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邦公共假日对州属假日：为什么假日名单因州而异

> 马来西亚并没有一份统一的公共假日名单。半岛与联邦直辖区由 Holidays Act 1951 管辖，而沙巴与砂拉越各自有自己的法令——这就是为什么一个州的办公室可以放假，隔壁的州却照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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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打京那巴鲁的一名员工，可以为了五月底的 Pesta Kaamatan 连续放假两天，而他在马六甲的同事，却完全不把那一天当作假日。古晋的另一名员工在 6 月 1 日为 Gawai 停工，但他母公司在吉隆坡总部的日历上，那一天却什么标记都没有。这不是人力资源部门的疏忽。它是写进法律里的。

## 三部法令，不是一部

马来西亚并没有一部全国统一的公共假日法令。而是有三部。

Holidays Act 1951（Act 369，人们谈到「马来西亚公共假日」时最常引用的法令）只适用于马来西亚半岛，而该定义也涵盖联邦直辖区（s.1(2)、s.2）。沙巴与砂拉越从未受其管辖。两地各自保留着自己、至今仍然生效的殖民地时期法令：Holidays Ordinance（Sabah Cap. 56）与 Public Holidays Ordinance（Sarawak Cap. 8）。

这三部法令共享同一套结构——一份 First Schedule（第一附表）订定固定假日，另有一项行政权力允许按地方需要增添假日。但附表的内容，以及谁掌握那项权力，则因地区而异。

## 谁有权颁布什么

| 地区 | 法令 | 谁可增添／替换假日 |
| --- | --- | --- |
| 半岛各州 | Holidays Act 1951，s.9(1) | 州政府当局 |
| 联邦直辖区（吉隆坡、纳闽、布城） | Holidays Act 1951，s.9(2) 与 s.8 | 部长 |
| 沙巴 | Holidays Ordinance Cap. 56，s.3(4) 与 s.9 | 州元首（Yang di-Pertua Negeri） |
| 砂拉越 | Public Holidays Ordinance Cap. 8，s.5 | 州元首（Yang di-Pertua Negeri） |

1951 年法令的 s.8 同样赋予部长权力，在与相关州政府当局磋商后，为整个半岛颁布额外假日——正是这项机制，把劳动节与 Awal Muharram 等假日加进了 1951 年最初的名单；那份名单起初，其 First Schedule 只列了寥寥几个固定的节日。

## 为什么名单本身就不一样

三个主要原因可以解释这种多样性。

**联邦附表本身就不统一。** 1951 年法令的 First Schedule 把农历新年定为吉兰丹与登嘉楼一天、其他州两天；哈芝节则相反，吉兰丹与登嘉楼两天、其他地方一天。这写在法令本文之中，并非仅仅是行政裁量的结果。

**每个地区都按自身人口结构增添假日。** 沙巴的 First Schedule 收录了 Pesta Kaamatan——卡达山—杜顺族（Kadazan-Dusun）的稻米丰收节——作为五月底的两天假期。砂拉越的 First Schedule 收录了达雅节（Gawai），即 6 月 1 日及翌日，以及砂拉越独立日。这些在半岛 1951 年法令的 First Schedule 里一个都不存在。

**州元首诞辰因州而异。** 每个有统治者的州属都庆祝自己统治者的诞辰，而联邦直辖区则以联邦直辖区日代替——所以这一天永远不会在两个州之间相同。

联邦直辖区本身还有一层额外的复杂性：1951 年法令 s.9(4) 明文将「任何获承认的分支部分」纳入某一州属或联邦直辖区之内——这正是为什么纳闽可以颁布与吉隆坡或布城不同的假日，尽管三者同样都是联邦直辖区。

## 常见错误

**以为沙巴与砂拉越也受 Holidays Act 1951 管辖。** 这两个州早在马来西亚成立之前就各自有自己的法律，从未被并入 Act 369。

**以为有一份统一的「全国」假日名单同时适用于所有州属。** 公司日历上常见的名单，其实大多是 First Schedule 假日（适用范围较广）与各州假日的组合，后者是由州政府当局、部长或各自的州元首依相关法令中的州假日条文分别颁布——只在该州内适用。

**把公共假日与雇佣合约下的有薪假期混为一谈。** Holidays Act 1951 与沙巴／砂拉越的法令，决定的是哪些日子成为公共假日；至于雇员是否在某一天获得薪酬，则是 Employment Act 1955 或沙巴／砂拉越劳工法令之下另一个独立的问题。

## 下一步

从雇佣角度来看——雇主必须支付薪酬的公共假日有多少天，以及这与各州名单有何不同——参见[公共假日与 Employment Act 规定](/zh/employment/public-holidays-malaysia)。若想了解在每个州属，谁掌握把诞辰颁布为假日的权力，参见[统治者与州元首](/zh/states/rulers-and-governors)。有关沙巴与砂拉越自主地位的背景——解释这两个州为何各自保留自己的假日法律——可参阅[沙巴](/zh/states/sabah)与[砂拉越](/zh/states/sarawak)。

## Sources

- Akta Hari Kelepasan 1951 (Akta 369) — s.1(2), s.3, s.8, s.9 — https://www.kabinet.gov.my/storage/2024/11/1951_12_31_act369.pdf (Jabatan Peguam Negara (AGC) / Bahagian Hal Ehwal Undang-Undang, Jabatan Perdana Menteri)
- Holidays Ordinance (State of Sabah, Chapter 56) — s.3, s.4, s.9, First Schedule — https://www.kabinet.gov.my/storage/2024/11/1948_06_17_holidayordinance_sabahcap56.pdf (State Attorney-General's Chambers, Sabah)
- Public Holidays Ordinance (Sarawak, Chapter 8, 1958 Edition) — s.3, s.4, s.5, First Schedule — https://www.kabinet.gov.my/storage/2024/11/sarawak_public_holidays_ord_chapter8.pdf (State Attorney-General's Chambers, Saraw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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