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继承：法拉伊德（faraid）与遗产分配法令

> 在马来西亚，房产拥有人去世后房子如何转移给继承人——穆斯林遗产依据法拉伊德（faraid，伊斯兰继承法）分配，非穆斯林则依据 1958 年分配法令，同时说明遗产信托局（Amanah Raya）与土地局的角色。内容以官方来源为依据，中立呈现。

- Category: property
- Language: zh
- Status: published
- Updated: 2026-08-08
- Canonical: https://negaraku.md/zh/property/property-inheritance-faraid-distrib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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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来西亚，当一个人去世后，谁继承他的房子首先取决于一个根本问题：死者是穆斯林还是非穆斯林。两套不同的法律体系主导着这个答案，而且在任何土地地契能够转名之前，两者都要经过不同的主管机构处理。

## 哪些法律决定遗产的分配？

马来西亚透过两套独立的框架处理继承。对于穆斯林，遗产依据**法拉伊德（faraid）**——即伊斯兰继承法——分配，而伊斯兰法庭（Mahkamah Syariah）会在遗产分配之前发出**法拉伊德证书（sijil faraid）**，确认有权继承的继承人名单及各自的份额。

对于无遗嘱去世（即 *intestate*，无遗嘱死亡）的非穆斯林，分配由**1958 年分配法令（第 300 号法令）**主导。这项法令适用于马来西亚半岛及砂拉越的非穆斯林；沙巴以及砂拉越的原住民（anak negeri）则受另外的条文约束。如果一名非穆斯林留有有效的遗嘱，其遗产依据该遗嘱分配，而非第 300 号法令的公式。

本文以描述性的方式说明这两套体系。它并非法律或宗教意见，每一宗实际个案都取决于事实以及相关主管机构的确认。

## 法拉伊德如何分配穆斯林的财产？

法拉伊德为特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设定**固定且强制**的份额，依据古兰经的经文，尤其是《妇女章》（Surah an-Nisa，第 4:11、4:12 及 4:176 节）。所承认的六个固定分数为二分之一、四分之一、八分之一、三分之二、三分之一及六分之一。

以下是常被提及的固定份额：

| 继承人 | 情况 | 份额 |
|---|---|---|
| 鳏夫（丈夫） | 有子女 | 1/4 |
| 鳏夫（丈夫） | 无子女 | 1/2 |
| 遗孀（妻子） | 有子女 | 1/8 |
| 遗孀（妻子） | 无子女 | 1/4 |
| 一名女儿 | 没有儿子 | 1/2 |
| 两名或以上女儿 | 没有儿子 | 2/3（共享） |
| 父 / 母各自 | 有子女 | 1/6 |

儿子获得女儿份额的两倍（*"男子所得，相当于两名女子之份"*）。所有计算都在死者的债务清偿及任何遗嘱执行**之后**进行。

对于穆斯林，立**遗嘱（wasiat）**给非法拉伊德继承人的受益人——例如朋友、慈善机构或养子女——最多只限于遗产的**三分之一（1/3）**；某些州属的穆斯林遗嘱法令也将这项限制成文化（例如 1999 年《雪兰莪州穆斯林遗嘱法令》，Enakmen Wasiat Orang Islam (Selangor) 1999）。剩下的三分之二依据法拉伊德分配。其他方式，如生前赠与（hibah）及共同财产（harta sepencarian），也可能影响最终进入法拉伊德分配池的部分，而这些通常需要另行确认。

## 1958 年分配法令如何适用于非穆斯林？

当一名非穆斯林无遗嘱去世时，1958 年分配法令第 6 条依据在世继承人的组合设定份额。摘要如下：

- **仅有配偶**（无子女、无父母）：配偶继承**全部**遗产。
- **配偶及子女**（无父母）：配偶获得 **1/3**，子女平分剩余的 **2/3**。
- **仅有子女**（无配偶、无父母）：子女继承**全部**遗产。
- **配偶及父母**（无子女）：配偶与父母各自获得 **1/2**。
- **仅有父母**（无配偶、无子女）：父母继承**全部**遗产。

如果没有配偶、子女或父母，权利依优先顺序转移给兄弟姐妹、祖父母、叔伯姑姨等。只有在完全没有合资格继承人时，遗产才归属于政府。

## 遗产规模如何决定主管机构？

除了宗教之外，财产的**价值和类型**决定由哪个机构管理分配。政府官方门户将遗产分类如下：

| 遗产类型 | 门槛 / 特征 | 主要主管机构 |
|---|---|---|
| 简易遗产 | 低于 60 万令吉，仅限动产 | 遗产信托局（Amanah Raya Berhad） |
| 小额遗产 | 低于 500 万令吉，包含不动产 | 土地管理官 / 联邦土地及矿务局（JKPTG） |
| 大额遗产 | 超过 500 万令吉或涉及遗嘱 | 民事高等法院 |

对于**小额遗产**——即最常见涉及一间房子的个案——继承人或债权人可在房产所在地的县土地局提交请愿书。土地管理官审理该个案，取得继承人的同意，然后发出**分配令（Perintah Pembahagian）**。对于大额遗产或有遗嘱的个案，继承人向高等法院申请遗嘱认证（Probet，若有遗嘱）或遗产管理书（Surat Kuasa Mentadbir，若无遗嘱）。

## 遗产信托局与土地局的角色是什么？

**遗产信托局（Amanah Raya Berhad）**是政府全资拥有的公共受托人。它始于 1921 年成立的遗产信托官署（Jabatan Pemegang Amanah Raya），并于 1995 年公司化。遗产信托局提供遗嘱撰写、信托及遗产管理服务，并为穆斯林依据法拉伊德、为非穆斯林依据 1958 年分配法令处理分配。无论死者是否留有遗嘱，继承人都可申请由遗产信托局担任遗产管理人。

一间房子的最后一步是**在土地局办理转名**。分配令、遗产管理书或遗嘱认证会提交给土地局，以将地契转名登记到继承人名下。在这一步完成之前，地契仍在死者名下，房子无法自由出售或转让——这也是部分遗产长期未获管理的主要原因之一。

## 接下来该怎么做

- **确认基本身份及文件：**死亡证书；对于穆斯林，在伊斯兰法庭申请**法拉伊德证书（sijil faraid）**；对于非穆斯林，确定是否存在遗嘱。
- **辨识遗产类别：**核对价值以及是否包含不动产，以确定个案应走土地局、遗产信托局，还是高等法院。
- **寻求合资格的意见：**由于本主题涉及宗教法与家庭权利，请就您的具体个案咨询伊斯兰法／民事律师或遗产信托局官员，并以最新的官方来源核实每一个数字。

*本草稿在 AI 协助下撰写，尚未经过人工专家审阅。它仅供一般参考，并非法律或宗教意见。*

## Sources

- Death & Inheritance — Division of Inheritance — https://www.malaysia.gov.my/en/categories/death--inheritance/division-of-inheritance (MyGovernment (Portal Rasmi Kerajaan Malaysia))
- Kematian & Pusaka — Pembahagian Harta Pusaka — https://www.malaysia.gov.my/en/categories/kematian-pusaka/pembahagian-harta-pusaka (MyGovernment (Portal Rasmi Kerajaan Malaysia))
- Non-Muslim Inheritance Law — https://johorebar.org.my/non-muslim-inheritance-law/ (Johore Bar Committee)
- Distribution of Estate under Distribution Act 1958 — https://chialee.com.my/distribution-of-estate-under-distribution-act-1958/ (Chia, Lee & Associates)
- About Us — AmanahRaya — https://www.amanahraya.my/about/about-us/ (Amanah Raya Berhad)
- Surah An-Nisa Inheritance Verses — Quran 4:11, 4:12 & 4:176 — https://faraidhub.com/blog/surah-an-nisa-inheritance.html (FaraidHub)
- Wasiat Menurut Islam — https://as-salihin.com/en/wasiat-menurut-islam/ (as-Salihin Trustee Berh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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