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最低退休年龄法令：法定退休年龄60岁

> 《2012年最低退休年龄法令》（753号法令）为马来西亚私人领域雇员设定60岁的法定下限，雇主不得通过合约订立更早的退休年龄。

- Category: employment
- Language: 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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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 202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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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58岁的雇员收到一封信：公司说他的合约把退休年龄订在55岁，因此他已经"到期"。在马来西亚，这封信在法律上毫无价值。自2013年7月1日起，私人领域的雇主不得强迫任何人在60岁前退休，无论合约里写了什么。

这项规则来自**《2012年最低退休年龄法令》（Akta 753）**。它是一部简短却强而有力的法律：它设定了一道任何协议都无法降低的退休年龄"下限"。

## 马来西亚合法的最低退休年龄是几岁？

753号法令第4(1)条规定，雇员的最低退休年龄是年满**60岁**之时。该法令于**2013年7月1日**开始生效，适用于私人领域的雇员。

"最低"一词是关键。该法令并不强制雇员在60岁退休——它是禁止雇主强迫雇员在60岁*之前*退休。60岁是法律所保护的最低门槛，而不是自动失效的日期。

## 合约可以订立更早的退休年龄吗？

不可以。这是雇主最常误解的部分。

如果服务合约或集体协议把退休年龄订得低于60岁，该条款即视为**无效（void）**。法律不只是取消它——它会自动以最低退休年龄60岁取代该条款。

也就是说，一家仍在员工手册中沿用旧有"55岁退休"条款的公司无法依赖它。一名56岁、依据该条款被"令其退休"的雇员，实际上是被解雇，而非退休。

## 什么是提前退休，处罚又是什么？

提前退休是指雇主以年龄为由在雇员年满60岁前将其辞退。753号法令将其定为一项**犯罪**。

当提前退休发生时，有两条各自独立的途径，两者性质不同：

- **刑事途径（依据753号法令）：** 雇员可向**劳工总监（Ketua Pengarah Buruh）**投诉。因提前退休罪被定罪的雇主可被罚款高达**RM10,000**。这是刑事检控，而非雇员的民事诉讼。
- **民事途径（不公平解雇）：** 雇员可依据**《1967年劳资关系法令》第20条**，在被解雇之日起**60天**内向劳资关系总监提出申诉，这可能导致复职令或赔偿。

## 那么自愿退休（optional retirement）呢？

753号法令并不阻止*自愿选择*提前退休的雇员。这称为自愿退休。

条件严格：自愿退休必须真正出于雇员的选择，经双方同意，并在服务合约或集体协议中以**书面明订**。雇主不得将强迫辞退伪装成"共同自愿退休"。如果雇员其实并不想离职，它便会重新构成提前退休。

## 年满60岁之后会怎样？

许多人在此处误以为753号法令是一道障碍，其实恰恰相反。该法令只设定*最低*年龄——它并未设定最高年龄上限，也不阻止60岁后继续受雇。

在雇员年满60岁后，雇主与雇员可自由依据所同意的条款签订**新的定期合约（fixed-term）**。这是重新聘用经验丰富雇员而无需终身服务保障的常见做法。

不过在60岁之前有一个需要留意的"陷阱"。劳资法庭曾裁定，提前退休后在*未满*60岁前被安排在定期合约上的雇员，可能仍受保护直至60岁。在**Wong Mei Yoke v Tien Wah Press Malaya Sdn Bhd**一案中，法庭裁定一名在法令生效前已退休、随后在法令适用范围内被安排在定期合约上的雇员，有权工作至60岁。相反地，在**Zulkefli Hashim v Uda Holdings Berhad**一案中，法庭采取较为狭义的观点，认为753号法令"仅规定最低退休年龄，别无其他"。两案的差异显示，围绕退休年龄来构建定期合约在法律上存在风险。

## 谁不受753号法令保护？

该法令不适用于若干类别的雇员。下表概述主要的豁免情况。

| 被豁免类别 | 备注 |
|---|---|
| 公务员（联邦、州、法定机构、地方政府） | 退休由另设的公共服务计划管辖 |
| 试用期雇员（probationer） | 尚未确认职位 |
| 学徒（apprentice） | 处于学徒合约之下 |
| 外籍雇员（非公民） | 不受此年龄下限保护 |
| 家庭佣工（domestic servant） | 明确被豁免 |
| 兼职雇员 | 工作时数少于全职雇员正常时数的70% |
| 临时打工的学生 | 季节性/临时性受雇 |
| 定期合约 ≤ 24个月 | 包括任何延长 |
| 24–60个月的定期合约，基本薪金RM20,000或以上 | 高收入的高级主管群体；此项豁免是通过2016年对法令的修订加入，并非2012年原始条文的一部分 |
| 在法令生效前于55岁及以上退休后再被重新聘用 | 过渡性豁除条款 |

如果一个人属于以上任何类别，60岁的年龄下限便不构成其法定权利——尽管雇主仍可自愿提供更优厚的条款。

## 退休与解雇、裁员有何不同？

这三者常被混淆，但法律将它们视为不同：

- **退休（Persaraan）** 发生在雇员达到合法退休年龄之时（最低60岁，或经书面同意的自愿退休年龄）。它不是解雇。
- **解雇（Penamatan）** 是基于年龄以外的原因辞退——例如失当行为、表现，或合法定期合约的届满。这必须基于公平合理的理由。
- **裁员（retrenchment）** 是因人力过剩或业务重组而辞退，须遵循如公平筛选等原则。

这一区分很重要：辞退一名58岁的雇员并给它贴上"退休"标签，并不能改变它是一次解雇的事实。如果真正的原因是年龄，它就构成违法的提前退休。如果原因是人力过剩，它就必须符合合法裁员的条件——而不是伪装成退休。

## 接下来该怎么做

- 检查贵公司的员工手册和合约范本，看是否有任何"55/58岁退休"的条款——它们无效，需更新为60岁。
- 如果你打算在雇员满60岁后重新聘用，请准备一份清晰、独立、带有新条款的定期合约。
- 在做出涉及法律风险的决定前，请参阅劳工局（JTKSM）门户网站上753号法令的完整条文，以获取准确的规定。
- 对于提前退休的纠纷，请尽早寻求法律意见，因为提出不公平解雇诉讼的期限有限。

*本文为一般资讯，并非法律意见。如遇具体个案，请咨询雇佣法律师或劳工局。*

## Sources

- Minimum Retirement Age Act 2012 (Act 753) — https://jtksm.mohr.gov.my/sites/default/files/2023-03/6.%20Minimum%20Retirement%20Age%20Act%202012.pdf (Jabatan Tenaga Kerja Semenanjung Malaysia (JTKSM), Kementerian Sumber Manusia)
- About the Minimum Retirement Age in Malaysia — https://mahwengkwai.com/minimum-retirement-age-malaysia/ (MahWengKwai & Associates)
- Unfair Dismissal — https://mahwengkwai.com/unfair-dismissal/ (MahWengKwai & Associates)
- Case Spotlight: Minimum Retirement Age and Fixed Term Employees — https://dnh.com.my/case-spotlight-minimum-retirement-age-and-fixed-term-employees/ (Donovan & Ho)
- Law on Retirement Age in Malaysia — https://chialee.com.my/law-on-retirement-age-in-malaysia/ (Chia, Lee & Associates)
- Retirement Age in Malaysia: What Employers Should Know — https://www.ajobthing.com/resources/recruiter-advice/retirement-age-in-malaysia-what-employers-should-know (AJob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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