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西亚的全球最低税：DTT 与 MTT

> 被纳入范围的跨国集团旗下马来西亚子公司，在 Income Tax Act 1967 Part XI 之下要做些什么——谁呈交补足税报税表、什么会打破过渡安全港，以及 15% 有效税率如何与马来西亚的税务奖掖互动。

- Category: taxation
- Language: zh
- Status: published
- Updated: 2026-07-20
- Canonical: https://negaraku.md/zh/taxation/global-minimum-tax-pillar-t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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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柱二写下的东西，几乎全是写给最终母公司看的。如果你为一家外国集团旗下的
马来西亚子公司管财务，那就是找错了对象——集团的立场由母公司决定，但 LHDN 要报税表
的对象是**你**。

马来西亚的规则在 **Income Tax Act 1967 Part XI，section 157 至 239**，适用于
**2025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它分为两部分：**国内补足税（DTT）**，
即马来西亚的合资格国内最低补足税，以及**跨国补足税（MTT）**，即其收入纳入规则。
本页讲的是马来西亚实体要做什么。

## 我们在范围内吗？

测试是在集团层面进行的。若该跨国集团在**此前四个财政年中至少两年的合并年收入达到
EUR 750 million**，则其马来西亚成员实体即须缴纳 DTT。

LHDN 7.0 版常见问答中有两点澄清在这里很要紧：

- 该集团只须在**受测年份具跨国性质**。就四年取二的收入测试而言，它在那些较早的
  年份里大可以是纯本地集团。近期才国际化的集团不会获得宽限期。
- 生效日期是自**最终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期**起算，不是马来西亚实体的。

实务后果是：你马来西亚业务的规模无关紧要。一家 EUR 2 billion 集团旗下的
RM30 million 子公司在范围内；一家 RM900 million、毫无海外据点的马来西亚集团则不在。

有些实体完全被排除在 DTT 范围之外——政府实体、国际组织、非营利组织、退休基金，
以及作为最终母公司的投资基金或房地产投资载体——连同它们底下若干 95% 或 85% 持股的
控股与附属实体。

## 谁呈交什么

这正是子公司团队最常搞错的地方，因为有两份不同的报表都被叫做*支柱二申报*。

| | GloBE 资料申报表（GIR） | 补足税报税表（TTR） |
| --- | --- | --- |
| 谁呈交 | 最终母公司**或**指定申报实体，全集团一次 | 位于马来西亚的**每一家**成员实体 |
| 内容 | 完整的补足税计算，供与其他辖区交换 | 该实体的税务责任——一份简化报表 |
| 交给谁 | LHDN，再由其向外交换 | LHDN |
| 期限 | 申报财政年结束后 15 个月；首个过渡年 18 个月 | 相同 |

国内补足税指引第 10.1 段说得毫不含糊：位于马来西亚的跨国企业集团**每一家**成员
实体，都要以电子方式、按规定表格呈交自己的 DTT 补足税报税表。第 10.3 段补充说，
该报表反映的**要么是无税务责任的声明，要么是应缴金额**——即使是零，也照样要交表。

集团架构上有一个陷阱：跨国企业集团**不得委任超过一家指定本地实体**，为不同批次的
成员实体呈交 GIR。GIR 的呈交者只有一个。

### 期限是从母公司的年结日起算的

LHDN 的常见问答直接回答了这一点：15 个月、或过渡期的 18 个月到期日，是以
**最终母公司的财政年结日为准，而非各成员实体的**。年结日与母公司不同的合资企业
同样适用。

对年结日为 12 月 31 日的集团而言，首个被纳入范围的财政年结束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而首份 GIR 与 TTR 的期限为 **2027 年 6 月 30 日**。

还有一点在集团规划会议上老是被丢掉：**Form C 的截止日不变**。LHDN 明文表示——
12 月年结日者为 7 月 31 日，另有一个月宽限期。补足税申报是加在原有公司合规日历
之上的，不是替换掉其中任何一部分。

报表必须以**马来西亚令吉**提交。若计算是以母公司的列报货币进行的，则以该财政年的
**国家银行月度平均汇率**换算。

## 什么会打破安全港

多数被纳入范围的马来西亚实体，头几年都会花力气想落进**过渡 CbCR 安全港**，而不是
去跑一整套 GloBE 计算。真正起作用的是两项条件，而两者都可能因子公司自身的行政
疏失而失守。

**国别报告必须呈交。** LHDN 的常见问答斩钉截铁：就过渡安全港而言，提交国别报告是
一项**前提条件**，而受国别报告规定约束却未呈交的集团**并不符合资格**。漏交一份
CbCR，代价不只是一笔罚款——代价是那个安全港，连同免于完整 GloBE 计算的待遇。

**该报告必须建立在合资格财务报表之上。** 其中的财务资料不得为了与 GloBE 规则对齐
而作调整，但为满足一致申报条件所需的收购价格分摊调整，以及商誉减值调整除外。
合资格财务报表指用以编制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账目，或依可接受或经授权的会计准则
编制并可靠保存的各成员实体独立财务报表。受测辖区内的所有实体，必须取自**同一类型**
的合资格财务报表。

过渡安全港有时限。就 DTT 用途而言，它只适用于**在 2027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开始**
的财政年，且不适用于任何**在 2029 年 6 月 30 日之后结束**的财政年。

另外，当马来西亚成员实体符合 **QDMTT 安全港**资格时，该集团即无须为它们执行额外的
GloBE 计算——这才是马来西亚设立一套合资格国内制度在实务上的意义所在。

## 本地账目，以及什么时候可以用

ITA 1967 subsection 164(2) 里有一项对马来西亚很有用的宽免。DTT 可以按依**本地会计
准则**——MFRS 或 MPERS——编制的财务报表计算，而不必用集团的准则，前提是：

- **所有**马来西亚成员实体的**财政年与最终母公司相同**；且
- 各自编制自己的财务报表，而该等报表要么是马来西亚成文法要求保存或使用的，
  要么是由获批公司审计师审计的。

LHDN 的常见问答确认，**未经审计**的本地账目也可以使用，只要该等账目同时用于 SSM
提交或公司所得税申报，且符合 s.164(2) 的其他条件。它也确认，同一集团内不同实体
之间，MFRS 与 MPERS 可以并存。

漏掉其中任何一项条件，计算就会回到母公司的合并会计准则与列报货币——而那通常意味着
马来西亚团队失去对数字的掌控。

## 马来西亚的税务奖掖如何与 15% 税率互动

这个机制值得直白说清楚，因为结论是反直觉的。

任何减少应缴税款的马来西亚奖掖——先锋地位、投资税务减免、再投资减免、宪报命令下的
优惠税率——都会减少**经调整的已涵盖税项**。该辖区的有效税率等于已涵盖税项除以
GloBE 收入。把已涵盖税项压得够低，该辖区的有效税率就会跌破 15%，而 DTT 会把短缺
收走。收入留在马来西亚，而不是被另一个国家的收入纳入规则拿走，这正是合资格国内
制度的设计意图——但不论哪一种，该项奖掖对集团的好处都已经没了。

保得住的是**基于实质的收入排除**（SBIE）：就合资格薪资成本与合资格有形资产账面值
的一定回报作出扣除，在补足税适用之前先扣掉。ITA 1967 的 section 197 在长达
**八年的过渡期**内给予较宽厚的 SBIE 百分比，而该项过渡宽减适用于 DTT 的计算。

LHDN 的常见问答就 SBIE 补充了三项可用的细节。列在物业、厂房与设备之下、但该年内
**尚未投入使用**的有形资产照样算数。已资本化并在合并报表中列作 PPE 的**在建工程**
算数。而给雇员的**住房或交通**补偿属合资格薪资成本。

策略性的读法是：与马来西亚实际人头与实际固定资产挂钩的奖掖，在支柱二之下保住的
价值，比与收入挂钩的奖掖多。常见问答另有两点补全了已涵盖税项的图景——**产业盈利税
属已涵盖税项**，而**商业天课不属于**，因为它是一项宗教义务，而不是向一般政府的
强制缴付。

## 常见错误

- **以为母公司会全部搞定。** GIR 是集团层面的申报；补足税报税表是每一家马来西亚
  实体各自一份，包括零申报在内。
- **按本地年结日办事。** 两个期限都是从最终母公司的财政年结日起算的。
- **把漏交 CbCR 当成小疏失。** 它会直接抹掉过渡 CbCR 安全港的资格。
- **为了看起来更符合 GloBE 而调整 CbCR 数字。** 除收购价格分摊与商誉减值之外，
  合资格财务报表必须是未经调整的。
- **放任某一家马来西亚实体的年结日与母公司脱节。** 这会让整个马来西亚集团丧失依
  s.164(2) 使用本地账目的资格。
- **以为现有奖掖不受影响。** 它减少已涵盖税项，而国内补足税会把差额收回去。
- **把 OECD 指引当成可有可无。** LHDN 表示，OECD 发出的经议定行政指引会自动纳入
  马来西亚的 GMT 规则，且在与 LHDN 自家指引相抵触时优先适用。
- **把过渡性罚则宽减当成免于申报的豁免。** 它适用于在过渡窗口内、已采取合理措施
  的准确性问题，而且只适用于真的有呈交的集团。

## 下一步

对马来西亚子公司而言，本年度的具体工作并不光鲜。先与母公司确认该集团是否跨过四年
取二的收入测试，以及哪一家实体会是指定申报实体。确认该集团每一个相关年度的国别
报告都已呈交，因为那份申报如今是承重的。查一查每一家马来西亚成员实体是否都与母公司
共用同一个财政年结日，不是的话就把它改过来。

然后对照基于实质的收入排除，把该辖区的有效税率模拟一遍，这样当集团问起马来西亚会不
会产生补足税责任时，答案来自你的数字，而不是母公司的估算。

## Sources

- Guideline — The Implementation of Domestic Top-up Tax in Malaysia — https://www.hasil.gov.my/wp-content/uploads/domestic-topup-tax-guidelines.pdf (LHDN)
-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Global Minimum Tax (GMT) in Malaysia, version 7.0 — https://www.hasil.gov.my/wp-content/uploads/faq-ver-70_23042026.pdf (LHDN)
- Global Minimum Tax (GMT) reference page — https://www.hasil.gov.my/antarabangsa/global-minimum-tax-gmt/ (LHDN)
- Tax Challenges Arising from the Digitalisation of the Economy — Global Anti-Base Erosion Model Rules (Pillar Two) — https://www.hasil.gov.my/wp-content/uploads/model-globe-rules-published-20-december-2021.pdf (OECD, republished by LHDN)
- Safe Harbours and Penalty Relief — Global Anti-Base Erosion Rules (Pillar Two) — https://www.hasil.gov.my/wp-content/uploads/safe-harbours-and-penalty-relief-published-20-december-2022.pdf (OECD, republished by LH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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