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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高级法院法官首先由司法委任委员会(SPK)依据2009年第695号法令进行遴选,该委员会筛选候选人并将建议提交给首相。正式任命由最高元首(Yang di-Pertuan Agong)依据联邦宪法第122B条、并根据首相的建议作出。一名法官只能通过第125条设立的特别裁判庭,基于有限的理由被撤职。这套权力安排是关于司法独立的公共辩论的焦点。
- 两阶段程序:司法委任委员会(SPK)筛选并建议候选人(第695号法令),最高元首依据第122B条、根据首相的建议作出任命。
- 司法委任委员会由九名成员组成——五名法官和四名由首相委任的'杰出人士'(第695号法令第5条)。
- 司法委任委员会为每个高等法院空缺遴选至少三个人选,为其他职位遴选两个人选(第22条)。
- 首相可为高级职位要求增加两个人选(第27条),且不受司法委任委员会建议的绝对约束——这是辩论的一个主要焦点。
- 法官于66岁退休(可延长至六个月),且只能通过由不少于五人组成的第125条裁判庭被撤职。
适用对象: 任何希望了解马来西亚司法机构如何组建、如何维护其独立性、以及如何被辩论的人——包括法律学生、记者和公民。
本页内容
每当一位新的联邦首席大法官(Ketua Hakim Negara)宣誓就职,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便再次浮现:究竟是谁挑选了这个人,又是谁能够将其撤换?在马来西亚,答案涉及两个各自独立的阶段、两份不同的法律文件,以及一场关于这项权力究竟应归于何处、至今仍未了结的辩论。
马来西亚的法官由谁任命?
高级法院法官——联邦法院、上诉法院以及两个高等法院——的正式任命,由最高元首(Yang di-Pertuan Agong)依据联邦宪法第122B条作出。元首根据首相的建议行事,而对于诸如联邦首席大法官和上诉法院院长这类最高职位,则在与统治者会议(Majlis Raja-Raja)协商后作出。
然而,在这个宪法阶段开始之前,一道筛选程序已依据**2009年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第695号法令)**进行。该委员会的官方门户网站说明,第695号法令下的程序是先行于第122B条任命程序的程序——而非取代它。这正是自2009年以来成为马来西亚制度特征的”两阶段”结构。
司法委任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第695号法令设立了司法委任委员会(SPK),以使法官的提名与晋升程序更加透明和全面。该法令第2条还规定,首相”必须维护司法机构持续的独立性”。
第5条规定了九人组成的成员结构:
| 成员 | 取得职位的方式 |
|---|---|
| 联邦首席大法官(主席) | 依据职位 |
| 上诉法院院长 | 依据职位 |
| 马来亚高等法院大法官 | 依据职位 |
| 沙巴与砂拉越高等法院大法官 | 依据职位 |
| 一名联邦法院法官 | 由首相委任 |
| 四名”杰出人士”(非行政机关或公共服务成员) | 由首相在与律师公会、沙巴律师公会、砂拉越律师公会及其他各方协商后委任 |
这种安排意味着九名成员中有五名是法官,而五名成员(一名联邦法院法官和四名杰出人士)由首相委任——这是关于委员会独立性的讨论中经常被提及的一个特点。
法官的遴选程序如何进行?
司法委任委员会的内部程序由第695号法令第四部分规定。简而言之,其运作如下:
- 候选人筛选。 司法委任委员会接收或提出人选以填补空缺。根据Malay Mail刊登的说明,候选人会由多个政府机构审查,包括警方、反贪污委员会(SPRM)、公司委员会、破产局和内陆税收局。
- 资格标准。 根据第23条,候选人必须符合宪法第123条的条件,司法委任委员会评估的内容包括诚信、能力、经验、判决的及时性,以及身体和心理健康。
- 遴选会议。 第24条规定法定人数为七人,任何表决必须通过无记名投票并以多数决作出。
- 人选数目。 第22条指示司法委任委员会为每个高等法院空缺遴选不少于三人,为其他高级法院职位遴选不少于两人。
- 向首相提交报告。 根据第26条,司法委任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说明所建议的候选人及遴选理由。
- 追加要求。 第27条允许首相为高级职位——如联邦首席大法官、上诉法院院长、高等法院大法官,以及联邦法院和上诉法院的法官——要求增加两个人选。
在此阶段之后,首相依据第122B条向最高元首提出建议,正式任命随之作出。
一名法官如何能够被撤职?
一旦被任命,高级法院法官便受到任期保障(security of tenure)的保护。联邦宪法第125条规范法官的任期。根据宪法的现行文本,法官任职至强制退休年龄为止,并可在卸任前获得短暂的延长。目前的退休年龄为66岁,可能延长至六个月;这一数字由The Edge Malaysia在关于2025年高级法官退休与任期延长的报道中提及。(注:某些旧版宪法文本仍显示退休年龄为”65”;现行的66岁应对照马来西亚立法门户网站第125(1)条的官方文本加以核实。)
法官不能仅凭政府的意愿被撤职。第125条只允许基于有限理由撤职——违反依据第125条订立的道德操守准则条款,或因身心衰弱或其他原因致使无法适当履行其职务的丧失能力。
其程序也很严格。关于撤职的陈请须提交给最高元首——由首相,或由联邦首席大法官在与首相协商后提出。元首随后设立一个裁判庭,依据第125条,该庭由不少于五名现任或曾任高级法院法官职位者(或其他英联邦国家的同等职位者)组成。裁判庭进行调查并提出建议,最高元首可根据该建议行事。对于尚不构成撤职理由的较轻微的道德违规,宪法也规定了其他机制,例如法官道德委员会。
为什么这个程序会成为辩论的焦点?
这套两阶段的安排长期以来一直是公共讨论的焦点,而这个议题在2025年再次凸显。各方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以下是对几种主要立场的中立概述。
对行政酌情权的担忧。 一些分析人士,包括Shad Saleem Faruqi教授在ISEAS Perspective中的著述,主张首相并不受司法委任委员会建议的绝对约束,可以要求替代人选,并拥有委任委员会九名成员中五名的权力。他们提出了改革建议,例如将委任司法委任委员会成员的权力移交给最高元首,由后者根据联邦首席大法官的建议行事。据报道,统治者会议也于2022年11月30日提议重新审视首相委任司法委任委员会成员的权力。
强调首相宪法角色的立场。 相反,也有观点认为,第122B条确实将向最高元首进言的责任赋予了首相,而这一角色是宪法框架的一部分。事实上,曾有一项法律挑战被提出,质疑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是否干扰了首相在第122B条下的宪法义务。
2025年的事件。 2025年年中,填补空缺以及决定数名高级法官——包括当时于2025年7月初达到退休年龄的联邦首席大法官——任期延长的拖延,引发了公众关注。据The Edge Malaysia报道,司法委任委员会据称已较早前建议予以延长,但正式决定当时尚未宣布。这一事件引发了关于透明度和三权分立的广泛讨论。
必须强调,本文陈述事实和多种观点而不偏袒任何一方。在这场仍在持续的辩论中,没有任何单一立场可被视为”官方答案”。
接下来会怎样
若干改革建议仍在公共讨论之中,未来可能改变这一图景——其中包括提高法官退休年龄的建议、重新审视司法委任委员会构成,以及加强对司法独立的法律保护。希望深入了解这一课题的读者,可参阅第695号法令全文以及联邦宪法第122B条和第125条、司法委任委员会官方门户网站,以及关于2025年进展的进一步报道。本文是由AI生成的草稿,在发布前需经专家审核。
谁作出任命一名法官的最终决定?
最高元首(Yang di-Pertuan Agong)依据联邦宪法第122B条任命法官,根据首相的建议行事,并且就最高职位在与统治者会议(Majlis Raja-Raja)协商后作出。司法委任委员会先行筛选并建议人选,但第695号法令下的司法委任委员会阶段发生在第122B条的宪法程序之前。
司法委任委员会为一个空缺建议多少个人选?
根据第695号法令第22条,司法委任委员会为每个高等法院空缺遴选不少于三人,为其他高级法院职位遴选不少于两人。对于高级职位,首相可依据第27条要求增加两个人选。
一名法官能否被撤职,如何撤职?
可以,但只能通过第125条程序。相关陈请提交给最高元首,元首随后设立一个由不少于五名现任或曾任法官职位者组成的裁判庭。撤职理由仅限于违反道德操守准则或无力履行职务。
以下内容在专家确认前,刻意未予明示或仅作定性描述:
- Umur persaraan hakim (66 tahun) dan tempoh lanjutan (sehingga 6 bulan): sahkan terhadap teks rasmi Perkara 125(1) Perlembagaan Persekutuan di Portal Perundangan Malaysia (AGC). Nota: revisi Constitute Project 2007 memaparkan '65' yang lapuk; umur semasa ialah 66 (disokong The Edge).
- Nombor sub-fasal tepat yang menetapkan 'kod etika' dan yang menjadikan pelanggarannya alasan penyingkiran (Perkara 125(3A) berbanding 125(3B)): sahkan terhadap teks AGC. Nombor ini telah dilonggarkan dalam badan artikel sehingga disahkan.
- Komposisi tribunal penyingkiran 'tidak kurang lima orang' dan rujukan sub-fasal Perkara 125(4): sahkan terhadap teks AGC.
- Perincian Perkara 122B (pihak yang dinasihatkan dan syarat rundingan dengan Majlis Raja-Raja bagi setiap peringkat mahkamah): sahkan terhadap teks AGC.
- Butiran peristiwa 2025 (tarikh persaraan Ketua Hakim Negara ketika itu dan status lanjutan tempoh perkhidmatan): sahkan dengan pengumuman rasmi terkini.
来源
- Judicial Appointments Commission Act 2009 (Act 695), updated reprint as at 1 May 2014 — Laws of Malaysia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reprint)
- Introduction — Judicial Appointments Commission — Judicial Appointments Commission (Suruhanjaya Pelantikan Kehakiman)
- JAC 101: The selection of Malaysia's judges, explained — Malay Mail
- Perlembagaan Persekutuan (Federal Constitution of Malaysia) — teks rasmi, Perkara 122B dan 125 — Portal Perundangan Malaysia, Jabatan Peguam Negara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 Constitutional clock ticks for Chief Justice, top judges' extensions — The Edge Malaysia
- ISEAS Perspective 2025/78 — Challenges to Judicial Independence in Malaysia — ISEAS – Yusof Ishak Institute
修订历史
| 版本 | 日期 | 变更 | 修订者 |
|---|---|---|---|
| 01.00 | 2026年8月7日 | Approved and publish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