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2013年7月1日起生效的《2012年最低退休年龄法令》(753号法令),私人领域雇员的最低退休年龄为60岁(第4(1)条)。任何将退休年龄订在60岁以下的合约条款均视为无效,并以60岁取代之。雇主若以年龄为由在60岁前提前令雇员退休即属犯罪,可被罚款高达RM10,000。年满60岁后,雇员可依据新的定期合约(fixed-term)条款被重新聘用。
- 法定最低退休年龄为60岁,见753号法令第4(1)条,自2013年7月1日起生效。
- 将退休年龄订得早于60岁的合约条款无效,并以60岁取代之。
- 以年龄为由在60岁前提前退休属犯罪行为,可罚款高达RM10,000。
- 自愿退休(optional retirement)仅在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时方获准。
- 年满60岁后,雇主可自由依据新的定期合约重新聘用雇员。
适用对象: 马来西亚私人领域的雇员与雇主、人力资源经理,以及雇佣法律顾问。
本页内容
一名58岁的雇员收到一封信:公司说他的合约把退休年龄订在55岁,因此他已经”到期”。在马来西亚,这封信在法律上毫无价值。自2013年7月1日起,私人领域的雇主不得强迫任何人在60岁前退休,无论合约里写了什么。
这项规则来自**《2012年最低退休年龄法令》(Akta 753)**。它是一部简短却强而有力的法律:它设定了一道任何协议都无法降低的退休年龄”下限”。
马来西亚合法的最低退休年龄是几岁?
753号法令第4(1)条规定,雇员的最低退休年龄是年满60岁之时。该法令于2013年7月1日开始生效,适用于私人领域的雇员。
“最低”一词是关键。该法令并不强制雇员在60岁退休——它是禁止雇主强迫雇员在60岁之前退休。60岁是法律所保护的最低门槛,而不是自动失效的日期。
合约可以订立更早的退休年龄吗?
不可以。这是雇主最常误解的部分。
如果服务合约或集体协议把退休年龄订得低于60岁,该条款即视为无效(void)。法律不只是取消它——它会自动以最低退休年龄60岁取代该条款。
也就是说,一家仍在员工手册中沿用旧有”55岁退休”条款的公司无法依赖它。一名56岁、依据该条款被”令其退休”的雇员,实际上是被解雇,而非退休。
什么是提前退休,处罚又是什么?
提前退休是指雇主以年龄为由在雇员年满60岁前将其辞退。753号法令将其定为一项犯罪。
当提前退休发生时,有两条各自独立的途径,两者性质不同:
- 刑事途径(依据753号法令): 雇员可向劳工总监(Ketua Pengarah Buruh)投诉。因提前退休罪被定罪的雇主可被罚款高达RM10,000。这是刑事检控,而非雇员的民事诉讼。
- 民事途径(不公平解雇): 雇员可依据**《1967年劳资关系法令》第20条**,在被解雇之日起60天内向劳资关系总监提出申诉,这可能导致复职令或赔偿。
那么自愿退休(optional retirement)呢?
753号法令并不阻止自愿选择提前退休的雇员。这称为自愿退休。
条件严格:自愿退休必须真正出于雇员的选择,经双方同意,并在服务合约或集体协议中以书面明订。雇主不得将强迫辞退伪装成”共同自愿退休”。如果雇员其实并不想离职,它便会重新构成提前退休。
年满60岁之后会怎样?
许多人在此处误以为753号法令是一道障碍,其实恰恰相反。该法令只设定最低年龄——它并未设定最高年龄上限,也不阻止60岁后继续受雇。
在雇员年满60岁后,雇主与雇员可自由依据所同意的条款签订新的定期合约(fixed-term)。这是重新聘用经验丰富雇员而无需终身服务保障的常见做法。
不过在60岁之前有一个需要留意的”陷阱”。劳资法庭曾裁定,提前退休后在未满60岁前被安排在定期合约上的雇员,可能仍受保护直至60岁。在Wong Mei Yoke v Tien Wah Press Malaya Sdn Bhd一案中,法庭裁定一名在法令生效前已退休、随后在法令适用范围内被安排在定期合约上的雇员,有权工作至60岁。相反地,在Zulkefli Hashim v Uda Holdings Berhad一案中,法庭采取较为狭义的观点,认为753号法令”仅规定最低退休年龄,别无其他”。两案的差异显示,围绕退休年龄来构建定期合约在法律上存在风险。
谁不受753号法令保护?
该法令不适用于若干类别的雇员。下表概述主要的豁免情况。
| 被豁免类别 | 备注 |
|---|---|
| 公务员(联邦、州、法定机构、地方政府) | 退休由另设的公共服务计划管辖 |
| 试用期雇员(probationer) | 尚未确认职位 |
| 学徒(apprentice) | 处于学徒合约之下 |
| 外籍雇员(非公民) | 不受此年龄下限保护 |
| 家庭佣工(domestic servant) | 明确被豁免 |
| 兼职雇员 | 工作时数少于全职雇员正常时数的70% |
| 临时打工的学生 | 季节性/临时性受雇 |
| 定期合约 ≤ 24个月 | 包括任何延长 |
| 24–60个月的定期合约,基本薪金RM20,000或以上 | 高收入的高级主管群体;此项豁免是通过2016年对法令的修订加入,并非2012年原始条文的一部分 |
| 在法令生效前于55岁及以上退休后再被重新聘用 | 过渡性豁除条款 |
如果一个人属于以上任何类别,60岁的年龄下限便不构成其法定权利——尽管雇主仍可自愿提供更优厚的条款。
退休与解雇、裁员有何不同?
这三者常被混淆,但法律将它们视为不同:
- 退休(Persaraan) 发生在雇员达到合法退休年龄之时(最低60岁,或经书面同意的自愿退休年龄)。它不是解雇。
- 解雇(Penamatan) 是基于年龄以外的原因辞退——例如失当行为、表现,或合法定期合约的届满。这必须基于公平合理的理由。
- 裁员(retrenchment) 是因人力过剩或业务重组而辞退,须遵循如公平筛选等原则。
这一区分很重要:辞退一名58岁的雇员并给它贴上”退休”标签,并不能改变它是一次解雇的事实。如果真正的原因是年龄,它就构成违法的提前退休。如果原因是人力过剩,它就必须符合合法裁员的条件——而不是伪装成退休。
接下来该怎么做
- 检查贵公司的员工手册和合约范本,看是否有任何”55/58岁退休”的条款——它们无效,需更新为60岁。
- 如果你打算在雇员满60岁后重新聘用,请准备一份清晰、独立、带有新条款的定期合约。
- 在做出涉及法律风险的决定前,请参阅劳工局(JTKSM)门户网站上753号法令的完整条文,以获取准确的规定。
- 对于提前退休的纠纷,请尽早寻求法律意见,因为提出不公平解雇诉讼的期限有限。
本文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如遇具体个案,请咨询雇佣法律师或劳工局。
雇主可以在合约中把退休年龄订为55岁吗?
不可以。任何将退休年龄订在60岁以下的条款均视为无效,并自动以最低退休年龄60岁取代之。
雇员可以早于60岁退休吗?
可以,通过双方同意并在服务合约或集体协议中以书面明订的自愿退休(optional retirement)。它必须是雇员的选择,而非雇主的强迫。
雇主强迫雇员在60岁前退休会受到什么处罚?
以年龄为由的提前退休属753号法令下的犯罪行为。被定罪的雇主可被罚款高达RM10,000,雇员另可单独提出不公平解雇的申诉。
雇主可以在雇员满60岁后重新聘用他吗?
可以。753号法令只设定最低退休年龄的下限。年满60岁后,雇主与雇员可自由依据所同意的条款签订新的定期合约。
753号法令适用于所有雇员吗?
不适用于所有人。它不适用于公务员、学徒、试用期雇员、外籍雇员、家庭佣工、兼职雇员、临时学生雇员,以及某些定期合约雇员。
以下内容在专家确认前,刻意未予明示或仅作定性描述:
- Tempoh 60 hari untuk memfailkan representasi pembuangan kerja tidak adil di bawah Seksyen 20 Akta Perhubungan Perusahaan 1967 (s.20(1A)) — sahkan sama ada tempoh dikira dari tarikh pembuangan atau dari tarikh tamat notis.
- Pengecualian kontrak tempoh tetap 24–60 bulan dengan gaji pokok RM20,000 ke atas berasal daripada pindaan 2016 kepada Akta 753 — sahkan rujukan pindaan dan tarikh kuat kuasa yang tepat.
- Petikan dan pegangan kes: Wong Mei Yoke v Tien Wah Press Malaya Sdn Bhd [2018] 1 ILR 20 dan Zulkefli Hashim v Uda Holdings Berhad [2018] 2 LNS 3169 — sahkan sitasi dan ringkasan pegangan terhadap laporan penuh.
- Denda maksimum RM10,000 di bawah Akta 753 — sahkan ia masih jumlah maksimum semasa selepas sebarang pindaan.
来源
- Minimum Retirement Age Act 2012 (Act 753) — Jabatan Tenaga Kerja Semenanjung Malaysia (JTKSM), Kementerian Sumber Manusia
- About the Minimum Retirement Age in Malaysia — MahWengKwai & Associates
- Unfair Dismissal — MahWengKwai & Associates
- Case Spotlight: Minimum Retirement Age and Fixed Term Employees — Donovan & Ho
- Law on Retirement Age in Malaysia — Chia, Lee & Associates
- Retirement Age in Malaysia: What Employers Should Know — AJob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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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本 | 日期 | 变更 | 修订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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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00 | 2026年8月8日 | Approved and publish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