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互联网通讯服务与社交媒体服务依 P.U. (A) 205/2024 成为须领类别执照的应用服务,而 P.U. (A) 206/2024 则豁免任何在马来西亚用户少于八百万的此类服务。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专属执照文书 ASP/C/2025/1 开始适用,大型服务提供者依 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Act 1998 s.46A 被视为已注册。透过平台做买卖的企业是最终用户,不是持照人。
- 有两个日期重要——2025 年 1 月 1 日是发照要求生效日,2026 年 1 月 1 日是执照文书 ASP/C/2025/1 与视为注册的生效日
- 八百万这个数字,在条文上写的是对低于此数者的豁免,而不是对高于此数者的触发条件
- 开设 Facebook、Instagram 或 TikTok 商店的商家是最终用户;MCMC 表明只有服务提供者才需要该执照
- ASP/C/2025/1 的 Clause 5 要求外国持照人委任一名马来西亚本地代表
- 类别执照自注册起为期一年,只要仍达到门槛就必须每年重新申请
-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无照营运,依 s.126 可面对 RM500,000 罚款或五年监禁,另加定罪后每日 RM1,000
适用对象: 正在评估马来西亚发照制度是否触及自己的平台营运者,以及被告知需要社交媒体执照的马来西亚企业与创作者。
本页内容
每隔几个月,就会有马来西亚卖家被告知他们需要一张社交媒体执照。他们不需要。这套框架发照 的对象是平台,而条文的写法比新闻标题所暗示的更窄。
实际宪报颁布的是什么
两份法律文书,都在 2024 年 7 月 26 日制定、2024 年 8 月 1 日宪报颁布,并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间有五个月的宽限期。
P.U. (A) 205/2024 修订了 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Licensing) Regulations 2000,为社交媒体服务与互联网通讯服务下定义,并把两者都加入 regulation 30(1) 的 须领类别执照应用服务清单中。
P.U. (A) 206/2024 修订了 Exemption Order 2000。措辞很关键。它豁免的是在马来西亚 用户少于八百万的互联网通讯服务或社交媒体服务。这是对线下方那些服务的豁免,而不是 对线上方那些服务的触发条件。写成「平台在八百万用户时就需要执照」是一种改述,不是宪报 文本,而这个区别会改变由谁负责证明自己位于线的哪一边。
多数指南漏掉的 2026 年那一层
内容只写到 2025 年的,如今已经落后一年。
Section 46A 被加入 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Act 1998,并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 生效。它允许某人经部长宣告而被视为已在某张类别执照下注册,无须提交正式注册。
执照文书 ASP/C/2025/1 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依 ss.44、126 与 127 发出,就 互联网通讯服务与社交媒体服务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同日,MCMC 把所有在马来 西亚拥有八百万或以上用户的此类服务提供者视为已注册,点名 WhatsApp、Telegram、Facebook、 Instagram、TikTok 与 YouTube。已经注册的服务提供者维持注册状态,而视为注册的效力要到 其现有注册期届满后才生效。依 MCMC 的常见问答,视为注册没有固定有效期,一直有效至被 撤销为止——这与一般类别执照不同,后者自注册起有效一年,只要仍达到门槛就必须每年重新 申请。
本地代表这项条件
ASP/C/2025/1 的 Clause 5 适用于属于 Companies Act 2016 所定义的外国个人或外国公司的 持照人。该持照人须委任一名本地代表——一名通常居住于马来西亚的个人,或一个依马来西亚 法律注册成立的实体——由其担任 MCMC 与其他机关的联络点,接受法律通知与法院文件的送达, 并配合各项指令,包括移除或封锁抵触马来西亚法律的内容。向本地代表发出的通讯视同向持照人 发出,该职位必须随时可联系并处于运作状态,任何变更都须立即通知 MCMC。MCMC 的常见问答 确认无须设立实体办公室。
如果你在平台上做买卖,你是最终用户
MCMC 直接这么说。该资讯文件记载,这套框架只适用于符合发照标准的服务提供者,并不涉及 最终用户,而马来西亚的最终用户不受影响,因为只有服务提供者才需要 ASP(C) 执照。第 4.9 段把电子商务平台排除在框架之外,这是一项刻意的政策选择。
因此,开在 Facebook、Instagram 或 TikTok 上的店铺不持有任何执照、不提交任何申报,也没有 MCMC 注册号码。它的义务在别处——商业注册,以及 网络生意执照一文所涵盖的市议会发照事宜。
常见错误
把门槛倒过来引述。 宪报豁免的是在马来西亚用户少于八百万的服务。把它说成发照的触发 条件,就颠倒了条文的写法。
以为未达门槛的平台可以自愿加入。 没有任何官方来源支持自愿申请。豁免依法自动运作。
把发照与网络安全混为一谈。 发照是 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Act 1998 的问题。 Online Safety Act 2025 则假定你已经是持照人,再在其上叠加内容方面的义务——见 Online Safety Act 2025。
忽略罚则。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无照提供应用服务,依 s.126(2) 可使该服务提供者面对 至多 RM500,000 的罚款或五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另加定罪后罪行持续的每日 RM1,000。
下一步
如果你经营的是平台,请以豁免条文的措辞去检验用户数;若属外国实体,请在 MCMC 的任何通知 到来之前先委任本地代表。如果你是在平台上做买卖,请别再去找一张你根本无法持有的执照, 改为查清你在市议会与商业注册方面的状况。
以下内容在专家确认前,刻意未予明示或仅作定性描述:
- 依 s.46A 发出、指明被视为从事哪些活动的部长宣告文本——MCMC 表示已刊登于其网站,但撰稿时该文书本身无法取得
- MCMC 在实务上如何计算八百万用户数,以及所采用的参照期间
来源
- 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Licensing) (Amendment) (No. 2) Regulations 2024 [P.U. (A) 205/2024] —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 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Licensing) (Exemption) (Amendment) Order 2024 [P.U. (A) 206/2024] —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 Class Licence — Applications Services, Licence No. ASP/C/2025/1 — MCMC
- Media Statement — Internet Messaging and Social Media Service Providers Deemed Registered Effective 1 January 2026 — MCMC
-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on the Deeming Provision — MCMC
- Information Paper — Regulatory Framework for Internet Messaging Service and Social Media Service Providers — MCMC
修订历史
| 版本 | 日期 | 变更 | 修订者 |
|---|---|---|---|
| 01.00 | 2026年7月20日 | Approved and publish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