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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 ✓ 已发布: 2026年7月25日 8 分钟阅读 下次审阅 2027年7月22日

常年申报表:它是什么,何时提交

解读 s.68 常年申报表——从注册成立周年日起算的 30 天时钟、为何注册成立当年无须提交、申报表载有什么,以及迟交实际上要付出什么代价。

30秒速答 审阅于 2026年7月25日

根据 Companies Act 2016 s.68(1),公司必须在其注册成立日期的周年日后 30 天内向 SSM 提交常年申报表,年年如此,不论有无营业或是否休眠。s.68(2) 把注册成立所在的日历年切除在外,因此首份申报表在第一个周年日到期,而非在第一年。该申报表是公司资料的快照,与财务报表及税务申报表各自分开。

  • s.68(1):须在注册成立周年日后 30 天内提交——不是日历年,也不是财政年结束日
  • s.68(2):公司注册成立所在的日历年无须提交常年申报表
  • 该申报表只确认资料——不申报任何盈利、亏损或税务
  • 休眠公司与亏损公司同样须全额履行这项义务
  • s.68(9) 使公司及每一名高级职员面对最高 RM50,000 的罚款,持续犯罪者另每日最高 RM1,000
  • s.68(8) 允许注册官在连续三年或以上未提交后,依 s.549 将公司除名

适用对象: 任何马来西亚公司的董事与公司秘书,包括休眠公司。

本页内容
完整说明 ≈8 分钟

有两件事把这项呈报搞错的次数超过其他任何事。第一是拿财政年结束日来定时间。第二是在公司 注册成立的那一年提交一份——而 Act 明文说了你不必这么做。

这两个错都很便宜就能避开,重复犯却很昂贵。

时钟是注册成立周年日

Companies Act 2016 s.68(1) 要求公司在其注册成立日期的周年日后 30 天内向注册官提交 常年申报表。3 月 14 日注册成立的公司,每年在 4 月 13 日之前提交,只要公司还在,年年如此。

不是 12 月 31 日。不是财政年结束后 30 天。也不是「账目签好之后某个时候」。周年日在公司 注册那一天就定死了,从此不再移动。

注册成立当年无须提交

s.68(2) 在公司注册成立所在的日历年内排除了这项要求。

因此,2026 年 8 月注册成立的公司在 2026 年内什么都不必提交。其首份常年申报表,在 2027 年 8 月第一个周年日后 30 天内到期。

这项切除条款在马来西亚的指南中经常被略去,而略去所造成的偏差是双向的。新任董事要么惊慌 之下提交了一份根本不到期的申报表,要么——更伤的是——被告知首份申报表比照 s.248(1)(a) 下 首份财务报表的规定,须在「18 个月内」提交,而那是另一项跑着另一个时钟的义务。

申报表实际载有什么

常年申报表是一份资料快照,不是财务快照。它不带任何盈利数字、亏损数字或税务计算。 大体上它确认的是:

  • 注册办事处地址,以及记录存放地点的地址
  • 公司业务的性质
  • 董事、经理、秘书与核数师的资料
  • 股本,以及就有股本的公司而言,成员的资料
  • 针对公司登记的押记的资料

申报表通过 SSM 的 MBRS 平台提交,自 MBRS 2.0 第一阶段于 2024 年 12 月 1 日上线以来,这一直 是 Companies Act 2016 常年申报表的途径。实务上由公司秘书准备并提交,不过法定义务与法定 罚则都落在公司及其高级职员身上,而不是秘书个人身上。

由于申报表只是把 SSM 已经掌握的内容重述一遍,一份准确的申报表,是年内持续更新法定登记册 所带来的副产品。一家一有变动就通报的公司——依 s.58 董事与秘书 14 天,依 s.51 成员登记册 14 天——会发现这项呈报几乎是机械式的。没这么做的公司,会先花掉那 30 天来对账,而且往往 连带提交补追的变更通知,各自还附带自己的罚款。

三种被人们互相混淆的呈报

呈报申报什么提交对象时钟
常年申报表公司资料快照SSM注册成立周年日后 30 天内——s.68(1)
财务报表财务状况与业绩成员,其后 SSM财政年结束后 6 个月内传阅(s.258(1)(a));传阅后 30 天内提交(s.259(1)(a))
税务申报表(Form C)应课税收入与应缴税款LHDN会计期结束翌日起 7 个月

请留意,财务报表的时钟是一个串联,不是并行跑:提交的那 30 天从你传阅时开始起算, 所以提早传阅,也会把提交期限一并往前拉。

提交要多少钱,迟交要多少钱

依 ROC Table of Fees,提交费用为私人公司 RM150公众公司 RM500

迟交则另外招致 **Practice Directive 1/2017(2024 年 10 月 1 日修订)**下的行政罚款。级距 从第七天之后开始,随延误的长度逐级上调:私人公司为 RM50、RM100、RM150 与 RM200,公众 公司或外国公司为 RM150、RM250、RM300 与 RM500。该指令第 18 段赋予 SSM 减免的权力, 但很少行使。

那些数字是行政收费。它们不是法定罚款。

s.68(9) 使公司及每一名高级职员面对不超过 RM50,000 的罚款,以及在罪行持续期间 每日不超过 RM1,000 的额外罚款。「每一名高级职员」直接触及董事个人。

而董事从来看不见它逼近的,是那条尾部风险:s.68(8) 授权注册官在公司连续三年或以上 未提交常年申报表时,依 s.549 将其除名。公司通常是在银行拒绝开户或投标被驳回时才发现 这件事,那已经是没人再盯着期限的很久以后。

关于 2025 年与 2026 年豁免的说明

SSM 在 MBRS 2.0 推行前后发出过数次迟交豁免,而它们被广泛误引。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布并 延长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的那次豁免,只涵盖经审计财务报表——常年申报表不在范围之内。 只有 2026 年 2 月 3 日发出、涵盖 2026 年 1 月 31 日至 3 月 31 日之间呈交的高峰期通告,才 一并触及常年申报表。所有这些都已届满。今天不要拿豁免来给迟交定价。

常见错误

  • 拿财政年结束日或日历年、而不是注册成立周年日来给申报表定时间。
  • 在注册成立当年提交申报表,而 s.68(2) 说那一年不到期。
  • 以为首份申报表适用 s.248(1)(a) 中首份财务报表的 18 个月规则。那是另一项义务、另一个时钟。
  • 把休眠当成豁免。s.68 并未设这样的切除条款。
  • 相信 s.68(9) 的罚款只落在公司身上。它点名了每一名高级职员。
  • 以为罚款只是单纯累积,就任由连续三年溜过去。到那个时候,s.68(8) 已经为除名打开了门。
  • 年内不通报资料变动,等到呈报时才来对账,把一次例行提交变成一叠迟交的变更通知。

下一步

常年申报表是 Sdn Bhd 跑着的三个互不相干的时钟之一——呈报日历把它们并排列出,包括财政年 结束的那一串以及 14 天的事件通报。如果期限已经过了,迟交费用表列出目前的级距,以及撑在 其后的法定罚款。而如果公司确实已经停止营业,就该考虑除名或清盘是不是更对的答案,而不是 为一个没人在用的实体无限期地提交申报表。

常见问题 6
常年申报表究竟何时到期?

依 s.68(1),须在注册成立日期的周年日后 30 天内提交。3 月 14 日注册成立的公司,每年须在 4 月 13 日之前提交。这与财政年结束日无关,与 12 月 31 日也无关。

我们第一年要提交常年申报表吗?

不用。s.68(2) 在公司注册成立所在的日历年内排除了这项要求。2026 年 8 月注册成立的公司,2026 年内什么都不必提交;其首份常年申报表在 2027 年 8 月周年日后 30 天到期。这是马来西亚公司事务指南中最常被说错的其中一点。

常年申报表与提交账目是同一回事吗?

不是,而且两者跑着不同的时钟。常年申报表是依 s.68 从注册成立周年日起算的资料快照。财务报表则依 s.258(1)(a) 在财政年结束后六个月内传阅给成员,再依 s.259(1)(a) 在传阅后 30 天内提交给 SSM。做到其中一项,并不满足另一项。

休眠公司仍然必须提交吗?

必须。s.68 并未就休眠状态、营业状况或盈利能力设任何例外。休眠可能影响是否需要审计,但不触及常年申报表的义务。

提交要花多少钱,迟交又要付多少?

依 ROC Table of Fees,私人公司的提交费用为 RM150,公众公司为 RM500。迟交会招致 Practice Directive 1/2017(2024 年 10 月 1 日修订)下的行政罚款,从第七天之后开始计算,私人公司按 RM50、RM100、RM150 与 RM200 的级距逐级递增。那与 s.68(9) 的法定罚款是分开的。

我们可以申请展期吗?

SSM 在 Practice Note 3/2018 下的展期框架,主要针对的是财务报表的传阅与提交以及会议的召开。不要把常年申报表的规划押在展期上——这个期限是固定的,而且提前一年就已经知道。

来源与历史 5 来源
⚑ 待专家核实

以下内容在专家确认前,刻意未予明示或仅作定性描述:

  • 在把 s.68(3) 所要求的资料清单复制成检查表之前,先对照 Act 原文确认其确切内容
  • 确认 Companies (Amendment) Act 2024 (Act A1701) 在其修订范围内对 s.68 作了什么改动,以及任何改动是否已生效

来源

  1. Companies Act 2016 (Act 777), reprint as at 1 August 2022 — SSM
  2. Companies Act 2016: Practice Directive No. 1/2017 (Revised 1 October 2024) — SSM
  3. Part M — Annual Returns and Financial Reporting (SSM FAQ) — SSM
  4. Companies Act 2016: Practice Note No. 3/2018 — Clarification on Application for Extension of Time — SSM
  5. Pengumuman: Pelaksanaan Mandatori Berperingkat MBRS 2.0 — SSM

修订历史

版本 日期 变更 修订者
01.00 2026年7月20日 Approved and publis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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