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西亚印花税税率——First Schedule 参考表

> 按 First Schedule 项目排列的印花税税率参考表——产业与股份转让、贷款与押记、租约，以及固定 RM10 的法律文书。

- Category: taxation
- Language: zh
- Status: published
- Updated: 2026-07-20
- Canonical: https://negaraku.md/zh/taxation/stamp-duty-r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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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是就**法律文书而不是交易**课征的。同一宗商业交易，可能不必缴税、缴 RM10，
也可能缴到六位数，取决于签了什么，以及它落在 First Schedule 的哪一个项目之下。把
项目选对就是整件事的全部——而在自我评估之下，这现在是纳税人的工作，不是收税官的。

## 从价计算的法律文书

| 项目 | 法律文书 | 税额 |
| --- | --- | --- |
| **32(a)** | 产业的转让或出售，不包括股票、股份、有价证券与某些账面债权 | 按代价或市价较高者：首 RM100,000 **每 RM100 收 RM1**；RM100,000 以上至 RM500,000 **每 RM100 收 RM2**；RM500,000 以上至 RM1,000,000 **每 RM100 收 RM3**；RM1,000,000 以上**每 RM100 收 RM4** |
| **32(aa)** | 把**非住宅**产业转让给**外国公司，或既非公民亦非永久居民的人** | 按代价或市价较高者，划一**每 RM100 收 RM4** |
| **32(ab)** |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把**住宅产业**出售给**外国公司，或既非公民亦非永久居民的人** | 按代价或市价较高者，**每 RM100 收 RM8**——即 **8%** |
| **32(b)** | 股票、股份或有价证券的转让 | 按转让日的价格或价值较高者，每 RM1,000 或其零头收 **RM3**——即 **0.3%** |
| **32(c)** | 依保理协议，把应收账款或账面债权绝对出售给持牌银行、商业银行或财务公司 | **RM10** |
| **27(a)(iii)** | 作为偿还款项之主要担保的押记或按揭，一般情况 | 每 RM1,000 或其零头收 **RM5**——即 **0.5%** |
| **27(a)(i)** | 同上，但贷款或伊斯兰融资是提供给**中小型企业**者 | 一个日历年内贷款总额的首 RM250,000，每 RM1,000 收 **RM0.50**；其后至 RM1,000,000 的每一笔额外金额，每 RM1,000 收 **RM2.50**；再往上每额外 RM1,000 收 **RM5** |
| **27(a)(ii)** | 外币贷款，或以令吉以外货币计值的伊斯兰融资 | 每 RM1,000 或其零头收 **RM5** |
| **27(b)** | 在主要担保已妥为加盖印花的情况下，附属、辅助、额外或替代的担保 | 主要担保税额的**五分之一**，**上限 RM10** |
| **27(c)** | 衡平法按揭 | 押记税额的**二分之一** |
| **22(1)(a)** | 在确定期间内为一笔款项提供担保的债券、契诺、贷款、服务或设备租赁协议 | 与该总额的**押记或按揭**相同的从价税额 |
| **49A** | 依 Al-Ijarah 原则、为融资或担保还款而订立的租约或租约协议 | 与该总额的**押记或按揭**相同的从价税额 |
| **71** | 不记名的股份权证或股票证书 | **每 RM100 收 RM1** |

## 租约与租赁——item 49

Item 49(a) 适用于没有承租费或权利金的情况。税额取决于**平均年租金及其他代价**，
以及**租期**。

**这一细项已由 Finance Act 2024 (Act 862) 整项替换，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现行的比例表按年租金的**每 RM250 或其零头**收取：

| 租期 | 每 RM250 或其零头的税额 |
| --- | --- |
| 不超过一年 | **RM1.00** |
| 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三年 | **RM3.00** |
| 超过三年但不超过五年 | **RM5.00** |
| 超过五年，或任何不定期限 | **RM7.00** |

这里有两项改动几乎让所有人中招：

- **RM2,400 的免税级距没有了。** 替换后的细项不含任何豁免门槛，所以从第一令吉
  租金起就要缴税。仍在印「年租金 RM2,400 或以下不必缴税」的指引，描述的是已废除
  的法律。
- **较高的几级税率上调了，还多加了一级。** 旧的比例表是三级的 RM1／RM2／RM4；
  现行的是四级的 RM1／RM3／RM5／RM7。

Item 49 的其他分项：

- **49(b)**——以承租费或权利金为代价而无租金：与该代价的**转易文书**税额相同。
- **49(c)**——承租费或权利金**加上**租金：就承租费或权利金课转易文书税额，**另加**
  就租金课租约税额。
- **49(d)**——保留土地产出的某个百分比或比例者：**RM10**，另加 (a)、(b) 或 (c) 下
  的任何税额。
- **49(e)**——依一份已妥为加盖印花的协议批出，并出示该协议者：**RM10**。
- **49(f)**——其他任何情况：**RM10**。

**豁免：** 期限确定且不超过三年、保留租金每年不超过 **RM200** 的农业租约。

## 固定税额的法律文书

| 项目 | 法律文书 | 税额 |
| --- | --- | --- |
| **4** | 仅以签署方式订立、并无另行特别课税的协议或协议备忘录 | **RM10** |
| **6** | 依按揭委任接管人 | **RM10** |
| **7** | 委任新受托人 | **RM10** |
| **22(3)** | 退休金年金的批予或合约 | **RM10** |
| **22(4)** | 为修读高等教育或某项课程而提供的款项担保 | **RM10** |
| **23** | 债券、押记、按揭或其他法律文书（弥偿债券） | **RM10** |
| **24** | 取得遗产管理书时的债券 | **RM10** |
| **25** | 任何未经特别课税的债券 | **RM10** |
| **29** | 支票，除非另有包缴安排 | **RM1.00**——由 Act 862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由 15 sen 调高 |
| **29A** | **公司章程** | **RM200** |
| **34(a)** | 副本或复本，正本税额不超过 RM10 者 | **与正本相同的税额** |
| **34(b)** | 副本或复本，其他任何情况 | **RM10** |
| **35** | 不按从价课税的独立契诺契据 | **RM10** |
| **37** | 任何用益或信托的声明 | **RM10** |
| **38** | 任何未经另行描述的契据 | **RM10** |
| **50** | 保证书 | **RM10** |
| **50A** | 质押书 | **RM10** |
| **51** | 配股书与放弃配股书 | **RM10** |
| **59(a)** | 授权书或委托书，本身构成以出售或馈赠为代价并藉此设立的房地产转易 | **与出售转易文书相同的税额** |
| **59(b)** | 授权书或委托书，其他任何情况 | **RM10** |
| **61** | 票据拒付证明 | **RM10** |
| **68** | 撤销任何用益或信托 | **RM10** |
| **78** | 信托收据 | **RM10** |

## Item 4 内建的豁免

Item 4 是那个包罗万象的协议项目，而它自己的豁免清单，比它 RM10 的税率更重要。若
属于以下协议或备忘录，该法律文书**不**须缴税：

- 为或关于**货物、商品或货品的销售**，但租购协议除外；
- **服务或个人受雇，而工资不超过每月 RM3,000**，以及船舶船东与船员之间任何有关
  工资的协议——该门槛**已由 Finance Act 2025 (Act 874)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由
  RM300 调高至 RM3,000**；
- 其标的**价值低于 RM300** 者；
- 为**将任何事项交付仲裁**者；
- 为支付存放于任何银行的**存款利息**者；
- 为**回购由国家银行授权发行的可转让存款证**者。

这项改动的意义远超 item 4 的 RM10 税率。直到 2025 年底，RM300 这道门槛低到实际上
每一份雇佣合约都须缴税。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月薪 **RM3,000 或以下**的合约
**获豁免**，这让马来西亚劳动人口中相当大的一部分完全脱离了课税范围。

## 最低税额规则

由 Act 862 加入、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的 section 36CB 规定，若某份法律
文书的税额会**低于 RM10，则改为课征 RM10 的税**——支票与合约单据除外。因此，数额
很小的从价计算会往上凑成 RM10，而不是算出几块钱。

## 到哪里找豁免与减免

三套各自独立的机制，而它们不能互换：

- **s.35 下的一般豁免**，列于 First Schedule 内 *General Exemptions* 这个标题
  之下。
- 附于个别项目的**特定豁免**——尤其是 item 2、4、23、24、32、49 与 58。
- **s.80 下由部长授予的豁免或宽免**，由财政部长授予，并以 P.U.(A) 命令刊宪。申索
  时，你必须引用宪报编号，或出示财政部的豁免信。

另外，**s.15 与 s.15A 下的减免**涵盖公司重组与合并，以及联营公司之间的产业转让。
申请须递交相关的州总监办公室，而不是走一般的盖印渠道。

## 常见错误

- **就交易课税。** 印花税附着于每一份法律文书，所以一宗以三份已签协议记录的交易，
  可能被课三次税。
- **漏掉 item 32(aa) 与 32(ab)。** 外国或非公民受让人就非住宅产业划一缴 4%，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就住宅产业缴 8%——不是从 1% 那一级起跳。
- **给股份转让套上限。** Item 32(b) 没有金额上限——它是就全部价格或价值课 0.3%。
  人们记得的那个 RM1,000 上限，属于 item 31 下的合约单据。
- **忘了副本。** 复本依 item 34(b) 须缴 RM10。
- **引用 RM2,400 的租约豁免。** 它已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废除。
- **引用旧的 RM1／RM2／RM4 租约比例表。** 现在是四级的 RM1／RM3／RM5／RM7。
- **忽略公司章程。** Item 29A 课 RM200。

## 下一步

在计算任何东西之前，先辨识 First Schedule 的项目——自我评估的错误就是从选项目
开始的，而项目一旦定下来，税率就机械地跟着出来。然后查一查是否有 s.80 的命令或
s.15 的减免适用，因为那些是要去申索的，不会自动套用。

## Sources

- Stamp Act 1949 (Act 378), First Schedule, text as at 1 January 2024 — https://lom.agc.gov.my/act-detail.php?act=378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 Finance Act 2024 (Act 862) — Chapter IV, amendments to the Stamp Act 1949 — https://lom.agc.gov.my/ilims/upload/portal/akta/outputaktap/2592589_BI/Act%20862%20-FINANCE%20ACT%202024.pdf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 Finance Act 2025 (Act 874) — amendments to the Stamp Act 1949 — https://lom.agc.gov.my/act-detail.php?act=874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 Garis Panduan Pengenaan Duti Setem — Jadual Pertama Akta Setem 1949 — https://www.hasil.gov.my/wp-content/uploads/garis-panduan-pengenaan-duti-setem-jadual-pertama-as-1949.pdf (LHDN)
- Stamp Duty Orders and Exemption Orders — https://www.hasil.gov.my/en/duti-setem/perintah-duti-setem/ (LHDN)
- Stamp Duty Exemptions and Relief — https://www.hasil.gov.my/en/duti-setem/pengecualian-dan-relief/ (LH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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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of truth: https://github.com/negaraku-md/NegaraKu.md
License: CC BY-SA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