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马来西亚登记民事婚姻：非穆斯林的国家登记局（JPN）流程

> 在马来西亚，民事婚姻须经国家登记局（JPN）依据 Act 164 办理，而不能仅凭一场宗教仪式——通知、为期21天的公开展示、两名证人，然后是婚礼的举行，整个时限从你提交申请那一刻起算。

- Category: settling-in
- Language: zh
- Status: published
- Updated: 2026-07-24
- Canonical: https://negaraku.md/zh/settling-in/registering-a-marriage-ci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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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可以摆婚宴、交换戒指、在签名簿上签名——却仍然可能在马来西亚法律上
并未正式结婚。对非穆斯林而言，法律上算数的婚姻，是向国家登记局
（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JPN）依据一部特定法令登记的婚姻，其时限从
你提交通知的那一天开始起算。

本文只涵盖民事婚姻——即双方均非穆斯林的伴侣所适用的途径。穆斯林婚姻须
另行透过州伊斯兰宗教局登记，而非透过 JPN，不在本文范围之内。

## 相关法律依据

马来西亚非穆斯林的民事婚姻，受 **Law Reform (Marriage and Divorce) Act
1976（Act 164）** 管辖。该法令适用于双方皆不信奉伊斯兰教的婚姻，正是这
部法令使婚姻具有一夫一妻制及法律约束力——一旦其中一方成为穆斯林，该法
令便不再适用。

JPN 是全国的婚姻登记主管当局。马来西亚半岛、沙巴与砂拉越皆受同一部法
令管辖，尽管柜台实际做法及所需佐证文件可能因分局而略有不同。

## 谁可以使用这个途径

- 两名马来西亚公民，双方皆非穆斯林。
- 一名马来西亚公民与一名非公民，双方皆非穆斯林。
- 两名非公民，双方皆非穆斯林，且皆居住在马来西亚。

双方一般必须年满 **18岁**。较年轻的申请人有一条较窄的途径，须取得父母
或监护人同意并申请特别许可证——请直接在 JPN 柜台确认你的具体情况，而
不要自行假设资格是否符合。

## 标准途径：通知，然后是21天的等候期

**第一步——居住要求。** 你必须在提交申请前，已在申请所在的地区居住至
少 **7天**。申请须在第8天或之后才能提交。

**第二步——提交通知。** 在管辖你住址的 JPN 分局（或透过 JPN 的网上渠
道）提交 **Form JPN.KC02**，并附上在宣誓委员（Commissioner for Oaths）
或推事（Magistrate）面前作出的法定声明，连同你的身份证明文件（MyKad、
MyPR、MyKAS，外国籍人士则为护照），以及依个人情况所需的任何佐证文
件——例如出生证明书、离婚判令，或已故配偶的死亡证明书。

**第三步——21天的展示期。** 提交后，结婚通知会在 JPN 办事处公开展示
**21天**。设立这段展示期，是为了让任何反对该婚姻的意见能在婚礼举行前
提出。

**第四步——举行婚礼。** 婚礼可以在21天届满后的任何时间举行，但**不得
迟于**提交通知之日起 **6个月**。若错过这六个月的期限，就必须从头重新
提交申请。

| 重要时限 | 时间安排 |
| --- | --- |
| 提交前的居住要求 | 在该地区居住至少7天 |
| 通知展示期 | 自提交之日起21天 |
| 举行婚礼的最后期限 | 自提交之日起6个月 |

## 跳过等候期：特别许可证

不想等完21天通知期的伴侣，可以改为申请 **特别结婚许可证，Form
JPN.KC01C**，若获批准则须缴付规定费用，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 **1个
月**。这是由婚姻登记官的权限所批准的一项酌情途径，而非自动可用的替代
方案——它并非适用于每一宗个案，而且批准与否并无保证。

针对更窄情形的其他许可证类别也存在，例如18至20岁申请人所需的同意书
（Form JPN.KC01B），或16至17岁女性申请人的许可证（Form JPN.KC01D）——
这些都在标准成人流程之外，并须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

## 婚礼在何处、如何举行

依据 Act 164 举行的民事婚礼，可以在以下三种场合之一举行：

- **在 JPN 办事处**，由登记官主持——这是默认方式，除标准通知或特别许
  可证外，无需额外申请许可证。
- **在场外场地**——住家、酒店或礼堂——须依据另一份场地许可证 **Form
  JPN.KC01E** 办理，该许可证须缴付其本身的规定费用。
- **在教堂、庙宇或注册宗教团体**，由该机构获委任的助理登记官主持婚
  礼，再依据 Act 164 向 JPN 登记。

不论采用哪一种场合，该法令都要求婚礼须在**至少两名可靠证人**面前举
行，此外还须有主持婚礼的登记官或助理登记官在场。任何具体的证人资格
（例如最低年龄）请向你所在的 JPN 分局确认，因为这项细节可在柜台查
证，但本文撰写时并未针对单一官方来源独立核实。

婚礼举行后，该婚姻会被载入登记册，并核发一份**结婚证书**——请为一笔不
高的证书费用预留预算，具体金额列于 JPN 公布的收费表中。

## 常见错误

- **以为只办一场宗教婚礼就足够。** 若未依据 Act 164 向 JPN 登记，无论
  仪式如何进行，非穆斯林伴侣在马来西亚法律上都算未婚。
- **提交通知后，让六个月白白流逝。** 时限是从提交之日起算，而不是从你
  觉得准备好那天起算——通知过期意味着必须重新走一遍整个流程。
- **未先核实所在地区的居住要求。** 在满足7天居住要求之前就提交申请，
  可能导致申请被直接拒绝。
- **在拿到 Form JPN.KC01E 之前就先预订场外场地。** 场地许可证是与结婚
  通知或特别许可证分开的另一项批准——不要以为订了酒店宴会厅就已涵盖这
  一项。
- **忽略外国籍人士所需的文件。** 外国籍一方通常需要额外文件（例如由其
  本国政府出具的经认证单身状况证明信），超出马来西亚公民所需的范
  围——请在预约前确认你个案所需的具体清单。

## 下一步

先确定哪一条途径符合你的时间安排——标准的21天通知途径，或需要更快完成
时的特别许可证途径——并在提交申请前，直接向你所在地区的 JPN 分局确认
你个案（公民对公民、公民对外国籍人士，或曾经结过婚）所需的确切文件清
单。若想了解 JPN 本身的背景资料及其所保管的其他登记册，请参阅
[JPN——国家登记局](/zh/government/jpn)。

## Sources

- Pendaftaran Perkahwinan Bagi Pemohon Bukan Beragama Islam — https://www.jpn.gov.my/my/perkhidmatan/perkahwinan/kahwin-daftar (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 Portal JPN - Perkahwinan — https://www.jpn.gov.my/my/perkhidmatan/perkahwinan (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 Prosedur Perkahwinan Pasangan Bukan Islam — https://www.malaysia.gov.my/my/personas/pasangan-ingin-berkahwin/melangsungkan-perkahwinan/prosedur-perkahwinan-pasangan-bukan-islam (MyGovernment / Malaysia.gov.my)
- Law Reform (Marriage and Divorce) Act 1976 (Act 164) — https://lom.agc.gov.my/act-detail.php?act=164&lang=BI (Pejabat Penggubal Undang-Undang, Jabatan Peguam Negara (A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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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of truth: https://github.com/negaraku-md/NegaraKu.md
License: CC BY-SA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