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西亚汽车保险：为何强制规定第三者保险，以及它与路税的关系

> 马来西亚法律只强制规定一种汽车保险保障——依据 Road Transport Act 1987 的第三者保险——而第三者、火险及盗窃险，以及全险，则属于额外的可选保障。本文说明每种类型各自涵盖什么、为何它是强制性的，以及为何没有它路税就无法更新。

- Category: transport
- Language: zh
- Status: published
- Updated: 2026-07-24
- Canonical: https://negaraku.md/zh/transport/motor-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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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驾驶一辆从未清洗过、轮胎已磨损、冷气已损坏的汽车——这一切在法律上都完全合法。但没有一份文件——第三者保险单——却驾车上路，则是一项刑事罪行。

这就是马来西亚法律划下的那条界线。不是车辆的安全性，也不是轮胎的状况——而是保险。

## 简答

马来西亚法律只强制规定**一种**汽车保险：第三者保障，依据 Road Transport Act 1987（Act 333）Section 90。它只赔偿你对他人的责任——而不赔偿你自己的车辆。

另外两种——第三者、火险及盗窃险，以及全险——是在这项最低要求之上另行销售的商业选项。它们都与路税相关，因为 JPJ（陆路交通局）会在批准更新机动车辆准证（LKM）之前，先查核保险状态。

## 为何只有第三者保险是强制性的

[Road Transport Act 1987](/zh/law/road-transport-act) Part IV（第四部分）题为「Provisions Against Third Party Risks Arising Out Of The Use Of Motor Vehicles」——即针对因使用机动车辆而产生的第三者风险的规定。这个标题本身就显示了法律的重点：并非保护车主，而是保护**其他人**免受与他们本身过失无关的意外所带来的经济冲击。

道理很简单。一辆车可能使公众受伤或死亡，也可能损坏他人的财产——其他车辆、建筑物、灯柱——而不论车主是否有能力支付赔偿。如果没有第三者保险，无辜的受害者就得自行承担这笔费用，或被迫亲自起诉驾驶者，而且可能永远得不到任何赔偿。

作为负责执行 Act 333 的当局，JPJ 确认该法令"provide[s] for third party protection against risks arising from the use of motor vehicles"——而这项规定适用于每一辆在道路上使用的车辆，并非车主可以自行拒绝的选项。

## 三个保障等级，一项最低要求

根据 Persatuan Insurans Am Malaysia（大马保险公会，PIAM）——代表全国产物保险公司的行业组织——市场上销售的车辆保障共有三个等级：

| 类型 | 保障范围 | 法律地位 |
| --- | --- | --- |
| 第三者 | 因你所导致的意外而造成第三者受伤、死亡或财产损坏 | 依 Section 90 **强制规定** |
| 第三者、火险及盗窃险 | 涵盖以上所有项目，另加本身车辆因火灾或盗窃而造成的损坏／损失 | 选择性 |
| 全险 | 涵盖以上所有项目，另加本身车辆因意外而造成的损坏，以及保单中列明的其他风险 | 选择性 |

一个常被误解的地方：第三者保险**并不会**赔偿你自己的车辆。如果你独自开车撞上灯柱，第三者保单赔偿的是灯柱的损坏——而不是你的车。对于因你所导致的意外而造成本身车辆的损坏，只有全险保单才会赔付。

这也解释了为何以银行贷款购买的车辆几乎都必须投保全险——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希望确保作为抵押品的资产本身也受到保障，而不仅仅是对第三者的责任。

## 与路税的关系

保险与[机动车辆准证](/zh/transport/road-tax-renewal)（LKM，即俗称的路税）是两份各自独立的文件，但其中一份若没有另一份，就无法更新。

根据 JPJ 更新 LKM 的官方指南，"the vehicle must have insurance coverage for the period of LKM applied for"——即车辆必须为所申请的 LKM 期限投有保险保障。这意味着：

- 如果你的保险已经过期，路税更新申请将被拒绝，直到新保单签发为止。
- 保险保障期限至少须涵盖你所申请的 LKM 期限——通常为一年。
- 每次只有在两个月内到期的 LKM 才符合更新资格。

实际操作顺序是：先购买或更新保险，再用该保单的证明去更新路税——无论是在 JPJ 柜台、分行、UTC，或透过 Pejabat Pos（邮政局）网络办理均可。

## 保费如何厘定

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国家银行](/zh/economy/bank-negara-malaysia)（Bank Negara Malaysia，BNM）开始逐步过渡至更加自由化的汽车保险市场——从政府统一制定的费率，转为由每家保险公司与 takaful（伊斯兰保险）营运商依据风险评估自行定价。下一阶段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涵盖全险产品以及第三者、火险及盗窃险。

实际影响是：同一种保障类型的保费，在不同保险公司之间可能有所不同，视乎理赔记录、车辆类型与驾驶人背景等风险因素而定。本文刻意不列出保费费率，因为该数字会因保险公司与个人背景而异——请直接向持牌保险公司或 takaful 营运商查询并比较。

## 常见错误

**以为第三者保险涵盖本身车辆。** 它只赔偿对他人的责任。除非你持有全险保单，否则因你所导致的意外而造成本身车辆的损坏并不受保障。

**在更新路税之前让保险过期。** 由于 JPJ 会在 LKM 申请过程中查核保险保障期限，保险必须先更新——而不是之后。

**以为第三者、火险及盗窃险涵盖意外事故。** 这个类型只为本身车辆增加火灾与盗窃保障；它不会赔偿因你所导致的碰撞而造成的损坏。

**以为所有保险公司的保费都一样。** 自 BNM 于 2016 年开始的定价过渡以来，全险与第三者、火险及盗窃险的保费，是由每家保险公司依据各自的风险评估个别厘定的。

## 下一步

若要详细查阅 Act 333 的规定或下载完整法令文本，JPJ 官方门户网站提供通往该部门法律单位（Unit Perundangan）的链接。若要比较各类保障并进一步了解保单条款，PIAM 的"Insurance 101"页面是中立的行业参考资料，因为它代表的是产物保险公司的整体，而非任何单一公司的产品。

至于当前的路税状态与到期日，可以直接透过官方 MyJPJ 应用程序或门户网站查询——这是应该在保险到期之前，而不是之后完成的步骤，因为这两份文件在更新流程中现已彼此相依。

## Sources

- Act 333 — Road Transport Act 1987 — https://www.jpj.gov.my/en/act-333/ (Jabatan Pengangkutan Jalan Malaysia (JPJ))
- Motor Vehicle License Renewal Guide (LKM) — https://www.jpj.gov.my/en/motor-vehicle-license-renewal-guide-lkm/ (Jabatan Pengangkutan Jalan Malaysia (JPJ))
- Insurans Kenderaan — https://piam.org.my/bm/insurance-101/individual/motor/ (Persatuan Insurans Am Malaysia (PIAM))
- Liberalisation of Motor Insurance — https://www.bnm.gov.my/-/liberalisation-of-motor-insurance-1 (Bank Negara Malaysia (B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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