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或呈报人须在死亡确认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死亡登记/埋葬准证(JPN.LM02 表格)副本呈交给附近的 JPN 办事处。普通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死亡证通常在登记记录后即可领取。这份证书随后是关闭死者银行户头、申领公积金(EPF)存款以及启动遗产分配程序所需的文件。
- 西马的死亡登记须在死亡确认后 7 个工作日内办理,须使用医院、警方(PDRM)或其他死亡确认机构所发出的 JPN.LM02 表格(死亡登记/埋葬准证)副本
- 在 JPN 柜台办理普通死亡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 须携带的文件:JPN.LM02 副本、死者的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呈报人的身份证正本及副本,以及医生开具的死因证明(若死亡发生在医院,则为 JPN.LM09 表格,涉及验尸的个案则为 JPN.LM10 表格)
- 沙巴与砂拉越有各自独立于西马的登记途径与表格——前往柜台之前,须先查阅 JPN 门户网站上相关地区的页面
- 死亡证上的笔误/印刷错误与事实错误,须依据《1957年出生死亡登记法令》不同条文分别提出申请更正
- 证书签发后,常见的后续步骤包括通知银行、申领死者的公积金(EPF)存款,以及——若死者名下财产不超过 RM5 million 且未立遗嘱——向土地与矿务总监署(JKPTG)申请小遗产分配
适用对象: 负责在马来西亚为死者办理死亡登记、并为后续行政事务领取死亡证的继承人、直系亲属或呈报人。
本页内容
在银行能够冻结死者户头之前,在公积金局(EPF)能够发放存款之前,也在任何一位 继承人能够展开遗产程序之前——有一份文件必须先存在:死亡证。而这份证书不会 自己产生。它始于一张蓝色表格,必须在有限的期限内送达国民登记局(JPN)柜台 ——往往正值家属仍在哀伤、最没有心力应付官僚程序的时候。
容易被忽略的期限
根据 JPN 官方网站,呈报人或死者的继承人须在死亡确认后 7 个工作日 内, 将 死亡登记/埋葬准证(JPN.LM02 表格) 副本呈交给附近的 JPN 办事处。这 份表格不需要家属自行申请——它是由确认死亡的机构(医院、警方 PDRM,或相关 地方当局)在死亡确认后随即发出的,而正是那份蓝色副本,须带到 JPN 登入 I-JPN 系统进行登记。
过了这 7 个工作日的期限,申请就会转为迟报类别,须符合额外的条件与审核。这 意味着「等丧葬事宜都办完了,才想到证书的事」,可能只不过迟了一两天而已。
须携带到柜台的文件
| 文件 | 备注 |
|---|---|
| 死亡登记/埋葬准证(JPN.LM02)副本 | 由确认死亡的机构发出 |
| 死者的身份证/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 视身份而定,为 MyKad、MyPR、MyKAS 或护照 |
| 呈报人的身份证 | 正本及副本 |
| 医生开具的死因证明 | JPN.LM09 表格,若涉及验尸则为 JPN.LM10 表格——若死亡发生在医院 |
在 JPN 柜台办理普通死亡登记 不收取任何费用。死亡证则可由合资格人士领取 ——通常是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或登记时所记录的呈报人。
西马、沙巴与砂拉越并不相同
JPN 门户网站按地区分别列出死亡相关服务——西马、沙巴与砂拉越各自设有独立的 普通登记、迟报登记与更正错误申请类别及表格。切勿假设西马适用的表格或期限也 适用于沙巴或砂拉越——前往柜台之前,请先在 jpn.gov.my 查阅相关地区的页面。
若证书上有错误
更正的途径有两种,视错误的类型而定:笔误/印刷错误(例如姓名拼错)依据 《1957年出生死亡登记法令》的其中一项条文更正,而事实错误(例如死亡日期记录 有误)则须依据另一项不同的条文提出申请。两者都须在 JPN 柜台办理,不能在线 上进行。
领到死亡证之后
死亡证是通往后续事务的钥匙,而不是流程的终点。常见的后续步骤包括:
- 银行 ——须先通知银行并冻结死者户头,才能处理任何继承人的申索。
- 公积金(EPF) ——继承人或提名人可申领死者的存款,但若生前未登记有效 的提名人,则须提供额外的遗产管理文件。
- 遗产 ——若财产(动产及/或不动产)总值不超过 RM5 million,且死者 未立遗嘱,分配申请须以「小遗产」形式向土地与矿务总监署(JKPTG)的遗产分 配组提出——而非向高等法庭申请。
常见错误
- 等丧葬仪式结束后才想到要登记。 那 7 个工作日的期限,是从死亡确认之日 起计算,而不是从丧礼日期起计算。
- 携带颜色不对或不完整的表格副本。 JPN 明确要求的是由死亡确认机构发出 的蓝色 JPN.LM02 副本。
- 以为所有地区的程序都一样。 西马、沙巴与砂拉越所适用的表格与条文并不 统一。
- 在正式死亡证签发之前,就想处理银行或公积金事务。 大多数机构都要求先 出示证书正本或核证副本,才能开始受理任何申索。
下一步
若想全面了解 JPN 作为一个机构——其所依据的法令、它同时管理的其他登记事项 (出生、结婚、离婚),以及其设立的历史——请见 JPN — 国民登记局。若想了解在这项登记程序中须携带的身 份证明文件,请见 MyKad。
来源
- Kematian — Portal JPN — 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Malaysia (JPN)
- Ordinary Registration of Death (Peninsular) — 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Malaysia (JPN)
- Soalan Lazim — Pusaka Kecil — Jabatan Ketua Pengarah Tanah dan Galian Persekutuan (JKPTG)
修订历史
| 版本 | 日期 | 变更 | 修订者 |
|---|---|---|---|
| 01.00 | 2026年7月24日 | Approved and publish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