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资金可以透过两条合法渠道汇往海外:银行的国际/电汇服务,或从事汇款的持牌货币服务业务(MSB)。两者都由国家银行(BNM)监管——银行依 Financial Services Act 2013 受管制,非银行汇款经营者则依 Money Services Business Act 2011 受管制。在使用任何非银行经营者之前,须查证它确实持有现行的 BNM 执照,因为不持牌的「汇款代理」在款项出事时不提供任何保障。
- 存在两条合法渠道:银行的国际/电汇服务,以及持牌的非银行货币服务业务(MSB)汇款经营者——两者都受国家银行(BNM)监管
- 非银行汇款依 Money Services Business Act 2011 (Act 731) 受管制,该法把货币兑换、汇款与批发货币业务整合到由 BNM 管理的单一发照框架之下
- 依法,持牌经营者必须能够出示其 BNM 执照(若为代理,则须出示其主要持牌人发出的委任证书)——这是区分合法柜台与非法柜台的唯一检验方式
- BNM 本身的指引明确指出,任何人与不持牌经营者往来,若发生争议,都得不到任何保障
- 在透过任何非银行经营者汇款之前,应独立核实:BNM 的金融机构名录(Financial Institutions Directory,fins.bnm.gov.my)、金融消费者预警名单(Financial Consumer Alert List),或 BNMTELELINK——BNM 的公众联络中心(bnmtelelink@bnm.gov.my)
- 本文刻意不列出任何费用或汇率——这些会因经营者、汇款走廊与日期而异,应在汇款当时直接向银行或持牌 MSB 确认
适用对象: 在马来西亚汇款出国的任何人——把收入汇给家人的外劳、把储蓄汇回家乡的外派人员与长期居民,或正在比较银行汇款与非银行汇款柜台的任何人。
本页内容
走过马来西亚几乎任何一个外劳众多的市镇的一排店屋(shoplots),你都会看到 好几个柜台提供「hantar wang」(汇钱)到同一批国家,报价看起来也很相近。 其中一个柜台的墙上挂着国家银行(Bank Negara Malaysia,BNM)的执照。另一个 则只是一张桌子和一个承诺。从顾客的角度看,两者可能一模一样。真正的分别, 只有在汇款出问题时才显得重要。
两条合法渠道,一个监管机构
马来西亚并不禁止非银行汇款——它是把它发照管理。要把钱汇出国境,有两种 合法方式,而两者都归同一家中央银行管辖。
| 渠道 | 是什么 | 法律依据 | 监管机构 |
|---|---|---|---|
| 银行国际/电汇服务 | 从你自己的银行账户把钱汇往海外,通常透过 SWIFT 或该银行自身的国际汇款服务 | Financial Services Act 2013 | 国家银行(BNM) |
| 持牌货币服务业务(MSB)——汇款 | 专门的汇款经营者,通常以现金为主、无需预约,与银行分开运作 | Money Services Business Act 2011 (Act 731) | 国家银行(BNM) |
这两条渠道并非一个「安全」、另一个「危险」。银行汇款与持牌的 MSB 汇款 都落在 BNM 的监管范围之内。真正落在范围之外的——一个不持牌的个人或店面 只是收下现金、承诺把钱汇出去——那才是风险实际所在之处。
Money Services Business Act 2011 到底做了什么
在 2011 年之前,货币兑换、汇款与批发货币交易分散在三部各自独立的旧法律 之下。Money Services Business Act 2011 (Act 731) 以一个单一的发照与监督 框架取代了那个零散拼凑的局面,涵盖整个行业,由 BNM 管理——把汇款从一门 非正式、监管松散的行业,转变为受同一个监管银行的机构所监管的持牌金融 业务。
那个单一框架,也正是持牌经营者不能随便开档做生意的原因:它必须持有—— 并且能够出示——现行的 BNM 执照,若是代理,则须出示其主要持牌人发出的 委任证书。若一个柜台两者都拿不出来,它就完全没有法律依据来收取汇款 资金。
真正保护你的那项检查
这是大多数指南都略过的部分:BNM 让公众在交出款项之前、而不是出事之后, 就有直接的方法去核实一个汇款经营者。
- 金融机构名录(Financial Institutions Directory,fins.bnm.gov.my) ——BNM 本身对持牌银行与货币服务业务的查询系统。
- 金融消费者预警名单(Financial Consumer Alert List, bnm.gov.my/financial-consumer-alert-list)——BNM 根据公众举报,标记出 错误自称持牌或受监管的实体与计划。
- BNMTELELINK——BNM 本身的公众联络中心 (bnmtelelink@bnm.gov.my),可用于查核某个特定经营者,或举报涉嫌非法 的经营者。
这些检查全部免费,而三者之所以存在,正是因为 BNM 本身的指引直白地 指出略过它们的后果:与不持牌经营者往来,若款项出现争议或不知去向,你 不会得到任何保障。非法交易没有类似存款保险的后盾——这份执照不是一张 文件,它是站在你与彻底损失之间的那道防线。
两条渠道在日常操作上究竟有何不同
银行汇款把钱从你已经持有的账户中转出,通常与你在该银行的 KYC 记录挂钩, 一般会汇入海外收款人的银行账户。持牌 MSB 汇款柜台则针对不同的使用场景 而设:往往是现金入、现金或账户出,双方都不需要既有的银行关系——这也是 为什么它成为外劳把收入汇给可能在家乡没有银行账户的家人时的主要渠道。 两条路径最终都是把钱跨境转移;只是起点不同、服务的客户也不同。
本文刻意不说明费用、汇率或汇款限额——这些会因经营者、走廊与当天而异, 唯一可靠的数字,是柜台当时报给你的那一个。
常见错误
- 以柜台看起来多有规模来判断是否合法。 一个整洁、有顾客排队的店面 什么都证明不了——直接要求查看 BNM 执照或代理证书。
- 在第一次汇款前没有核实。 金融机构名录与金融消费者预警名单只需 几分钟;等到发生争议后才去查,已经太迟。
- 以为报价较低的汇率自动就是较安全的交易。 不持牌的经营者想报什么 汇率都可以——没有监管机构去核实它是否真的能够履行交割。
- 把「银行没有参与」误当成「BNM 没有参与」。 持牌的非银行汇款经营者 与银行一样,都要向同一个监管机构负责。
下一步
关于本文所述两条渠道背后的监管机构,见 国家银行。关于支付系统的更广泛规则, 以及一项支付产品何时需要 BNM 批准,见 马来西亚支付监管。若你正在 设立汇款转出或转入所依托的国内银行账户,见 在马来西亚开设银行账户。
以下内容在专家确认前,刻意未予明示或仅作定性描述:
- 撰写本文时,bnm.gov.my 在自动抓取时持续返回 HTTP 403,因此无法逐字引述 Money Services Business Act 2011 的确切法律条文,以及 BNM 关于 MSB/消费者预警的页面内容;上述事实(Act 731 的适用范围、须出示执照的要求、对不持牌往来「不提供保障」的警示,以及三个核实渠道)取自 BNM 自身页面在搜索结果中被索引的标题与摘要,待 bnm.gov.my、fins.bnm.gov.my 与 lom.agc.gov.my 可以访问时,应直接在这些网站上重新核实。
- 次要资料来源对 BNM 的 MSB 执照类别应如何标示意见不一(例如「Class A/B/C」相对「Category A/B/C」),也不确定哪个类别涵盖只做汇款的经营者;由于这一点无法在官方来源上核实,本文刻意省略任何具体的类别/分类标签。
- 根据本文的撰写要求,全文任何地方都未列出费用、汇率或汇款量的数字——所有此类数字都应在汇款当时直接向银行或持牌 MSB 取得。
来源
- About Money Services Business — Bank Negara Malaysia
- Money Services Business Act 2011 Comes Into Force Today — Bank Negara Malaysia
- Money Services Business Act 2011 (Act 731) — Bank Negara Malaysia
- Financial Consumer Alert List — Bank Negara Malaysia
- Financial Institutions Directory — Bank Negara Malaysia
修订历史
| 版本 | 日期 | 变更 | 修订者 |
|---|---|---|---|
| 01.00 | 2026年7月24日 | Approved and publish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