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用品可依大马关税局(Jabatan Kastam Diraja Malaysia,RMCD)的家居与私人物品(household and personal effects)便利安排,免税运入马来西亚,适用对象为归国的马来西亚人,以及已获准在马来西亚居留的外籍人士(例如持有 Employment Pass 者)。该批货物会依一份逐项清单接受检查,并以 Customs Form K1 申报;关税局会逐案判断货物究竟是真正的旧有用品,还是借免税搬家申报之名带入的新货。私人汽车则完全是另一回事:进口汽车须持有投资、贸易及工业部(Ministry of Investment, Trade and Industry,MITI)依 Customs Act 1967 发出的 Approved Permit(AP),此外还须缴付进口税、消费税与销售税,而且只有特定类别的个人——从海外归国的马来西亚公民、持有效准证的外派人员、MM2H 参与者、Returning Expert Programme 参与者、外交人员与国会议员——才有资格申请。取得 AP 本身并不代表车子就能上路;在可以驾驶之前,它仍须经过关税放行、PUSPAKOM 检验,以及透过 JPJ 指定的其中一家 Gateway Provider 完成的 JPJ 注册。
- 家居用品可依一项对归国的马来西亚人、以及获准在本地居留的外籍人士开放的关税便利,免税迁入,但关税局会逐项判断该物品是否真的是旧物,而不是包装成搬家申报的新货
- 该批货物须依一份逐项清单以 Customs Form K1 申报,关税局人员会在货物抵达时进行实体检查
- 进口自己的车需要 MITI 依 Customs Act 1967 发出的 Approved Permit(AP)——而 AP 只发给特定类别的个人,并非每一位搬迁的专业人士都能取得
- Individual AP 的类别包括从海外归国的马来西亚公民、持有效工作准证的外派人员、MM2H 参与者、Returning Expert Programme 参与者、大使馆人员与国会议员
- AP 的有效期为六个月,且并不因此免除须为车辆缴付进口税、消费税与销售税,或须在 JPJ 注册前通过 PUSPAKOM 检验的要求
- 车辆注册须透过 JPJ 指定的三家 Gateway Provider 之一以电子方式提交,每次提交须缴付 JPJ 服务费 RM50
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为任何搬迁到马来西亚的人——归国的马来西亚人、新聘的外派员工、MM2H 参与者——正在决定该运送哪些物品,以及运送自己名下的汽车是否现实可行。
本页内容
每一份马来西亚搬迁清单,只要往下滑得够远,说的都是同一句话:把家具运过去,把车卖掉。却没有人解释,这两项指示为何差别如此之大——一个是文书作业,另一个则是一堵墙。
以下是两者背后的运作机制。
家居用品:一场关税检查,而不是随便通行
把家具、电器与个人物品搬到马来西亚,走的是大马关税局(RMCD)的家居与私人物品便利安排。这项安排正是为了像你这样的人而设:从海外归国的马来西亚人,以及已获准在马来西亚居留的外籍人士——一名为工作而搬迁的 Employment Pass 持有人,就是最典型的情况。
这项便利可以豁免那些真正作为搬家一部分带入的物品的进口税。但这句话里,「真正」二字才是关键所在。关税局人员会依一份逐项清单检查货物,判断抵达的究竟像不像一个已经在用的家庭,而不是一整个货柜的新货,借搬家申报之名逃避关税。实际操作上,这意味着:
- 以 Customs Form K1 申报这批货物,并附上完整的逐项清单
- 为实体检查做好准备——一般预期物主本人或其代理人须在场或可被联系上
- 携带证明你有理由搬迁的文件:护照,以及对外籍人士而言,能证明你有权在本地居留的就业准证或工作准证
在这个过程中,确实会出现关于什么才算「旧物而非新品」的使用年限与使用期限门槛,搬家公司也常常给出具体的最低持有期限。请把你读到的任何这类数字,当作参考而非官方规定——关税局的指引并未公布一个本文可以担保的固定数字。打包之前,请直接向关税局(Kastam)或你委托的报关代理确认当前的门槛,因为真正决定结果的,是关税局人员对你这批货物的判断,而不是某篇博文上的一个数字。
为什么车是另一回事
汽车并不适用于同一套「申报就好」的逻辑,因为私人车辆根本不是在家居用品便利安排下放行的。它是以车辆进口的身份放行的——而车辆进口须经过另一道独立的发牌关卡,这道关卡与车子是否「旧」、是否「属于你」完全无关。
这道关卡就是 Approved Permit(AP),是 MITI 依 Customs Act 1967 发出的一份进口执照。每一辆进入马来西亚的整车进口(completely built-up,CBU)或全散件组装(completely knocked-down,CKD)机动车辆都需要这份执照——不存在「这是我的私家车,我已经拥有它很多年了」这种豁免。
MITI 并不会把 AP 发给任何一个提出申请的搬迁专业人士。在其 Individual AP 类别之下,只有特定几类人才有资格申请:
| 类别 | 涵盖对象 |
|---|---|
| 海外马来西亚人 | 在海外工作或求学后归国的公民 |
| 外派人员 | 持有效准证在马来西亚工作的外籍人士 |
| MM2H 参与者 | 大马第二家园计划(Malaysia My Second Home)持有者 |
| 归国专才 | Returning Expert Programme(REP)参与者 |
| 使馆人员 | 派驻马来西亚的外国外交使团人员 |
| 国会议员 | 国会议员与州议会议员 |
属于这些类别之一,只是让你有机会提出申请——并不等于自动获批。而且即使获发,AP 的有效期也只有六个月,也完全不影响另外那笔账单:进口税、消费税与销售税仍须由关税局评估,并在车辆放行前缴清,这还不算运送车辆本身的费用。
把车从港口开上路
就算有了 AP,也缴清了关税账单,仍不代表你可以合法上路。JPJ 在为一辆进口车辆注册之前,需要看到:
- 一份 Approved Permit(AP) 的副本
- 该车辆的 Customs Form K1
- 一份确认车辆可安全上路及规格的 PUSPAKOM 检验报告
这些文件是以电子方式提交的,不是拿到 JPJ 柜台去办——注册数据须经由 JPJ 指定的三家 Gateway Provider 之一(Cuscapi Berhad、Drosstech Sdn Bhd,或 POIS Sdn Bhd),每次提交各收取 JPJ 服务费 RM50。只有在数据送达 JPJ 并顺利过关之后,车辆才会取得马来西亚注册号码,届时一般的路税与汽车保险要求就会像其他任何一辆马来西亚注册车辆一样适用——后续要办的事,见汽车保险与路税更新。
常见错误
- 以为「我符合 Individual AP 资格」就等于「我一定拿得到」。 有资格申请,不等于会获批——MITI 会逐份评估申请,而这些类别存在的目的,正是为了先缩小谁有资格尝试的范围。
- 在 AP 确认之前就把车运出去。 若没有先取得 AP,车辆最终可能滞留在港口,不断累积仓储费用。
- 把 AP 当成全部的费用。 进口税、消费税与销售税是关税局另行评估的独立项目,都还没算上 AP 本身与运费。
- 跳过持牌报关代理。 港口放行、Form K1 的处理,以及 PUSPAKOM 检验的排期,通常都是透过报关代理来处理的——独自一人应付这三个政府环节,正是大多数延误发生的地方。
- 忘了归国马来西亚人的 AP 资格同样不是无条件的。 「从海外归国的马来西亚公民」只是你据以申请的一个类别,不是在机场就自动盖章保证的东西。
下一步
如果你正在搬迁,请把这两件事当成两个时间表完全不同、彼此独立的项目来处理:为家居用品的搬运,向持牌的国际搬迁公司索取报价(Form K1 与清单要在货柜启运前就准备好),而——只有在带上你那辆特定的车真的对你很重要时——才在决定运车之前,先向 MITI 核实你的 Individual AP 类别。对大多数外派人员来说,抵达之后在本地买车,最终会比走完这整套流程来得简单;一旦你有了车,以外国人身份在马来西亚开车与家属及社交探访准证会涵盖安顿下来时,往往在同几周内接踵而至的其他事项。
来源
- Panduan Kemudahan Membawa Barangan Rumah (Household Effects) Dan Barangan Persendirian (Personal Effects) Dari Luar Negara — Jabatan Kastam Diraja Malaysia (Royal Malaysian Customs Department)
- Approved Permit (AP) — Ministry of Investment, Trade and Industry (MITI)
- Individual AP — Ministry of Investment, Trade and Industry (MITI)
- Approved Permit — FAQ — Ministry of Investment, Trade and Industry (MITI)
- Implementation of Import Vehicle Registration — Jabatan Pengangkutan Jalan (JPJ)
修订历史
| 版本 | 日期 | 变更 | 修订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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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00 | 2026年7月24日 | Approved and publish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