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dn Bhd 对独资经营对合伙：税务比一比

> 在同一盈利水平上，对独资经营、合伙、LLP 与 Sdn Bhd 作出实算税务比较，包括董事薪金、EPF，以及注册成立公司真正划算的那个临界点。

- Category: taxation
- Language: zh
- Status: published
- Updated: 2026-07-20
- Canonical: https://negaraku.md/zh/taxation/business-structure-tax-compari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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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比较马来西亚商业架构的文章，都停在「公司缴 15%、个人最高缴 30%」——这话没错，但没用。盈利 RM100,000 时，独资经营者缴的税比公司少。公司要等盈利爬上去才赢，而赢多少，完全取决于你拿这笔钱去做什么。

以下是同一笔盈利跑过四种架构，算式都摊开来。

## 你实际上在选的那些税率

**个人**依 Schedule 1 Part I paragraph 1 的累进表课税：首 RM5,000 免税，其后 1%、3%、6%、11% 与 19% 一路到 RM100,000，接着 **RM100,001 至 RM400,000 为 25%**、至 RM600,000 为 26%、至 RM2 million 为 28%，再上去 30%。25% 那一级就是独资经营者开始输的地方。

**公司**依 paragraph 2 课 24%，除非 paragraph 2A 适用：**首 RM150,000 课 15%、接下来的 RM450,000 课 17%、超过 RM600,000 课 24%**。Paragraph 2A 要求公司既是马来西亚居民*又*在马来西亚注册成立，在基期开始时普通股实缴资本为 RM2.5 million 或以下，且商业总收入不超过 RM50 million。

**合伙**是透明的——合伙呈报，但每名合伙人就其在可分配收入中的份额，按累进税率个别被评税。

**LLP** 作为实体课税，而 paragraph 2D 在资本出资为 RM2.5 million 或以下、商业总收入不超过 RM50 million 时，给它同样的 15、17 与 24 三级。

## 独资经营者永远拿不到的那项扣除

独资经营者与其业务是同一个法律上的人。取出来的钱是盈利的分配，而 section 39(1) 从三个方向挡住它：paragraph (a) 否决家庭或私人开支，paragraph (b) 否决并非完全且专为产生总收入而支出的款项，paragraph (c) 否决任何提取的资本。

Sdn Bhd 是独立的人，因此董事薪金是一项普通业务开支，依 s.33(1) 可扣除——其上的**雇主 EPF 缴纳金**同样可扣。单单这一项结构上的差异，就撑起了下面大部分数字。

同样的逻辑适用于传统合伙。「合伙人薪金」是对可分配收入的分配，不是针对它的扣除。

## 盈利 RM300,000 的实算比较

假设业主是马来西亚居民，在支付任何业主酬金之前有 RM300,000 业务盈利，且只申索 RM9,000 的个人减免，好让两边在同一基础上比较。

**独资经营**

| 步骤 | RM |
| --- | --- |
| 法定业务收入 | 300,000 |
| 减个人减免 | (9,000) |
| 应课税收入 | 291,000 |
| 税：累计至 RM100,000 | 9,400 |
| 税：RM191,000 课 25% | 47,750 |
| **税款总额** | **57,150** |

**Sdn Bhd，支付董事薪金每月 RM10,000**

| 步骤 | RM |
| --- | --- |
| 支付酬金前盈利 | 300,000 |
| 减董事薪金 | (120,000) |
| 减雇主 EPF 12% | (14,400) |
| 减雇主 SOCSO，按最高级距每月 RM104.15 | (1,250) |
| 公司应课税收入 | 164,350 |
| 公司税：RM150,000 课 15% | 22,500 |
| 公司税：RM14,350 课 17% | 2,440 |
| **公司税** | **24,940** |
| 董事雇佣收入 | 120,000 |
| 减个人减免 | (9,000) |
| 董事应课税收入 | 111,000 |
| 董事税：累计至 RM100,000 | 9,400 |
| 董事税：RM11,000 课 25% | 2,750 |
| **董事税** | **12,150** |
| **合计税款** | **37,090** |

在这个盈利水平上，公司架构大约省下 **RM20,000**，另外还把 **RM27,600** 转进董事的 EPF 户口——雇主那边 RM14,400，加上雇员 11% 的 RM13,200。那不是税；那是独资经营者得自掏腰包自愿去存的递延储蓄。

关于 EPF 数字有一点要提醒：除月薪超过 RM20,000 之外，缴纳金是按薪金级距从 Third Schedule 读出来的，而不是按精确百分比算出来的。请把 RM14,400 当成级距层次的近似值。

## 交叉点究竟落在哪里

把薪金拆分那一层拿掉，比最单纯的一个问题——独资经营者对上一家把一切都保留下来的公司。

| 支付酬金前盈利 | 独资经营税款 | Sdn Bhd 税款，全数保留 | 赢家 |
| --- | --- | --- | --- |
| RM100,000 | RM7,690 | RM15,000 | 独资经营 |
| RM200,000 | RM32,150 | RM31,000 | 大致打平 |
| RM300,000 | RM57,150 | RM48,000 | Sdn Bhd 赢 RM9,150 |
| RM500,000 | RM108,060 | RM82,000 | Sdn Bhd 赢 RM26,060 |

公司在 RM100,000 输掉的原因是：个人累进表把首 RM5,000 白送，到 RM100,000 为止只课 1% 至 19%，而公司从第一令吉起就统一课 15%。个人的低级距加上个人减免，一路压过优惠公司税率，直到盈利大约是多数人所以为的那个点的两倍。

有两项调整会挪动这条线：

- **把盈利拆成薪金与保留盈利，比两栏都好**，正如 RM300,000 那个例子所示——薪金用掉个人的低级距，余额则留在 15%。
- **合规成本把这条线往上推。** Sdn Bhd 要负担公司秘书费、会计费、SSM 常年申报表，以及除非符合审计豁免、否则还有一次法定审计。那些是实实在在的令吉，注册成立公司要划算，省下的税得先盖过它们。

## 把钱拿出来是第二步，而且要课税

以 15% 留在 Sdn Bhd 里的盈利，还没进到业主口袋。在单一层次税制下，居民公司派发的股息在股东手中获豁免——但自 **YA2025** 起，一年内收取股息收入超过 **RM100,000** 的个人股东，须依 Schedule 1 Part XXII 就超出部分课 **2%**，应课税金额由 2025 年 5 月 7 日刊宪的 P.U. (A) 148/2025 所载 Income Tax Rules 确定。LHDN 的 Form BE 说明附注给了实例：RM2,500,000 的股息，在扣除 RM100,000 后成为 RM2,400,000 的股息法定收入。

2% 不会在这些盈利水平上逆转比较结果，但它确实意味着：一旦现金非得流到业主手上，公司那个显眼的优势就不是故事的全部。

## 会把答案翻过来的那项持股条件

若普通股本有超过 **50%** 由一家**关联公司**——普通股实缴资本超过 RM2.5 million 的公司——在任一方向上、或透过共同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paragraph 2B 就把 15% 与 17% 的税率整个拿掉。Paragraph 2C 定义什么是关联公司。

自 **YA2024** 起还有第四项。Paragraph 2B(d) 规定，凡在基期开始时普通股实缴资本有超过 **20%** 由一家或多家在马来西亚境外注册的公司、或由一名或多名非马来西亚公民的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者，即丧失资格。

Public Ruling No. 8/2025 显示它咬得多狠。在 Example 15 中，一家马来西亚公司由一家新加坡公司全资拥有，而该新加坡公司的两名股东都是马来西亚公民。该公司**过不了** 20% 测试，因为直接持有人是在马来西亚境外注册的。Example 14 则把一名德国个人 30% 的直接持股，与透过另一家马来西亚公司间接持有的 28% 合并计算，达到 58%，同样过不了。

若你的公司落入其中任一类，税率就是从第一令吉起统一 24%，独资经营在盈利曲线上高得多的位置才重新失去竞争力，而同样这些条件也会让你赔掉 s.107C(4A) 的 CP204 豁免，以及不设上限的小值资产减免。

## 那么 LLP 呢？

LLP 依 paragraph 2D 取得公司式的分级税率，测试的是资本出资而不是实缴资本，而合伙人的盈利份额不会再被课一次税。它**拿不到**的是两年 CP204 豁免：Public Ruling No. 8/2025 的 paragraph 6.6.3 确认 s.107C(4A) 只给公司，不延伸至新注册的 LLP，也不延伸至转换成 LLP 的公司，即使该业务被视为连续经营亦然。

## 常见错误

- **拿 15% 去比 30%。** 在 SME 盈利水平上，相关的个人税率是 19% 至 25%，不是最高那一级，而首 RM100,000 应课税收入所课的还远低于此。
- **忘了业主终究还是要拿钱。** 公司的 15% 适用于保留盈利。酬金反正会在个人身上被课税；被优化的只是拆分方式。
- **把雇主 EPF 当成纯粹的成本。** 它对公司可扣除，而且落进董事自己的户口，所以它在账本两边都该出现。
- **以为在马来西亚注册的公司自动享有 SME 税率。** 居民身份、实缴资本、商业总收入、50% 关联公司测试与 20% 外资持股测试，全部都得成立。
- **忽视合规成本。** 在盈利大约 RM200,000 以下，省下的税很小甚至是负数，而秘书、会计与审计的账单可不小。
- **以为合伙的行为跟 LLP 一样。** 一个是透明体、在合伙人身上课税；另一个是实体、按公司分级税率课税。

## 下一步

在为任何东西建模之前，先确认你的公司实际上能符合哪一档税率，因为优惠级距背后有五项各自独立的条件。然后再看预估与分期付款的机制，因为一家符合两年 CP204 豁免资格的新注册公司，头两年会比不符合的公司轻松得多。

## Sources

- Income Tax Act 1967 (Act 53), reprint as at 21 May 2024 — section 39, Schedule 1 Part I paragraphs 1, 2, 2A, 2B, 2C and 2D — https://www.hasil.gov.my/wp-content/uploads/20240521-akta-cukai-pendapatan-1967-akta-53.pdf (LHDN)
- Public Ruling No. 8/2025 — Tax Treatment for Micro, Small and Medium Companies — https://www.hasil.gov.my/wp-content/uploads/pr-8-2025-tax-treatment-for-micro-small-and-medium-companies.pdf (LHDN)
- Tax Rate of Company — https://www.hasil.gov.my/en/syarikat/kadar-cukai-syarikat/ (LHDN)
- Explanatory Notes, Form BE — Dividend Tax under Part XXII of Schedule 1 — https://ef.hasil.gov.my/eBE2026/Pdf/Nota_BE_e.pdf (LHDN)
- Employer Mandatory Contribution — https://www.kwsp.gov.my/en/employer/responsibilities/mandatory-contribution (E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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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cense: CC BY-SA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