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字看马来西亚数字经济

> 一份简明的数据参考，仅采用马来西亚统计局（DOSM）官方数字来说明马来西亚数字经济——信息通信技术（ICT）与电子商务对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贡献、毛增加值、电子商务交易收入以及互联网普及率——并厘清那些经常被混淆的指标之间的区别。

- Category: technology
- Language: zh
- Status: published
- Updated: 2026-08-01
- Canonical: https://negaraku.md/zh/technology/malaysia-digital-economy-in-numb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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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有人说“马来西亚数字经济价值 4513 亿令吉”，这个数字是对的——但几乎从不附带说明它究竟衡量的是什么。它不是线上销售额，不是科技公司的收入，也不是电子商务的交易额。它是一种增加值的衡量指标，而三个不同的指标经常被混为一谈。

以下是官方数字，以及每一个数字究竟意味着什么。

## 马来西亚数字经济有多大？

马来西亚统计局（DOSM）通过 ICT 卫星账户来衡量数字经济，确定 ICT 产业与电子商务对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合计贡献。它由两部分组成：ICT 产业的毛增加值（GVAICT），以及**非** ICT 产业中电子商务的增加值。

| 年份 | 对 GDP 的贡献 | 数值 | GVAICT | 电子商务（非 ICT） |
| --- | --- | --- | --- | --- |
| 2023 | 23.5% | 4277 亿令吉 | 13.8% | 9.6% |
| 2024 | 23.4% | 4513 亿令吉 | 13.9% | 9.5% |

尽管 2024 年百分比略有下降，其令吉数值却上升了——因为整体 GDP 也在增长。ICT 与电子商务活动在 2024 年的增长率为 5.1%，而 2023 年为 3.5%（两个数字均出自《马来西亚数字经济 2025》刊物）。

## GVAICT、电子商务 GVA 与电子商务收入有什么区别？

这是马来西亚数字经济报道中最大的混淆根源。存在三个数字，全都是官方的，且衡量的都是不同的事物。

- **GVAICT** —— ICT 产业本身所创造的增加值：2023 年为 2520 亿令吉。其构成为 ICT 服务业（41.6%）、ICT 制造业（38.2%）、ICT 贸易（14.2%）与内容媒体（6.0%）。
- **电子商务 GVA** —— 横跨**所有**部门的电子商务活动所创造的增加值：2023 年为 2482 亿令吉，占 GDP 的 13.6%。制造业贡献 51.8%，服务业贡献 45.2%。
- **电子商务交易收入** —— 毛交易总额，而非增加值：2024 年为 **12301 亿令吉**（2023 年为 11841 亿令吉，2022 年为 11269 亿令吉）。

请注意它们数量级上的差异。电子商务增加值（2482 亿令吉）与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 1.2 万亿令吉）相差近五倍，因为前者计算的是**所增添**的价值，而后者计算的是**易手的资金总额**。把较大的那个数字当作“数字经济的规模”来引用，是最常见的错误之一。

## 谁在数字经济中工作？

2023 年 ICT 产业就业人数达 **124 万人**，增长 1.6%，占马来西亚总就业人数的 7.8%。按部门划分为制造业（35.6%）、服务业（29.2%）与贸易（22.4%）——这提醒我们，马来西亚的“数字经济”植根于电子制造业，而不仅仅是软件公司。

## 有多少马来西亚人接入互联网？

普及率是单独衡量的，通过马来西亚统计局的《ICT 使用与接入报告》。2025 年的数字为：

| 指标 | 2025 年比率 |
| --- | --- |
| 互联网使用（个人） | 98.3% |
| 家庭互联网接入 | 97.1% |
| 家庭互联网接入——城市 | 99.0% |
| 家庭互联网接入——乡村 | 90.7% |
| 手机使用 | 99.6% |
| 电脑使用 | 81.5% |

个人互联网使用率从 2024 年的 98.0% 上升至 2025 年的 98.3%——已接近饱和。剩下的差距是家庭接入方面的城乡差距：城市 99.0%，而乡村 90.7%。宽带普及率（移动与固定）由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单独发布，而非由统计局发布。

## 哪些数字经常被误用？

**把 4513 亿令吉等同于线上销售额。** 它是 ICT 与电子商务对 GDP 的合计增加值贡献，而非销售收入。

**把 GVAICT 与电子商务 GVA 相加。** 两者相互重叠——部分 ICT 价值也被计入电子商务——因此 2520 亿令吉加 2482 亿令吉**并不是**数字经济的规模。

**引用 1.2 万亿令吉却不标注“交易额”。** 电子商务收入数字衡量的是资金流动总额，而非所创造的价值，不能直接与 GDP 相比较。

**认为百分比下降就意味着数字经济在萎缩。** 2023 至 2024 年间，贡献从 23.5% 降至 23.4%，但其令吉数值却上升了 236 亿令吉。

## 接下来

在引用任何马来西亚数字经济数字之前，先确定你所指的是哪个指标：对 GDP 的贡献（4513 亿令吉）、增加值（GVAICT 或电子商务 GVA），还是交易额（12301 亿令吉）。关于支持该行业的政策背景与激励措施，请参阅 [MDEC 数字地位](/technology/mdec-digital-status) 与 [数字自由贸易区](/technology/digital-free-trade-zone)。ICT 卫星账户的完整数字由统计局每年更新，通常在第四季度，因此每次都要重新核对参考年份。

## Sources

- Malaysia Digital Economy 2025 (tahun rujukan 2024) — https://www.dosm.gov.my/portal-main/release-content/malaysia-digital-economy-2025 (Department of Statistics Malaysia)
- Malaysia Digital Economy 2024 (tahun rujukan 2023) — https://www.dosm.gov.my/portal-main/release-content/malaysia-digital-economy-2024 (Department of Statistics Malaysia)
-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Satellite Account — https://www.dosm.gov.my/portal-main/release-content/information-and-communication-technology-satellite-account- (Department of Statistics Malaysia)
- ICT Use and Access by Individuals and Households Survey Report 2025 — https://www.dosm.gov.my/portal-main/release-content/ict-use-and-access-by-individuals-and-households-survey-report-2025 (Department of Statistics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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