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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 ✓ 已发布: 2026年7月25日 12 分钟阅读

联邦预算周期:一场演说如何变成拨款法令

马来西亚联邦预算的实际运作过程——从库务处(Treasury)设定的开支上限、在下议院(Dewan Rakyat)的呈递、政策阶段与委员会阶段,一直到拨款法令颁布于宪报为止。

30秒速答 审阅于 2026年7月25日

联邦预算是一个立法周期,而不是一场演说。库务处(Treasury)为每个部门设定开支上限,然后财政部长依据联邦宪法第99条与第100条,在下议院(Dewan Rakyat)呈递开支预算(Estimates of Expenditure)连同拨款法案(Supply Bill),并附上《2023年公共财政与财政责任法令》(第850号法令)所规定的经济与财政展望报告。该法案经历一读、政策阶段辩论(最多13天)、按开支项目逐项表决的全体委员会阶段(最多20天),以及不经辩论的三读。在上议院(Dewan Negara),第68条仅容许金钱法案被延搁一个月,其后仍会获得御准,并颁布为拨款法令。

  • 开支预算须先呈递于议事桌,然后拨款法案才可提出(议事常规第65条)
  • 发展开支并非透过拨款法案批准,而是根据《1966年发展基金法令》以决议动议方式批准
  • 议事常规第66条将政策阶段辩论限制在13天内,委员会阶段限制在20天内
  • 拨款法案的三读不经修正、也不经辩论即予表决
  • 上议院不能最终否决金钱法案;第68条只赋予它一个月的期限
  • 《2026年拨款法令》(第A1781号法令)仅批准RM229.08 billion——其余部分是根据第98条拨付的开支,以及发展开支

适用对象: 适用于学生、政策分析员、记者、政府官员,以及任何需要了解联邦预算如何编制、辩论与通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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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说明 ≈12 分钟

2025年12月31日,《2026年拨款法令》颁布于宪报。该法令批准的金额是: RM229,080,812,700

但在此之前的10月,预算案新闻标题提到的却是RM419.2 billion。两个数字都 没有错。两者之间的落差,正是理解联邦预算实际如何运作的最佳切入点——也 说明了为什么「预算」并不是一份单一文件,而是一个全年运行的立法周期。

简答:六个阶段

阶段发生的事法律依据
1. 编制库务处(Treasury)设定开支上限;各部门编制预算;预算审查会议库务处通令;财政部程序
2. 呈递开支预算在议事桌前呈递,随后是拨款法案(Supply Bill)的一读 + 发展预算动议第99–100条;议事常规第65、66(1)条
3. 政策阶段二读辩论,仅限于一般政策——最多13天议事常规第66(3)条
4. 委员会阶段每个开支项目逐一表决——最多20天议事常规第66(5)–(17)条
5. 三读不经修正、不经辩论即予表决议事常规第66(18)条
6. 上议院与御准上议院(Dewan Negara)只能延搁一个月;其后御准并颁布于宪报第66、67(1)、68条

为什么拨款法令的金额比预算总额小

联邦宪法第104条订明,资金离开统一基金(Consolidated Fund)只有三条 途径:已拨付于其上的资金、透过拨款法令获准动用的资金,或第102条所 指的资金。

第98条则列明了自动获得拨付的项目——当中包括一切退休金与酬金,以及一 切债务费用。这类开支无须每年重新获批。

这就是拨款法令中金额较小的原因。在2026年RM338.2 billion的营运开支 当中,债务偿还费用(RM58.3 billion)与退休金费用(RM42.8 billion) 不会出现在拨款法令的附表内,因为这些款项是直接由统一基金拨付的。

RM81 billion的发展开支同样不在其中。它是根据《1966年发展基金法令》 第4(3)款,透过另一项独立的决议动议获批——该动议依据议事常规第66(2)条, 与法案同时提出。

演说之前:开支上限

这个周期远在10月之前,就已经在库务处内部展开。

预算管理司发出编制预算的指示与通令。每个部门都会获得一个开支上限 ——即为资助现有政策(Existing Policy,即一切正在进行中的计划与 活动)而不得超过的金额。

任何新增项目都必须另行申请,列为新政策(New Policy)或One-Off (一次性项目)。正是这三分类之间的区别,决定了某个部门的提案是否有任 何直接的机会。

该提案接着会在库务处与该部门之间的预算审查会议上受到检验。最终结 果则透过计划协议(Programme Agreement)确定下来——就每项活动的投 入、产出与影响达成协议。

大部分实质的决定,都是在这个阶段做出的。到了呈递日,数字早已成为定案。

呈递日:不只是一份文件

议事常规第65条说得很清楚:开支预算须在拨款法案提交入议会之前,先 呈递于议事桌。预算案演说是伴随该文件而来,并非取而代之。

《2023年公共财政与财政责任法令》(第850号法令)则增添了一层强制性文 件。部长须连同收入与开支的预估报表,一并呈递经济展望报告(第32条) 与财政展望报告(第33条)。

收入预估须显示上一年度的实际收入、本年度的修订预估,以及下一年度的预 估(第34条)。开支预估则须列明计划与活动、发展项目以及计划绩效(第35 条)。

只有部长才能提出这类法案,而且该法案不得在上议院提出——这是第67(1)条 的效果。

政策阶段:一项鲜少被提及的时限规定

在二读动议获得提出与附议之后,辩论须押后不少于两天。议事常规第 66(3)条让国会议员有时间先阅读文件,再发言。

辩论恢复后,范围仅限于一般政策与政府的施政。总共可分配最多13天, 而在这13天当中,不少于两天须留给部长的答复。

这并非自由发言的辩论。它是排定时间表的辩论,并附有断头台式的限制:在 最后一天,议长订定的时间一到,所有为结束讨论所需的问题都会被提出付诸 表决。

委员会阶段:部门受考验之处

二读通过之后,下议院(Dewan Rakyat)摇身一变,成为全体委员会—— 同一批议员,由不同的人主持,辩论规则也较为宽松。

总共可分配最多20天。附表须先处理完毕,才轮到条文。

主席依序宣读每个开支项目的标题,并以固定格式提出问题:

「即一笔RM……的款项,用于开支项目……,列入附表之内。」

至于发展预算,格式则有所不同:「即开支项目……当中所述的开支,在有关 年度的发展预算内予以批准。」

削减动议就是在这个阶段发生的。任何议员都可以提出修正案,削减某个 子项目或细目的拨款——但须至少提前两天发出通知。如果有多项削减动 议,最小的削减金额须先提出。

有一项重要的限制常被遗忘:对某个开支项目的辩论,仅限于该笔款项所要拨 付的服务政策本身,而不涉及开支的细节。

三读、上议院与御准

所有开支项目处理完毕后,法案即向下议院会议报告。由一名部长提出三读动 议——该动议不经修正、也不经辩论即付诸表决。戏剧性的部分,如果有 的话,早已在委员会阶段落幕。

上议院(Dewan Negara),第68条赋予的 权力相当有限:如果一项金钱法案在会期结束前至少一个月送交上议院,而上 议院未能在一个月内不经修正地通过它,该法案仍会呈交最高元首(Yang di-Pertuan Agong)予以御准——除非下议院另有指示。

某项法案是否属于金钱法案,取决于下议院议长的意见(第68(6)条)。而下 议院议长关于第68条各项规定已获遵守的证明,就一切目的而言均属最终定 论,不得在任何法院提出质疑(第68(4)条)。

2026年的周期展示了实际的时间表:

日期事件
2025年10月10日提呈《2026年拨款法案》与发展开支预算动议
2025年12月15日获国会通过
2025年12月22日获御准
2025年12月31日颁布为《2026年拨款法令》(第A1781号法令)

收入与开支的构成

2026年组成部分金额备注
总收入RM343.1 billion占GDP的16.1%
——税收RM270.4 billion占总收入的78.8%
——直接税RM187.4 billion当中CITA为RM103.4 billion
——间接税RM83.0 billion包括SST
——非税收入RM72.7 billion主要为投资收入
总开支RM419.2 billion占GDP的19.7%
——营运开支(OE)RM338.2 billion占总开支的80.7%
——发展开支(DE)RM81.0 billion占GDP的3.8%
财政赤字占GDP的3.5%目标是到2028年降至3%

这些数字并非随意选定。第850号法令的First Schedule(第一附表)订明了 中期须达到的量化数值:发展开支须占GDP的**≥ 3%,财政余额须为 ≤ -3%,债务水平须为≤ 60%,而金融担保须为≤ 25%**。

如果这些目标未能达成,第27条便要求部长提呈财政调整计划,交由下议 院以决议方式批准。

常见错误

**「预算在呈递当天就获得通过。」**并非如此。以2026年的周期为例,从呈 递到国会通过之间相隔超过两个月。

**「上议院可以否决预算案。」**对金钱法案而言,第68条只给予上议院一个 月的期限,而非否决权。

**「政府所有开支都列在拨款法令内。」**退休金与债务费用是根据第98条拨 付的;发展开支则是透过《1966年发展基金法令》获批的。

**「一旦通过,数字就成定案。」**第101条容许追加预算与追加拨款法案。议 事常规第66A条容许透过部长动议重新分配拨款。第103条则容许在紧急且未能 预见的需要下,从备用基金(Contingencies Fund)预支款项。

「法令一经颁布于宪报,监督就此结束。」第850号法令第36条要求每年不 迟于9月30日发布年中开支绩效报告。此外,总审计司(Auditor-General) 则须依据第107条提呈报告,在下议院提呈。

下一步

若想亲自查阅原始资料来源:联邦宪法 Part VII(第96条至第107条)提供了宪法层面的框架;议事常规第65条至第 67条提供了下议院的详细程序;而第850号法令则规定了报告义务与财政目标。

至于收入与赤字数字背后的宏观脉络,请参阅马来西亚GDP概览。 至于国会在预算季节以外如何运作,请参阅马来西亚国会

来源与历史 8 来源

来源

  1. Perlembagaan Persekutuan (Cetakan Semula 2020) — Bahagian VII: Peruntukan Kewangan — Jabatan Perdana Menteri
  2. Peraturan-peraturan Majlis Mesyuarat Dewan Rakyat — Parlimen Malaysia
  3. Akta Kewangan Awam dan Tanggungjawab Fiskal 2023 [Akta 850] — Kementerian Kewangan Malaysia
  4. Akta Perbekalan 2026 [Akta A1781] — Kementerian Kewangan Malaysia
  5. Tinjauan Fiskal dan Anggaran Hasil Kerajaan Persekutuan 2026 — Kementerian Kewangan Malaysia
  6. Belanjawan 2026 Diluluskan — Kementerian Kewangan Malaysia
  7. Prosedur Kualiti: Penyediaan Anggaran Belanjawan Mengurus Tahunan (PS.PERB-04) — Kementerian Kewangan Malaysia
  8. Belanjawan — Perlembagaan & Akta — Kementerian Kewangan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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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 2026年7月24日 Approved and publis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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