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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 ✓ 已发布: 2026年7月25日 10 分钟阅读 下次审阅 2027年7月22日

传阅与提交财务报表:两个期限

为什么 Sdn Bhd 有两个财务报表期限而不是一个、第二个期限如何由第一个触发,以及如何把一个真实的财政年结日走完这两道程序。

30秒速答 审阅于 2026年7月25日

私人公司有两个先后相接的期限,不是一个。依 Companies Act 2016 s.258(1)(a),它必须在其财政年结日起六个月内向成员传阅财务报表与各项报告。依 s.259(1)(a),它随后必须自传阅之日起 30 天内向 SSM 提交。提交的时钟不是从年结起算——而是从传阅发生时起算,这意味着提早传阅会缩短可用的总时间,而不是延长它。

  • 两个期限,先后相接:财政年结日起 6 个月内传阅,然后自传阅起 30 天内提交
  • 30 天的提交时钟由传阅触发,不是由财政年结日触发
  • 提早传阅会把提交期限提前——它不会替你争取额外时间
  • 公众公司的触发点是常年股东大会,不是传阅:自该会议起 30 天内提交
  • 私人公司的绝对外限大约是年结后七个月
  • s.258(3) 使公司与每一名高职人员面对最高 RM50,000 罚款,另加每日 RM500
  • s.259(3) 使每一名高职人员面对最高 RM50,000 罚款,另加每日 RM1,000

适用对象: 正在编制年度财务报表的马来西亚私人公司与公众公司的董事与公司秘书。

本页内容
完整说明 ≈10 分钟

问一名马来西亚董事,他们的账目什么时候要交到 SSM,你会得到两个答案之一:「年结后 六个月」或「年结后七个月」。两个都是错的,因为这个问题有两个答案,而第二个取决于 你什么时候完成了第一步。

几乎每一个同业页面都只写一个期限,把另一个略去。正是这样的略去,让公司在自以为提早 的时候逾期提交。

两个时钟

时钟一——传阅。 依 Companies Act 2016 s.258(1)(a),私人公司必须在其财政年结日 起六个月内传阅其财务报表与各项报告。传阅的意思就是 s.257(1) 所说的意思:把副本送 往依提供予公司的最后已知地址,交给每一名成员、每一名有权收取股东大会通知者、每一名 核数师,以及每一名提出要求的债券持有人。

时钟二——提交。 依 s.259(1)(a),公司必须自依 s.258 向成员传阅之日起 30 天内 向注册官提交该等财务报表。

时钟二不是从财政年结日起算。它是在时钟一停下的那一天起算。两者是串联运行的。

为什么这会绊倒人

后果是反直觉的:提早传阅,会让你的提交期限更早到来。

一名在第四个月就把审计签妥、随即传阅、然后以为还有一条「六个月规则」在护着自己的 董事,其实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把期限压到了第五个月。

SSM 自己的指引示范了这套机制。在其 FAQ 的 Part M 里,SSM 推演了一家公司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传阅三年逾期财务报表、又在 2017 年 11 月 30 日传阅第四套的情形。结果是同一 年里出现两个各自独立的提交期限——7 月 30 日之前与 12 月 30 日之前——「因为该公司在 2017 年传阅了两次财务报表」。提交日期每一次都依附于传阅这个事件。

一个演算例子:财政年结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步骤规则日期
财政年结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传阅的最后一天s.258(1)(a),六个月2026 年 6 月 30 日
若在最后一天传阅,提交的最后一天s.259(1)(a),30 天2026 年 7 月 30 日

现在改动一个变量。审计提早完成,董事在 2026 年 4 月 15 日传阅:

步骤日期
传阅2026 年 4 月 15 日
提交的最后一天2026 年 5 月 15 日

同一个财政年度、同一家公司,提交期限提早了两个半月。一旦你在四月传阅,2026 年 7 月 30 日这个日子就什么都不剩了。

那个外限——年结后大约七个月——只有在最后一个获准的日子传阅的公司才享受得到。那是 一个正当的策略,但它在传阅这一步上完全不留余地,而那一步偏偏是外部依赖最难掌控的 (核数师)。

公众公司走的是另一个触发点

对公众公司而言,整个顺序是锚定在常年股东大会上,而不是传阅上。

  • 在常年股东大会前至少 21 天传阅——s.258(1)(b)。依 s.258(2),只有在所有有权 出席并表决的成员同意的情况下,该期间才可缩短。
  • 财政年结日起六个月内举行常年股东大会,且距上一次常年股东大会不超过 15 个 月——s.340(2)。
  • 自该会议起 30 天内提交——s.259(1)(b)。

所以对公众公司而言,提早传阅完全不会挪动提交期限。挪动它的是会议。

实际要提交什么

提交的不只是账目。视公司类型而定:

  • 经审计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与各项报告。
  • 获审计豁免的私人公司:符合 s.244(1) 下获批准会计准则的未经审计财务报表,连同 董事报告、董事声明、法定声明、ss.251 与 252 所要求的呈交,以及 Practice Directive 10/2024 所要求的审计豁免证书。见 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 选择 s.260 途径的豁免私人公司:一份关于 EPC 身份的证书,由一名董事、核数师与 秘书签署,在传阅后 30 天内提交,以代替 s.259(1)(a) 的要求。

所有款额必须以马来西亚货币列明,而任何以国文或英文以外语文书写的文件,都必须附上 经认证的译本——s.259(1)(c)。

自 MBRS 2.0 于 2025 年 6 月 1 日推行第三阶段以来,Companies Act 2016 下的经审计财务 报表必须通过 MBRS 2.0 以 XBRL 格式提交。未经审计 财务报表更早就已纳入,属 2024 年 12 月 1 日的第一阶段。

逾期的代价

有两项各自独立的后果,而它们不是二选一。

依 Practice Directive 1/2017(2024 年 10 月 1 日修订)第 17 段,行政上的逾期提交 罚款对私人公司为 RM50 至 RM200,视延误长短而定;对公众公司或外国公司为 RM150 至 RM500。依第 18 段,注册官保有裁量权,在遗漏属意外或无心之失、或在公正与衡平的情况 下,可全部或部分豁免该笔费用。

法定罪行更大,而且各自独立。依 s.259(3),每一名高职人员违反提交义务即属犯罪, 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不超过 RM50,000,若属持续罪行,另加每日不超过 RM1,000 的罚款。传阅 失守则自有其 s.258(3) 下的罪行——最高 RM50,000,另加每日最高 RM500。

留意措辞上的差别。s.258(3) 逮的是「公司与每一名高职人员」。s.259(3) 逮的是「每一名 高职人员」——个人风险才是重点。

如果你注定要错过

期间届满之前申请延期,不是之后。s.259(2) 只在「延期申请是在第 1(a) 或 (b) 段 所述期间届满之前提出」时,才授予注册官延期的权力。Practice Note 3/2018 另加一段 提前时限:私人公司须在相关期间最后一天之前至少七天提交申请。

完整机制见向 SSM 申请延期

常见错误

  • 只说一个期限。 「六个月」讲的只是传阅。「七个月」讲的是提交的最好情况。两者都 没有把规则说清楚。
  • 以为提早传阅可以把时间存起来。 那是在花掉它。30 天的提交时钟从你传阅那天起算。
  • 把常年股东大会当成私人公司的触发点。 在 Companies Act 2016 下,私人公司并不 须举行常年股东大会。触发点是传阅;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会议无关紧要。
  • 传阅第二套账目却不重新计算。 每一次传阅事件都会生出它自己的 30 天提交期限, 正如 SSM 自己 Part M 的例子所示。
  • 期限失效后才申请延期。 s.259(2) 没有追溯效力。
  • 只引述 RM50 的逾期费。 s.259(3) 下高职人员层面的风险是最高 RM50,000,另加每日 持续罚款。

下一步

刻意定下你的传阅日期,而不是任由它从审计时间表里掉出来,因为正是那个日期决定了下游 的一切。然后把两个日期——传阅与提交——放进跟你的常年申报表同一份日历里,而常年申报 表走的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触发点。

常见问题 6
提交财务报表的期限是年结后六个月还是七个月?

严格来说都不是。私人公司须依 s.258(1)(a) 在财政年结日起六个月内传阅,然后依 s.259(1)(a) 自该次传阅起 30 天内提交。若传阅是在获准的最后一天进行,提交便落在年结后大约七个月。若传阅提早,提交也随之提早。

提早传阅财务报表,会让我有更多时间提交吗?

不会——恰恰相反。s.259(1)(a) 下的 30 天提交期是从传阅之日起算。第四个月传阅,就意味着第五个月提交。六个月的传阅上限是第一步的天花板,不是第二步的地板。

传阅究竟是什么意思?

依 s.257(1),公司必须把其财务报表与各项报告的副本送交每一名成员、每一名有权收取股东大会通知者、每一名核数师,以及每一名提出要求的债券持有人。副本送往依 s.257(2) 提供予公司的最后已知地址。对私人公司而言,构成传阅的是「送出」这个动作,而不是任何会议。

公众公司是怎么运作的?

不一样。公众公司依 s.258(1)(b) 在其常年股东大会前至少 21 天传阅,依 s.340(2)(a) 在财政年结日起六个月内举行该会议,并依 s.259(1)(b) 自该会议起 30 天内提交。触发提交的是会议,不是传阅。

如果审计赶不及完成呢?

在原期间届满之前依 s.259(2) 申请延期。Practice Note 3/2018 要求私人公司在传阅期最后一天之前至少七天,或在提交期最后一天之前至少七天提交申请,视哪一步有风险而定。期限过后才提出的申请,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延了。

逾期提交财务报表有什么罚则?

会发生两件事。一是依 Practice Directive 1/2017 收取行政上的逾期提交罚款——私人公司为 RM50 至 RM200,视延误长短而定。另外,s.259(3) 使之成为每一名高职人员的罪行,一经定罪可处最高 RM50,000 罚款,另加罪行持续期间每日最高 RM1,000。

来源与历史 4 来源
⚑ 待专家核实

以下内容在专家确认前,刻意未予明示或仅作定性描述:

  • Confirm whether the Companies (Amendment) Act 2024 made any consequential change to sections 257 to 260 — the Act text consulted is the updated reprint as at 1 August 2022

来源

  1. Companies Act 2016 (Act 777), updated text as at 1 August 2022 — sections 257 to 260 — SSM
  2. Companies Act 2016: Practice Note No. 3/2018 — Clarification on Application for Extension of Time — SSM
  3. Part M — Annual Returns and Financial Reporting (SSM FAQ) — SSM
  4. Companies Act 2016: Practice Directive No. 1/2017 (Revised 1 October 2024) — SSM

修订历史

版本 日期 变更 修订者
01.00 2026年7月20日 Approved and publis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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