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落在 Act 709 s.14 之下所指明类别中的资料控制者才须注册。共有 13 个类别,由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Class of Data Users) Order 2013 设定,并在 2016 年修订过一次。属于某个类别却在没有证书的情况下处理数据,是 RM500,000 或 3 年。并不存在第三份类别命令,因此这份清单自 2016 年 12 月 16 日起就没有变动过。
- 13 个类别,依 P.U.(A) 336/2013 并经 P.U.(A) 326/2016 修订
- 2016 年的修订只加入了当商与放贷人,另加两个具名实体
- 并无其他类别命令经宪报颁布——已对照 AGC 附属法规索引确认
- P.U.(A) 337/2013 之下的收费:独资经营 RM100、合伙 RM200、私人公司 RM300、公众公司 RM400
- 你属于几个类别,就分别注册几次;证书有效期至少 12 个月
- Class 9(b) 触及零售买卖与批发买卖,而其范围确实悬而未决
- 注册身份与 DPO 及泄漏通报义务毫无关系,后两者约束每一名控制者
适用对象: 任何正在查核自己是否必须持有个人资料保护专员所发注册证书的马来西亚资料控制者。
本页内容
PDPA 之下的注册并不是普遍性的。它只触及那些落在依 Act 709 s.14 以命令指明的类别之内的资料控制者——而那份清单自 2016 年 12 月 16 日起就没有动过。
那 13 个类别
| # | 类别 | 它涵盖谁 |
|---|---|---|
| 1 | 通讯 | 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Act 1998 或 Postal Services Act 2012 之下的持照人 |
| 2 | 银行与金融机构 | 持照银行、投资银行、伊斯兰与国际伊斯兰银行、DFI |
| 3 | 保险 | 持照保险公司、回教保险(takaful)与国际回教保险经营者 |
| 4 | 医疗 | 私人医疗持照人、注册的私人医务与牙科诊所、依 Registration of Pharmacists Act 1951 注册的法人团体 |
| 5 | 旅游与酒店 | 持照的旅游培训机构、旅游经营者、旅行社、导游与注册的旅客住宿 |
| 6 | 交通 | 八家具名航空公司,包括 2016 年加入的 Malaysia Airlines Berhad |
| 7 | 教育 | 注册的私立高等教育机构与私立学校 |
| 8 | 直销 | Direct Sales and Anti-Pyramid Scheme Act 1993 之下的持照人 |
| 9 | 服务 | 法律、审计、会计、工程与建筑执业者;零售与批发买卖;私人职业介绍所 |
| 10 | 房地产 | 马来西亚半岛、沙巴与砂拉越的持照房屋发展商 |
| 11 | 公用事业 | 十七家具名的电力与水务实体 |
| 12 | 当商 | Pawnbrokers Act 1972 之下的持照人 |
| 13 | 放贷人 | Moneylenders Act 1951 之下的持照人 |
第 12 与第 13 类随 P.U.(A) 326/2016 而来。从未有第三份类别命令经宪报颁布——对 AGC 附属法规索引中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 项下作完整枚举,返回七份文书,最近的一份是 2021 年的 Appeal Tribunal Regulations。
收费与运作
P.U.(A) 337/2013 之下的注册费为:依 ROBA 1956 注册的独资经营 RM100、合伙 RM200、私人公司 RM300、公众公司 RM400。续期费与注册费相同;补发证书 RM30,核证副本每页 RM10。
属于两个或以上类别的控制者,必须为每一个类别分别申请,每次各付一次费用。第 4 条规例使证书有效期不少于十二个月。第 17(1) 条要求在届满之前不迟于 90 天提出续期申请,并在证书届满之后完全禁止续期。
属于某个类别却在没有证书的情况下处理数据,依 s.16(4) 是 RM500,000 或三年或两者兼施。证书届满后继续处理,依第 5(2) 条规例是 RM250,000 或两年。
Class 9(b) 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不是一项已定的排除
唯一可能触及一般网络卖家的类别是 9(b):依 Companies Act 1965 注册的公司,或依 Partnership Act 1961 订立合伙关系的人,而其从事 Control of Supplies Act 1961 所定义的零售买卖与批发买卖。
有三点把答案拉向不同方向,而且并无已公布的 JPDP 诠释可以了断。
不利于狭义解读的一点: Control of Supplies Act 对零售买卖与批发买卖的定义,并不限于受管制物品。单从字面看,它们描述的是按数量进行的普通销售,因此这个交叉提述并不会自动把 9(b) 局限于受价格管制的货品。
有利于狭义解读的一点: 9(b) 说的是零售买卖与批发买卖。若作并合性解读,它只捕捉同时从事两者的企业——这就排除了纯粹的网络零售商。
无论如何都存在的一道硬性限制: 9(b) 只触及公司与 Partnership Act 之下的合伙。依 ROBA 1956 注册的独资经营,完全落在 class 9(b) 之外,不论那个连接词的问题答案为何——尽管收费表就独资经营可能落入的那些类别,把它定价为 RM100。
还有一处未了的线头:classes 9(a) 至 9(c) 至今仍引述 Companies Act 1965,该法令已在 2017 年废除,而该命令从未更新。
有人斩钉截铁告诉你网络零售商不必注册,那是在陈述一个宪报并不支持的结论。有人告诉你他们必须注册,那也一样。请把它当成未决问题,就你的具体事实征询意见,并留意注册身份完全不改变你在 s.12A 与 s.12B 之下的义务,那两条约束每一名资料控制者。
常见错误
以为不必注册就等于没有义务。 DPO 义务与 72 小时泄漏时限适用于每一名资料控制者。
为多个类别只注册一次。 第 3(2) 条规例要求每一个类别各有一份申请与一笔费用。
错过 90 天的续期窗口。 第 17(1) 条在届满时把它绝对关闭;没有逾期续期这回事,只能重新申请。
下一步
先查你的执照——大多数类别都以另一部法令之下的执照为钥匙,所以如果你一张都没有,那么其余十二个类别你大概都不在其中。然后,如果你销售货物,就 class 9(b) 这个问题形成一个有记录的立场;若你的结论是自己在内,就透过 daftar.pdp.gov.my 的 SPDP 注册。
以下内容在专家确认前,刻意未予明示或仅作定性描述:
- JPDP 是把 class 9(b) 读作并合性的(须同时从事零售与批发买卖),还是读作两者其一即可——并无已公布的诠释
- classes 9(a)、9(b) 与 9(c) 中对 Companies Act 1965 的提述,是否因 Interpretation Acts 的作用而读作对 Companies Act 2016 的提述——该命令从未修订过
- 只销售非受管制物品的网络零售商,是否落在 Control of Supplies Act 1961 对零售与批发买卖的定义之内
来源
-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Class of Data Users) Order 2013 [P.U. (A) 336/2013] —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Class of Data Users) (Amendment) Order 2016 [P.U. (A) 326/2016] —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Registration of Data User) Regulations 2013 [P.U. (A) 337/2013] —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 Registration of Data Controller —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Commissioner Malaysia
修订历史
| 版本 | 日期 | 变更 | 修订者 |
|---|---|---|---|
| 01.00 | 2026年7月20日 | Approved and publish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