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B,即每月税务扣缴,是雇员自己的所得税,由雇主在源头扣起,并在次月 15 日或之前缴交予 LHDN。金额以电脑化薪资计算法,或以经 e-CP39 取得的表格来确定,并透过 e-PCB、e-Data PCB 或 e-CP39 提交。未缴交的 PCB 成为雇主欠政府的债务,而另有几份通知表格——CP22、CP22A 与 CP21——分别附着于聘用、服务终止与离境。
- PCB 须在扣缴当月次月的 15 日或之前缴交
- 未缴交的 PCB 作为欠政府的债务向雇主追讨,而不是向雇员追讨
- CP38 是 LHDN 另行发出的扣缴欠税指示,须与正在运行的 PCB 金额分开缴交
- 新聘雇员的 CP22 须在受雇开始后 30 天内提交,且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须经 e-CP22 强制提交
- CP22A 须在服务终止**之前**至少 30 天提交,CP21 须在雇员离开马来西亚超过 3 个月之前至少 30 天提交
- 最后款项须自 LHDN 收到表格起扣留 90 天,或扣留至税务清关发出为止
- 未遵守者可被罚款 RM200 至 RM20,000,或监禁最高 6 个月,或两者兼施
适用对象: 在马来西亚负责扣起并缴交雇员所得税的雇主、薪资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
本页内容
PCB 是马来西亚薪金单上唯一一栏——雇主手上握着的是别人的钱,而且最终可能要为它承担 个人责任。EPF 与 SOCSO 是缴纳金。每月税务扣缴则是雇员的所得税——被扣起、被保管、 再被欠着往上交。没有缴交,LHDN 不会去追雇员。它会来追你,而那笔金额是欠政府的债务, 可透过民事诉讼追讨。
这种不对称,应该塑造一支财务团队对待 PCB 账户的方式,也正是这条流值得与那些跟它 共用期限的缴纳金流分开处理的原因。
PCB 怎么算、怎么缴?
金额以两种方式之一确定:电脑化薪资计算法,或参照 HASiL 门户上经 e-CP39 取得 的 MTD 表格。电脑化方法受经修订的 Income Tax (Deduction from Remuneration) Rules 1994 管辖,而 LHDN 公布计算规格供薪资软件供应商实作。
MTD 报表的提交,透过官方门户上三个免费应用程式进行,经由 MyTax 与 ezHasil 服务 选单进入:
| 应用程式 | 适用对象 |
|---|---|
| e-PCB | 没有电脑化薪资系统、直接在门户上管理雇员记录的雇主 |
| e-Data PCB | 上载由其薪资软件生成的文字档的雇主 |
| e-CP39 | 没有薪资系统、提交雇员 MTD 资料并在线付款的雇主 |
LHDN 在渠道上的立场很坚定:雇主提交 MTD 报表或雇员 MTD 资料,只能使用 e-PCB、 e-Data PCB 或 e-CP39。
付款本身可在完成提交后于 HASiL 网站以 FPX 支付,或在银行柜台以银行自动转账、或以 网上银行使用 PCB/CP39 账户号码支付,或在 CIMB 柜台以现金支付。
期限是次月 15 日或之前。
CP39 是什么,与 CP38 有何不同?
这两份表格因为号码相邻而不断被搞混。它们做的是完全不同的工作。
CP39 是报表。 它是随你的付款一并提交的明细表,告诉 LHDN 哪一名雇员被扣了多少。 每一个提交 PCB 的雇主都会产生 CP39 资料,不论是透过 e-Data PCB、e-PCB 还是 e-CP39。 它是例行的、每月的、普遍的。
CP38 是一项指示。 它是 LHDN 向雇主发出的指令,要求从某一名特定雇员的薪金中额外 扣缴指定金额,以结清该雇员的所得税欠款。它完全不是源于当年的酬劳。它送达、 点名一位雇员与一个金额,并创设一项全新的义务。
真正重要的操作规则:LHDN 要求雇主把 MTD 与 CP38 的付款金额分开。两者不冲抵、 不合并成单一数字,也不作为一行申报。把 CP38 扣缴折进每月 PCB 总额的雇主,等于错配了 该笔付款,而该雇员的欠款在 LHDN 的记录上仍然未清。
CP38 指示也是针对特定雇员且有时限的。它并不授权在指示所述范围之外持续扣缴,也不 取代与它并行运行的一般 PCB。
哪些表格附着于聘用、离职与离境?
这里是雇主最常违约的地方,因为触发点是事件而不是日期,而且没有人会来提醒。
| 表格 | 事件 | 期限 | 渠道 |
|---|---|---|---|
| CP22 | 须课税或符合课税条件的新雇员 | 受雇开始后 30 天内 | MyTax 上的 e-CP22,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强制 |
| CP22A | 服务终止,私人领域 | 终止前不少于 30 天 | MyTax 上的 e-SPC,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强制 |
| CP22B | 服务终止,公共领域 | 同上 | e-SPC |
| CP22A/CP22B | 因身故而终止 | 获知后不超过 30 天 | e-SPC |
| CP21 | 雇员离开马来西亚超过 3 个月 | 预期离境前不少于 30 天 | e-SPC,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强制 |
CP22 已完全不再容许人手提交。
请仔细读那条服务终止的期限。CP22A 是从事件往回推的——不少于雇员终止服务 之前 30 天。一名服完 30 天通知期的雇员几乎不留任何余裕;一名被提早释放的雇员则 完全不留余裕。这是一条在它所关联的事情发生之前就已届满的期限,这就是为什么这么多 雇主会错过它。
有一项豁免。若雇员的收入受 MTD 规限,或其每月酬劳低于符合 MTD 的最低额,则无须提交 该表格。LHDN 公布了一份判定表与一份关于税务清关信程序的指引,供判断某一个案是否 被涵盖之用。
同样地,若总监信纳该雇员因其雇佣关系而必须频繁离开马来西亚,则无须提交 CP21。
90 天的扣留义务
这就是把一次行政疏忽变成现金损失的条文。
凡雇员服务终止、身故,或无意返回而离开马来西亚超过三个月,雇主必须扣留应付予该 雇员的任何款项,且在 LHDN 收到 CP21 或 CP22A 后 90 天届满之前、或税务清关信 发出之前,未经 LHDN 许可不得付予该雇员或用于其利益。
商业直觉——在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清最后一期薪金、未休假期与任何按比例计算的花红 ——直接违反这项义务。更糟的是,它处置掉了唯一一笔本可用来缴付该雇员未清税款的资金, 而雇主仍须负责缴付该雇员应缴的全部税款。
对一名即将离境的外派人员而言,这不是一项理论上的风险。一旦那个人带着最后薪酬离开 马来西亚,追讨就只剩雇主一个人的问题。
罚则是什么?
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未遵守 s.83 的义务,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不少于 RM200 且不超过 RM20,000,或监禁不超过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另外一项、也是更常被援引的:雇主须负责缴付其雇员应缴的全部税款,而该笔金额构成 欠政府的债务,可透过民事诉讼追讨。相关条文是 Income Tax Act 1967 的 ss.83(2) 至 83(5)、s.106、s.107(4) 与 s.120(1)。
记录须保存七年,并随时可供 LHDN 查阅。
常见错误
把 CP38 与 PCB 合并成一笔付款。 LHDN 要求金额分开。合并会让该雇员的欠款无法 结清。
把 CP22A 读成事后表格。 它在服务终止前至少 30 天到期。把它当成受雇开始后 30 天 内到期的 CP22 来处理,几乎在每一宗辞职上都会造成迟交。
在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最后薪酬。 90 天的扣留义务从 LHDN 收到表格起跑。提早放款 既违反它,也把税务负债留给了雇主。
以为 PCB 是雇员的问题。 一旦被扣起、或一旦本应被扣起,它就是雇主欠政府的债务。
在获批的应用程式之外提交 MTD 资料。 只有 e-PCB、e-Data PCB 与 e-CP39 获准使用。
以纸本提交 CP22。 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不获准许。
忘了为即将离境的外派人员提交 CP21。 触发点是离开马来西亚超过三个月,不是雇佣 关系终止。一名长期外派海外的雇员,可以在仍留在你薪资名册上的同时触发它。
下一步
稽核三件事:你的 CP38 付款是否与 PCB 分开缴交;你的离职清单是否把 CP22A 排在最后 一个工作日之前至少 30 天;以及最后薪酬是被扣住而不是被放出去。
然后核对年度那一边——Form EA 须在 2 月最后一天之前交给雇员,Form E 连同 CP8D 须在 3 月 31 日之前交给 LHDN——以及共用 15 日期限的另外四条月度流,全部载于 薪资合规日历。
PCB 什么时候到期缴交予 LHDN?
在作出扣缴的当月次月的 15 日或之前。LHDN 把该义务表述为:依 MTD 表格或电脑化计算法从酬劳中扣缴,并在该日期之前缴交予 HASiL。它与 EPF、SOCSO、EIS 及 HRD Corp 征费共用期限,但完全分开执法。
CP38 是什么,与 PCB 有何不同?
CP38 是 LHDN 发出的一项指示,指令雇主从某名雇员的薪金中额外扣缴指定金额,以结清该雇员的所得税欠款。它与一般正在运行的 PCB 是分开的,而 LHDN 要求付款时把两笔金额分开。PCB 自动源于雇员当期的酬劳;CP38 只在 LHDN 发出指令时产生,且仅限于所述的金额与期间。
CP39 是做什么用的?
CP39 是每月税务扣缴报表——即哪一名雇员被扣了多少的明细表——随付款一并提交。雇主透过 MyTax 门户上的 e-Data PCB、e-PCB 或 e-CP39 提交。e-CP39 这条路径是为没有电脑化薪资系统的雇主而设。提交后可以 FPX 付款,或使用 PCB/CP39 账户号码以银行间转账付款。
我必须把雇员的最后薪酬扣留多久?
凡雇员服务终止、身故,或无意返回而离开马来西亚超过三个月,雇主必须扣留任何应付款项,且在 LHDN 收到 CP21 或 CP22A 后 90 天届满之前、或税务清关信发出之前,未经 LHDN 许可不得放款。在最后一个工作日把钱付出去,既违反此项义务,也让雇主扛着那笔税务负债。
如果我没有扣缴或缴交 PCB 会怎样?
雇主须负责缴付其雇员应缴的全部税款,而该笔金额构成欠政府的债务,可透过民事诉讼追讨。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未遵守通知义务,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不少于 RM200 且不超过 RM20,000,或监禁不超过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以下内容在专家确认前,刻意未予明示或仅作定性描述:
- Confirm the precise CP38 issuance and remittance mechanics — including how a CP38 instruction interacts with the running PCB figure and whether it is capped by reference to salary — against a current LHDN guideline
- Confirm when PCB is treated as final tax and the conditions an employee must satisfy to be relieved of filing, against the current Income Tax (Deduction from Remuneration) Rules 1994 as amended
- Confirm the current treatment and valuation rules for benefits in kind and perquisites in the PCB computation against the applicable LHDN Public Ruling
- Confirm the minimum monthly remuneration threshold at which PCB becomes payable against LHDN directly
来源
- Employer's Responsibility — LHDN
- MTD Payment — LHDN
- Notification of New Employees — LHDN
- Notification of Cessation of Employment — LHDN
- Method — MTD Income Tax Rules — LHDN
修订历史
| 版本 | 日期 | 变更 | 修订者 |
|---|---|---|---|
| 01.00 | 2026年7月20日 | Approved and publish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