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是一项自由贸易协定,涵盖 10 个东盟国家以及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和新西兰。它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对首批成员生效;马来西亚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批准该协定后,协定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对马来西亚生效。协定目标是在约 20 年内消除成员之间约 90% 的进口关税,并让出口商能够凭一份 Form RCEP 和一套共同的原产地规则来判定货物是否符合优惠资格。
- RCEP 有 15 个成员:10 个东盟国家外加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和新西兰;印度已于 2019 年 11 月退出谈判。
- 协定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对首批十个完成批准的国家生效,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对马来西亚生效,并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对全部 15 个成员生效。
- 各成员将消除约 90% 的进口关税,大部分在 20 年内完成,个别产品的分阶段过渡期长达 25 年。
- 一套共同的原产地规则和一份 Form RCEP 取代了旧有东盟加一协定各自的原产地文件;马来西亚由国际贸易及工业部(MITI)通过其 ePCO 系统签发证书。
适用对象: 马来西亚出口商、进口商、贸易与物流专业人士,以及任何研究马来西亚贸易协定的人
本页内容
签一份原产地证书,一件马来西亚制造的商品就能免税进入一个从奥克兰延伸到北京、再到吉隆坡的市场。用一句话概括,这就是 RCEP 为马来西亚出口商带来的改变。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 15 个亚太经济体纳入一套统一的贸易规则之下。对马来西亚而言,它自 2022 年 3 月 18 日起生效。本指南将逐一说明谁是这个集团的成员、关税削减如何分阶段进行,以及决定出口商能否真正省钱的关键——原产地规则。
RCEP 有哪些成员,何时开始?
RCEP 将 10 个东盟成员国与东盟的五个对话伙伴联结在一起。印度曾参与谈判,但于 2019 年 11 月退出,因此根据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及工业部(MITI)的说法,最终协定共有 15 个缔约方。
| 组别 | 成员 |
|---|---|
| 东盟(10 国) | 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
| 东盟伙伴(5 国) | 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 |
协定并非在所有地方同时启动。它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对首批完成批准的十个国家生效——澳大利亚、文莱、柬埔寨、中国、日本、老挝、新西兰、新加坡、泰国和越南。其余每个签署国在向东盟秘书长交存批准书 60 天后加入。
马来西亚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批准 RCEP,协定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对马来西亚生效。菲律宾是最后加入的国家,使 RCEP 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对全部 15 个成员生效。
综合来看,这个集团规模庞大。根据 2020 年世界银行数据,MITI 指出这 15 个经济体约有 23 亿人口——约占世界人口的 29.46%——并约占全球 GDP 的 30.64%。
RCEP 涵盖哪些内容?
RCEP 不只是一项单纯的关税协议。据 MITI 介绍,其 20 个章节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投资,并延伸至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以及争端解决。
不过,对大多数马来西亚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是两件事:进口关税下降的幅度和速度,以及要让产品享受这些较低关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关税削减如何运作?
各成员承诺消除相当大比例的关税——但是逐步进行,且并非涵盖所有产品。越南国家贸易资料库将这一核心承诺概括为在”20 年内消除约 90% 的进口关税”,部分产品线的最长过渡期可达 25 年。敏感行业可以完全不列入减让表。
MITI 将同一承诺表述为”最终消除成员之间约 90% 的关税”,并表示预期马来西亚将成为东盟中出口收益最大的受益方,据对 MITI 声明的报道,预计出口将增加约 2 亿美元。
有两个特点值得理解:
- 分阶段,而非一步到位。 每个国家发布自己的关税承诺减让表。某项关税可能在第一天就降为零,也可能在 10、15、20 乃至长达 25 年内逐步下调。一个国家选择不予自由化的产品线则直接被排除。
- 各国专属减让表。 由于各成员保留各自的减让表而非采用统一关税,中国买家为一件马来西亚产品支付的关税,可能与日本买家支付的不同。出口商应查阅目的地国的 RCEP 减让表,而不要假设存在单一税率。
更大的收益在于效率。安联贸易(Allianz Trade)估计,RCEP 的共同原产地规则可以充分削减出口成本,使签署国之间的商品出口平均每年增加约 900 亿美元。它还指出,集团内部的壁垒本已很低:东盟对来自 RCEP 伙伴进口商品的平均实施税率,已从 2005 年的 4.9% 降至约 1.8%。
原产地规则是什么——为何重要?
只有当你的货物符合”原产”资格时,关税削减才有意义。据 MITI 介绍,RCEP 的原产地规则位于第 3 章,并附有两个附件:产品特定规则,以及文件所需的最低信息要求。
真正的实际突破在于一套单一、共同的原产地规则。企业不必再为旧有各项东盟加一协定分别确认不同的本地成分标准和文件,而是可以套用同一套标准,凭一份证书出口到每一个 RCEP 市场——正如安联贸易所描述的那样。
货物通常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取得原产资格:
- 在成员国完全获得——例如在当地种植的农作物或开采的矿产。
- 完全使用已在 RCEP 区域内取得原产资格的材料生产。
- 经过实质性改变以满足该产品的产品特定规则——通常是税则归类改变或区域价值成分要求。
有两项规定让马来西亚制造商大为受益:
- 累积规则(Cumulation)。 据越南国家贸易资料库,在判定你的成品是否符合资格时,来自任何 RCEP 国家的投入品都可计为原产。一家马来西亚工厂可以将日本零部件、中国材料与本地劳动力结合,仍能通过原产地测试——这鼓励了区域供应链的发展。
- 迈向自我认证。 同样据越南资料库,RCEP 规定出口商原产地自我认证将在协定生效后不超过十年内实施。在马来西亚全面采用之前,出口商仍使用签发的证书。
马来西亚出口商实际如何申请优惠?
在马来西亚,相关文件手续通过 MITI 办理。据 MITI 的 PCO 指南,出口商取得由 MITI 贸易及工业合作组认证的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RCEP。
流程为电子化。成本分析和证书本身的申请均通过由 DagangNet Technologies 运营的 ePCO 系统提交;对符合条件的方案,证书一经批准即自动加盖电子签名和印章予以背书。
| 里程碑 | 日期 |
|---|---|
| 印度退出 RCEP 谈判 | 2019 年 11 月 |
| RCEP 生效(首批 10 个成员) | 2022 年 1 月 1 日 |
| 马来西亚批准 RCEP | 2022 年 1 月 17 日 |
| RCEP 对马来西亚生效 | 2022 年 3 月 18 日 |
| RCEP 对全部 15 个成员生效 | 2023 年 6 月 2 日 |
马来西亚还在另一项 ATIGA 协定下实施东盟全面自我认证(AWSC),允许经批准的出口商在商业单据上申报原产地,而无需申请正式证书——这一模式预示了 RCEP 认证的发展方向。
下一步
如果你从马来西亚出口,随之而来的有三个实际步骤。第一,调取目的地国的 RCEP 关税减让表,将 RCEP 税率与马来西亚的其他协定进行比较——RCEP 并不总是最便宜的途径,对某项产品而言,现有的双边自贸协定可能更划算。第二,对照你的产品特定规则核查你的物料清单,记住累积规则允许你计入来自整个集团的投入品。第三,在 MITI 的 ePCO 系统注册,以便能够签发 Form RCEP。
同样要留意分阶段实施的过程。由于大多数关税税目在 20 年内(部分在 25 年内)逐步下降,你产品的 RCEP 税率可能会持续下调——因此一批今天不值得为之办理文件的货物,在往后某一年可能就值得了。此外,也要关注向出口商自我认证的过渡,一旦马来西亚全面实施,将降低行政成本。
RCEP 何时对马来西亚生效?
马来西亚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批准 RCEP,协定在马来西亚交存批准书 60 天后,即 2022 年 3 月 18 日对马来西亚生效。
哪些国家是 RCEP 成员?
共 15 个:10 个东盟成员(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外加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和新西兰。
RCEP 下有多少贸易变为零关税?
各成员承诺消除约 90% 的进口关税,大部分在约 20 年内分阶段实施,最长的过渡期可达 25 年。敏感行业可以被排除在外。
马来西亚出口商如何申请 RCEP 关税优惠?
货物必须符合 RCEP 的原产地规则,出口商在装运前通过 MITI 的电子 ePCO 系统取得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RCEP)。
RCEP 与 CPTPP 是同一个协定吗?
不是。RCEP 与 CPTPP 是两个不同的协定,成员构成和规则各不相同。马来西亚是 RCEP 的缔约方;两者在若干成员上有重叠,但各自独立谈判。
来源
- RCEP — MITI FTA portal — Ministry of Investment, Trade and Industry (MITI), Malaysia
- Preferential Certificate of Origin (PCO) — Ministry of Investment, Trade and Industry (MITI), Malaysia
- RCEP agreement in effect for all 15 members —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 — Vietnam National Trade Repository, 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Trade
- RCEP agreement comes into effect for Malaysia today: MITI — The Vibes
- RCEP common rule of origin could boost regional trade by around USD90bn annually — Allianz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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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00 | 2026年8月1日 | Approved and publish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