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 SSM 注册册中除名公司

> 本指南说明董事或成员依据《2016年公司法》第550条向 SSM（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申请将休眠公司从注册册中除名的条件与程序——包括会使申请无效的负债、费用以及异议期限。

- Category: company-secretary
- Language: zh
- Status: published
- Updated: 2026-08-07
- Canonical: https://negaraku.md/zh/company-secretary/strike-off-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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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早已停止营业的休眠公司在法律上仍然"活着"——仍须提交常年申报表，仍面临罚款风险，其董事仍对 SSM 承担责任。将公司从注册册中除名是正式终止这种存续的方式，但它只对真正没有资产、债务与纠纷的公司开放。

本指南说明何时可依据《2016年公司法》第550条申请除名、须满足的全部条件，以及通过 SSM 提交申请的步骤，依据 SSM 现行版指南（2026年7月14日修订版）编写。

## 公司除名究竟是什么？

依据《2016年公司法》第549(a)段，如果注册官有合理理由相信某公司**不再经营业务或不再运作**，注册官可行使其酌情权将公司从注册册中除名。注册官可依其自身主动行事，或基于董事或股东依据**第550条**提出的申请行事。

两者的区别在于程序层面：第549(a)段赋予注册官权力，而第550条则为董事、成员或清盘人提供了正式机制，以申请行使该项权力。

除名并非清盘。它更便宜、更快捷，但仅限于清白的休眠公司。若公司仍持有资本、资产或有待处理的负债，SSM 指南要求该公司改为进行**自愿清盘**。

## 你的公司符合资格吗？SSM 的十一项条件

SSM 指南（2026年7月14日修订版）第6段规定了在申请被受理前必须满足的条件。若其中任何一项不达标，申请将不获批准。

| # | 条件 | 简要说明 |
|---|--------|--------------|
| a | 已通过成员决议 | 依据第290条通过；若无法联系到股东，须附上经挂号信尝试联系的证明 |
| b | 申请时没有资产与负债 | 管理账目须予以显示；若尚未开始运作，须声明没有交易且银行账户已关闭 |
| c | 押记登记册中没有拖欠的押记 | 在注册官所保存的押记登记册中查核 |
| d | 法令下没有拖欠的罚款或复合罚款 | 所有此类责任须先行清偿 |
| e | 与任何政府部门之间没有拖欠的税款或负债 | 若公司曾经营运，则须取得税务清关（LHDN） |
| f | 公司在注册官处的资料已更新 | 董事详情须与 SSM 记录一致 |
| g | 未涉及法律诉讼 | 无论在马来西亚境内或境外 |
| h | 没有向股东退还资本 | 若资本仍在，须采用自愿清盘 |
| i | 并非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 | 控股公司须进行自愿清盘 |
| j | 并非"担保法团"（Guarantor Corporation） | 即为第三方款项偿还提供担保的公司 |
| k | 没有股息的宣派或支付 | 依据最近一份提交的经审计财务报表 |

对于担保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须附上最近一份经审计财务报表。至于休眠子公司，则须取得控股公司的同意函（对全资子公司而言）或全体股东的同意函。

## 如何提交申请？

依据第550条的申请通过 SSM 的**企业注册系统（Corporate Registry System, CRS）**提交。申请人须填写规定的声明及除名申请表格，确保满足所有条件，并在申请时上传所有支持文件。

通常所需的核心文件：

- 依据第290条批准该申请的成员决议；
- 显示没有资产与负债的管理账目；
- 资产处置或负债清偿/免除的证明（若最近一份经审计报表显示相反情况）；
- 对曾经营运的公司而言的税务清关确认；
- 子公司的控股公司或股东同意函。

申请费为 **RM100**（指南第10段；《2017年公司规则》收费表（规则8）第27项）。

## 涉及哪些费用和期限？

除申请费外，还有与异议和撤回相关的费用。下表汇总了 SSM 指南（2026年7月14日修订版）及《2017年公司规则》收费表中的官方数字：

| 行动 | 费用 | 期限 |
|----------|-------|--------|
| 除名申请（第27项） | RM100 | — |
| 任何人的异议通知（第28项） | RM300 | 自第551(1)款通知起60天内——第13段 |
| 撤回申请通知（第29项） | RM500 | 自第551(1)款通知起60天内——第11段 |

> 注：SSM 指南（2026年7月14日修订版）规定异议与撤回的期限为**60天**。某些对《2016年公司法》条文（第552(1)款）的引用仍提及30天；在行动前请向 SSM 确认适用的期限。

一旦 SSM 满意，将向相关方发出通知，程序会给予60天的异议期。若收到合理的异议，SSM 可将**程序中止一年**（"中止期"，Suspension Period，指南第16段）。若在中止期届满后异议的成因仍未解决，SSM 可终止程序，并将公司状态从"Existing – Striking Off in Process"（现有——除名处理中）恢复为"Existing"（现有）（第18段）。

## 谁可以提出异议，基于什么理由？

依据第552(1)款，任何人可通过 CRS 在60天内（指南第13段）提交异议通知，并附上支持文件。获认可的理由包括：

- 公司仍在经营业务或有正当理由继续存续；
- 公司为法律诉讼的一方；
- 公司处于接管（receivership）或清盘之中；
- 异议人为债权人、成员，或持有尚未了结索偿的一方；
- 异议人意图代表公司行使诉讼权（例如第III部下的衍生诉讼）；或
- 因任何其他原因，对公司除名并不公正且不公平——例如在当局调查或收购谈判正在进行期间。

即使异议被接纳，注册官仍不会继续除名，除非其满意于异议已被撤回、事实已不再成立，或该异议属琐屑无聊且带有滋扰性质（第20段）。

## 名称被除名后会发生什么？

除名通过宪报刊登生效。根据第551(3)款，在该宪报公布时，**公司即告解散**（指南第21段）。然而解散并非责任的终点：

- **责任存续。** 根据第554(1)(a)条，每一位董事、高级职员或成员的责任仍然存续，且可如同公司未被解散般被追究。
- **记录保存。** 董事须在除名后将所有登记册、簿册、法定记录及会计记录保存**七年**，并备妥供注册官查阅（第23段）。
- **恢复。** 任何感到受屈的人可依据第555(1)款，在解散之日起**七年**内向法院申请恢复公司名称（第22段）。

## 接下来该怎么做

在提交申请前，请诚实地逐项核对第6段的清单：向 LHDN 取得税务清关、关闭银行账户、处置资产、清偿 SSM 罚款，并确保押记登记册清白。若公司仍持有资本或有尚未了结的负债，请采用**自愿清盘**途径，而非除名。

由于 SSM 指南会不时修订（现行版本日期为2026年7月14日，取代了2017年6月9日版本（2019年4月19日修订），并撤销了第5/2009号执业指引），请在提交申请前于 SSM 门户网站确认最新的费用、期限及表格，并对涉及子公司、控股公司或无法联系股东的案件，考虑征询持牌公司秘书的意见。

## Sources

- Guidelines on Application by Directors or Members to Strike Off the Name of a Company under Section 550 of the Companies Act 2016 (9 June 2017, Revised 14 July 2026) — https://www.ssm.com.my/Pages/Legal_Framework/Document/Guidelines%20Section%20549(a)_140726.pdf (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 (SSM))
- Companies Commission of Malaysia issues revised guidelines on application to strike off name of company under section 550 of Companies Act 2016 (covers the superseded 19 April 2019 version) — https://www.allenandgledhill.com/publication/articles/10978/companies-commission-issues-revised-guidelines-on-application-to-strike-off-name-of-company-under-section-550-of-companies-act-2016 (Allen & Gledhill)
- Striking off a company under section 549(a) and 550 of the Companies Act 2016 (describes the 2019 framework) — https://mahwengkwai.com/striking-off-a-company-under-section-549a-and-550-of-the-companies-act-2016/ (MahWengKwai & Associ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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