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国家银行(BNM)是马来西亚的中央银行,依据《2009年马来西亚中央银行法令》(第701号法令)延续存在并受其管辖。其首要目标是促进有利于经济可持续增长的货币稳定与金融稳定。在实务上,这意味着它制定货币政策并设定隔夜政策利率、是令吉的唯一发行者、监管金融机构、持有并管理国家外汇储备、执行外汇政策规则,并担任政府的银行与财务代理人。
- 受《2009年马来西亚中央银行法令》(第701号法令)管辖——2009年8月19日获御准、2009年9月3日刊宪,经第A1616号修正法令修正后,现行文本更新至2020年11月1日
- 第5(1)条:首要目标是促进有利于可持续增长的货币稳定「与」金融稳定
- 第5(2)条列出九项主要职能,从执行货币政策到担任政府的银行
- 货币政策由货币政策委员会决定;隔夜政策利率(OPR)自2025年7月从3.00%下调后,一直维持在2.75%
- 国家银行是令吉(RM/MYR)的唯一发行者,令吉分为100仙(第61条)
- 它主要依据《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与《2013年伊斯兰金融服务法令》监管金融机构,两者均自2013年6月30日起生效
- 它持有并管理马来西亚的外汇储备,并执行规范令吉与外币交易的外汇政策(FEP)规则
- 其实缴资本为1亿令吉,由政府全资拥有
适用对象: 任何需要了解马来西亚中央银行在法律上负责哪些事务的人——学生、须应对外汇规则的企业主、关注政策利率的借款人,以及任何想从原始出处核实有关国家银行说法的人。
本页内容
每当新闻标题说利率维持不变、令吉兑美元下滑,或某家银行被要求收紧放贷时, 背后总是同一个机构在支撑着这个故事。它在吉隆坡拿督翁路(Jalan Dato’ Onn) 上一座堡垒般的建筑群里办公,它从不直接借你一分钱,然而你口袋里几乎每一 令吉、你月结单上每一笔贷款,都要经过它所制定的规则。那个机构就是马来西亚 国家银行——而人们对它职责的多数假设,若非只对了一半,便根本属于另一个 机构。
概览
| 名称 |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 / 马来西亚中央银行 |
| 类型 | 法定机构;马来西亚的中央银行 |
| 创立法律 | 《2009年马来西亚中央银行法令》(第701号法令) |
| 御准 / 刊宪 | 2009年8月19日 / 2009年9月3日 |
| 延续自 | 最初依据《1958年马来西亚中央银行法令》(现已废除)设立的法人团体 |
| 首要目标 | 有利于可持续增长的货币稳定与金融稳定(第5(1)条) |
| 实缴资本 | 1亿令吉,由政府认缴(第6条) |
| 总部 | 吉隆坡(第3(4)条) |
| 总裁(截至2026年) | 拿督斯里阿都拉昔加福(Dato’ Sri Abdul Rasheed Ghaffour) |
| 网站 | bnm.gov.my |
该表中最重要的一行是关于其沿革的一行。国家银行并非2009年的全新产物:第701号 法令明确延续了自1950年代末以来一直存在的同一法人团体,如今归于一部现代法规 之下。当人们问「国家银行何时成立」时,诚实的答案是:这个机构比其现行法律 早了半个世纪,但你今天应当阅读的「规则手册」是2009年的法令。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在法律上负责什么?
抛开术语,国家银行的职责由一句法条界定。第701号法令第5(1)条规定,银行的 首要目标「应为促进有利于马来西亚经济可持续增长的货币稳定与金融稳定」。 两种稳定——货币与金融体系——皆服务于增长。其余一切都是实现这些目标的机制。
第5(2)条接着列出九项主要职能。这是权威清单;如果有人声称国家银行做某件事, 那件事应能对应到其中之一:
| # | 主要职能(第5(2)条) | 通俗说法 |
|---|---|---|
| a | 在马来西亚制定并执行货币政策 | 设定政策利率、管理流动性 |
| b | 在马来西亚发行货币 | 印制与铸造令吉 |
| c | 依据其所执行的法律监管金融机构 | 为银行、保险公司、回教保险经营者发牌并监管 |
| d | 对货币市场与外汇市场提供监督 | 保持批发融资与外汇市场有序 |
| e | 对支付系统行使监督 | 监督转账与卡片背后的基础运作 |
| f | 促进健全、进取且具包容性的金融体系 | 金融发展与普惠 |
| g | 持有并管理马来西亚的外汇储备 | 保管国家储备 |
| h | 促进与经济基本面相符的汇率制度 | 保持令吉制度的可信度 |
| i | 担任政府的财务顾问、银行与财务代理人 | 作为政府的银行与顾问 |
由这份清单可得出两点。首先,零售银行业务「不」在其中——国家银行不会与商业 银行争夺你的存款。其次,依据第5(4)条,银行在其所有作为中必须顾及国家利益; 第5(3)条则赋予它执行这些职能所需的一切附带权力。本指南其余部分将逐一说明对 普通民众与企业最重要的职能。
国家银行如何制定货币政策?
这是最可能影响你每月预算的职能,因为它左右着借贷成本。依据第22条,「在促进 货币稳定时,银行应奉行符合国家利益的货币政策」。具体的操作杠杆是隔夜政策 利率(OPR)——这一基准利率锚定银行之间隔夜拆借的收费,进而影响它们对你的 收费。
隔夜政策利率并非由总裁一人或政府设定。第23条设立了货币政策委员会(MPC), 它对制定货币政策以及执行货币政策操作的方针负有唯一责任。其设计值得了解:
- 货币政策委员会由总裁、副总裁,以及不少于三名但不多于七名的其他成员 组成(第23(2)条)。
- 总裁与副总裁以外的成员,可获委任的任期不超过三年,可续任(第23(6)条)。
- 关键在于,「银行的货币政策只可在正式召集的货币政策委员会会议上制定」 (第23(10)条)——不得以备忘录方式定政策。
- 依据第24条,每次会议后银行须发布一份货币政策声明,说明决定及其理据。
正是这项透明度要求,使你总能找到利率变动或维持不变的书面理由。实务上,货币 政策委员会每年召开六次会议。2026年的预定会议日期为1月22日、3月5日、5月7日、 7月9日、9月3日与11月5日。2026年1月会议后,隔夜政策利率维持在2.75%——这一 水平自2025年7月从3.00%下调以来一直保持不变。
一个实例可让传导机制变得具体。假设货币政策委员会将隔夜政策利率下调25个基点, 从3.00%降至2.75%。银行的资金成本下降,因此挂钩银行标准基准利率或基准利率的 浮动利率贷款往往随之走低,而一名承担30年房贷的借款人会在一两个账单周期内看到 月供略有减少。存款利率也会下降。银行以稍微牺牲储户收益来换取更廉价的信贷以 支持增长——这正是第22条要求它权衡的平衡。
令吉由谁发行?
只有一个机构可以发行,那就是国家银行。第701号法令第61条确立了根本原则: 「马来西亚的货币单位应为令吉,令吉应分为一百仙」,其缩写形式「应为『RM』或 『MYR』」。当你看到一个价格写作 RM49.90 时,那种写法是法定的,而非仅是风格 选择。
发行货币(上述职能(b))意味着由国家银行独家设计、印制并铸造纸币与硬币,决定 面额,并管理其流通与更换。伪造或损毁它们是针对货币的罪行,而不仅是针对某家 银行。
货币与汇率相关但在法律上有别。汇率制度——令吉是浮动、有管理,抑或挂钩—— 「不」是国家银行的单方面选择。依据第66条,「令吉的汇率制度应由部长根据银行的 建议决定」。国家银行提出建议;财政部长作出决定。另外,第65条允许银行「酌情 买卖令吉兑黄金或任何符合纳入外汇储备资格的外币」,这是其市场操作的法定依据。 因此,常见的简化说法「国家银行设定令吉的价值」并不准确:国家银行进行管理、 干预与建议,但令吉的日常价值是市场结果,而制度本身则由部长决定。
国家银行如何监管银行与保险公司?
监管金融机构是职能(c),而第701号法令第六编赋予银行金融稳定权力——收集资料、 施加措施,并采取行动以避免或减少对金融体系的风险。但针对机构本身的日常规则 手册,则存在于国家银行所执行的两部配套法律中。
《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FSA)与《2013年伊斯兰金融服务法令》(IFSA) 均于2013年6月30日生效。两者共同将一叠旧法规整合为一套现代框架,分别适用于 传统金融与伊斯兰金融领域。它们所取代的法律包括:
- 《1989年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令》(BAFIA)
- 《1983年伊斯兰银行法令》
- 《1996年保险法令》与《1984年回教保险法令》
- 《2003年支付系统法令》
- 《1953年外汇管制法令》
依据这些法律,国家银行为银行、保险公司与回教保险经营者发牌,制定资本与治理 标准,进行监管与压力测试,并可在陷入困境的机构中介入。这是民众间接感受到的 一层:当一家银行收紧房贷评估,或一家保险公司改变某产品的定价方式时,通常是在 回应国家银行依据金融服务法令或伊斯兰金融服务法令发布的政策文件。
一个值得记住的界线:国家银行监管银行、保险公司与回教保险经营者;它不 监管股票市场或单位信托——那是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Securities Commission Malaysia)依据另一套资本市场法律负责的。混淆两者,是人们对「该向谁投诉」这一 问题最常犯的错误之一。
外汇(FEP)规则是什么?
如果你经营进口业务、在海外投资,或持有外币账户,这便是你会亲身遇到的国家银行 职能。马来西亚并没有毫无限制的跨境资金流动;它实行一套由国家银行依据金融服务 法令与伊斯兰金融服务法令执行的**外汇政策(FEP)**规则——旧称外汇管理(FEA)—— 以支持货币与金融稳定并保障令吉。
外汇政策是一组通告,规则因你是居民还是非居民而有所不同。大致而言:
- 居民可就经常账户与金融账户交易,自由地与持牌岸内银行买卖令吉兑外币, 并可开立与维持外币账户,惟须遵守通告中的限额与条件(例如,当居民有本地 令吉借款时,其以外币借款及在海外投资的门槛)。
- 非居民可基于即期买卖外币兑令吉用于任何用途,并在有相关基础债务的情况下 基于远期买卖,且可在岸内持有外币账户。可能适用于居民的外币投资年度限额, 并不适用于非居民。
由于外汇政策通告会定期更新,黄金法则是在构建任何跨境交易之前,先阅读
bnm.gov.my/fep 上的现行通告(或询问你银行的外汇部门)——切勿依赖任何摘要
(包括本文)来处理实际交易。
国家银行在其他机构中的位置
一旦你看清哪个机构负责哪条「跑道」,许多困惑便会消失。以下是国家银行与最常 被混淆的邻居们的比较:
| 机构 | 负责这条跑道 | 「不」负责 |
|---|---|---|
|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 | 货币政策、令吉、银行/保险公司监管、外汇储备、外汇规则 | 零售银行;股票市场;税务 |
| 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 | 资本市场——股票、债券、单位信托、持牌基金经理 | 设定政策利率;监管银行 |
| 统计局(DOSM) | 官方统计——国内生产总值、消费者物价指数、劳动力、贸易 | 制定政策;监管任何人 |
| 内陆税收局(LHDN) | 直接税——所得税、产业盈利税、印花税 | 货币或银行政策 |
| 财政部 | 财政政策、预算案、国家银行的所有权;根据国家银行建议决定外汇制度 | 亲自执行货币政策 |
该表中有两组关系较为微妙。首先,国家银行由政府拥有,并担任政府的银行(职能(i), 第69条规定它为「政府的银行与财务代理人」)——然而货币政策属于货币政策委员会, 而非内阁。其次,国家银行可依据第71条向政府提供临时融资,但未偿还金额上限为 该财政年度联邦估计收入的百分之十二点五(12.5%)——这是防止中央银行仅仅为 预算融资的法定防线。
一个快速决策框架:我需要哪个国家银行渠道?
将你的情况对应到正确的门,而不是给总裁发邮件:
- 你想知道利率为何变动或可能走向何方。 阅读
bnm.gov.my上最新的货币政策 声明与隔夜政策利率决定页面。每项决定都附有公布的理据(第24条)。 - 你对某家银行、保险公司或回教保险经营者有投诉。 这属于国家银行所执行的 法律(金融服务法令/伊斯兰金融服务法令)。使用国家银行的公众联络渠道 (BNMLINK / BNMTELELINK),或就合资格的争议使用金融服务调解中心。
- 你正在进行跨境或外币交易。 查阅
bnm.gov.my/fep上的现行外汇政策通告, 然后向你的持牌岸内银行确认。 - 你需要一项经济统计数据(国内生产总值、通胀率、失业率)。那是统计局 (DOSM),而非国家银行——尽管国家银行也发布自身的货币与银行体系数据。
- 你有税务问题。 那是内陆税收局(LHDN)。国家银行在税务上没有职责。
常见错误与误解
- 「国家银行设定令吉的汇率。」 它进行管理与建议,但依据第66条,制度由部长 根据国家银行的建议决定,而日常汇率是市场结果。
- 「你可以在国家银行开户或获得贷款。」 你不能。国家银行是中央银行;零售 银行业务不在其第5(2)条职能之列。
- 「总裁决定利率。」 货币政策只可在正式召集的货币政策委员会会议上制定 (第23(10)条);它是委员会的决定。
- 「国家银行监管股票市场。」 不——那是证券监督委员会。国家银行的职权范围是 银行、保险公司、回教保险、支付系统以及货币与外汇市场。
- 「国家银行独力控制通胀。」 它通过政策以货币稳定为目标,但物价也随财政政策、 全球商品价格与供给冲击而波动,这些远超任何中央银行的掌控。
- 引用陈旧的外汇政策或外汇管理规则。 外汇政策通告会随时间修订;行动前务必 阅读现行通告。
- 把新闻摘要当作出处。 对于任何关键内容,应按条引用法令,或引用注明日期的 货币政策声明,而非某个新闻标题。
下一步
如果你来这里是为了某个具体数字而非这个机构,实时数据都在 bnm.gov.my 上:政策
利率见隔夜政策利率决定页面,其推理见货币政策声明,外汇规则见外汇政策部分。至于
更宏观的经济图景——国内生产总值、通胀与劳动力市场——发布机构是
马来西亚统计局,而非国家银行。关于政府如何筹集与支出资金,
请参阅联邦预算案;至于账簿的税务一端,请参阅
内陆税收局。若要自己阅读规则,请从《2009年马来西亚中央
银行法令》(第701号法令)入手——它足够简短,可以快速浏览,也足够权威,几乎可以
解决关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被允许与不被允许做什么的任何争论。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与马来亚银行(Maybank)或联昌银行(CIMB)这类商业银行有什么区别?
国家银行是中央银行——它不向公众提供账户或贷款。它发行货币、设定政策利率,并监管商业银行。马来亚银行、联昌银行等则是持牌金融机构,在国家银行所执行的法律(主要是《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与《2013年伊斯兰金融服务法令》)下运营。
什么是隔夜政策利率(OPR),由谁设定?
隔夜政策利率是国家银行的基准政策利率。它由货币政策委员会(MPC)决定,该委员会依据第701号法令第23条对制定货币政策负有唯一责任。截至2026年,隔夜政策利率为2.75%,自2025年7月从3.00%下调后保持不变。货币政策委员会每年召开六次会议,并在每次会议后发布货币政策声明。
国家银行控制令吉的汇率吗?
并非通过命令直接控制。依据第701号法令第66条,汇率制度由财政部长根据银行的建议决定。国家银行管理外汇储备,可以买卖令吉兑外币,并执行外汇政策规则,但令吉在市场上交易,而非按固定汇率挂钩。
国家银行执行哪些法律?
除了本身的《2009年马来西亚中央银行法令》外,国家银行还执行《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传统金融)与《2013年伊斯兰金融服务法令》,两者自2013年6月30日起共同取代了旧有法律,例如《1989年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令》、《1996年保险法令》、《1984年回教保险法令》、《2003年支付系统法令》以及《1953年外汇管制法令》。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由谁拥有,总裁由谁任命?
国家银行是政府全资拥有的法定机构,依据第701号法令第6条实缴资本为1亿令吉。它由董事会管治,并由一名总裁领导。截至2026年,总裁为拿督斯里阿都拉昔加福(Dato' Sri Abdul Rasheed Ghaffour),任期五年,自2023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
我可以在哪里自己阅读这些规则?
创立法律是《2009年马来西亚中央银行法令》(第701号法令),可作为「马来西亚法律」重印本取得。货币政策声明与隔夜政策利率历史发布于 bnm.gov.my,外汇政策通告则位于 bnm.gov.my/fep。
来源
- Central Bank of Malaysia Act 2009 (Act 701) — Laws of Malaysia, updated text as at 1 November 2020 — Government of Malaysia (Laws of Malaysia reprint)
- Introduction — Bank Negara Malaysia — Bank Negara Malaysia
- OPR Decisions — Bank Negara Malaysia
- Financial Services Act 2013 and Islamic Financial Services Act 2013 Come Into Force — Bank Negara Malaysia
- Foreign Exchange Policy — Bank Negara Malaysia
- MPC Meeting Schedule — Bank Negara Malaysia
- Abdul Rasheed Ghaffour Appointed Governor of Bank Negara Malaysia (five-year term, 1 July 2023 to 30 June 2028) — Ministry of Finance Malaysia
- Bank Negara keeps OPR at 2.75pct in second MPC meeting — New Straits Times
- Dato' Sri Abdul Rasheed Ghaffour — Governor — Bank Negara Malaysia
- Policy consistency, strong fundamentals anchor investor confidence — Bank Negara governor — The Star
- MPC Meeting Decision Schedule — tag/mpc-2026 — Bank Negara Malaysia
- Monetary Policy Statement 09072026 — Bank Negara Malaysia
修订历史
| 版本 | 日期 | 变更 | 修订者 |
|---|---|---|---|
| 01.00 | 2026年8月1日 | Approved and publish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