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年申报表：它是什么，何时提交

> 解读 s.68 常年申报表——从注册成立周年日起算的 30 天时钟、为何注册成立当年无须提交、申报表载有什么，以及迟交实际上要付出什么代价。

- Category: company-secretary
- Language: zh
- Status: published
- Updated: 2026-07-20
- Canonical: https://negaraku.md/zh/company-secretary/annual-re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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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件事把这项呈报搞错的次数超过其他任何事。第一是拿财政年结束日来定时间。第二是在公司
注册成立的那一年提交一份——而 Act 明文说了你不必这么做。

这两个错都很便宜就能避开，重复犯却很昂贵。

## 时钟是注册成立周年日

Companies Act 2016 s.68(1) 要求公司**在其注册成立日期的周年日后 30 天内**向注册官提交
常年申报表。3 月 14 日注册成立的公司，每年在 4 月 13 日之前提交，只要公司还在，年年如此。

不是 12 月 31 日。不是财政年结束后 30 天。也不是「账目签好之后某个时候」。周年日在公司
注册那一天就定死了，从此不再移动。

## 注册成立当年无须提交

s.68(2) 在**公司注册成立所在的日历年**内排除了这项要求。

因此，2026 年 8 月注册成立的公司在 2026 年内什么都不必提交。其首份常年申报表，在 2027 年
8 月第一个周年日后 30 天内到期。

这项切除条款在马来西亚的指南中经常被略去，而略去所造成的偏差是双向的。新任董事要么惊慌
之下提交了一份根本不到期的申报表，要么——更伤的是——被告知首份申报表比照 s.248(1)(a) 下
首份财务报表的规定，须在「18 个月内」提交，而那是另一项跑着另一个时钟的义务。

## 申报表实际载有什么

常年申报表是一份**资料快照**，不是财务快照。它不带任何盈利数字、亏损数字或税务计算。
大体上它确认的是：

- 注册办事处地址，以及记录存放地点的地址
- 公司业务的性质
- 董事、经理、秘书与核数师的资料
- 股本，以及就有股本的公司而言，成员的资料
- 针对公司登记的押记的资料

申报表通过 SSM 的 MBRS 平台提交，自 MBRS 2.0 第一阶段于 2024 年 12 月 1 日上线以来，这一直
是 Companies Act 2016 常年申报表的途径。实务上由公司秘书准备并提交，不过法定义务与法定
罚则都落在公司及其高级职员身上，而不是秘书个人身上。

由于申报表只是把 SSM 已经掌握的内容重述一遍，一份准确的申报表，是年内持续更新法定登记册
所带来的副产品。一家一有变动就通报的公司——依 s.58 董事与秘书 14 天，依 s.51 成员登记册
14 天——会发现这项呈报几乎是机械式的。没这么做的公司，会先花掉那 30 天来对账，而且往往
连带提交补追的变更通知，各自还附带自己的罚款。

## 三种被人们互相混淆的呈报

| 呈报 | 申报什么 | 提交对象 | 时钟 |
| --- | --- | --- | --- |
| 常年申报表 | 公司资料快照 | SSM | 注册成立周年日后 30 天内——s.68(1) |
| 财务报表 | 财务状况与业绩 | 成员，其后 SSM | 财政年结束后 6 个月内传阅（s.258(1)(a)）；传阅后 30 天内提交（s.259(1)(a)） |
| 税务申报表（Form C） | 应课税收入与应缴税款 | LHDN | 会计期结束翌日起 7 个月 |

请留意，财务报表的时钟是一个**串联**，不是并行跑：提交的那 30 天从你传阅时开始起算，
所以提早传阅，也会把提交期限一并往前拉。

## 提交要多少钱，迟交要多少钱

依 ROC Table of Fees，提交费用为**私人公司 RM150**、**公众公司 RM500**。

迟交则另外招致 **Practice Directive 1/2017（2024 年 10 月 1 日修订）**下的行政罚款。级距
从第七天之后开始，随延误的长度逐级上调：私人公司为 **RM50、RM100、RM150 与 RM200**，公众
公司或外国公司为 **RM150、RM250、RM300 与 RM500**。该指令第 18 段赋予 SSM 减免的权力，
但很少行使。

那些数字是行政收费。它们不是法定罚款。

**s.68(9)** 使公司**及每一名高级职员**面对不超过 **RM50,000** 的罚款，以及在罪行持续期间
**每日**不超过 **RM1,000** 的额外罚款。「每一名高级职员」直接触及董事个人。

而董事从来看不见它逼近的，是那条尾部风险：**s.68(8)** 授权注册官在公司**连续三年或以上**
未提交常年申报表时，依 **s.549** 将其除名。公司通常是在银行拒绝开户或投标被驳回时才发现
这件事，那已经是没人再盯着期限的很久以后。

## 关于 2025 年与 2026 年豁免的说明

SSM 在 MBRS 2.0 推行前后发出过数次迟交豁免，而它们被广泛误引。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布并
延长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的那次豁免，只涵盖**经审计财务报表——常年申报表不在范围之内**。
只有 2026 年 2 月 3 日发出、涵盖 2026 年 1 月 31 日至 3 月 31 日之间呈交的高峰期通告，才
一并触及常年申报表。所有这些都已届满。今天不要拿豁免来给迟交定价。

## 常见错误

- 拿财政年结束日或日历年、而不是注册成立周年日来给申报表定时间。
- 在注册成立当年提交申报表，而 s.68(2) 说那一年不到期。
- 以为首份申报表适用 s.248(1)(a) 中首份财务报表的 18 个月规则。那是另一项义务、另一个时钟。
- 把休眠当成豁免。s.68 并未设这样的切除条款。
- 相信 s.68(9) 的罚款只落在公司身上。它点名了每一名高级职员。
- 以为罚款只是单纯累积，就任由连续三年溜过去。到那个时候，s.68(8) 已经为除名打开了门。
- 年内不通报资料变动，等到呈报时才来对账，把一次例行提交变成一叠迟交的变更通知。

## 下一步

常年申报表是 Sdn Bhd 跑着的三个互不相干的时钟之一——呈报日历把它们并排列出，包括财政年
结束的那一串以及 14 天的事件通报。如果期限已经过了，迟交费用表列出目前的级距，以及撑在
其后的法定罚款。而如果公司确实已经停止营业，就该考虑除名或清盘是不是更对的答案，而不是
为一个没人在用的实体无限期地提交申报表。

## Sources

- Companies Act 2016 (Act 777), reprint as at 1 August 2022 — https://www.ssm.com.my/Pages/Legal_Framework/Document/Companies%20Act%202016_Akta%20777_BI%20(1.8.2022).pdf (SSM)
- Companies Act 2016: Practice Directive No. 1/2017 (Revised 1 October 2024) — https://www.ssm.com.my/Pages/Legal_Framework/Document/Practice%20Directive%201_2017%20(Revised)%201%20Oct%202024.pdf (SSM)
- Part M — Annual Returns and Financial Reporting (SSM FAQ) — https://www.ssm.com.my/Pages/Legal_Framework/Document/PART%20M.pdf (SSM)
- Companies Act 2016: Practice Note No. 3/2018 — Clarification on Application for Extension of Time — https://www.ssm.com.my/Pages/Legal_Framework/PDF%20Tab%205/pn_ss_609_2592_3404_eot.pdf (SSM)
- Pengumuman: Pelaksanaan Mandatori Berperingkat MBRS 2.0 — https://www.ssm.com.my/Lists/Announcement/AnnouncementDetails.aspx?ID=379 (S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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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cense: CC BY-SA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