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能源效率与节约法令》(第861号法令)是一部规范马来西亚半岛与纳闽联邦直辖区能源高效使用与节约的法律,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任何在连续12个月内使用21,600吉焦(GJ)或以上能源的用户,必须委任注册能源经理、实施能源管理系统并进行能源审计。楼面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办公楼则须展示能源强度标签。能源委员会(Suruhanjaya Tenaga)为执法机构。
- 第861号法令于2025年1月1日生效,于2024年11月26日刊宪,仅适用于马来西亚半岛与纳闽联邦直辖区。
- 能源用户门槛为连续12个月内21,600 GJ——大约相当于每年RM240万的电费账单或RM100万的天然气账单。
- 大型能源用户必须委任注册能源经理、实施能源管理系统,并由注册审计师进行能源审计。
- 楼面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办公楼须将建筑能源强度(BEI)维持在不超过250 kWh/m²/年,并展示每年更新的能源强度标签。
适用对象: 马来西亚半岛与纳闽的设施经理、商业建筑业主与管理者、工厂及工业能源用户、电器制造商与进口商,以及环境合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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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工厂或办公楼每年使用价值数百万令吉的能源,政府如今想知道每一吉焦能源的去向——并希望您展示减少浪费的努力。这正是《2024年能源效率与节约法令》(即第861号法令)的核心,这部法律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这部法令将能源效率监管从仅限电力扩大到所有形式的能源。它于2024年11月14日获得最高元首(Yang di-Pertuan Agong)御准,于2024年11月26日刊宪,并由能源委员会(Suruhanjaya Tenaga)执行。据了解,这一新框架取代了旧的《2008年电能高效管理条例》(EMEER),尽管废除的具体细节仍须对照官方条例文本加以核实。
谁受第861号法令约束?
这部法令并不针对普通家庭。它锁定三类对象:大型能源用户、特定建筑物,以及使用能源的设备。
对能源用户而言,分界线很明确。任何一方在任何连续12个月内的能源使用量达到或超过21,600吉焦(GJ),即被视为本法令下的”能源用户”。作为粗略指引,该门槛大约相当于每年RM240万的电费账单,或约RM100万的天然气账单。重要的是,其计算方式是某场所使用的所有能源总量,而非仅限电力。
一个经常被忽略的要点:第861号法令仅适用于马来西亚半岛与纳闽联邦直辖区。沙巴和砂拉越被排除在外,并获授权自行制定各自的能源效率法规。
大型能源用户有哪些义务?
一旦超过门槛,一家机构便承担若干持续性的责任。这不仅仅是填一次表格;而是一套需要持续维护的能源治理体系。
- 委任注册能源经理(Registered Energy Manager, REM)。 正是此人负责收集与分析能源使用数据、监测绩效,以及编制并提交能源效率报告。
- 建立并实施能源管理系统(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EnMS)。 这是一套用于持续追踪与改进能源使用的正式框架。
- 定期进行能源审计,由注册能源审计师(Registered Energy Auditor, REA)执行,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报告。
- 向能源委员会(Suruhanjaya Tenaga)提交能源效率报告,按规定的时间表进行。
能源经理与能源审计师并非随便什么人都能担任。他们必须是马来西亚公民,具备规定的资格,向能源委员会(Suruhanjaya Tenaga)注册,并持有须定期更新的有效执业证书。
建筑物有哪些规定?
列入法令第三附表的建筑物面临另一套单独的规定。其主要目标是楼面毛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办公楼。
对于这类建筑物,其绩效基准是建筑能源强度(Building Energy Intensity, BEI)——即每年每平方米所使用的能源总量。受约束的办公楼须将BEI维持在不超过250 kWh/m²/年。
对相关建筑物负责的一方必须:
- 申请并展示能源强度标签,该标签须每年更新;
- 达到规定的能源强度绩效标准;
- 定期进行能源审计;以及
- 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并实施能源效率改进计划。
这部法令如何监管电器?
法令的第三层针对使用能源的产品(energy-using products, EUP)——即销售给公众的商品。制造商与进口商须向能源委员会(Suruhanjaya Tenaga)注册,确保其产品符合最低能源绩效标准(Minimum Energy Performance Standard, MEPS),并展示能源效率评级标签。
这一框架最初涵盖十类常见家用产品:空调、冰箱、家用风扇、灯具、电视、洗衣机、微波炉、电饭煲、冷冻柜和电烤箱。您在电器店空调上看到的星级标签,正是这部法令对日常消费者最常见的一面。
按类别汇总的义务
下表汇总了第861号法令下谁必须做什么。
| 类别 | 门槛 / 范围 | 主要义务 |
|---|---|---|
| 大型能源用户 | 连续12个月内 ≥ 21,600 GJ(约 RM240万电费账单) | 委任注册能源经理;实施EnMS;能源审计;定期报告 |
| 建筑物(第三附表) | 楼面毛面积 ≥ 8,000 m² 的办公楼 | 展示能源强度标签(每年更新);BEI ≤ 250 kWh/m²/年;审计;改进计划 |
| 使用能源的产品 | 10类(空调、冰箱、风扇、灯具、电视、洗衣机、微波炉、电饭煲、冷冻柜、烤箱) | 向能源委员会注册;符合MEPS;展示效率标签 |
不合规有哪些罚则?
第861号法令规定了相当可观的罚则。基于法令条文的法律分析显示,未能建立并实施能源管理系统可处以最高RM50,000的罚款,而未能进行能源审计并提交所需报告同样可处以最高RM50,000的罚款。与设备绩效标准相关的违规行为可招致罚款,情节较严重者更可能面临监禁。
由于完整的罚则框架分散于法令与《2024年能源效率与节约条例》之中,受约束方在依赖任何具体数额之前,建议参阅官方法令文本或寻求法律意见。
为何会有这部法律?
第861号法令不仅仅是一项审计工作。它是马来西亚迈向2050年碳中和努力的一部分。通过要求最大的能源用户持续测量、报告并改进其效率,政府希望能抑制国家的能源需求——减少浪费从而降低排放——而无需兴建更多发电容量。
对企业而言,其深层影响温和却持久:能源治理如今成为一项法定义务,不再只是自愿的可持续发展倡议。
接下来该做什么
如果贵机构可能超过21,600 GJ的门槛,第一步是汇总您所有场所的年度能源使用量,并核查是否需要委任注册能源经理。大型办公楼的业主应核查楼面毛面积,并将当前的BEI与250 kWh/m²/年的上限进行比对计算。
有关最新的注册要求、注册能源经理与审计师名单、表格及报告提交截止日期,请直接参阅能源委员会(Suruhanjaya Tenaga)的网站。本内容为概览性质,并非法律意见;请对照官方的第861号法令及《2024年能源效率与节约条例》文本核实任何门槛、罚则或截止日期。
第861号法令适用于沙巴和砂拉越吗?
不适用。《2024年能源效率与节约法令》仅适用于马来西亚半岛与纳闽联邦直辖区。沙巴和砂拉越负责自行制定各自的能源效率法规。
我如何知道公司是否超过门槛?
法定门槛为在任何连续12个月内消耗21,600吉焦(GJ)能源。作为粗略指引,这大约相当于每年RM240万的电费账单或RM100万的天然气账单。应统计您场所使用的所有能源,而不仅仅是电力。
谁可以担任能源经理或能源审计师?
他们必须是马来西亚公民,具备规定的学术与专业资格,向能源委员会(Suruhanjaya Tenaga)注册,并持有须定期更新的有效执业证书。
旧的2008年电力效率法规会怎样?
第861号法令与《2024年能源效率与节约条例》所建立的新框架,将监管范围从仅限电力扩大到所有形式的能源。据了解,该框架取代了旧的《2008年电能高效管理条例》(EMEER),但废除的具体细节仍须对照官方条例文本加以核实。
以下内容在专家确认前,刻意未予明示或仅作定性描述:
- Nama rasmi dan status pemansuhan peraturan 2008 yang lama — difahami sebagai Efficient Management of Electrical Energy Regulations 2008 (EMEER), tetapi tiada sumber yang dipetik mengesahkan pemansuhan ini; sahkan terhadap teks peraturan/Akta rasmi.
- Sama ada BEI 250 kWh/m²/tahun ialah siling wajib berkanun atau penanda aras panduan — sahkan terhadap Jadual dan Peraturan-Peraturan Kecekapan dan Konservasi Tenaga 2024.
- Jumlah penalti RM50,000 (kegagalan EnMS dan kegagalan audit/laporan) — berasal daripada analisis firma guaman; sahkan terhadap peruntukan Akta 861 rasmi.
- Senarai 10 kategori produk MEPS dan sama ada ia berkuat kuasa penuh — sahkan terhadap peraturan MEPS rasmi Suruhanjaya Tenaga.
来源
- Detail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Conservation Act (EECA) 2024 — Suruhanjaya Tenaga (Energy Commission)
- Penguatkuasaan Akta Kecekapan dan Konservasi Tenaga 2024 [Akta 861] — Suruhanjaya Tenaga (Energy Commission)
- Energy Efficiency and Conservation Act 2024 (Act 861): Responsibilities of Energy Consumers — Nazmi Zaini Chambers
- Insights into Malaysia's Energy Efficiency and Conservation Framework — Christopher & Lee Ong
- The Energy Efficiency and Conservation Act 2024: Transforming Malaysia's Energy Landscape — RDS Law Partners
- Energy efficiency laws take effect tomorrow, driving Malaysia's sustainability goals — Malay 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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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本 | 日期 | 变更 | 修订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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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00 | 2026年8月1日 | Approved and publish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