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西亚居民身份证明书——透过 e-Residence 申请

> 如何透过 e-Residence 申请马来西亚居民身份证明书、各类申请人各须上传哪些文件，以及申请为什么会被拒。

- Category: taxation
- Language: zh
- Status: published
- Updated: 2026-07-20
- Canonical: https://negaraku.md/zh/taxation/certificate-of-res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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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证明书不是你是马来西亚人的证据。它是某个特定协定伙伴必须让你进入某份特定协定的证据。LHDN 在自己的页面上就是这么说的：该证明书是为申索双重征税协定下的优惠、避免同一笔收入被双重征税而发出的，因此**只**为该目的、也只对马来西亚的协定伙伴而发出。那一句话解释了大多数的拒件。

## 先确立居民身份，再去申请

这份证明书确认的是一项在别处判定的身份。LHDN 指向四条条文：

| 申请人 | 测试 |
| --- | --- |
| 个人 | Income Tax Act 1967 的 s.7 |
| 公司、人的团体、LLP、商业信托 | Income Tax Act 1967 的 s.8 |
| 信托机构 | Income Tax Act 1967 的 s.61(3) |
| 纳闽实体 | Labuan Business Activity Tax Act 1990 的 s.3B |

就公司而言，s.8 取决于管理与控制在何处行使。Public Ruling 9/2019 毫不留情——一场在吉隆坡举行、由境外董事以视频会议出席的董事会会议，被裁定**不**构成管理与控制，而马来西亚的营运、董事与股东被明确指为无关紧要。先把董事会的流程弄好，再去申请，而不是事后才补。

## 透过 e-Residence 申请

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起，为协定目的提出的申请必须透过 e-Residence 提出，好让收件的外国税务机关能直接查验该证明书。就与马来西亚**没有**协定的国家，则改以电邮呈交 **Form STM1** 连同证明文件。

## 各类申请人须上传什么

| 申请人 | 证明文件 |
| --- | --- |
| 个人 | 护照全部页面。若护照资料不完整、或持有人可使用自动通关闸门，另须提交移民局出入境记录 |
| 公司 | 董事会会议记录或一名董事的确认书，证明管理与控制在马来西亚行使，另加一份最新的 SSM 董事与高职人员摘录 |
| 俱乐部、公会或类似团体 | 管理委员会或常年大会的会议记录，或一封确认信，另加相关当局出具的最新理事名单摘录 |
| LLP | LLP 协议，另加合伙人会议记录或一份关于管理与控制的确认书 |
| 合伙 | 与每名合伙人类别相符的文件，另加相关当局出具的合伙人名单摘录 |
| 信托机构 | 信托契约，另加与受托人类别相符的文件 |
| 商业信托 | 信托契约，另加受托管理人的信函，确认它曾以该身份在马来西亚经营该业务、且管理与控制在此行使 |
| 纳闽实体 | 非公民董事的护照与出入境记录页、董事会会议记录、一份管理与控制确认书、Form 25 与 Form 27 |

自动通关闸门那一点是大家会漏掉的。若你是经自动通关闸门过关，你的护照上没有印章，无法证明你在马来西亚的天数。开始之前，先去调出移民局的出入境记录。

## 处理过程，以及你会收到什么

- 申请呈交后会出现一张确认单。
- 在文件齐备无误的前提下，证明书在呈交后 **10 个工作天**内处理完毕。
- 批准以电邮送达，附上一组 **PIN**。
- 申请人用该 PIN 从 e-Residence 入口网站列印证明书。
- 证明书由该入口网站生成，**不带签署**——这是刻意的设计，若协定伙伴质疑为何没有签署，请把它指向查验功能。
- **不收费用**。

## 常见错误

**在报税表还没交清的情况下申请。** LHDN 说得很直白：只有在所有文件都已完整妥当地呈交，**包括呈交一份齐备且是最新的所得税报税表**时，申请才会被处理。一份逾期的 Form C 或 Form BE，会在申请被审核之前就把它挡下来。

**要求 LHDN 在对方的表格上签署。** 该项服务已停止。e-Residence 的证明书就是那份确认。

**为非协定国使用 e-Residence。** 改以电邮呈交 Form STM1。

**送交显示不出管理与控制的董事会会议记录。** 一份传阅签署的决议，或一场与会者从海外拨入的会议的记录，正是 Public Ruling 9/2019 所否决的那一组事实。

**护照交得不完整。** 全部页面，若有任何空缺还要加上移民局的出入境记录。

## 下一步

早点申请。十个工作天是处理时间，但那些证据——一场在马来西亚妥当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一份移民局出入境记录、一份最新的 SSM 摘录——通常比填表花更久。若某个外国付款方需要这份证明书才能按协定税率预扣，它必须在付款之前就到那个付款方手上，不是之后。

查询请发至 `cor@hasil.gov.my`。若你不确定自家公司能否通过 s.8，请读 `company-tax-residence`；要确认协定是否存在，请读 `dta-network`。

## Sources

- Sijil Taraf Mastautin / e-Residence — https://www.hasil.gov.my/antarabangsa/sijil-taraf-mastautin-e-residence/ (LHDN)
- Income Tax Act 1967 (Act 53), reprint as at 21 May 2024 — ss.7, 8 and 61(3) — https://www.hasil.gov.my/wp-content/uploads/20240521-akta-cukai-pendapatan-1967-akta-53.pdf (LHDN)
- Public Ruling No. 9/2019 — Residence Status of Companies and Bodies of Persons — https://www.hasil.gov.my/wp-content/uploads/PR_09_2019.pdf (LH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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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of truth: https://github.com/negaraku-md/NegaraKu.md
License: CC BY-SA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