根据《1999年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法令》(第597号法令)设立
- 成员人数不少于七名、不多于二十名,由最高元首(Yang di-Pertuan Agong)依据首相的建议委任,而首相须先与第11A条之下的委员会协商
- 任期三年,符合资格再获委任一次、续任三年
- 可主动展开调查(第12条),并传唤证人及接收证据(第14条)
- 不得调查正在法庭程序中或已由法庭裁决的事项(第12(2)条)
- 调查结果属建议性质;SUHAKAM将事项连同建议转交(第13条),并每年向国会(Parlimen)报告(第21条)
- 在2021年6月获建议重新认证时,维持GANHRI的“A”级地位
适用对象: 希望了解SUHAKAM角色、权力与限制的公民与居民、法律系学生、记者,以及任何正考虑提出人权投诉的人士。
本页内容
你可以向SUHAKAM投诉,它可以传唤官员宣誓作证,甚至举行公开聆讯——但当它得出结论认为你的权利已遭侵犯时,法律上却没有任何人被要求遵从它的裁决。这就是马来西亚国家人权委员会背后的悖论:广泛的调查权力,却搭配着仅属建议性质的调查结果。
SUHAKAM——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Suruhanjaya Hak Asasi Manusia Malaysia)——是根据《1999年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法令》,即**第597号法令(Akta 597)**设立的。本文从法令本身的文本出发,说明它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SUHAKAM是什么,它是如何设立的?
第597号法令第3条设立了一个称为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的委员会。它是一个具有永久延续性的法人团体,可以以自身名义起诉与被起诉。
重要的是,法令界定了它的工作范围。第2条规定,“人权”指的是**《联邦宪法》第二编(Bahagian II)所载明的基本自由。法令也开启了更广阔的视野:第4(4)条规定应关注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Deklarasi Hak Asasi Manusia Sejagat 1948)**,但仅限于“不与《联邦宪法》相抵触的范围”。宪法始终是最高的依据。
谁在SUHAKAM任职?
SUHAKAM的成员构成由第5条规定:
| 事项 | 条文(第597号法令) |
|---|---|
| 成员人数 | 不少于七名、不多于二十名(第5(1)条) |
| 委任权 | 最高元首(Yang di-Pertuan Agong)依据首相的建议;首相须先与第11A条的委员会协商(第5(2)条、第11A条) |
| 资格 | 从马来西亚公民当中委任(第5(3)条) |
| 任期 | 三年(第5(4)条) |
| 再获委任 | 仅一次,续任三年(第5(4)条) |
| 主席 | 由最高元首指定(第6条) |
| 副主席 | 由委员会成员自行推选(第6条) |
法令也规定,最高元首须从根据第5条委任的成员当中,指定一名儿童事务首席专员和两名儿童事务专员,以处理与儿童相关的人权事务(第6A(1)条)。此第6A条是通过第A1714号法令(2024年)的修订加入的。
值得注意的是,法令并未说明成员是全职还是兼职任职。SUHAKAM在给GANHRI的回复中报告称,其成员以兼职方式任职——这一特点从机构独立性的角度引起了评论,而SUHAKAM本身也已建议修订第5(1)条。委员会所有会议的法定人数为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第7条)。
它的正式职能是什么?
第4(1)条列出委员会的四项核心职能:
- 推广与教育——培养意识并提供与人权相关的教育。
- 向政府提供意见——协助草拟法律与行政指令,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
- 建议加入条约——就人权领域国际条约与文书的签署或加入向政府提出建议。
- 调查投诉——调查第12条所述有关侵犯人权的投诉。
第4条也允许探访任何拘留场所、机构及其他地点以提出建议。若已遵守所订定的程序,负责该场所的人不得拒绝此类探访。
它的调查权力有多大?
这正是SUHAKAM“有牙”之处。第12条允许它主动(“on its own motion”)调查任何侵犯人权的指控,或依据受害人或其代表所提出的投诉展开调查。它无需等待投诉便可采取行动。
在进行调查时,第14条赋予以下权力:
- 取得并接收一切证据,无论是书面或口头的,并可将任何人作为证人加以讯问;
- 要求以宣誓或郑重声明的方式作证,如同在法庭上一般;
- **传唤(summon)**任何居住在马来西亚的人出席作证或提交文件;
- 接收根据《1950年证据法令》(Akta Keterangan 1950)可能不被接纳的证据;以及
- 允许或不允许公众出席调查(这是公开聆讯的基础)。
简而言之,SUHAKAM可以收集证据、聆听宣誓证人的证词,并举行公开聆讯——这些权力类似于一个调查审裁处。
为何它的调查结果不具约束力?
这正是它的限制所在。第597号法令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赋予SUHAKAM的调查结果法律约束力。有两项条文说明了这一立场。
第一,调查之后会发生什么。第13条区分了两种结果。若调查未揭露有侵权情况,委员会记录该调查结果并通知投诉人(第13(1)条)。若调查确实揭露有侵权情况,委员会有权“在适当时将该事项连同必要的建议转交相关当局或人士”(第13(2)条)。该当局其后有义务将所采取的任何行动告知SUHAKAM(第13(3)条)——但法令并不要求他们接受该建议。关键词是建议(recommendation),而非命令。
**第二,法庭的界线。**第12(2)条禁止SUHAKAM调查任何以下的投诉:
- 属于任何法庭尚未了结的程序标的,包括上诉;或
- 已由任何法庭作出终审裁决。
更为明确的是,若某个正在调查的事项其后成为法庭程序的标的,SUHAKAM“须立即停止”调查(第12(3)条)。换言之,当二者触及同一事项时,司法机关始终凌驾于SUHAKAM之上。
SUHAKAM的工作如何传达至公众?
主要的问责渠道是国会(Parlimen),而非法庭。第21条要求SUHAKAM“不迟于翌年国会的第一次会议”向国会提交年度报告,涵盖其所有活动。该报告须载列所有转交予它的事项、所采取的行动,以及委员会对每项事项的建议(第21(2)条)。委员会在认为必要时也可提交特别报告(第21(3)条)。
在实践中,这些报告的提呈曾出现积压。SUHAKAM通过其新闻声明确认,2021年及2022年的年度报告已于2024年6月27日以及7月1日和2日在下议院(Dewan Rakyat)提呈并辩论,使得三份报告(2020、2021和2022年)在该会期成功提呈并辩论。
从国际层面来看,SUHAKAM被认可为最高级别的国家人权机构。全球国家人权机构联盟(GANHRI)之下的认证小组委员会(SCA)在其2021年6月的报告中建议SUHAKAM以**“A”级**重新获得认证——这一级别表明其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了《巴黎原则》。
接下来该做什么
- **想提出投诉?**先查明你的事项是否正在或已在法庭审理——第12(2)条禁止SUHAKAM在此情况下受理。
- **理解可能的结果。**SUHAKAM的调查结果是转交予相关当局的建议;它不是法庭命令,也不能取代法律行动。
- **阅读原始文本。**第597号法令的完整条文(包括修订)可在SUHAKAM网站的官方文本中查阅。
- 若想进一步了解凌驾于SUHAKAM之上的司法结构,请参阅关于马来西亚民事与伊斯兰教(Syariah)法庭的相关文章。
SUHAKAM的调查结果对政府或法庭具约束力吗?
不具约束力。第597号法令并未赋予SUHAKAM的调查结果具约束力。根据第13(2)条,当调查揭露有侵犯人权的情况时,SUHAKAM只能将该事项连同必要的建议转交相关当局。该当局有义务告知所采取的行动(第13(3)条),但并不被要求遵从有关建议。
SUHAKAM可以调查正在法庭审理中的案件吗?
不可以。第12(2)条禁止SUHAKAM调查任何属于任何法庭尚未了结的程序标的(包括上诉)、或已由法庭作出终审裁决的投诉。若某个正在调查的事项其后成为法庭程序的标的,SUHAKAM须立即停止调查(第12(3)条)。
谁委任SUHAKAM的成员,其任期有多长?
成员由最高元首(Yang di-Pertuan Agong)依据首相的建议委任;在提出建议之前,首相须与第11A条所述的委员会协商(第5(2)条)。该委员会由国家总秘书长(Ketua Setiausaha Negara,担任主席)、委员会主席,以及来自公民社会的另外三人组成(第11A条)。委员会由不少于七名、不多于二十名成员组成(第5(1)条)。每名成员任期三年,符合资格再获委任一次、续任三年(第5(4)条)。
第597号法令之下“人权”是什么意思?
第2条将人权界定为《联邦宪法》第二编(Bahagian II)所载明的基本自由。第4(4)条补充,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在不与《联邦宪法》相抵触的范围内应予以关注。
以下内容在专家确认前,刻意未予明示或仅作定性描述:
- Confirm current SUHAKAM membership count sits within the statutory 7-20 range as at publication date.
- Confirm the Children Commissioner provisions (s.6A) and the s.11A selection committee remain in force in the latest consolidated Act 597 (post-Act A1714 2024).
- Confirm SUHAKAM still holds GANHRI 'A' status at publication (June 2021 SCA report recommended re-accreditation; verify no later downgrade or deferral).
- Confirm no annual reports beyond 2022 have since been tabled that would update the reporting-backlog statement.
来源
-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of Malaysia Act 1999 (Act 597) — English text — SUHAKAM
- Press Statement No. 9-2024: SUHAKAM Annual Report 2021 & 2022 have been Tabled and Debated — SUHAKAM
- GANHRI Sub-Committee on Accreditation Report — June 2021 — Global Alliance of National Human Rights Institutions (GANHRI)
修订历史
| 版本 | 日期 | 变更 | 修订者 |
|---|---|---|---|
| 01.00 | 2026年8月7日 | Approved and publish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