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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 ✓ 已发布: 2026年8月14日 13 分钟阅读 下次审阅 2027年7月22日

制造业执照与《1975年工业协调法令》豁免

谁需要根据《1975年工业协调法令》申请制造业执照、为何豁免测试比发照测试更为严格,以及为何获豁免的中小企业仍需申请 ICA 10 确认信才能取得关税豁免与投资奖掖。

30秒速答 审阅于 2026年8月14日

《1975年工业协调法令》第3(1)条禁止在无执照的情况下从事制造活动。MIDA 对股东资金达 RM2.5 million 及以上,或全职受薪雇员达 75 人或以上的公司适用发照测试,因此大多数中小型制造商不在其列。获豁免的公司仍应申请 ICA 10 确认信,因为 MIDA 在批准进口税与销售税豁免、投资奖掖及外派职位之前会要求出示此信。

  • 《ICA 1975》第3(1)条 —— 任何人不得在未获执照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制造活动
  • 发照测试为选择性条件:股东资金达 RM2.5m 及以上,或全职受薪雇员达 75 人或以上
  • 豁免测试为并列性条件:资金不超过 RM2.5m,且雇员不超过 75 人
  • 已宪报的豁免令并未刊载于 AGC 门户网站 —— 相关门槛依据的是 MIDA 的指南
  • ICA 10 确认信是获豁免公司解锁关税豁免、奖掖与外派职位的凭据
  • 制造业执照没有公布的有效期或续期要求 —— 法令仅规定了批准、撤销与转让,因此执照在被撤销之前持续有效
  • 稻谷碾磨、油棕鲜果碾磨及天然生胶加工无论规模大小均无需执照
  • 根据《1986年投资促进法令》的先锋地位与 ITA 已于 2026年2月28日 对新的制造业申请关闭 —— 新奖掖框架于 2026年3月1日 接手

适用对象: 任何在马来西亚从事制造业或计划从事制造业者,无论其是否预期需要执照。

本页内容
完整说明 ≈13 分钟

大多数马来西亚中小型制造商并不需要制造业执照。几乎每一份指南都到此为止,仿佛获得豁免就等同于无事可做。

事实并非如此。豁免有一份文件,而这份文件正是取得进口税减免与投资奖掖的钥匙;一家从未申请过它的工厂,往往在最糟糕的时刻才发现这一点 —— 通常是第一批机械集装箱已经抵达港口的时候。

法令实际的规定

《1975年工业协调法令》(第156号法令) 于 1975年5月15日 获御准,并于 1976年5月1日 生效。

第3(1)条 只有一句话:「任何人不得从事任何制造活动,除非他就该制造活动获发执照。」

第3(2)条 载明罚则 —— 罚款最高 RM2,000 或监禁最高六个月,另外在违例持续期间每天再罚款最高 RM1,000。

第2条 对该活动作出广义定义:为使用、销售、运输、交付或处置某物品或物质而进行的制作、改造、混合、装饰、加工,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或改制的行为,包括零件组装与船舶修理,但不包括通常与零售或批发贸易相关的任何活动。

混合与组装均在该定义之内。为转售而对购入货品进行重新包装通常则不在其内。如果你无法判断自己处于这条界线的哪一侧,请在建设生产线之前解决这个问题,而非之后。

第11条 赋予部长权力,可豁免任何制造活动免受本法令全部或任何条文的约束;而 第4(3)条 设定了批准测试:执照是否符合国家经济与社会目标,以及是否会促进马来西亚制造活动的有序发展。就法定层面而言,决策者是由首相根据第3A条委任的发照官员。

法令没有为制造业执照设定 有效期、续期或届满。它仅规定执照的批准、撤销(第6条)与转让,而 MIDA 2024年指南同样对有效期或续期只字未提。因此,制造业执照在被撤销之前持续有效 —— 没有需要记入日程的公布续期周期。

谁才真正需要执照?

MIDA 日期为 2024年6月6日 的 《制造业执照申请指南》 指出,法令要求从事制造、股东资金达 RM2.5 million 及以上,或雇用 75 名或以上全职受薪雇员 的人士申请制造业执照。

MIDA 日期为 2022年11月3日 的 《制造业执照豁免申请指南》 指出,一家 股东资金不超过 RM2.5 million,且雇用不超过 75 名全职受薪雇员 的公司可申请豁免。

请将这两句话并排阅读,因为其中的连接词不同,而几乎没有人注意到这一点。

情形测试连接词
需要执照资金 ≥ RM2.5m;或 75+ 名雇员
可获豁免资金 ≤ RM2.5m;且 ≤ 75 名雇员

一家股东资金为 RM1 million、雇员 90 人的公司超出了其中一个条件、又低于另一个条件。按 MIDA 的措辞,它须申请执照,且不可获豁免。仅仅是人数增长,就会在完全没有任何资本事件的情况下将你纳入发照体制。

这两项测试也 在临界点上重叠。RM2.5 million 的股东资金同时满足「及以上」与「不超过」,因此一家恰好处于 RM2.5 million 且雇员为 75 人或以下的公司,会同时在发照条件下被读作须申请执照、又在豁免条件下被读作可获豁免。由于第3(1)条是具操作性的法定禁令,应将此类公司视为须申请执照,并申请 ICA 确认,而非假定获得豁免。

一个诚实的但书,且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但书。 已宪报的豁免文书未能找到。AGC 附属法例数据库针对第156号法令仅返回一份执照撤销通知,而 MITI 自身的 ICA 页面并未列出任何豁免令。上述门槛依据的是 MIDA 已刊载的指南,这是一个稳健的行政来源,但它并非宪报。任何按编号援引某项具体豁免令的人,都应被要求出示该令。

决定答案的定义

股东资金 是实收资本、储备金、股份溢价账户余额及损益拨充账户余额的总和。实收资本不包括通过重估固定资产所形成的资本储备而发行的红股;储备金则不包括任何此类重估储备,也不包括折旧、更新或重置准备金以及资产减值准备金。

全职受薪雇员 指在企业内通常每天工作至少六小时、每月至少 20 天、一年中持续 12 个月,并由申请公司直接支付薪酬的人员。它包括在企业管控下的差旅销售、工程、维护与维修人员,以及法人企业的董事,但不包括仅因出席董事会会议而获酬的董事。

三项无论规模大小均获豁免的活动

MIDA 2024年指南列明无论公司规模大小均无需制造业执照的活动:

  • 将稻谷碾磨成米
  • 将油棕鲜果碾磨成粗棕油
  • 各类天然生胶的生产与加工

为何获豁免的公司仍要申请

MIDA 会发出 给获豁免制造业执照公司的确认信,其申请编号为 ICA 10。其指南明确说明了此信的用途:通过豁免信确认获豁免的公司,有资格申请政府便利,例如根据《2017年关税(豁免)令》与《2018年销售税(获豁免缴税者)令》就 机械、设备及原材料 申请 进口税豁免,以及根据《1986年投资促进法令》与《1967年所得税法令》申请 投资奖掖,惟须符合相关条件。

关税豁免指南则形成了闭环。其必备附件清单列明须提供根据《ICA 1975》发出的制造业执照, 给获豁免公司的确认信。没有第三种选择。一家未获执照、未获确认的工厂没有任何文件可供附上。

豁免同时也是 外派职位的通行凭据。MIDA 的就业准证指南将制造业执照、临时批准信或 ICA 10 豁免信列为关键职位(Key Post)与限期职位(Term Post)资格的依据。

关于关税豁免本身的实务要点:最低豁免价值为 每次提交 RM5,000 及以上,且申请必须在进口或采购 之前 提出。附件包括(如适用的)税务奖掖批准、DOSH 注册证书或确认信、SSM 公司简介、制造流程图以及机械布局图。

如何申请

一切均在线上进行,通过位于 investmalaysia.mida.gov.my 的 InvestMalaysia 门户网站。MIDA 指出,制造业执照与 ICA 10 申请只能在该处提出,且自 2021年3月26日 起收到的所有制造业执照申请均通过该门户进行评估。

MIDA 接收并评估;MITI 批准。 MIDA 的手册将执照描述为需由部级批准,申请提交予作为其机构的 MIDA。快速通道处理为七天,普通通道为 60 天,而制造业执照申请现采用自我评估与自我申报机制。

附加发照条件(载于 2024年指南)超出门槛之外:每名雇员的资本投资至少 RM140,000;至少 80% 的全职马来西亚劳动力;以及管理、技术与督导岗位的员工中至少 25% 持有学位、文凭或证书,或增值至少 40%(二者择一)。

重设奖掖问题的 2026 年变革

先锋地位已对新的制造业申请关闭。 MITI 2026年1月29日 的媒体文告指出,新奖掖框架自 2026年3月1日 起生效,首先适用于制造业,并在 2026年第二季 延伸至服务业,且政府将不再接受《1986年投资促进法令》下的新制造业奖掖申请 —— 最终截止日期为 2026年2月28日。现有批准不受影响,并依其批准条款继续有效。

在新框架下,每个符合资格的项目有两项互斥的奖掖 —— 特别税率投资税务减免(Investment Tax Allowance) —— 依据一份涵盖经济价值创造、本地人才发展、国内供应链、技术转移与可持续性的记分卡授予。

任何仍将「《1986年投资促进法令》下的先锋地位或 ITA」呈现为新制造业项目现行选项的指南,所描述的都是一扇已关闭的窗口。MIDA 自身 2022年 的 ICA 10 指南仍援引《1986年投资促进法令》的奖掖,因为它早于此项变革。

常见错误

  • 将豁免视为无所作为。 豁免是一种你需以书面确认的状态,而非你可以自行假定的状态。
  • 将两项门槛读作镜像。 发照是「或」;豁免是「且」。
  • 只盯资本而忽视人数。 七十五名全职受薪雇员会在没有一分钱新资本的情况下将你纳入。
  • 在货物抵达后才申请关税豁免。 申请必须先于进口或采购,且每次提交最低为 RM5,000。
  • 假定包装不属于制造。 混合、加工与组装均在第2条定义之内。
  • 围绕先锋地位作规划。 对新的制造业项目而言,该路径已于 2026年2月28日 关闭。

下一步

今天就计算两个数字:按 MIDA 定义计算的股东资金,以及按 MIDA 六小时、二十天测试计算的全职受薪雇员。如果两者均低于门槛,就提交 ICA 10 并将确认信与公司注册文件一并存档 —— 它是日后每一份关税与奖掖申请都会要求的附件。

常见问题 6
我需要制造业执照吗?

MIDA 2024年指南指出,《1975年工业协调法令》要求从事任何制造活动、股东资金达 RM2.5 million 及以上,或雇用 75 名或以上全职受薪雇员的人士申请制造业执照。此测试为选择性 —— 跨越任一条件即被纳入。请注意,豁免指南使用的是相反的连接词,因此一家处于其中一个门槛而低于另一个门槛的公司须申请执照且不可获豁免。

什么算是制造活动?

该法令第2条将其定义为:为使用、销售、运输、交付或处置某物品或物质而进行的制作、改造、混合、装饰、加工,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或改制的行为,并包括零件组装与船舶修理,但不包括通常与零售或批发贸易相关的任何活动。组装与混合均在该定义之内,这令那些自认为是包装商而非制造商的人感到意外。

如果我获豁免,真的就无事可做吗?

有事要做,而略过它代价高昂。MIDA 会为获豁免制造业执照的公司发出确认信,其申请编号为 ICA 10。MIDA 自身的指南指出,通过该信确认获豁免的公司有资格申请机械、设备及原材料的进口税豁免以及投资奖掖。关税豁免指南将制造业执照或 ICA 10 确认信列为必备附件之一。没有此信,就无从取得豁免。

股东资金究竟是什么?

MIDA 将其定义为实收资本、储备金、股份溢价账户余额及损益拨充账户余额的总和。实收资本涵盖优先股与普通股,但不包括通过重估固定资产所形成的资本储备而发行的红股;储备金则不包括任何此类重估储备,也不包括折旧、更新或重置准备金以及资产减值准备金。

外国人可以 100% 拥有一家马来西亚制造商吗?

可以。MIDA 指出,自 2003年6月起,外国投资者可持有所有新项目投资的 100% 股权,以及现有公司在扩充或多元化项目中的 100% 股权,不论出口水平如何,也不排除任何产品或活动。在 2003年6月17日 之前所施加的股权条件仍予维持,而其股权参与已获批准的公司无需重组。

我还能申请先锋地位吗?

制造业不行。MITI 宣布新奖掖框架自 2026年3月1日 起生效,首先适用于制造业,且政府将不再接受《1986年投资促进法令》下的新制造业奖掖申请 —— 最终截止日期为 2026年2月28日。已获批准并享有《1986年投资促进法令》奖掖的公司不受影响,其批准依原有条款继续有效。

来源与历史 7 来源
⚑ 待专家核实

以下内容在专家确认前,刻意未予明示或仅作定性描述:

  • The P.U.(A) number, date and gazette text of the exemption order under s.11 of the ICA 1975 — the AGC subsidiary legislation database returns only a licence revocation notification for Act 156, and MITI's own ICA page lists no exemption order
  • The form number for a manufacturing licence application — MIDA publishes a guideline and an online portal link but no form number, so the ICA 1 designation in circulation is unconfirmed
  • Whether the relaxation of the 80 per cent Malaysian workforce condition was extended beyond 31 December 2024
  • Whether the ICA 10 confirmation letter supports bank facility applications — MIDA does not say so

来源

  1. Industrial Co-ordination Act 1975 (Act 156) —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2. Guideline on Application for Manufacturing Licence (ML) — MIDA
  3. Guideline on Application for Exemption from Manufacturing Licence (ICA 10) — MIDA
  4. Guidelines and Procedures for Application for Import Duty and Sales Tax Exemption on Raw Materials and Components — MIDA
  5. Media Release — New Incentive Framework 2026 — MITI
  6. Malaysia Investment Handbook — Getting Started — MIDA
  7. Industrial Co-ordination Act 1975 — official page (subsidiary legislation list) — MI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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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 2026年7月20日 Approved and publis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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