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逐节读懂一份马来西亚审计师报告

> 一份马来西亚独立审计师报告的每一节，依序排列，并对照 MIA 在 AAPG 1 与 AAPG 2 中的示范报告核对过，好让放款人或买家能在五分钟内完成尽职调查。

- Category: audit
- Language: zh
- Status: published
- Updated: 2026-07-20
- Canonical: https://negaraku.md/zh/audit/auditors-report-anat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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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马来西亚审计师报告是格式固定的文件。MIA 刊载了示范——MFRS 框架用 AAPG 1，
MPERS 用 AAPG 2，两者都须与 Companies Act 2016 一并阅读——而各事务所都紧跟着它们。
这使尽职调查变得很快，因为任何不在位置上的东西都看得见。

以下是每一栏，依序排列。

## 报告，逐栏拆解

### 1. 标题与收件人

`INDEPENDENT AUDITORS' REPORT`，其后是 `TO THE MEMBERS OF [COMPANY] SDN. BHD.`
或 `BERHAD`。

收件人是成员，不是公司，也不是董事会。这一点在稍后 Other Matters 段出现时就有意义了。

### 2. Report on the Audit of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一个结构性标题。它的存在，是为了让第二个标题——*Report on Other Legal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能在需要时出现在更下方。

### 3. Opinion

指明公司、列出受审计的报表、给出期间，而关键的是它包含一个**页码引述**
——MIA 的示范写的是*如第 XX 至 XX 页所载*。拿那个引述去对照你手上的文件。
那是审计师在明确告诉你，这份意见涵盖的是哪几页。

意见句会指名所依据的框架：

> ……就本公司于 20XX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按照 **Malaysian Private Entities
> Reporting Standard 以及马来西亚 Companies Act 2016 的要求**，呈现了真实公允的观点。

一份 MFRS 报告则会改为指名 Malaysian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框架。
若一家本应采用 MFRS 的公司显示的是 MPERS，那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发现。

若意见经过修改，标题本身就会改变——**Qualified Opinion**、**Adverse Opinion**、
**Disclaimer of Opinion**——而下一节就是相应命名的 Basis 章节。

### 4. Basis for Opinion

订明该项审计是按照**马来西亚核准审计标准与国际审计准则**进行的。
那项双重表述是刻意的：MIA 在 2016 年 8 月与 9 月核准了它，
以说清楚依 Companies Act 2016 进行的审计符合全球公认的标准。

### 5. 独立性与其他道德责任

以 Basis 章节内的一个次标题呈现。同时指名 **By-Laws (on Professional Ethics, Conduct
and Practice) of the Malaysian Institute of Accountants** 与 **IESBA International
Code of Ethics**，同样是双重遵循。

唯一的例外是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此时改由 ISA 705 (Revised) 第 28(c) 段规范其呈现方式。

### 6. Material Uncertainty Related to Going Concern，如有

一个另设标题的章节，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披露充分时，依 ISA 570 (Revised) 第 22 段设立。
它以一句说明意见并未修改的话作结。**读它；不要把它当作保留。**

### 7. Emphasis of Matter，如有

提请注意某项已经披露的内容。同样以*我们的意见并未就此事项作出修改*作结。
它可以置于 Key Audit Matters 章节之前或之后。

### 8. Key Audit Matters——上市实体

在上市实体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中出现，以及在审计师另行决定或法律要求时出现。
正常的私人公司报告中并无此节。

### 9. Information Other than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and Auditors' Report Thereon

就私人公司而言，这里的其他资料是**董事报告**。该节会说明意见并不涵盖它，
以及审计师已阅读它，以考虑它是否与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不一致。

留意结尾那一行。*我们在这方面没有任何事项须予报告*是干净的版本。
另一个版本则会描述董事报告中一项已识别的重大错报——那是一件很容易被略读过去、
却是实实在在的发现。

### 10.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Directors for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涵盖依适用框架编制、内部控制，以及持续经营评估。

MIA 在此作了一项马来西亚特有的决定：由于董事在 Companies Act 2016 之下就编制财务报表
**包括监督财务报告流程**负有法定责任，因此无须另行提述监督责任。
一份照搬外国范本、另行指名一个治理机构的报告，并没有遵循 AAPG 1。

### 11. Auditors' Responsibilities for the Audit of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那个长长的章节：合理保证、专业怀疑态度、五项列点责任（包括持续经营的结论），
以及就范围、时间安排与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与董事进行沟通。

**一项无人执行的马来西亚查核。** 2016 年 8 月，MIA 议决**不**容许把这段描述的一部分
放在附录或网站上的做法。审计师必须把它写**在报告正文之内**。
一份就审计师责任交叉引述到某个网站的马来西亚报告，并没有遵循该公会的决定。

### 12. Report on Other Legal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如有

只在依 Companies Act 2016 确有事项须报告时才出现。MIA 的示范中有两个常见的触发点：

- **未经审计的子公司。** 若出具报告的事务所并未审计所有子公司，
  报告会指明它们，以处理 s.266(2)(c)。
- **记录上的不足。** 若会计与其他记录并未妥善保存，或审计师并未取得所需的一切资料与解释，
  报告会如此说明。MIA 在此加注引向 s.266(3)，该款要求审计师列明任何不足、
  未能履行之处或欠缺的详情。

若你看到这个标题，就读它。即使数字过关，记录或治理上的问题也是在这里浮现的。

### 13. Other Matters

MIA 的标准限制措辞：

> 本报告是依马来西亚 Companies Act 2016 第 266 条，仅为本公司全体成员而作，
> 不作其他用途。我们不就本报告的内容对任何其他人承担责任。

若你是放款人或买家，这句话说的就是你。这份报告是为成员而写的。
其他任何人依赖它，都是在其所述用途之外依赖，
而这正是收购方宁可自行委托工作、而不依赖法定报告的原因。

### 14. 签署栏

MIA 的示范排版：

```
[Audit Firm]                [Partner]
[AF XXXX]                   [99999/99/9999 (J)]
Chartered Accountants       Chartered Accountant
```

Companies Act 2016 第 265(5) 款使这一点成为强制而非装饰：事务所所作的报告，
除非以事务所名义并由一名身为核准公司审计师的合伙人以其本人名义签署，
且**事务所编号**与该合伙人的**核准编号**清晰地书写或印在各自的签署旁，
否则**不视为正式作出或给予**。

事务所编号是注册官依 s.265 分配的 AF 编号。核准编号则是财政部长依 s.263 核准该个人时
所分配的号码——并请记得，依 s.263(4)，每一项核准的有效期为**两年**，且可随时被撤销。

### 15. 日期与地点

日期放在最后，而依 ISA 700 (Revised) 第 48 段，它**不得早于**审计师取得充分适当证据
（包括具认可权限者已就财务报表主张负责的证据）的日期。
在马来西亚，那就是依 s.251 作出的董事批准。

第 47 段要求报告指明审计师执业所在司法管辖区内的地点。Kuala Lumpur、Johor Bahru、
Kuching——而不是客户的地址。

## 五分钟尽职调查清单

| 查核项 | 位置 | 警讯 |
| --- | --- | --- |
| 意见标题 | 第 3 节 | 任何不是单纯 `Opinion` 的写法 |
| 指名的框架 | 意见句 | 本应采用 MFRS 的公司却写着 MPERS |
| 页码引述 | 意见句 | 与所提供的报表对不上 |
| 额外章节 | Basis 与其他资料之间 | 持续经营或强调事项章节被略读过去 |
| 其他资料的结论 | 第 9 节 | 描述了董事报告中的一项重大错报 |
| 审计师的责任 | 第 11 节 | 交叉引述到网站，而非完整载明 |
| 其他法律与法规事项 | 第 12 节 | 只要出现就要读一读为什么 |
| AF 编号 | 签署栏 | 缺失 |
| 合伙人核准编号 | 签署栏 | 缺失，依 s.265(5) 会使该报告非正式作出 |
| 报告日期 | 页脚 | 早于董事批准日期 |
| 地点 | 页脚 | 缺失 |

## 常见错误

- **只读第一段。** 持续经营与其他资料两节所载的，才是商业上最有用的内容。
- **以为这份报告是为你而写的。** Other Matters 段说的正好相反。
- **把没有关键审计事项当作弱点。** ISA 701 是针对上市实体的要求。
- **忽略签署栏。** 它是唯一附有法定效力规则的一栏，见 s.265(5)。
- **接受一份日期早于董事批准账目的报告。**
- **漏看 Report on Other Legal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标题**，
  那正是记录不足与未经审计子公司被披露之处。

## 下一步

若报告带有一项修改，接下来有用的一步，
是弄清楚它属于四种意见中的哪一种，以及为什么偏偏选了那一种。

## Sources

- AAPG 1 — Auditors report on financial statements prepar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MFRS framework and Companies Act 2016 — https://mia.org.my/wp-content/uploads/2022/06/MIA_Audit_and_Assurance_Practice_Guide_AAPG_1-1.pdf (MIA)
- AAPG 2 — Auditors report on financial statements prepared in accordance with MPERS and Companies Act 2016 — https://mia.org.my/wp-content/uploads/2022/06/MIA_Audit_and_Assurance_Practice_Guide_AAPG_2.pdf (MIA)
- ISA 700 (Revised), Forming an Opinion and Reporting on Financial Statements — https://mia.org.my/wp-content/uploads/2022/04/MIA_ISA_700_Revised-2.pdf (MIA)
- Companies Act 2016 (Act 777), reprint as at 1 August 2022 — https://www.ssm.com.my/Pages/Legal_Framework/Document/Companies%20Act%202016_Akta%20777_BI%20(1.8.2022).pdf (S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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