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记穆斯林婚姻：州伊斯兰宗教局的办理流程

> 穆斯林婚姻在马来西亚如何登记——强制性的婚前课程、瓦利（监护人）要求、州级 SPPIM／电子婚姻（e-nikah）申请、婚约仪式（akad nikah），以及登记官必须转介伊斯兰法庭（Syariah Court）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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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guage: 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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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 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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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准备结婚了，两家人也见了面，日子也定了下来——但在马来西亚，穆斯林婚姻要成为已登记的婚姻，必须先通过由州属主导的一套既定行政与宗教程序。根据联邦宪法，伊斯兰事务属于州权范畴，因此每个州及联邦直辖区都有本身的伊斯兰家庭法法令，以及本身的州伊斯兰宗教局（Jabatan Agama Islam Negeri）。下述步骤在全国大致相似；本文以联邦直辖区法律，即《1984 年伊斯兰家庭法（联邦直辖区）法令》（第 303 号法令，Act 303）作为确切的法定条文依据。

## 谁主导这套流程，依据什么法律？

马来西亚的穆斯林婚姻，在举行婚姻的州属依其伊斯兰家庭法主持并登记，由该州宗教局及其委任的婚姻登记官办理。第 303 号法令提供了许多州法令所仿效的范本。

该法令列明了婚姻须满足哪些实质要件方获承认并登记。第 13 条规定："除非婚姻双方均已同意该婚姻，否则婚姻不得根据本法令获承认，亦不得登记"，并且须有女方的瓦利依伊斯兰法（Hukum Syarak）同意，或在没有血亲瓦利的情况下，由伊斯兰法官同意由钦定瓦利（wali Raja）主持。

## 婚前课程是什么，谁必须参加？

多数州要求伴侣完成伊斯兰婚前课程（Kursus Pra-Perkahwinan Islam），并须在申请结婚前持有证书。JAKIM 描述了一套常见的课程大纲，涵盖伊斯兰的婚姻世界观、婚姻程序、夫妻的责任与沟通、财务与健康管理、冲突管理，以及婚姻的解除。

细节因州而异。在雪兰莪，JAIS 列明课程费用为 RM100，说明已含餐饮与文具，并公布豁免对象——例如曾经结婚者、45 岁及以上从未结婚者、听障或语障人士、归信者（穆阿拉夫，muallaf），以及在国外结婚的马来西亚公民。JAIS 也指出，自 2023 年 1 月 2 日起，纯线上课程的证书不再获接受。

## 如何提交申请——SPPIM 还是电子婚姻（e-nikah）？

结婚许可的申请通过所在州的系统提交。全国性平台 SPPIM（Sistem Pengurusan Perkahwinan Islam Malaysia，马来西亚伊斯兰婚姻管理系统）由 JAKIM 与各州宗教局共同开发，为多数州及联邦直辖区所采用。

| 项目 | 各系统通常要求提供 |
|---|---|
| 课程证书 | 已完成的婚前课程证书 |
| 身份 | 双方的 MyKad／身份证副本 |
| 健康 | 强制性的 HIV 筛查检测，须在政府诊所进行；报告有效期为六个月 |
| 瓦利 | 新娘的瓦利详情及关系证明 |
| 居住 | 出生证书、水电费单等佐证文件 |

马来西亚政府服务门户说明，婚前 HIV 筛查对穆斯林伴侣属强制性，只能在政府诊所进行，所得报告有效期为六个月。

在覆盖范围方面，同一服务门户说明 SPPIM 为吉兰丹、彭亨、槟城、沙巴、砂拉越以外的所有州属所采用。这五个州运行本身的门户或柜台流程，有时以电子婚姻（e-nikah）为名，而在沙巴，申请可在县宗教办事处提交。因此，采用 SPPIM 的州属包括玻璃市、吉打、霹雳、雪兰莪、森美兰、马六甲、柔佛、登嘉楼，以及联邦直辖区。登记费用不高，由各州自行订定。

根据第 303 号法令第 16 条，各方向女方居住地的清真寺辖区（kariah masjid）登记官提出申请；若男方居于别处或他州，其申请须附上相关佐证文件。第 17 条则允许登记官在确认申请属实且合法后，于缴付规定费用后签发结婚许可。

## 婚约仪式（akad nikah）上会发生什么？

婚姻通过婚约仪式（akad nikah）——即要约与承诺（ijab 与 qabul）——由获授权的婚姻登记官或获准主持婚姻者进行而成立。马来西亚政府服务门户说明，婚礼是凭有效期为 90 天的结婚许可信函进行的，此后伴侣从登记官处领取结婚证书。

通常在场的要素包括新郎、新娘、新娘的瓦利，以及两名见证人。通过宗教办事处登记，才是赋予该婚姻法律地位的关键，以便日后处理赡养、抚养权或离婚等事宜。

## 什么情形下个案必须转介伊斯兰法庭？

有些申请不能由登记官单独批准。第 303 号法令第 18 条要求登记官在下列三种情形须将申请转介伊斯兰法官，而非依第 17 条签发许可：

- 任何一方未达第 8 条规定的年龄；
- 女方属于孀妇（janda）——第 303 号法令将其定义为"曾经结婚并在圆房后离婚的女子"——且属第 14(3) 条适用者，即声称在婚姻圆房前已离婚者；或
- 女方依伊斯兰法（Hukum Syarak）没有血缘（nasab，即血亲）瓦利。

第三种情形是取得钦定瓦利（wali hakim／wali Raja）裁令的途径：第 13 条允许伊斯兰法官在双方在场下经适当查询后，于没有血亲瓦利的情况下，同意由钦定瓦利主持婚姻。在实务上，这涵盖瓦利已故、下落不明、丧失资格或拒绝同意的个案，并由法庭而非登记柜台裁决。

关于年龄，第 8 条规定："除非伊斯兰法官在某些情况下已签发书面许可，否则男方未满 18 岁或女方未满 16 岁者，不得根据本法令主持其婚姻。"因此，未达年龄的申请须转介伊斯兰法庭以取得该许可。适当的最低结婚年龄在马来西亚仍是持续讨论的课题，立法者、宗教当局与民间团体之间立场各异；上述法定立场是目前管辖这套流程的规定。其他个案——例如男方欲缔结多妻婚姻——在登记前同样须经伊斯兰法庭另行批准。

## 接下来呢？

本文与非穆斯林的民事婚姻流程互为参照，后者通过国民登记局依不同法律办理。若上述任何转介情形可能适用——一方未达第 8 条年龄、新娘没有血亲瓦利、瓦利缺席或不愿同意，或多妻婚姻——个案应交由相关州属的伊斯兰法庭处理，而向该法庭及其州伊斯兰宗教局确认确切的表格与费用，是明智的第一步。由于各州自行立法制定本身的法令，请务必向举行婚姻的州属之宗教局核实当前的要求。

## Sources

- Family Institution — Marriage of Muslim Couples — https://www.malaysia.gov.my/en/categories/family-institution/marriage-of-muslim-couples (MyGovernment (Government of Malaysia))
- Marriage Registration (SPPIM) — https://www.malaysia.gov.my/en/digital-services/marriage-registration-sppim (MyGovernment (Government of Malaysia))
- Ujian Saringan HIV Praperkahwinan (Pre-Marriage HIV Screening Test) — https://www.malaysia.gov.my/my/personas/pasangan-ingin-berkahwin/merancang-perkahwinan/ujian-saringan-hiv-praperkahwinan (MyGovernment (Government of Malaysia))
- Permohonan Kursus Pra Perkahwinan — https://www.islam.gov.my/ms/kekeluargaan/permohonan-kursus-pra-perkahwinan (Jabatan Kemajuan Islam Malaysia (JAKIM))
- Soalan Lazim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 https://www.jais.gov.my/en/soalan-lazim/ (Jabatan Agama Islam Selangor (JAIS))
- Islamic Family Law (Federal Territories) Act 1984 (Act 303), reprint dated 2014-03-11 — https://lom.agc.gov.my/ilims/upload/portal/akta/LOM/EN/Act%20303%20(11.3.2014).pdf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of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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