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准证到期后继续逗留,属于《1959/63年移民法令》(Immigration Act 1959/63)第15条下的严格责任罪(strict-liability offence)——是否有意图并不重要。大多数案件是以罚款抵偿(compound,即当场缴付的罚款)而非起诉来了结:根据第15(4)条,逾期逗留的抵偿金最高可达RM3,000;自2025年10月21日起,逾期逗留90天或以下的就业准证与家属准证持有人,按固定的按日计费收费表缴付,而不会被移交执法组。逾期更久、屡犯,以及特别准证(Special Pass)的案件则会交给执法组(Enforcement Division),并可能触发一至五年的再入境禁令。
- 根据《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1)(c)条,逾期逗留属严格责任罪——即使是真诚的失误仍构成罪行。
- 第15(4)条下的法定刑罚是罚款(据移民局最高RM10,000)及/或最高5年监禁;实务上通常以最高RM3,000的抵偿金了结。
- 自2025年10月21日起,逾期逗留至多90天的就业准证(EP)与家属准证(DP)持有人,按日计费收费表抵偿(1–30天为每天RM30,31–60天为RM1,000,61–90天为RM2,000),且不会被移交执法组。
- 逾期超过90天、屡犯、特别准证持有人,以及名列嫌疑名单(Senarai Syak / Suspect List)者,会被移交执法组。
- 此后可能面临约一至五年的再入境禁令。外国护照持有人没有公开的在线自助查询——移民局的SSPI服务仅供马来西亚公民使用——因此请直接联系移民局确认你的状态。
适用对象: 在马来西亚境内,其访客、就业、家属、学生或专业准证已失效或即将失效的外国国民,以及他们的雇主或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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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来西亚法律眼中,仅逾期一天失效的准证,与逾期一百天失效的准证是同一项罪行。对于任何刚意识到自己的访客、就业、家属、学生或专业准证已到期的人来说,这是个令人不安的起点——而它决定了接下来会发生的一切。
法律对逾期逗留究竟是怎么规定的?
在马来西亚,准证到期后继续逗留,被**《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1)(c)条所禁止,而这么做在第15(4)条**下构成罪行。其关键特征在于它是一项严格责任罪:控方无需证明你有意逾期逗留。忘记续签、住院、申请卡在处理中——这些都无法抹去罪行,尽管它们可能影响官员选择如何处理。
法定刑罚在纸面上相当沉重。移民局将第15(4)条下的逾期逗留列为可处以最高RM10,000罚款、最高五年监禁,或两者兼施。不过在绝大多数普通案件中,此事并不会被起诉——而是被抵偿(compound)。
什么是罚款抵偿,金额是多少?
抵偿本质上是一种行政罚款,在不上法庭的情况下了结罪行。其权力来自**《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4条**,通过**《2003年移民(罪行抵偿)条例》(Immigration (Compounding of Offences) Regulations 2003)**行使。是否抵偿由移民局酌情决定——它是被提供的,而非可以理所当然要求的权利。
移民局公布了最常见罪行的最高抵偿金额:
| 罪行 | 法令条文 | 法定刑罚 | 最高抵偿金 |
|---|---|---|---|
| 逾期逗留准证 | s.15(4) | 最高RM10,000罚款及/或最高5年监禁 | RM3,000 |
| 非法入境 | s.6(3) | 最高RM10,000罚款及/或最高5年监禁(另加最多6下鞭刑) | RM3,000 |
| 雇用无有效准证者 | s.55B(1) | — | 最高RM15,000 |
因此,虽然醒目的罚款数字是RM10,000,但逾期逗留的抵偿金上限是RM3,000。这是上限,而非自动收取的金额——实际数字取决于准证类型以及逾期逗留持续了多久。
2025年10月21日改变了什么?
针对就业准证(EP)与家属准证(DP)持有人,移民局于2025年10月21日推出了逾期逗留管理计划(Program Pengurusan Tinggal Lebih Masa / Overstay Management Programme)。它将短期逾期逗留纳入一套固定、公开的按日计费收费表,并且——重要的是——让这类案件可以在不移交执法组的情况下抵偿,这样更快,也远没那么令人心惊。
针对逾期逗留90天或以下的EP与DP持有人的收费表:
| 逾期逗留时长 | 抵偿金 |
|---|---|
| 1 – 30 天 | 每天 RM30 |
| 31 – 60 天 | RM1,000 |
| 61 – 90 天 | RM2,000 |
在此计划下,逾期逗留10天的DP持有人缴付RM300;逾期逗留45天者则统一缴付RM1,000。其代价是,这种简化处理仅适用于90天以内、且其余记录清白的EP与DP持有人。
哪些情况会把案件推向执法组?
逾期逗留管理计划刻意将较棘手的案件排除在外。据移民局所述,以下情况会被移交执法组,而非在柜台抵偿了结:
- 逾期逗留超过90天
- 屡次逾期逗留罪行
- 在**特别准证(Special Pass)**下发生的逾期逗留
- 有刑事或移民罪行记录者
- 名列**嫌疑名单(Senarai Syak / Suspect List)**者
被移交执法组是截然不同的经历。它通常要求外国国民本人、家属,以及——就工作案件而言——一名公司代表亲自到场,而更严重的后果,包括扣留与列入黑名单,正是在这里被裁定的。
特别准证在其中处于什么位置?
**特别准证(Special Pass)**是移民局可签发的临时、酌情许可,让人得以将其身份合法化或安排有序离境——例如在续签办理期间,或在准证被取消之后。它是一座桥梁,而非签证。有两点常让人栽跟头:
- **它并非无限期。**超过特别准证有效期继续逗留本身即构成逾期逗留。
- 在特别准证下逾期逗留不符合简化抵偿资格——它会直接被移交执法组。
正因如此,特别准证应被视为一段倒计时,而非缓刑。
黑名单与再入境禁令如何运作?
除了罚款,逾期逗留还可能触发再入境禁令——在一段设定期间内禁止进入马来西亚。其时长一般随逾期逗留时间长短而递增,常被引述为一至五年。禁令通常意味着你的名字会列在移民黑名单上,而你会在边境被拒于门外,直到禁令解除。
要查明自己是否在该黑名单上,比看上去更难。移民局确实设有一项名为SSPI的在线状态服务,列在其在线查询(Online Inquiry)服务下——但它标注为*“马来西亚公民移民管制状态——黑名单”(Status of Immigration Control for Malaysian — Blacklist),并需输入马来西亚身份证(MyKad)号码。它查的是公民的出境*旅行限制(未缴罚款、PTPTN、破产、法庭命令);它不接受外国护照,也不会将外国国民与入境黑名单进行比对。截至撰写之时,外国护照持有人没有公开的在线自助查询。要弄清你是否受再入境禁令约束——以及为期多久、原因为何——你必须直接联系移民局、通过你的大使馆,或通过持牌移民代理办理。
如何从黑名单中脱身?
没有一键式移除,而这个过程奖励的是耐心与文件的齐备:
- **先把一切结清。**缴清任何未结清的抵偿金,并确保你确实在给定的期限内离境。
- **直接确认你的状态。**向移民局询问(亲自前往、通过大使馆,或通过持牌代理)你是否被列入黑名单、依据什么理由、为期多久——外国护照持有人没有可靠的在线自助查询。
- 书面申诉至移民局,陈述相关情况并附上证明(病历、申请收据、航班记录)。这通常通过你的大使馆或持牌移民代理办理,尤其是在境外时。
- **要有心理准备:这是酌情,而非应得权利。**移民局逐案裁定,而法院历来不愿推翻移民决定——补救途径主要是行政性的,而非司法性的。
现实的启示是:预防远比补救便宜得多。伴随2025年10月的变革,给雇主的指引是在准证到期至少三个月前提交续签或延期申请——留出足够的缓冲,让缓慢的申请从一开始就不至于演变成逾期逗留。
接下来该做什么
- 今天就查看你的准证到期日,并将续签提醒记在三个月前;如果准证已经失效,趁逾期尚未拉长时行动,因为抵偿金与禁令都会随时间递增。
- 如果你已经逾期逗留,请在出行前联系最近的移民局办事处或你雇主的人员流动团队——在机场被标记,是发现自己被列入黑名单的最糟糕地点。
- 通过直接联系移民局来确认你自己的状态,而不要想当然地以为自己没事——外国护照持有人没有可靠的在线自助查询。
- 阅读相关的就业准证、家属与社交访问准证以及学生准证指南,从源头上让底层准证保持有效。
本文为AI辅助撰写的初稿,仅供一般参考,并非法律意见。抵偿金额、各项计划及执法实务会有变动;采取行动前,请向马来西亚移民局确认当前数字。
即使是无心之失,逾期逗留也算违法吗?
是的。根据《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1)(c)条,逾期逗留属严格责任罪,因此逾期的原因——忘记续签、生病、申请延误——都无法免除法律责任。不过,这些原因或许会影响柜台在处理该案件时的宽容程度。
逾期逗留的罚款是多少?
视准证类型和逾期时长而定。根据第15(4)条,逾期逗留的抵偿金最高可达RM3,000。自2025年10月21日起,逾期90天或以下的就业准证与家属准证持有人按固定收费表缴付:1–30天为每天RM30,31–60天为RM1,000,61–90天为RM2,000。若被起诉而非抵偿,法定罚款最高RM10,000及/或最高五年监禁。
什么是特别准证(Special Pass)?
特别准证是移民局可酌情签发的短期许可,让外国国民得以将其身份合法化或安排离境。它并非正规准证的替代品,超过其有效期继续逗留本身即构成逾期逗留。在特别准证下逾期逗留会被移交执法组,而非单纯抵偿了结。
我会被列入黑名单或被禁止再入境吗?
并非每一次逾期逗留都会导致禁令,但较长或屡次的逾期可能导致约一至五年的再入境禁令,具体视时长而定。外国护照持有人没有公开的在线黑名单查询工具——移民局的SSPI服务仅供马来西亚公民、且需输入马来西亚身份证(IC)号码——因此要确认你的状态,必须直接联系移民局、通过你的大使馆,或通过持牌代理办理。
如何解除黑名单或再入境禁令?
并没有简单的在线“移除”按钮。先清缴任何未结清的抵偿金,直接向移民局确认你的状态及其原因,然后以书面方式申请或申诉(若你身在马来西亚境外,可通过大使馆或持牌代理),说明相关情况。移民局会酌情决定;法院一般不愿推翻移民决定。
以下内容在专家确认前,刻意未予明示或仅作定性描述:
- Exact day-rate compound schedule (RM30/day for 1–30, RM1,000 for 31–60, RM2,000 for 61–90) — the MDEC/JIM source publishes it as an image table; confirm the RM bands against the official JIM notice.
- The commonly cited one-to-five-year re-entry ban range against current Immigration Department practice.
- Whether any foreigner-facing online status/blacklist self-check exists — as of writing, SSPI is Malaysian-citizen only and no public foreign-passport checker was found.
- Current RM3,000 overstay compound ceiling and RM10,000 statutory fine, in case the figures are revised.
- Special Pass validity period and fee were deliberately omitted (sources were contradictory/unconfirmed); confirm before adding any hard number.
来源
- Frequently Committed Offences — Immigration Department of Malaysia (JIM)
- Compound Action — Immigration Department of Malaysia (JIM)
- Online Inquiry (SSPI is labelled 'for Malaysian — Blacklist') — Immigration Department of Malaysia (JIM)
- Latest Update from Immigration Department on Overstay and Special Pass Applications — Malaysia Digital Economy Corporation (MDEC)
- Malaysia: New Overstay Policies Introduced — Fragomen, Del Rey, Bernsen & Loewy LLP
- Overstaying in Malaysia: A Strict Liability Immigration Offence — Conventus Law
修订历史
| 版本 | 日期 | 变更 | 修订者 |
|---|---|---|---|
| 01.00 | 2026年8月7日 | Approved and publish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