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SSM),英文名为 Companies Commission of Malaysia,是负责注册和监管公司、商号与有限责任合伙(LLP)的法定机构。它依据《2001年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法令》(第614号法令,Act 614)设立为法人团体;该法令于2002年4月16日生效,将原有的公司注册官(Registrar of Companies)与商业注册官(Registrar of Businesses)合并为单一委员会。SSM 负责执行《2016年公司法令》《1956年商业注册法令》以及《2012年有限责任合伙法令》,并运营几乎所有马来西亚企业申报所经由的在线门户。
- SSM 是 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 的缩写;英文名为 Companies Commission of Malaysia(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
- 依据《2001年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法令》(第614号法令,Act 614)第3条设立为具有永久继承权的法人团体
- 第614号法令于2002年4月16日生效(生效文告 P.U.(B) 127/2002)
- 它将公司注册官(ROC)与商业注册官(ROB)合并为单一委员会
- 它负责执行《2016年公司法令》《1956年商业注册法令》《2012年有限责任合伙法令》以及《2016年权益计划法令》
- 第614号法令第17条规定,它负责执行上述法律、监管法人团体与公司,并向公众提供企业信息
- 它运营 MyCoID(公司)、EzBiz(商号)、MyLLP(有限责任合伙)、MBRS(XBRL 申报)以及 e-Info(公众查询)
适用对象: 创办人、董事、公司秘书、学生,以及任何需要了解马来西亚公司注册号、年度申报或“Sdn Bhd”名号背后属于哪个主管机构的人。
本页内容
Bahasa Malaysia: 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 (SSM) · English: Companies Commission of Malaysia · 中文: 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
马来西亚招牌上几乎每一个“Sdn Bhd”、收据上每一家企业、报价单上每一个注册号,都可以追溯到同一个机构:SSM。它是那本证明公司在法律上存在的登记册,也是同一本在公司停止申报时可以将其除名的登记册。如果你曾经注册过一家公司、查证过某个供应商是否真实存在,或者好奇年度申报究竟是向谁提交的,答案都是 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
本页解释 SSM 是什么、它的权力来自哪里、它究竟做什么、你实际会用到它的哪些门户,以及它如何与那些人们早在知道背后机构名称之前就已接触到的申报事项——年度申报、实缴资本、Sdn Bhd 和 LLP——连接起来。
SSM 究竟是什么?
SSM 是一个法定机构(statutory body)——由国会法令直接创设的法律实体,而不是像普通公司那样注册成立,也不是像部门那样运作。《2001年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法令》第3条设立了“一个名为‘Companies Commission of Malaysia’的法人团体”,赋予它永久继承权和公章,并允许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和被起诉、持有财产及订立合同。
这种法律形态很重要。它意味着 SSM 并不是一家你能在它自己的登记册上查到的公司,也不是会在部门改组中消失的某个部级分支。它是一个持久的公共机构,拥有自己的权力、自己的资金和自己的名称——注册官中的注册官。
一个机构,两个名称:
- 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 是马来文名称,也是你随处可见的缩写 SSM 的来源。
- Companies Commission of Malaysia 是英文名称。较早的文件有时会将其缩写为 CCM。
两者指的完全是同一个机构。
一览
| 马来文名称 | 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 |
| 英文名称 | Companies Commission of Malaysia |
| 常用缩写 | SSM(亦作 CCM) |
| 类型 | 法定机构 / 法人团体 |
| 授权法律 | 《2001年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法令》(第614号法令,Act 614) |
| 生效日 | 2002年4月16日(生效文告 P.U.(B) 127/2002) |
| 由合并而成 | 公司注册官(ROC)+商业注册官(ROB) |
| 隶属于 | 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 |
| 官方网站 | ssm.com.my |
为什么设立 SSM?
在2002年之前,有两个独立的注册机构在做着如今 SSM 所做的事。**公司注册官(Registrar of Companies,ROC)**依据《公司法令》管理公司。**商业注册官(Registrar of Businesses,ROB)**则管理独资企业与合伙。它们是相关的职能,却分设为不同的办公室,这意味着对于同一件事——从企业主的角度看,就是把一家企业列入官方登记册——却有不同的柜台、不同的记录和不同的联系点。
《2001年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法令》将两者合并为单一委员会。当第614号法令于2002年4月16日生效时,SSM 继承了原有 ROC 与 ROB 的财产、权利和职能,而这两个注册官作为独立机构不复存在。“ROC”和“ROB”这两个说法在日常口语中仍然存在——人们会说某家商号是“ROB 注册的”——但两者背后的主管机构如今都是 SSM。
这次整合的目的不止于让事情更整洁:一个委员会可以持有一份单一、可搜索的马来西亚公司与商号记录,一致地执行企业法律,并成为全国企业信息的中央来源。
SSM 究竟做什么?
最清晰的答案就来自法条本身。《2001年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法令》第17条列出了委员会的职能。用它自己的话说,SSM 的存在是为了:
- (a) “确保本法令以及第一附表所列法律得到管理、执行、落实、施行和遵守”;
- (b) “作为政府的代理,提供管理、收取及执行缴付规定费用或任何其他收费的服务”;
- (c) “就第一附表所列法律,监管与法人团体、公司及商号相关的事务”;
- (d) “鼓励并促进法人团体的董事、秘书、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的正当行为,以及法人团体、公司、商号、行业团体和专业机构的自我监管”;
- (e) “增进并促进企业信息的供应……并创建和发展一套机制,使委员会所接收、备案或存档的任何企业信息得以分析并提供给公众”;
- (f) “就任何与企业和商业活动相关的事项开展研究并委托进行调研”;
- (g) “就与法人团体、公司及商号相关的事务向部长提供总体建议”;以及
- (h) “开展一切为委员会的管理所必需、有利且适当的活动和事务”。
读完这份清单,会引出四项实际角色:
- 注册官。 SSM 注册成立公司、注册商号与 LLP,并记录它们的变更——新董事、股份转让、注册地址变更。
- 申报接收方。 年度申报和财务报表等法定文件是向 SSM 提交的。它是公司合规文书的归属地。
- 执法者。 SSM 调查违规行为、和解罪行、征收迟交罚款,并将停止合规的公司除名。
- 信息提供者。 SSM 出售并提供企业信息——银行、供应商和律师用来确认某实体是否真实存在、以及谁在其背后的公司查册、简介和证书。
SSM 负责执行哪些法律?
SSM 并不制定企业法律——那是国会的职责——但它是负责管理和执行这些法律的机构。第17条反复提到第614号法令“第一附表所列法律”。实务上,属于 SSM 职权范围的主要法律有:
| 法律 | 所规范的对象 |
|---|---|
| 《2016年公司法令》(第777号法令,Act 777) | 公司——注册成立、股份、董事、申报、押记、清盘 |
| 《1956年商业注册法令》 | 独资企业与合伙 |
| 《2012年有限责任合伙法令》 | 有限责任合伙(即“PLT”实体) |
| 《2016年权益计划法令》 | 权益计划 |
| 《2001年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法令》 | SSM 自身的权力、资金与职能 |
其中的旗舰法律是**《2016年公司法令》,它于2017年1月31日**生效,取代了《1965年公司法令》。它是 Sdn Bhd、年度申报以及现代无面值股份制度背后的法律——而 SSM 就是负责管理它的委员会,还配有一系列《执业指令》(Practice Directives),用以补充条文本身未涵盖的操作细节。
我该使用哪个 SSM 门户?
如今 SSM 几乎没有任何事务还在柜台办理。该机构运营着一整套在线系统,而选错系统是人们最常卡住的一个原因。请按任务匹配对应的门户:
| 门户 | 用途 |
|---|---|
| MyCoID | 注册成立公司(Sdn Bhd、Bhd)及提交公司变更 |
| EzBiz | 依据《1956年商业注册法令》注册和续期商号(独资 / 合伙) |
| MyLLP | 注册和管理有限责任合伙(PLT) |
| MBRS | 以结构化 XBRL 格式提交年度申报和财务报表 |
| e-Info / SSM e-Search | 购买公司与商号简介及查册——公众查证 |
| e-BOS | 申报实益拥有人信息 |
关于 MBRS(马来西亚商业报告系统,Malaysian Business Reporting System)的一点说明:SSM 一直在将法定申报迁移到其 XBRL 平台上,MBRS 2.0 从2024年12月1日起分阶段成为强制,分阶段推行一直延续到2025年年中。如果你是公司秘书,这正是你的年度申报和财务报表越来越多地经由的系统;如果你是创办人,这则是你的秘书代你操作的机制。
SSM 与人们容易混淆的机构有何不同?
新业主常常把 SSM 与其他落入他们收件箱的缩写混为一谈。它们是各司其职的独立机构,向其中一个注册并不等于向其他机构注册。
| 机构 | 马来文 / 全称 | 它做什么——以及与 SSM 的区别 |
|---|---|---|
| SSM | 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 | 注册和监管公司、商号与 LLP;企业注册官 |
| LHDN | 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内陆税收局) | 评定和征收所得税;发放税号——SSM 不处理税务 |
| KWSP / EPF | Kumpulan Wang Simpanan Pekerja(雇员公积金局) | 雇员的退休储蓄——一项薪资义务,而非登记册 |
| PERKESO / SOCSO | Pertubuhan Keselamatan Sosial(社会保险机构) | 雇员的社会保险与工伤保险 |
| BNM | Bank Negara Malaysia(马来西亚国家银行) | 中央银行;发放银行与保险公司牌照——SSM 仍以公司形式注册成立它们 |
| Bursa Malaysia | — |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众公司——SSM 仍是底层注册官 |
| MyIPO | Perbadanan Harta Intelek Malaysia(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 | 注册商标、专利和外观设计——在 SSM 的公司名称并不是商标 |
厘清这一切的思维模型是:SSM 证明实体存在。其他机构则附着于该实体随后所做的事——赚取收入(LHDN)、雇佣员工(EPF、PERKESO)、吸收存款(BNM)、上市股份(Bursa)或拥有品牌(MyIPO)。
SSM 如何与你实际提交的事项连接?
大多数人在知道 SSM 的名字之前,就已经接触到它的产物。以下说明本词汇表中的这些术语如何挂靠在这个机构上:
- Sdn Bhd。 “Sendirian Berhad”是《2016年公司法令》创设的私人有限公司形式。你通过 MyCoID 在 SSM 注册成立它,使其得以存在;SSM 发放的注册号才使这家公司成为真实存在。参见 Sdn Bhd。
- 实缴资本。 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金记录在公司于 SSM 的档案中,并在配发股份时更新。它是 SSM 持有的一个数字,而非它凭空创造的。参见 实缴资本。
- 年度申报。 每一家公司每年都要通过一份法定申报向 SSM 确认其资料。若错过,SSM 就是那个会施加罚款、并最终将公司除名的机构。参见 年度申报。
- LLP(PLT)。 有限责任合伙依据《2012年有限责任合伙法令》通过 SSM 的 MyLLP 门户注册和维护——这是一条独立于公司和商号的通道。参见 LLP。
快速决策框架:我需要哪种 SSM 注册?
创办人通常带着同一个问题前来——我该注册什么? 简短版本是:
- 想以个人身份、低成本注册一个名号来经营,并承担完全的个人责任? 那就是依据《1956年商业注册法令》成立的商号(独资或合伙)——在 EzBiz 上注册。
- 想要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有限责任,以及银行和客户所期待的“Sdn Bhd”身份? 那就是依据《2016年公司法令》成立的公司——在 MyCoID 上注册成立。
- 经营一项专业或合资业务,想要有限责任却不想设公司秘书或做审计? 可考虑依据《2012年有限责任合伙法令》成立 LLP(PLT)——在 MyLLP 上注册。
这三者都是向 SSM 进行的注册。区别在于它们所依据的法律以及你使用的门户——而这一选择将在往后多年塑造你的责任、你的申报义务和你的可信度。
人们对 SSM 有哪些误解?
- “向 SSM 注册就等于完成了税务登记。” 并非如此。SSM 和 LHDN 是各自独立的机构;公司必须另行向 LHDN 办理税务登记。
- “在 SSM 的公司名称能保护我的品牌。” 不能。在 SSM 注册的公司名称不是商标。品牌保护是另一项向 MyIPO 进行的注册。
- “我注册了我的商号,所以我有了一家公司。” 在 EzBiz 注册企业给你的是独资企业或合伙——而不是 Sdn Bhd。公司是依据《2016年公司法令》通过 MyCoID 注册成立的,只有公司才赋予你独立的法律人格和有限责任。
- “一家休眠公司不需要申报。” 即便一家从未经营过的公司,也必须向 SSM 提交其年度申报。休眠并不会关闭申报义务,而无论如何 SSM 都会对迟交处以罚款。
- “《公司法令》告诉了我全部规则。” 往往并非如此。SSM 会发布《执业指令》,其中载有具操作性的细节——罚款额度、豁免标准、展期程序——这些从不出现在条文当中。凡是牵涉数字的事项,都要查阅当前的 SSM 指令,而不仅仅是法令本身。
- “ROB 和 ROC 是与 SSM 不同的部门。” 在2002年4月16日之前,它们是各自独立的注册官。此后它们只是 SSM 内部的职能;旧名称仅作为习惯用法而留存。
接下来
- 阅读配套的机构实体页 SSM——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了解门户清单以及规范罚款与豁免的《执业指令》。
- 如果你正在选择实体形式,请在挑选门户之前比较 Sdn Bhd 与 LLP。
- 要了解 SSM 所管理的法律,参见 《2016年公司法令》(第777号法令)。
- 了解人人都低估的那项经常性义务:年度申报。
- 在正式文件中依赖任何数字之前,务必在官方网站
ssm.com.my上确认当前的费用、表格和指令。
SSM 是什么的缩写?
SSM 是 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 的缩写。其英文名为 Companies Commission of Malaysia(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这两个名称指的是同一个依据第614号法令(Act 614)设立的法定机构。
SSM 是政府部门还是一家公司?
两者都不完全是。《2001年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法令》第3条将 SSM 设立为具有永久继承权和公章的法人团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和被起诉、持有财产及订立合同。它是一个法定机构,隶属于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Ministry of Domestic Trade and Cost of Living),而非普通的政府部门或私人公司。
SSM 是何时成立的?
SSM 于2002年4月16日生效运作,即《2001年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法令》的生效日。在那一天,它接管并合并了公司注册官与商业注册官的职能。
SSM 和 LHDN 有什么区别?
SSM(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是负责注册公司并接收企业申报(如年度申报)的注册机构。LHDN(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内陆税收局)则是评定并征收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向 SSM 注册公司并不等于完成税务登记;两者是由不同机构处理的独立步骤。
独资企业和公司是在同一个 SSM 门户注册的吗?
不是。独资企业和合伙依据《1956年商业注册法令》通过 EzBiz 门户注册,而公司(包括 Sdn Bhd)则依据《2016年公司法令》通过 MyCoID 注册成立。它们是拥有各自登录账号的独立系统。
年度申报和实缴资本的规则是 SSM 制定的吗?
SSM 负责执行和监督这些规则,但它们源自法律条文。年度申报是《2016年公司法令》所要求的,实缴资本的概念也来自同一部法令。SSM 接收这些申报、就程序与罚则发布《执业指令》(Practice Directives),并对违规者采取执法行动。
以下内容在专家确认前,刻意未予明示或仅作定性描述:
- Confirm the commencement instrument P.U.(B) 127/2002 for Act 614 against the official AGC/Federal Gazette record (currently corroborated via the CommonLII consolidated text, not the AGC gazette PDF directly).
- Confirm the exact MBRS 2.0 phased-mandatory dates (1 December 2024 start; full enforcement mid-2025) against SSM's own official media release / AD 2024 Overview of MBRS v2 PDF (currently corroborated via XBRL International).
- Confirm that the Interest Schemes Act 2016 appears in the First Schedule of Act 614 by reading the First Schedule text directly.
- Confirm the royal assent (6 September 2001) and Gazette publication (27 September 2001) dates against the AGC record before restoring them anywhere in the article.
来源
- Companies Commission of Malaysia Act 2001 (Act 614) —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of Malaysia
- Companies Commission of Malaysia Act 2001 — consolidated text (commencement 16 April 2002, P.U.(B) 127/2002) — CommonLII (Commonwealth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 Section 3 — Establishment of the Commission (Act 614) — 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 (SSM)
- Section 17 — Functions of the Commission (Act 614) — 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 (SSM)
- Legal Framework — Companies Commission of Malaysia Act — 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 (SSM)
- Companies Act 2016 (Act 777) — principal Act timeline —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of Malaysia
- Companies Act 2016 — Legal Framework — 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 (SSM)
- Interest Schemes Act 2016 (Act 778) — 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 (SSM)
- 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 — official portal — 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 (SSM)
- Overview of MBRS 2.0 — 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 (SSM)
- MBRS 2.0 goes live, simplifying corporate compliance (mandatory in phases from 1 December 2024) — XBRL International
修订历史
| 版本 | 日期 | 变更 | 修订者 |
|---|---|---|---|
| 01.00 | 2026年8月1日 | Approved and publish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