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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 ✓ 已发布: 2026年7月25日 6 分钟阅读 下次审阅 2027年7月22日

电子发票 vs SST 税务发票:两套制度,两份文件

为什么经 LHDN 验证的电子发票并不自动满足 Sales Tax Act 2018 或 Service Tax Act 2018,以及文件上要有什么,它才能一份顶两份用。

30秒速答 审阅于 2026年7月25日

电子发票是 Income Tax Act 1967 s.82C 下的所得税文件,由 LHDN 管理。SST 发票则是 Sales Tax Act 2018 与 Service Tax Act 2018 另行要求的文件,由 RMCD 管理。一份文件可以兼顾两者,但前提是它载有两套制度各自要求的每一项细节——s.82C(4) 规定,当细节相抵触时,该电子发票仅就所得税用途有效。

  • 两部法令,两个监管机构——LHDN 依 ITA 1967,RMCD 依 2018 年两部税务法令
  • ITA 1967 s.82C(4) 容许一份文件兼顾两者,但仅限于细节一致的情况
  • 细节相抵触时,该电子发票只在所得税用途上具可执行力
  • 服务税的细节要求在 Service Tax Regulations 2018 reg. 10
  • 销售税的细节要求在 Sales Tax Regulations 2018 reg. 7
  • MyInvois 数据依 ITA 1967 s.138(4)(aa) 与 RMCD 共享

适用对象: 已注册 SST 且同时被纳入电子发票范围的企业,以及任何要设计一份能同时满足两个监管机构的发票模板的人。

本页内容
完整说明 ≈6 分钟

把一张发票拿去 MyInvois 验证,并不会让它变成一张 SST 发票。这句话给已注册 SST 的企业带来的麻烦,比电子发票推行过程中任何一点都多,因为两个监管机构对同一张 纸想要的东西不一样。

两套制度一览

电子发票SST 发票
法令依据Income Tax Act 1967,s.82CSales Tax Act 2018 / Service Tax Act 2018 s.21
监管机构LHDNRMCD
细节要求出自e-Invoice Guideline,依 ITA 1967 s.134ASales Tax Regulations 2018 reg. 7 / Service Tax Regulations 2018 reg. 10
谁必须开按营业额阶段被纳入范围的纳税人已注册的制造商与已注册者
验证传送至 LHDN 并由其验证无——不必提交,没有参考编号
用途所得税上的收入与开支凭证SST 入账上已征税款的证据

两者互不取代。一家营业额低于 RM1 million 的已注册 SST 公司,获豁免电子发票, 但仍然要开 SST 发票。一家规模大而未注册 SST 的公司则刚好相反。

真正管这件事的条文

Income Tax Act 1967 s.82C(4),由 Finance (No. 2) Act 2023 加入:

凡某人依任何其他成文法须开具发票,则该电子发票连同可能被要求的任何其他细节, 应视为依该法开具的发票——但若该电子发票的细节与该法下开具发票的要求不一致, 则该电子发票仅就本法令的用途有效并具可执行力。

这条但书要读两遍。一份文件可以同时满足两套制度,但前提是它载有双方要的全部内容。 在 RMCD 那一边有所缺漏,你并不是拿到两份都有瑕疵的文件——你拿到的是一份完好 无缺的所得税文件,以及根本没有 SST 发票

e-Invoice Guideline 第 2.6.3 与 2.6.4 节用更白的话说了同一件事:纳税人可采用 任何视觉呈现格式,并建议载入 Sales Tax Act 2018 与 Service Tax Act 2018 等 法律所要求的细节。若视觉呈现载有 Service Tax Regulations 2018 的细节,即可用于 服务税用途。

RMCD 要求、而电子发票栏位清单并未强制的东西

Service Tax Regulations 2018 regulation 10——发票流水号;发票日期;已注册者 的名称、地址与识别号码;足以辨识该应税服务的描述;任何折扣;不含服务税的总额、 税率,以及另列为独立金额的服务税总额;含服务税的总额;以及任何外币金额另按 当时卖出汇率以令吉表示。

Sales Tax Regulations 2018 regulation 7 另外要求(其中包括)应税货物售予 对象的名称与地址,以及按每项描述列出的类型、数量与不含销售税的金额。

由此直接产生两个缺口:

  • 买方名称与地址。 LHDN 的 55 个栏位里有这两项,但合并电子发票把买方设为 General Public(一般公众),地址填 NA。已注册制造商不能用这种方式为一笔 应税销售留档,还指望符合 reg. 7(d)。
  • 税额另列为独立金额。 电子发票把税种、税率与税额当作数据带着。至于你的 视觉呈现是否把服务税印成独立的一行,那是模板决定——而 reg. 10(f) 把它变成 一个法律问题。

语文也是 RMCD 的规矩,不是 LHDN 的:SST 发票必须以马来文或英文书写。

RMCD 看得到我的电子发票数据吗?

看得到。Income Tax Act 1967 s.138(4)(aa) 授权 LHDN 与 RMCD 共享 MyInvois 数据, 而 e-Invoice Guideline 第 2.6.1 节确认,栏位清单是对照 Sales Tax Act 2018 与 Service Tax Act 2018,连同 ITA 1967、Labuan Business Activity Tax Act 1990 与 Petroleum (Income Tax) Act 1967 一并设计的。你那两份申报,如今彼此看得见。

常见错误

  • 上线当天就把 SST 发票模板收起来。 s.82C 里没有任何一句废除 2018 年两部 法令的 s.21。
  • 以为通过验证就能补上缺失的细节。 MyInvois 是对照 LHDN 的结构定义验证的。 它对 reg. 7 或 reg. 10 毫无看法。
  • 对具名买方的应税销售使用合并电子发票。 它载不了 reg. 7 要求的买方细节。
  • 在打印出来的文件上省掉 SST 注册号码。 对已注册者而言,它是有条件必填的 电子发票栏位,同时也是 reg. 10 要求的细节。
  • 把 SST-02 报表与电子发票当成同一条流程。 监管机构不同、期间不同、罚则也 不同。

下一步

把两份细节清单并排放在你实际打印出来的发票旁比对,而不是对着你的 XML 比。XML 满足的是 LHDN;必须满足 RMCD 的是那份视觉呈现。如果你也在汇总 B2C 收据,请另外 检查这些交易当中,有没有哪一笔是需要具名买方的应税供应。

来源与历史 5 来源
⚑ 待专家核实

以下内容在专家确认前,刻意未予明示或仅作定性描述:

  • RMCD 是否已发出专门指南,把电子发票的视觉呈现与 SST 发票细节要求对接起来——在 mysst.customs.gov.my 上找不到这样的文件

来源

  1. Finance (No. 2) Act 2023 (Act 851) — section 82C — Government of Malaysia
  2. Service Tax Regulations 2018 — regulation 10 — RMCD
  3. Sales Tax Regulations 2018 — regulation 7 — RMCD
  4. e-Invoice Guideline (Version 4.7) — LHDN
  5. MySST — Issuing Invoices — RMCD

修订历史

版本 日期 变更 修订者
01.00 2026年7月20日 Approved and publis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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