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1998年特许经营法》规定,在出售或经营特许经营业务之前必须先完成注册。本地与外国特许经营授权人须依第6条(Section 6)注册;外国授权人还须取得第54条(Section 54)的批准;加盟商也必须注册。自2022年起,所有申请均须通过 MyFEX 2.0 在线门户办理,且协议必须至少提前10天向加盟商提供披露文件(disclosure document),并设有至少7个工作日的冷静期(cooling-off period)。
- 根据《1998年特许经营法》第6条,特许经营授权人的注册是强制性的;外国授权人还须取得第54条批准。
- 《2020年特许经营(修订)法》于2022年4月28日生效,首次要求加盟商也必须注册。
- 所有注册均须通过2022年7月28日上线的 MyFEX 2.0 门户在线办理;特许经营注册官现隶属于创业发展及合作社部(KUSKOP/MECD),该部于2024年接管了门户网站。
- 特许经营授权人须在签约前至少10天提供规定格式的披露文件(第15条),且协议必须包含至少7个工作日的冷静期(第18条)。
- 一次注册有效期为五年,须办理续期;现有特许经营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依新系统重新注册。
适用对象: 拟在马来西亚授予或经营特许经营业务的本地与外国特许经营授权人、主加盟商(master franchisees)及加盟商。
本页内容
在马来西亚,你无法像世界上大多数地方那样合法地推出特许经营——先悄悄签下几家门店,之后再把手续补齐。法律把这个顺序颠倒了过来:注册须在第一份要约之前完成,而且自2022年起,这一要求同样适用于加盟商。
马来西亚是少数几个拥有专门特许经营法的国家之一,即**《1998年特许经营法》,由特许经营注册官**(Registrar of Franchise)执行。一波修订——即于2022年4月28日生效的《2020年特许经营(修订)法》——收紧了规则,并将所有事务迁移到一个全新的在线门户上。此后,特许经营制度的主管权在各部门之间几经变动:门户最初由当时的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KPDN)推出,但特许经营注册官与 MyFEX 2.0 门户如今隶属于创业发展及合作社部(KUSKOP,也写作 MECD),该部在2023至2024年间接管了相关行政管理工作。以下说明各方实际的注册流程。
谁必须注册,依据哪一条?
本法以角色而非国籍来划界——尽管2020年的一项修订刻意缩小了本地与外国参与者之间原有的差距。
- 本地特许经营授权人须在提出出售要约之前,依本法第6条(Section 6)注册其特许经营。
- 外国特许经营授权人须先取得第54条(Section 54)下的批准,再依第6条注册。在修订之前,仅凭第54条批准即可;现在两个步骤都是强制性的。
- 外国品牌的主加盟商(master franchisees)须依第6条注册该特许经营。
- 加盟商——即门店经营者——现在也必须注册。这是修订带来的最大实务变化:注册不再仅是授权人的义务。
外国授权人的加盟商必须在开始经营特许经营业务之前注册。本地授权人或主加盟商的加盟商,则须在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后14天内注册。实务上,授权人通常会通过同一个门户账户为加盟商办理注册。
MyFEX 2.0 门户是什么?
现在所有申请都通过 MyFEX 2.0 办理,这是注册官于2022年7月28日推出的在线系统,用以取代较早的 MyFEX 1.0。它处理新的授权人注册(本地与外国)、加盟商注册、顾问与经纪人注册、续期,以及年度特许经营业务报告。
该门户由创业发展及合作社部(KUSKOP/MECD)下属的特许经营发展司运营——这一点反映在其网址上,即 myfexv2.kuskop.gov.my。纸质申报已不再受理;所有申请均须在线办理。授权人与其加盟商共用一个账户登录以提交并追踪申报。
授权人需要哪些文件?
任何授权人申请的核心都是采用注册官规定格式的特许经营披露文件(FDD,Franchise Disclosure Document),须连同特许经营协议及佐证记录一并提交。常见要求包括:
- 采用规定格式、填写完整的披露文件
- 特许经营协议
- 运营手册与培训手册
- 最新的经审计账目(通常为最近三年)
- 对外国授权人而言,还须提供第54条批准
关键在于,披露不仅是一项申报手续——它是对加盟商应尽的义务。第15条(Section 15)要求授权人在协议签署前至少10天,向准加盟商提供披露文件与特许经营协议,让加盟商有时间审阅这笔交易。
特许经营协议里必须包含什么?
第18条(Section 18)列出了每份特许经营协议都必须包含的强制性条款——如今未纳入这些条款属刑事罪行,而不仅仅是一项瑕疵。在保护加盟商方面最为突出的条款是:
- 至少7个工作日的冷静期,加盟商可在此期间终止协议。授权人可为已发生的开支保留一笔合理款项。
此外,本法另行规定了五年的最短特许经营期限(一般认为属于第25条(Section 25),而非第18条的条款清单),使加盟商不会被锁定在一个短到无法收回投资的期限内。
请注意本制度中两个不同的”五年”:协议的最短期限为五年;而另行地,注册本身在须办理续期之前有效期也为五年。二者并非同一个时钟。
费用、有效期与续期
注册与续期的官方费用由法规规定,相对于特许经营的实际成本而言并不高——真正的成本在于准备合规文件。费用表已在 MyFEX 2.0 框架下作过修订,较早来源公布的数字(例如已被取代的《1999年特许经营(表格与费用)规例》下的 RM1,000 费用)可能已不再现行。在申报之前,请直接在 MyFEX 2.0 门户上确认你所属申请类型的确切规定费用。
注册自注册官书面通知之日起五年内有效。续期申请须在到期后30天内提交。授权人与加盟商还须将其特许经营注册张贴于营业场所的显眼位置。
2022–2025 年的重新注册期限是怎么回事?
由于2020年的修订改变了整个框架,每一个已在旧 MyFEX 1.0 系统下注册的特许经营都必须在 MyFEX 2.0 下重新注册——授权人与加盟商皆然。
本法给予了自2022年8月1日起的三年宽限期,意味着重新注册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完成。在此窗口期内重新注册者,官方费用一律豁免。错过期限的授权人有可能被注册官发出注册暂停、终止或撤销的通知。如果你在2022年之前已注册但尚未迁至新系统,请视此事为紧急事项,并在门户上查核你的状态。
违规会有什么处罚?
不合规属本法第39条(Section 39)下的罪行,处罚依违规者为公司抑或个人而分档递增:
| 违规者 | 初次违法 | 再次违法 |
|---|---|---|
| 法人团体 | RM10,000 – RM50,000 | RM20,000 – RM100,000 |
| 个人 | RM5,000 – RM25,000,或最高6个月监禁 | RM10,000 – RM50,000,或最高1年监禁 |
这些处罚适用于诸如未经注册经营,或协议漏列强制性条款等违规情形。全法传递的信息始终如一:注册与披露是经营业务的前提条件,而不是事后再来补齐的文书工作。
下一步
如果你正把一个品牌引入马来西亚,或扩大一个既有品牌,请按正确顺序安排各项工作:先向 SSM 注册经营实体,准备一份合规的特许经营协议与披露文件,若你是外国方则取得第54条批准,然后通过 MyFEX 2.0 依第6条注册——所有这些都须在你提出第一份要约之前完成。加盟商则应确认自己在签约前至少10天已收到披露文件,且协议载有冷静期。
费用与规定格式会有变动。在申报之前,请直接在 MyFEX 2.0 门户(myfexv2.kuskop.gov.my)上,或向马来西亚特许经营律师,确认现行要求,并研读上文所引《1998年特许经营法》的相关条文以获取权威措辞。
在马来西亚出售特许经营之前,我必须先注册吗?
是的。《1998年特许经营法》第6条要求特许经营授权人在提出任何出售特许经营的要约之前,先向特许经营注册官注册。外国授权人还须在注册前另行取得第54条的批准。
加盟商也必须注册吗?
是的,自《2020年特许经营(修订)法》起如此。外国授权人的加盟商必须在开始经营特许经营业务之前注册;而本地授权人或主加盟商的加盟商,则须在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后14天内注册。
什么是冷静期?
第18条要求每份特许经营协议都必须包含至少7个工作日的冷静期,加盟商可在此期间终止协议。授权人可为已发生的开支保留合理数额的款项。
特许经营注册的有效期是多久?
注册自注册官书面通知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并须办理续期。续期申请须在到期后30天内提交。
如果我不注册会怎样?
未经注册经营属违法行为。根据第39条,法人团体初次违法将面临 RM10,000 至 RM50,000 罚款,再次违法为 RM20,000 至 RM100,000;个人初次违法将面临 RM5,000 至 RM25,000 罚款或最高六个月监禁。
以下内容在专家确认前,刻意未予明示或仅作定性描述:
- Current prescribed official fees for franchisor, franchisee and renewal applications under MyFEX 2.0 — the article no longer states amounts because no authoritative current figure could be confirmed (only a superseded RM1,000 fee under the Franchise (Forms and Fees) Regulations 1999). Confirm on the MyFEX 2.0 portal.
- Exact MyFEX 2.0 launch date: most sources (Nixon Peabody, ICLG) give 28 July 2022, but ZICO Law gives 29 July 2022.
- Current exact English name and acronym of the administering ministry — sources use both 'Ministry of Entrepreneur Development and Cooperatives (KUSKOP)' and 'Ministry of Entrepreneur and Cooperatives Development (MECD)'; the portal domain is kuskop.gov.my.
- Section number for the mandatory minimum five-year franchise term (understood to be Section 25, distinct from the Section 18 mandatory-clause list).
来源
- Franchise Laws and Regulations Report 2026 Malaysia — ICLG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Legal Guides)
- Major revamp to the Franchise System in Malaysia — ZICO Law
- Major Revamp to the Franchise System in Malaysia (Section 39 penalty schedule) — Mondaq / ZICO Law
- Understanding th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Franchisees in Malaysia Under the Amended Franchise Act — Donovan & Ho
- Franchises must re-register pursuant to amendments to Malaysian Franchise Act 1998 coming into effect — Rahmat Lim & Partners
- Malaysia's Franchise Act: Key rules and deadlines for 2025 — Nixon Peabody LLP
- Registering a Franchise Business in Malaysia — Azmi & Associates
- Franchising in Malaysia: What you need to know — Tay & Partners
修订历史
| 版本 | 日期 | 变更 | 修订者 |
|---|---|---|---|
| 01.00 | 2026年8月7日 | Approved and publish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