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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叙事 🔒 敏感——种族 ✓ 已发布: 2026年7月25日 9 分钟阅读

马来语:马来西亚的国家语言及其从爪夷文到罗马字的历程

马来语根据《联邦宪法》第152条是马来西亚的国家语言。本文以描述性和中立的方式,说明其宪法地位、支持它的法律框架,以及其文字的历史——从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爪夷文,到1972年透过马来西亚与印尼联合拼写合作而统一的罗马字。

🔒 敏感内容 — 种族

本主题属于敏感类别,内容仅作中立、描述性呈现。

30秒速答 审阅于 2026年7月25日

根据《联邦宪法》第152(1)条,马来语是马来西亚的国家语言,并须按《国家语文法令1963/67》的规定用于官方用途。第152条同时规定,除官方用途外,任何人不得被禁止使用、教授或学习其他语言。国家语言的官方文字为罗马字,但同一法律并未禁止使用爪夷文。

  • 《联邦宪法》第152(1)条规定,国家语言为马来语
  • 第152(1)(a)条与第152(1)(b)条保护在官方用途以外使用、教授与学习其他语言的权利
  • 《国家语文法令1963/67》(第32号法令)规定国家语言须用于官方用途
  • 《国家语文法令》(第32号法令)s.9将罗马字定为国家语言的文字,但并未禁止爪夷文
  • 新编罗马字拼写系统于1972年8月16日推出,是马来西亚与印尼拼写合作的成果

适用对象: 任何想要了解马来语的宪法地位、支持它的法律框架,以及文字由爪夷文过渡至罗马字之历史的人。

本页内容
完整说明 ≈9 分钟

在登嘉楼的 Kuala Berang,曾发现一块石碑,上面刻着马来文词语——不是用我们今天所熟悉的字母,而是用为马来语音调整过的阿拉伯字母。据大马国家档案局(Arkib Negara Malaysia)所述,这块碑文的年代为公元1303年。

据UNESCO所述,这块登嘉楼碑文石(Batu Bersurat Terengganu)是东南亚马来伊斯兰世界中爪夷文(Jawi)最早的证据,并于2009年被列入UNESCO世界记忆名录。这标志着,如今成为马来西亚国家语言的这门语言,在七百多年前就已被书写、阅读,并用于政务往来。

本文说明两件密切相关的事:马来语在宪法与法律上的地位为何,以及其文字如何由爪夷文演变为罗马字。两者都以描述性的方式说明——规定了什么、由谁规定、何时规定。

第152条规定了什么

马来语的地位订定于《联邦宪法》第152条。其基本规定很简单:国家语言为马来语。

同一条文包含若干必须一并阅读的但书:

  • 第152(1)(a)条规定,除官方用途外,任何人不得因使用、或因教授或学习任何其他语言而被禁止或阻止。
  • 第152(1)(b)条规定,该款不得损害联邦政府或任何州政府保存及延续任何其他族群语言之使用与学习的权利。
  • 第152(6)条将「官方用途」界定为联邦政府或州政府的任何用途,包括任何公共机关的任何用途。

换言之,该条文为官方事务设定了单一的国家语言,同时也明文规定,在官方用途以外使用、教授与学习其他语言的权利受到保护。马来西亚政府官方门户网站(MyGovernment)也指出,多元族群社会可以自由地在彼此之间使用其他语言。

法律如何落实第152条

第152条提到,国家语言须以国会立法所规定的文字书写。该法律即**《国家语文法令1963/67》(第32号法令)**。

该法令s.2规定,除该法令另有规定,且不影响《联邦宪法》第152(1)条所设保障之外,国家语言须用于官方用途。同一法令载有进一步的规定,包括:

条款内容
s.3政府为公共利益,得就文件或官方文告使用其他语言的译本
s.4最高元首可批准,就其认为适当的官方用途,延长使用英语
s.6涉及成文法的作准文本
s.8涉及法庭诉讼程序所使用的语言
s.9订定国家语言所使用的文字

至于教育领域,政府官方门户网站指出,教育法律——现为《1996年教育法令》(第550号法令)——规定了国家语言作为教学媒介语的地位。

罗马字为文字,爪夷文未被禁止

最直接触及文字问题的部分,是**《国家语文法令1963/67》s.9**。其规定:

国家语言的文字应为罗马字(Rumi):但书为,此规定不禁止将更常被称为爪夷文的马来文字用于国家语言。

这项规定一次确立了两件事:国家语言的官方文字为罗马字,而爪夷文的使用并未被禁止。从法律上说,这两种文字并存不悖。

从爪夷文到罗马字:一段时间线

爪夷文——为马来语音调整过的阿拉伯字母——数百年来一直是马来语的主要文字,正如日期为公元1303年的登嘉楼碑文石所证明的那样。它随着伊斯兰教在马来群岛的传播而发展,成为马来宫廷行政、书信往来与宗教事务所用的文字,包括马六甲苏丹国时期。

罗马字——拉丁字母——在殖民地时期开始广泛用于马来语,当时出现了多种不同的罗马字拼写系统。到20世纪中叶,统一罗马字拼写已成为马来语文运动的关注重点。

1956年 — 国家语文局(Dewan Bahasa dan Pustaka,简称DBP),原名 Balai Pustaka,于1956年6月22日在新山成立,旨在将马来语发展为即将独立的国家的国家语言与官方语言。继1956年9月16日至21日在新加坡与新山举行的第三届马来语文与文学大会(Kongres Bahasa dan Persuratan Melayu Ketiga)之后,其名称改为 Dewan Bahasa dan Pustaka。

1957年 — 当马来亚联合邦取得独立时,马来语作为国家语言的地位,依大马国家档案局所记录,明文订定于《联邦宪法》第152条。

1959年 — DBP透过《1959年国家语文局条例》(现为《1959年国家语文局法令》,第213号法令)升格为法定机构,获赋予权力,编排语文与文学建设及发展方案。

1972年 — 1972年5月23日,马来西亚教育部长与印尼共和国教育与文化部长在雅加达签署了关于两国语言合作的联合声明。1972年8月16日,新编罗马字拼写系统在马来西亚推出;在印尼,相应的系统——精定拼写法(Ejaan Yang Disempurnakan)——于同一天透过印尼共和国总统的宣布正式确立。

1972年及其后 — 印尼—马来西亚语文理事会(Majlis Bahasa Indonesia-Malaysia,MBIM)于1972年12月29日成立,马来语言常任委员会(Jawatankuasa Tetap Bahasa Melayu)于1972年12月23日成立,作为马来西亚一方的协调机构。当汶莱达鲁萨兰于1985年11月4日以常任成员身份加入该理事会后,MBIM更名为MABBIM(Majlis Bahasa Brunei Darussalam-Indonesia-Malaysia,汶莱达鲁萨兰—印尼—马来西亚语文理事会),该机构至今仍持续协调马来语/印尼语的术语与拼写建设工作,新加坡则以观察员身份参与其中。

官方重心转向罗马字,并未抹去爪夷文。正如《国家语文法令》第32号法令s.9所规定,爪夷文依然未被禁止,并持续用于多种宗教、文化及若干特定官方场合。

常见错误

「Bahasa Malaysia 与 Bahasa Melayu 是两种不同的语言。」 这两个用语指的是同一种语言。宪法使用 Bahasa Melayu 一词称呼国家语言,而政府官方门户网站则将其称为「亦称 Bahasa Malaysia 的 bahasa Melayu」。

「第152条禁止使用其他语言。」 第152(1)(a)条与第152(1)(b)条实际上是为官方用途以外其他语言的使用、教授与学习提供保护,并为保存其他族群的语言提供保障。

「爪夷文在法律上已不再受承认。」 《国家语文法令1963/67》s.9将罗马字定为国家语言的文字,但明文规定这并不禁止使用爪夷文。

下一步

要理解更广的框架,联邦宪法说明了第152条所在文件的整体结构。要了解马来语言与制度的历史背景,参见马六甲苏丹国;要了解建国的脉络,参见默迪卡 1957


根据 NegaraKu.md 的编辑政策,本文被归类为敏感内容(3R+1:种族),因为其主题 涉及国家语言与《联邦宪法》第152条。本文以保持描述性的方式撰写——仅报道 所规定的内容、由谁规定、何时规定,不作评论或诠释政策——并在正式发布前 保持临时草稿状态,等待人工审核。

常见问题 5
根据宪法,马来西亚的国家语言是什么?

《联邦宪法》第152(1)条声明,国家语言为马来语。同一条文规定,除官方用途外,任何人不得因使用、教授或学习任何其他语言而被禁止或阻止,且联邦政府或州政府保存及研习任何其他族群语言使用的权利不受影响。

第152条中的「官方用途」是什么意思?

第152(6)条将「官方用途」界定为政府(不论联邦政府或州政府)的任何用途,并包括任何公共机关的用途。

爪夷文是否受法律禁止?

不是。《国家语文法令1963/67》s.9规定,国家语言的文字为罗马字,但该规定并不禁止将更常被称为爪夷文的马来文字用于国家语言。

现行使用的罗马字拼写是何时统一的?

新编罗马字拼写系统于1972年8月16日推出,与印尼同日正式宣布的精定拼写法(Ejaan Yang Disempurnakan)系统同步。它是马来西亚与印尼两国拼写合作的成果,其后透过发展成为MABBIM的联合语文理事会加以管理。

马来语以爪夷文书写的最早文字证据是什么?

登嘉楼碑文石(Batu Bersurat Terengganu),一块日期为公元1303年、在登嘉楼 Kuala Berang 发现的碑文,被UNESCO形容为东南亚马来伊斯兰世界中爪夷文的最早证据。它于2009年被列入UNESCO世界记忆名录。

来源与历史 11 来源

来源

  1. Perlembagaan Persekutuan — Perkara 152 (Bahasa kebangsaan) — Pejabat Peguam Negara (AGC)
  2. Akta Bahasa Kebangsaan 1963/67 (Akta 32) — Pejabat Peguam Negara (AGC)
  3. Bahasa Rasmi — Kenali Malaysia — Kerajaan Malaysia (MyGovernment)
  4. Pengenalan Dewan Bahasa dan Pustaka — Dewan Bahasa dan Pustaka
  5. Akta Dewan Bahasa dan Pustaka 1959 (Akta 213) — Pejabat Peguam Negara (AGC)
  6. Majlis Bahasa Brunei Darussalam-Indonesia-Malaysia (MABBIM) — Dewan Bahasa dan Pustaka
  7. Jawatankuasa Tetap Bahasa Melayu (JKTBM) — Dewan Bahasa dan Pustaka
  8. Persada Kegemilangan Bahasa Melayu — Jendela Sejarah — Arkib Negara Malaysia
  9. Batu Bersurat Terengganu (Inscribed Stone of Terengganu) — Memory of the World — UNESCO
  10. EYD Berlaku Mulai 17 Agustus 1972 — Kementerian Pendidikan dan Kebudayaan Republik Indonesia
  11. Akta Pendidikan 1996 (Akta 550) — Pejabat Peguam Negara (A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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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 2026年7月24日 Approved and publis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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