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提交的罚金由 SSM Practice Directive 1/2017(2024 年 10 月 1 日修订)第 17 段订定。私人公司逾期超过 7 天至 3 个月缴 RM50,至 6 个月缴 RM100,至 12 个月缴 RM150,超过 12 个月缴 RM200。公众公司或外国公司在同样的级距内分别缴 RM150、RM250、RM300 与 RM500。这些行政罚金与 Companies Act 2016 下的法定罚款是分开的,后者可达 RM50,000 另加每日持续罚款。
- 私人公司:四个逾期级距分别为 RM50/RM100/RM150/RM200
- 公众公司或外国公司:同样级距分别为 RM150/RM250/RM300/RM500
- 逾期 7 天或以内不招致逾期提交罚金
- 凡遗漏属意外或出于疏忽,注册官可全部或部分宽免该费用
- 法定罚款是分开的,而且大得多——依 s.68(9) 与 s.259(3) 最高 RM50,000
- 2025 年的 MBRS 2.0 豁免只涵盖经审计财务报表,不涵盖常年申报表
- 2026 年 2 月的高峰期豁免两者都涵盖,但已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届满
适用对象: 正在核对一宗逾期呈报,或评估一项过期提交风险的公司秘书与董事。
本页内容
多数引用 SSM 罚金的马来西亚网站,引的是他们从未核对过的数字,出自 Practice Directive 1/2017 一个此后已经修订的版本。下表取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的修订本, 那才是现行有效的一份。
逾期提交罚金表
Practice Directive 1/2017(2024 年 10 月 1 日修订)第 17 段适用于文件提交迟于 Companies Act 2016 所订明的时限,或迟于依 s.609(2) 延长的期间。
| 逾期长度 | 私人公司 | 公众公司或外国公司 |
|---|---|---|
| 超过 7 天,不超过 3 个月 | RM50 | RM150 |
| 超过 3 个月,不超过 6 个月 | RM100 | RM250 |
| 超过 6 个月,不超过 12 个月 | RM150 | RM300 |
| 超过 12 个月 | RM200 | RM500 |
有两项要紧、而通常被丢掉的细节:
- 逾期七天或以内不招致任何罚金。 每一个级距都从「超过 7 天」起算。这是罚金表 里的宽限期,不是 Act 里的——就其他一切目的而言,该文件仍然是逾期的。
- 罚金按文件计。 四份过期的常年申报表就是四笔罚金,各自按各自的逾期长度评定。
第 16 段也补上了 Act 中的一处空白:凡某份文件并无订明时限,提交时间为自该项要求 产生起 30 天。
注册官可以宽免
第 18 段赋予注册官一项酌情权,若信纳未能及时提交的遗漏属意外或出于疏忽,或认为 如此做属公正与公平,可全部或部分宽免逾期提交费用。
这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权力,不是形式;凡起因确实在公司控制之外,值得连同说明去援引它。 它并不触及那项法定罪行。
不在费用表上的那些罚则
Practice Directive 的数字是行政收费。Companies Act 2016 另行加诸刑事罚则,而那些 数字才是真正为风险定价的。
| 义务 | 条文 | 定罪罚款 | 持续犯罪 |
|---|---|---|---|
| 提交常年申报表 | s.68(9)——公司与每一名高职人员 | 最高 RM50,000 | 每日最高 RM1,000 |
| 传阅财务报表 | s.258(3)——公司与每一名高职人员 | 最高 RM50,000 | 每日最高 RM500 |
| 提交财务报表 | s.259(3)——每一名高职人员 | 最高 RM50,000 | 每日最高 RM1,000 |
| 向成员寄送财务报表副本 | s.257(4)——公司与每一名高职人员 | 最高 RM50,000 | — |
| 提交豁免私人公司证书 | s.260(3)——公司与每一名高职人员 | 最高 RM20,000 | 每日最高 RM1,000 |
| 通报董事或秘书的变动 | s.58(4)——公司与每一名高职人员 | 最高 RM50,000 | 每日最高 RM500 |
| 通报成员登记册的变更 | s.51(4)——公司与每一名高职人员 | 最高 RM20,000 | 每日最高 RM500 |
| 通报注册办事处的变更 | s.46(4)——公司与每一名高职人员 | 最高 RM50,000 | — |
留意 s.259(3) 的措辞:它捉的是每一名高职人员,并未点名公司。董事有时以为呈报 罚则是公司的成本。在财务报表的提交上,不是。
罚款之外,s.68(8) 授权注册官在公司连续三年或以上未提交常年申报表时,依 s.549 把它除名。
和解金
SSM 可就 Companies Act 2016 下的某些罪行发出和解金以代替检控。和解金率并未 刊登于 Practice Directive 1/2017,本页也无法核实任何现行的官方和解金表——因此 此处不列出任何和解金数字。任何人引用某个具体的和解金金额,都应被追问那出自 SSM 的哪一份文件。
MBRS 2.0 的哪一项豁免涵盖了什么
SSM 在 MBRS 2.0 推行前后,就 Practice Directive 1/2017 的逾期提交费用推出过三次 临时豁免。它们的适用范围并不相同,而那个差别正是决定一笔旧评定当初该不该收的关键。
| 豁免 | 期间 | 涵盖 |
|---|---|---|
| 第三阶段实施豁免,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布 | 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 仅限经审计财务报表。 常年申报表不涵盖 |
| 延长,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布 | 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 | 仅限经审计财务报表。 常年申报表不涵盖 |
| 高峰期豁免,2026 年 2 月 3 日发出通知 | 2026 年 1 月 31 日至 3 月 31 日期间的提交 | 常年申报表与财务报表及报告,适用于逾期超过 7 天至 3 个月者 |
三次全都已经届满。没有一次延长了法定期限,也没有一次影响 s.68 或 s.259 的罪行 ——它们移除的是行政费用,仅此而已。
提交费用,供对照
在某些情况下,罚金相对于底下的提交费用其实很小,这也是为什么单看罚金表并不足以 判断风险。
| 呈报 | 费用 |
|---|---|
| 常年申报表,私人公司(s.68) | RM150 |
| 常年申报表,公众公司(s.68) | RM500 |
| 财务报表,私人公司,经审计(s.259) | RM50 |
| 财务报表,私人公司,未经审计(s.259) | RM20 |
| 财务报表,公众公司,经审计(s.259) | RM200 |
| 豁免私人公司证书(s.260) | RM200 |
| 延长时限,财务报表(s.259) | RM100 |
| 延长时限,AGM(s.340) | RM100 |
一份延期申请花 RM100,而依 Practice Note 3/2018 第 7 段,可使最终的提交视为 准时。逾期十二个月花 RM200,而且那项罪行原封不动。算术偏向及早申请——但前提是 你在期限失效之前申请。
常见错误
- 引用已被取代的罚金表。 用 Practice Directive 1/2017 的 2024 年 10 月 1 日 修订本。
- 把 RM200 当成最坏情况。 最坏情况是依 s.259(3) 定罪,每名高职人员最高 RM50,000 另加每日 RM1,000,以及依 s.68(8) 被除名。
- 以为某项豁免适用。 2025 年的豁免只涵盖经审计财务报表。2025 年逾期提交的 常年申报表从来就不在范围内。
- 以为豁免还开着。 最后一次已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关闭。
- 忘了第 18 段的宽免权力——在逾期确实属意外的情况下。
- 把那七天的宽限当成法律上的。 它压住的是费用,不是违规。
下一步
若一份呈报已经过期,罚金级距由逾期长度决定,无法改善——但那项法定罪行会每日持续 到该文件提交为止,所以次序是:先提交,再去争取宽免。若期限尚未过去,一份延期申请 几乎总是比另一条路便宜。
以下内容在专家确认前,刻意未予明示或仅作定性描述:
- Confirm whether SSM has issued any waiver of late lodgement fees after the peak-period waiver expired on 31 March 2026
- Compound rates for specific Companies Act 2016 offences are set by SSM's compound schedule under s.588 and are not published in Practice Directive 1/2017 — no compound figure is stated on this page because none could be confirmed against an official source
来源
- Companies Act 2016: Practice Directive No. 1/2017 (Revised 1 October 2024) — Documents under the Companies Act 2016, the Lodgement Requirements and Related Matters — SSM
- Companies Act 2016 (Act 777), updated text as at 1 August 2022 — sections 68, 258, 259 and 260 — SSM
- Table of Fees — Registration of Company (ROC) — SSM
-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 MBRS — SSM
修订历史
| 版本 | 日期 | 变更 | 修订者 |
|---|---|---|---|
| 01.00 | 2026年7月20日 | Approved and publish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