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KIM：协调伊斯兰教事务但不凌驾州属宗教权力的联邦机构

> 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局（JAKIM）的机构实体页面——其宪法基础、从1968年MKI秘书处到1997年1月1日部门成立的历史沿革、三项核心职能、其作为马来西亚全国伊斯兰教事务理事会（MKI）秘书处及联邦清真认证机构的角色，以及联邦协调职能与州属所拥有的伊斯兰教行政权力之间的界限。

- Category: government
- Language: zh
- Status: published
- Updated: 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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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KIM的名称最常见于食品包装上的清真标志。但清真认证只是这个部门众多职能之一。
在其背后，是更广泛的角色——在一个将伊斯兰教务行政交由州属掌管的国家中，
于联邦层面协调伊斯兰教事务。

## 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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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名 | Jabatan Kemajuan Islam Malaysia／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局 |
| 类型 | 联邦部门 |
| 隶属 | 首相署（Jabatan Perdana Menteri） |
| 政策汇报对象 | 马来西亚全国伊斯兰教事务理事会（MKI） |
| 升格为部门 | 1997年1月1日 |
| 网站 | `islam.gov.my` |

## 宪法基础

JAKIM官方门户网站将其设立追溯至联邦宪法第3(1)条，该条将伊斯兰教列为联邦的
宗教。同一页面也提及第3条、第12(2)条、第37(1)条、第38(3)条、第39条及
第121(1A)条，作为支持其职权的参考框架。

有一点必须明确说明，因为它决定了JAKIM角色的形态：**伊斯兰教法的行政属于
州属事务。**它列于州清单（联邦宪法Ninth Schedule第九附表List II）之中。
每个州属都有本身的伊斯兰教权力机构，而马来统治者（Raja-Raja Melayu）则是
各自州属的伊斯兰教元首。

正因如此，JAKIM是一个负责**协调与统一**的联邦机构，而不是凌驾州属宗教
权力的权力机构。两个体系之间的区别，在[民事法庭与沙里亚法庭](/zh/law/civil-and-syariah-courts)
以及[联邦与州属权力划分](/zh/government/federal-state-division)两篇文章中有进一步说明。

## 成立历程

根据官方门户网站上「JAKIM Berpelembagaan」页面所述：

| 年份 | 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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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8年 | 全国伊斯兰教事务理事会（MKI）获统治者会议（Majlis Raja-Raja）批准成立，由首相担任主席 |
| 1974年 | 宗教事务单位升格为首相署宗教事务组 |
| 1984年 | 一次重组设立伊斯兰教事务组（BAHEIS），同时保留MKI秘书处职能 |
| 1997年1月1日 | BAHEIS升格为全职部门——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局（JAKIM） |

与统治者会议在这一早期阶段的关联，在[统治者会议（Majlis Raja-Raja）](/zh/government/majlis-raja-raja)
页面中有说明。

## 三项核心职能

JAKIM官方门户网站列出三项核心职能：

1. **伊斯兰教法（syarak）的制定与统一**——在全国层面推动伊斯兰教法及
   相关伊斯兰教法裁决事项的统一。
2. **伊斯兰教育的协调与发展**——协调全国伊斯兰教育的政策与发展。
3. **伊斯兰教行政的协调**——协调联邦与州属机构之间的伊斯兰教事务行政。

在这三项职能之下，官方门户网站也列出多项支援职责，例如担任中央规划机构、
维护akidah（信仰教义）的纯正、协调执法机制、评估伊斯兰教相关计划、担任
信息中心，以及促进区域与国际合作。

官方页面也说明JAKIM的愿景为「建立联邦及州属层面有效的伊斯兰教管理」，
其使命为「成为akidah（信仰教义）、沙里亚（syariah）与muamalah（伊斯兰
交易法）领域中具权威性的参考来源」。

## MKI秘书处

JAKIM持续担任的角色之一，是担任马来西亚全国伊斯兰教事务理事会（MKI）的
**秘书处**。MKI是协调与商议伊斯兰教事务的全国层面平台。

在这一职能下，JAKIM负责管理商讨沙里亚、akidah、tasawuf（苏菲学说）与
falak（伊斯兰天文历法）等课题的委员会会议及专家小组会议，作为在全国
层面作出决定的平台。这项秘书处职能意味着JAKIM为理事会提供行政与研究
上的支援，而不是取代作为其成员的权力机构。

## 清真认证

公众最常接触到的JAKIM职能是清真认证。这项工作透过**清真管理组
（Bahagian Pengurusan Halal）**执行。

该组的官方简介说明，作为国内负责伊斯兰教事务的权力机构，JAKIM透过
清真管理组是处理清真认证与执法的主要机构。这项工作与各州伊斯兰宗教局
共同执行，官方门户网站指出，清真认证的管理自2009年8月1日起统一归
JAKIM负责。

清真认证的申请与状态查询，透过官方清真门户网站（MYeHALAL系统）
`halal.gov.my`办理。

## 协调角色与州属权力的关系

由于伊斯兰教务行政属于州属事务，JAKIM的多数职能都属协调与统一性质——
汇整指引、提供参考资料，以及协调联邦与州属层面的各项计划。实地执行、
州属沙里亚法律的执法，以及沙里亚法庭的行政，仍归属各自的州属权力机构。

这意味着两个层面同时并存：

- **联邦层面**——JAKIM作为协调者、MKI秘书处及联邦清真权力机构。
- **州属层面**——州伊斯兰宗教理事会（MAIN）与州伊斯兰宗教局（JAIN），
  负责管理各自辖区内的伊斯兰教法。

## 常见误解

- **以为JAKIM是法庭或具惩罚权力的机构。** JAKIM是联邦行政部门。它不是
  沙里亚法庭——沙里亚法庭是由州属法令设立的州属法庭。
- **以为JAKIM掌控每个州属的宗教行政。** 伊斯兰教法的行政属于州属事务；
  JAKIM的角色是协调与统一，而不是取代州属权力。
- **将JAKIM等同于MKI。** JAKIM是担任MKI秘书处的部门；MKI则是该全国
  层面的理事会本身。
- **以为州属清真标志与JAKIM清真标志是同一回事。** 认证工作是共同执行
  的，但JAKIM在联邦层面将自身定位为清真认证的主要机构。

## 下一步

- 在[第3条——联邦的宗教](/zh/law/article-3-religion)中，了解伊斯兰教
  在宪法中的地位。
- 在[联邦与州属权力划分](/zh/government/federal-state-division)中，
  了解布城与各州属之间的权力如何划分。
- 在[民事法庭与沙里亚法庭](/zh/law/civil-and-syariah-courts)中，比较
  两个法院体系。

## Sources

- Fungsi JAKIM — https://www.islam.gov.my/ms/info-korporat/fungsi-jakim (Jabatan Kemajuan Islam Malaysia (JAKIM))
- JAKIM Berpelembagaan — https://www.islam.gov.my/ms/info-korporat/jakim-berpelembagaan (Jabatan Kemajuan Islam Malaysia (JAKIM))
- Visi, Misi, Objektif dan Fungsi — https://www.islam.gov.my/ms/bahagian-penyelidikan/visi-misi-objektif-dan-fungsi (Jabatan Kemajuan Islam Malaysia (JAKIM))
- Bahagian Pengurusan Halal — Profil — https://www.islam.gov.my/en/bahagian-pengurusan-halal/profil (Jabatan Kemajuan Islam Malaysia (JAKIM))
- Portal Halal Malaysia (MYeHALAL) — https://www.halal.gov.my/ (Jabatan Kemajuan Islam Malaysia (JAK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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