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议会(Dewan Undangan Negeri,DUN)是马来西亚一个州的一院制立法机关;当选进入州议会的成员称为州议员(ADUN,即Ahli Dewan Undangan Negeri,州议会议员)。它与联邦层级的下议院(Dewan Rakyat)平行——两者都通过选举产生——但州议会只为其本州制定法律,涵盖州立法权限清单(Senarai Negeri)与共同清单(Senarai Bersama)中的事项。每个州议会的核心框架由联邦宪法第71条及第八附表第一部分统一规定:第3节确立由统治者与一个议院组成的结构,第4节将席位数目交由州法律规定,第9节将任期限制为五年,第11节则规定州法令如何通过并获御准。
- ADUN意指Ahli Dewan Undangan Negeri(州议会议员)——州层级的民意代表,相当于联邦层级的国会议员;在选举时,选民通过两张各自独立的选票同时选出两者
- 第八附表第3节:州立法机关由统治者与一个议院(即州议会)组成——因此州议会为一院制(unicameral),有别于两院制的联邦国会
- 第4(1)节:州议会成员数目由州法律规定,而非由联邦宪法规定——因此各州席位数目不同;大马统计局(DOSM)的数据目录列出13个州共600个州议席选区,但这是按2015至2018年选区划分所作的快照,并正在变动(砂拉越于2025年通过将议席由82增至99)
- 第5节:担任州议员的资格为年满18岁并在该州居住的公民,此前的年龄门槛已由A1603号法令从21岁下调
- 第9(3)节:州议会自首次会议起运作五年后解散;第9(4)节规定须在60天内举行选举,并在120天内重新召开会议——与国会的第55条机制相同
- 第11节:当州议会通过法案且统治者在30天内予以御准时,州法令即告产生;若未御准,该法案在期限届满时成为法律(第11(2A)节与第11(2B)节)
- 第75条:若州法律与联邦法律不一致,联邦法律优先,州法律在抵触范围内无效
适用对象: 适用于学生、教师、记者、选民,以及任何想了解州议会与州议员是什么、他们做什么,以及这一州层级如何有别于联邦国会的人。
本页内容
Bahasa Malaysia: Dewan Undangan Negeri · English: State Legislative Assembly · 中文: 州议会
在州选举日,你投票两次。一张选票选出你的国会议员,送往吉隆坡。另一张选票选出你的州议员(ADUN)——州议会议员——代表你的选区进入州议会。两张选票、两个政府层级、两个完全独立的立法机关。
州议会(DUN)就是第二张选票所指向的地方。它是为一个州通过土地法、伊斯兰家庭法与地方政府法令的机构。本页解释什么是州议会、谁是州议员,以及这一州层级如何与联邦层级的下议院和上议院平行——却又彼此分离。
一览
| 全称 | 州议会(Dewan Undangan Negeri,State Legislative Assembly) |
| 成员简称 | ADUN——Ahli Dewan Undangan Negeri(州议会议员) |
| 层级 | 州(13个州之一) |
| 形式 | 一院制(unicameral)立法机关 |
| 宪法依据 | 联邦宪法第71条;第八附表第一部分 |
| 组成 | 统治者与一个议院,即州议会(第3节) |
| 席位数目 | 由州法律规定(第4节);总计约600个(大马统计局2015–2018快照,正在变动) |
| 成员资格年龄 | 年满18岁(第5节) |
| 最长任期 | 自首次会议起五年(第9(3)节) |
| 主持官员 | 议长(Yang di-Pertua / Speaker)(第10节) |
| 州政府首长 | 州务大臣 / 首席部长(第2节) |
什么是州议会,谁是州议员?
州议会是一个州的立法机关——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所组成、负责通过州法律并监督州政府的集会。每个州都有自己的一个州议会;有些州使用地方名称,例如「州立法议会(Dewan Negeri)」(如柔佛州的Dewan Negeri Johor),但指的是同一样东西。
**州议员(ADUN)是Ahli Dewan Undangan Negeri(州议会议员)**的缩写——即当选代表一个州选区、进入该州议会的人。一名州议员是州层级的「民意代表」,正如一名国会议员是联邦层级的民意代表。每个州议席选区都位于一个更大的国会选区之内,因此一个国会选区通常涵盖数个州议席选区。
关于州议会最重要须理解的一点是:它并非一个自行随意订立规则的国会缩小版。它几乎所有的基本特征——组成、任期、成员资格、法律如何通过——都来自同一处:联邦宪法第71条与第八附表。
州议会与下议院——有什么区别?
两者都是成员经由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主要区别在于层级与范围:州议会只为一个州制定法律,下议院则为整个联邦制定法律。下表将州议会与国会两个议院并列。
| 特征 | 州议会(DUN) | 下议院(Dewan Rakyat) | 上议院(Dewan Negara) |
|---|---|---|---|
| 层级 | 州 | 联邦 | 联邦 |
| 成员产生方式 | 选举产生 | 选举产生 | 委任与选举产生 |
| 成员称呼 | 州议员(ADUN) | 国会议员 | 上议员(Ahli Dewan Negara) |
| 数目 | 由州法律规定(第4节);总计约600(大马统计局快照) | 222(第46条) | 每州2名 + 联邦直辖区4名 + 委任40名(第45条) |
| 任期 | 五年,可提早解散(第9(3)节) | 五年,可提早解散(第55(3)条) | 成员任期三年,不受解散影响(第45(3)条) |
| 立法范围 | 州立法权限清单与共同清单 | 联邦立法权限清单与共同清单 | 与下议院相同(审议法案) |
一个常被忽略的区别在于「数目」一行。下议院的席位数目——222——直接写在联邦宪法第46条中(该数字由A1260号法令从219增至222,2006年1月19日生效)。而州议会的席位数目并未写在联邦宪法中;它依第八附表第4(1)节交由各州法律决定。这正是各州州议员数目不同的原因。
为什么州议会只有一个议院,而国会有两个?
联邦国会有两个议院:经选举产生的下议院与大部分经委任产生的上议院。而每个州议会只有一个经选举产生的议院。
原因在于第八附表第3节,它以一句话说明:州立法机关应由统治者与一个议院,即州议会组成。 州层级没有第二个议院。这句话中的「统治者」一词很重要——它表明「州立法机关」不仅是经选举产生的议员议院,也包含统治者,因为一项法案只有在获得御准后才成为州法令(见下文关于州法令的部分)。
州议会的权力从何而来?
马来西亚是一个由13个州组成的联邦,而第71条并不允许每个州随意组建其立法机关。第71(4)条规定,若某州的宪法未载有第八附表第一部分所述的条文——即所谓的**「必要条文」(essential provisions)**——或实质相同的条文,那么国会可制定法律,在该州执行这些必要条文。
其效果是形成一套共同框架。每个州撰写自己的宪法,但州议会的核心框架由第八附表统一规定。以下各节是每个州议会的骨干:
| 节(第八附表) | 所规定的内容 |
|---|---|
| 第2节 | 州行政议会、州务大臣及对州议会的责任 |
| 第3节 | 组成:统治者与一个议院,即州议会 |
| 第4节 | 成员经选举产生;数目由州法律规定 |
| 第5节 | 成员资格:18岁公民,在该州居住 |
| 第6节 | 丧失资格的各项理由 |
| 第9节 | 召集、休会与解散州议会;五年任期 |
| 第10节 | 议长(Speaker) |
| 第11节 | 州法案如何通过并获御准 |
| 第14节 | 岁入与开支预算表(州预算案) |
谁可以成为州议员?
第5节以一句话规定了基本条件:每一名年满十八岁并在该州居住的公民都有资格成为州议会成员,除非依宪法或法律丧失资格。
18岁这个数字是新的。此前的年龄门槛为21岁;**2019年宪法(修正)法令〔A1603号法令〕**将第5节中的「二十一岁」替换为「十八岁」。2020年重印版已纳入此项修正。(Undi18(18岁投票)条文的生效日期是分阶段实施的;当此日期成为关键时,请对照官方宪报核实确切日期。)
请注意与上议院的区别:在那里,第47条为上议员规定了较高的最低年龄。对州议会与下议院而言,资格年龄如今相同,即18岁。
第6节列出使一个人丧失成为州议会成员资格的各项理由:
- 被裁定或宣告心智不健全;
- 为未获解除的破产者;
- 担任某项有薪职位;
- 未提交法律所要求的选举开支报表;
- 因某项罪行被定罪并被判处不少于一年监禁或不少于RM2,000罚款,且未获无条件赦免;
- 依有关选举罪行的法律丧失资格;或
- 自愿取得或行使外国的公民权,或对外国作出效忠宣誓。
对于最后两项与开支报表及定罪有关的理由,第6(2)节允许统治者撤销该项丧失资格;若未予撤销,则在五年后终止。
一届州议会有多长?
第9节规范州议会的生命周期,它与规范国会的第55条几乎相同:
- 第9(1)节——统治者应不时召集州议会,且不得让一届的最后一次会议与下一届的首次会议之间相隔超过六个月。
- 第9(2)节——统治者可休会或解散州议会。
- 第9(3)节——除非提早解散,州议会自其首次会议之日起运作五年,随后自行解散。
- 第9(4)节——州议会解散后,须在60天内举行大选,并须在解散之日起不迟于120天召集新州议会开会。
- 第9(5)节——意外出缺须在60天内填补,但有一项条件:若出缺发生在州议会即将解散前的两年内,则不予填补,除非议长通知选举委员会多数党的人数实力受到影响。
由于州议会与国会的任期各自独立,州选举未必与联邦大选同时举行——一个州议会可在自己的时机解散。
州法令如何制定?
州议会通过州法律,通常称为州法令(Enakmen)。一项法案的路径由第11节规定:
- 第11(1)节——立法权通过由州议会通过并由统治者御准的法案行使。
- 第11(2)节——涉及从州综合基金(Kumpulan Wang Disatukan Negeri)支出的法案,只能由州行政议会(EXCO)的一名成员提出。
- 第11(2A)节——统治者应在法案提呈后30天内予以御准。
- 第11(2B)节——若在该期限内未获御准,该法案在30天期满时成为法律,如同已获御准一般。
- 第11(3)节——它在获御准时成为法律,但任何法律在公布前不生效。
主持官员的选举在第10节中说明:州议会选出一名议长(Yang di-Pertua,Speaker),在该职位空缺期间除选举议长外不得处理任何其他事务。有趣的是,第10(1A)节与第10(1B)节允许选举一名非州议会成员担任议长,只要他有资格成为成员——在此情况下他成为额外成员,但无投票权。
州议会对州政府有什么权力?
州议会不仅是通过法律的机器;它也是州政府取得授权并承担责任的场所。第八附表第2节将其与州行政部门,即**州行政议会(EXCO)**联系起来:
- 第2(2)(a)节——统治者首先委任一名在其判断下可能获得州议会多数成员信任的州议会成员担任州务大臣。
- 第2(2)(b)节——统治者依州务大臣的建议,从州议会成员中委任不超过十名且不少于四名其他成员。
- 第2(5)节——州行政议会集体对州议会负责。
- 第2(6)节——若州务大臣不再获得州议会多数成员的信任,他应辞去州行政议会的职务——除非统治者应其请求解散州议会。
财政权力则在第14节:对每一个财政年度,统治者应使州岁入与开支预算表——即州预算案——提呈至州议会之前。通过这种方式,动用州款项的权力有赖于州议会的同意。
州议会可以和不可以为哪些事项立法?
州议会的权力范围并非无限。它取决于联邦、州与共同立法权限清单(第九附表)中的权力划分:
- 第73(b)条——州立法机关可为整个州或州的一部分制定法律。
- 第74(2)条——州议会只能就州立法权限清单(第二清单)或共同清单(第三清单)中的事项制定法律。州立法权限清单事项的例子包括土地、地方政府,以及适用于穆斯林的伊斯兰法。
- 第75条——若州法律与联邦法律不一致,联邦法律优先,州法律在抵触范围内无效。
也存在相反方向的情形。第76条允许国会在有限情况下就州立法权限清单事项制定法律——为执行国际条约、为促进各州之间的一致性,或在一个州的州议会提出请求时。即使在这些情况下,第76(2)条也禁止国会在未与相关州政府协商的情况下,就伊斯兰法或马来习俗,或沙巴与砂拉越土著的法律与习俗制定法律。
州议会的内部程序也受到保护。第72(1)条规定,州议会内任何程序的有效性不得在任何法院受到质疑,而第72(2)条则赋予成员豁免权,使其不因在州议会程序中所发表的言论或所投的票而受法院追究。
如何辨别某项议题属州议会还是国会管辖
当某项政策议题出现时,一个快速判断哪个层级负责的方法:
- 它是否在联邦立法权限清单中?(例如国防、公民权、所得税)——若是,则属国会事务,而非州议会。
- 它是否在州立法权限清单中?(例如土地、地方政府、伊斯兰法)——若是,则由相关州的州议会通过其法律。
- 它是否在共同清单中?(例如社会福利、房屋)——两个层级都可制定法律,但若发生抵触,联邦法律优先(第75条)。
请参阅联邦—州权力划分以获取完整清单。
没有统治者的州
九个州拥有统治者:柔佛、吉打、吉兰丹、森美兰、彭亨、霹雳、玻璃市、雪兰莪与登嘉楼。另外四个州——槟城、马六甲、沙巴与砂拉越——没有统治者。第160(2)条将**州元首(Yang di-Pertua Negeri)**定义为「没有统治者的州的州首长」。
在这些州,第八附表赋予「统治者」的职能——召集与解散州议会、御准法案、委任州务大臣或首席部长——由州元首行使。第160(2)条还记录了一个历史细节:「州议会(Dewan Undangan)」的定义特别包括砂拉越的州议会(Majlis Negeri),即砂拉越州议会的旧称。
马来西亚有多少个州议席选区?
由于席位数目逐州规定,联邦宪法中没有单一数字规定所有州议会的规模。不过,就整体而言,大马统计局(DOSM)的数据目录涵盖13个州共600个州议席选区,按2015至2018年重新划界所确定的边界计算。三个联邦直辖区——吉隆坡、纳闽与布城——因不设州议会而不包括在内。
600这个数字是一个快照,而非固定数字。它已经在变动:2025年7月,砂拉越州议会通过一项法案,将其席位数目从82增至99,从而在下届州选举前触发选举委员会的重新划界。因此,若要取得当前准确的总数,请对照选举委员会的官方宪报,而非旧的目录数字。
常见错误
- 将州议会与上议院混淆。 州议会是一个州的立法机关;上议院是联邦国会的上议院。某些州使用的「州立法议会(Dewan Negeri)」这一名称指的是州议会,而非上议院。
- 以为州议会席位数目写在联邦宪法中。 并非如此。第4(1)节将其交由各州法律规定,因此各州数目不同。
- 以为联邦直辖区有州议会。 吉隆坡、纳闽与布城并非州属;联邦直辖区的法律由国会制定。
- 以为州议会必须与国会同时解散。 每个州议会的任期依第9(3)节各自计算,因此州选举可在与大选不同的时间举行。
- 将州行政议会(EXCO)的规模与州议会成员数目混淆。 第2(2)(b)节将州行政议会成员(州务大臣除外)限制为不超过十名且不少于四名——这并非州议会成员的总数。
- 将州议员资格年龄说成21岁。 自A1603号法令起,依第5节成为州议会成员的资格年龄为18岁。
相关术语
- 下议院——联邦国会经选举产生的议院
- 上议院——联邦国会的上议院
- 州务大臣或首席部长——州政府首长
- 州议会:完整宪法说明——第八附表的深入解析
- 谁制定什么法律:联邦、州与共同清单
- 联邦宪法
接下来
当你读到关于州议会的某项陈述——某个州有多少席位、谁可以成为州议员,或州议会何时必须开会——请找出支持它的第八附表条节,然后对照lom.agc.gov.my上联邦宪法的现行文本核实该条节。而各州的席位数目则在各自的州法律中,而非在联邦宪法中。
若要在更宏观的图景中看待州议会,可继续前往联邦—州权力划分以了解一个州议会可以为哪些事项立法,或前往下议院以将州层级与联邦层级作比较。
本文以描述性方式撰写——仅涵盖结构与功能——在经人工审阅之前仍为AI草稿。每项条文均对照联邦宪法(2020年重印版,马来文版本)在lom.agc.gov.my上的文本核实。600个州议席选区的数字引自OpenDOSM数据目录(按2015–2018年边界的快照),且为一个正在变动的数字——见文中的时效性说明及verificationNeeded清单。
ADUN是什么意思?
ADUN是Ahli Dewan Undangan Negeri(州议会议员)的缩写——即当选代表一个州选区、进入州议会的人。它在州层级相当于联邦层级的国会议员(AP)。
州议会与下议院有什么区别?
下议院(Dewan Rakyat)是联邦国会的议院,为全国制定法律;州议会(DUN)是一个州的立法机关,只为该州制定法律(即enakmen,州法令)。两者都通过选举产生,但州议会只有一个议院,而国会有两个议院(下议院与上议院)。
一个州议会有多少席位?
各州不同,因为第八附表第4(1)节将成员数目的规定交由各州法律决定,而非由联邦宪法规定。大马统计局的数据目录列出13个州共600个州议席选区,但这一数字是按2015至2018年重新划界所作的快照,并正在变动——砂拉越于2025年7月通过将议席由82增至99。
吉隆坡或布城有州议会吗?
没有。联邦直辖区吉隆坡、纳闽与布城并非州属,不设州议会;联邦直辖区的法律由国会制定。
若某州没有统治者,谁来制定州法律?
四个没有统治者的州——槟城、马六甲、沙巴与砂拉越——通过各自的州元首(Yang di-Pertua Negeri,即第160(2)条所定义的州首长)行使第八附表赋予「统治者」的职能。
以下内容在专家确认前,刻意未予明示或仅作定性描述:
- Jumlah 600 kawasan DUN ialah snapshot katalog DOSM mengikut sempadan 2015–2018; sahkan angka semasa terhadap warta SPR selepas persempadanan semula Sarawak (kenaikan 82→99 diluluskan Julai 2025) selesai.
- Tarikh kuat kuasa peruntukan Undi18 (Akta A1603) menurunkan had umur seksyen 5 Jadual Kelapan daripada 21 kepada 18 — sahkan tarikh warta rasmi (dilaporkan 15 Disember 2021) apabila ia menjadi load-bearing.
- Butiran per-negeri persempadanan semula (Sarawak 2015: 71→82; Sabah 2016: 60→73; Semenanjung 2018) tidak dipetakan oleh sumber DOSM; sahkan terhadap warta/laporan SPR jika hendak dinyatakan semula secara spesifik.
来源
- Perlembagaan Persekutuan (Cetakan Semula sebagaimana pada 15 Oktober 2020) — Perkara 45, 46, 55, 71, 72, 73, 74, 75, 76, 160 dan Jadual Kelapan Bahagian I (seksyen 2–14) — Jabatan Peguam Negara Malaysia
- Jadual Penduduk: Dewan Undangan Negeri (DUN) — 600 kawasan DUN di 13 negeri — Jabatan Perangkaan Malaysia (DOSM)
- Sarawak tables bill to grow state assembly from 82 to 99 seats — Malay Mail
修订历史
| 版本 | 日期 | 变更 | 修订者 |
|---|---|---|---|
| 01.00 | 2026年8月1日 | Approved and publish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