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西亚自由业者、零工与创作者的税务

> 你的收入究竟是 s.4(a) 的业务收入还是 s.4(f) 的其他收入、居家办公实际上能扣什么、CP500 分期付款的陷阱，以及电子发票什么时候会轮到你。

- Category: taxation
- Language: zh
- Status: published
- Updated: 2026-07-20
- Canonical: https://negaraku.md/zh/taxation/freelancer-and-gig-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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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一名自由业者税单的问题，不是他赚了多少。而是这笔钱落在 s.4 的哪一段——因为
s.4(a) 会把整套扣除机制一并带来，而 s.4(f) 几乎什么都不带。

弄错了，你就得为已经花掉的毛收入缴税。

## Section 4(a) 还是 section 4(f)

Income Tax Act 1967 的 section 4 列出应课税收入的各个类别。这里有两个要紧：

- **s.4(a)**——来自**业务**的收益或盈利，不论经营了多长时间。
- **s.4(f)**——**不落在前述任何一段之下**的收益或盈利。剩余的那个桶。

法令里没有任何一句说自由业者属于哪一边。这个分类是事实认定的问题，而决定它的因素
都是我们熟悉的那几个：连续性与重复性、组织与制度、营利意图、对客户公开招揽、
使用处所或设备，以及活动的规模。

| | s.4(a) 业务 | s.4(f) 其他收入 |
| --- | --- | --- |
| 典型情形 | 常规的自由业工作、一间店、以此为生的网约车、有变现的频道 | 一笔顾问费、一次孤立的一次性收入 |
| 开支 | 依 s.33(1) 可扣，受 s.39 约束 | 只有 s.33(1) 下的直接开支——没有更广的机制 |
| 资本减免 | 依 Schedule 3 可享 | 不可享 |
| 亏损 | 可结转抵扣总收入，受法定期限约束 | 无减免 |
| 报税表 | **Form B**，6 月 30 日到期 | Form BE，4 月 30 日到期，除非另有原因把你拉进 B |
| 分期付款 | s.107B 下的 CP500 | s.107B 下的 CP500 |

觉得 s.4(f) 听起来比较小、于是本能地偏向它，这是反过来的。对任何真正靠这行吃饭
的人来说，s.4(a) 几乎永远是比较好的结果，而且通常也是正确的那个。

有两点常被搞混。来自**平台**的收入不会自动就是业务收入——它之所以是业务收入，
是因为你做了什么，而不是因为谁付钱给你。而 s.4(b) 下的**受雇**收入完全是第三个
类别：若这段关系具备控制、融入以及服务合约的其他标记，那么开再多发票也不会让它
变成自由业。

## 居家办公实际上能扣什么

Section 33(1) 容许扣除**完全且专为**产生总收入而付出的开支。Section 39(1) 接着
剔除：

- **(a)** 家庭或私人开支；
- **(b)** 非完全且专为产生总收入之目的而付出的款项；
- **(c)** 提取的资本或用作资本的款项。

住家在默认情况下就是一项家庭开支。让其中一部分变成可扣的，是因为它当中有一块
划定的部分被用来产生收入，而且同时并未被用于家庭用途。

一个经得起复核的申索，通常具备：

| 要素 | 靠什么支撑 |
| --- | --- |
| 分摊基础 | 专用工作空间的楼面面积占总楼面面积之比，套用到房租与水电上 |
| 专用性 | 一个用于工作的房间或划定区域，不是餐桌 |
| 文件 | 租约或贷款结单、水电账单、一张平面图，以及计算过程本身 |
| 设备 | 依 Schedule 3 以资本减免申索，不是当作开支 |
| 混合用途项目 | 电话与网络按站得住脚的使用基础分摊 |

最常见的失败是申索一个没有任何基础的整数百分比。第二常见的是把笔记本电脑当开支
申索——那依 s.39(1)(c) 属资本性质，应该走资本减免计算。

## CP500 与分期付款陷阱

一旦你有了非受雇收入，s.107B 就适用了。总监会指示按其订明的时间与金额缴付税款
的分期付款，其中**不包括**受雇收入的税款——以 CP500 的形式发出——不论该税款是否
已被评定。这个预估通常是按你上一个已评定年度推算的。

有两项运作细节是各家指南跳过的：

**修订窗口有两个，不是一个。** s.107B(2) 的但书容许在该课税年内申请更改分期付款
的金额与期数，**不迟于 6 月 30 日一次、或不迟于 10 月 31 日一次、或两次都申请**。
一个正在崩坏的年度可以调整两次。

**那两个 10% 的加征彼此运作方式不同。** 依 s.107B(3)，某期分期付款在到期日起
**三十天内**未缴，即自动按未缴金额加征 10%，无须通知。依 s.107B(4)，若你曾申请
修订，而最终税款超出分期付款总额**逾 30%**，则该 10% 只按差额中**超出 30% 幅度**
的那一部分征收——不是按整笔短缴。若你同时也有受雇收入，但书会依 s.107B(4A) 的
公式，从应缴税款中减去归属于该受雇的部分。

实务后果是：一名把 CP500 调低、随后却迎来丰收年的自由业者，并不会自动被罚。而
一个干脆不缴的，就会。

## 电子发票什么时候轮到你

电子发票强制规定的范围是按营业额划的，而小的那一端是真的在范围之外。

| 情形 | 效果 |
| --- | --- |
| 年营业额或收入低于 **RM1,000,000** | **豁免**——一项常设豁免，不是延后 |
| 未经营业务的个人 | 豁免 |
| 2023 至 2025 年开业、营业额至少 RM1 million | 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强制 |
| 2026 年或之后开业 | 2026 年 7 月 1 日，或开业日期 |
| 第 4 阶段群组的过渡宽限期 | 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

获豁免开票，不代表你就隐形了。已被纳入范围的企业客户，为了自己的记录仍然需要
一份有效文件；而当对方开出**自开电子发票**时，不论你有没有账户，你的资料都会出现
在 MyInvois 里。你的客户申报了的收入，就是 LHDN 看得见的收入。

## Gig Workers Act 2025 摆在哪里

Act 872 是一部**分类**法令。它界定零工工作者与服务协议、设立一个仲裁庭与争议
程序，并施加强制性的平台缴纳金。它改变的是哪些人被纳入一组劳工与社会保障义务的
范围。

它并不改变 Income Tax Act 的 s.4。落在 Act 872 之内，不会让你在税务上成为雇员、
不会把你放上 PCB，也不会免除你呈交 Form B 的义务。这两部法令为不同目的、依不同
测试作分类，而一个人完全可以在 Act 872 下是零工工作者，同时在税务上经营一项
s.4(a) 业务。

它确实改变的是覆盖面：从前被当作普通独立承包者的工作者，如今被识别、登记，并
透过有据可查的渠道收款。有据可查的收入，就是被申报的收入。

## 常见错误

- **有自由业收入却呈交 Form BE。** 业务来源会把你放到 Form B，截止日 6 月 30 日。
  呈交 BE 会少报你的收入来源。
- **申索整笔房租。** Section 39(1)(a) 挡下家庭开支。要分摊、要写下基础，并留住
  平面图。
- **把设备当开支。** 资本性项目走 Schedule 3 资本减免，不走 s.33(1)。
- **因为还没收到评税就不理会 CP500。** Section 107B(1) 不论税款是否已被评定都
  运作，而 s.107B(3) 的 10% 无须通知即适用。
- **以为 s.77C 的最终税选择涵盖了你。** 它要求**只有**受雇收入。任何自由业收入
  都会把你排除在外，你必须呈报。
- **把 RM1 million 这个电子发票数字当成延后。** 它是一项与营业额挂钩的常设豁免，
  而在你跨过它的那一年它就消失了。
- **把 Act 872 读成税务上的重新分类。** 它不是。

## 下一步

先确认你的业务来源把你放到哪一份报税表格与哪一个截止日，然后在呈报之前把可扣除性
测试认真走一遍，并查一查你的营业额有没有把你推进电子发票的范围。

## Sources

- Income Tax Act 1967 (Act 53), reprint of 21 May 2024 — ss.4, 33, 39, 107B — https://www.hasil.gov.my/wp-content/uploads/20240521-akta-cukai-pendapatan-1967-akta-53.pdf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 Program Memfail Borang Nyata (BN) Bagi Tahun 2026 — https://www.hasil.gov.my/wp-content/uploads/program-memfail-bn-bagi-tahun-2026.pdf (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 Malaysia)
- e-Invoice Guideline — https://www.hasil.gov.my/wp-content/uploads/IRBM-e-Invoice-Guideline.pdf (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 Malaysia)
- Kadar Cukai — Individu — https://www.hasil.gov.my/individu/kadar-cukai/ (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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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cense: CC BY-SA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